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5.“以萨迦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信和拯救。这从“以萨迦”和“以萨迦支派”代表、因而表示什么清楚可知,“以萨迦”和“以萨迦支派”是指构成人里面的天堂和拯救之物,因为在原文,“以萨迦”表示人里面的赏赐或回报,天堂和拯救是爱和信的结果,因此两者都由“以萨迦支派”来表示。圣言经常提到“赏赐或回报”,如“他们将得到赏赐”,它被理解为永生和拯救,大多数读者把它理解为天上的喜乐;这是“赏赐或回报”在最近意义上的含义。如果一个人照主的诫命生活,那么对他来说,思想永生、拯救和天上的喜乐是允许的;但他不允许一心想着赏赐或回报,因为他若如此行,就是以赏赐或回报为目的,并且很容易陷入这种想法:他因他的生活而配得天堂和拯救,这种想法使他在每个细节上都关注自我,这种自我关注会把他从天堂中移走;因为只要人在他所做的事上关注自我,他就不关注天堂。因此,在圣言中,“赏赐或回报”表示有天堂和拯救,也就是一般来说爱和信,因而聪明和智慧在其中;拯救和天堂,因而天上的喜乐在一个人不思想回报或赏赐的程度内而在这些里面。由此可见,“以萨迦”和以萨迦支派表示什么。
此处之所以表示信,是因为“西缅支派”表示服从,“利未支派”表示善行,那些出于服从而处于善行的人就处于信;但那些出于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而处于生活良善的人处于仁爱,那些出于属天情感而处于生活良善的人处于对主之爱。在天堂,还有一种区分天使的方法:那些出于一种属天情感而处于生活良善的人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那些出于一种属灵情感而处于生活良善的人在中间或第二层天堂;那些出于服从而处于善行的人在最低层或第一层天堂。说后者也有信,是因为他们照着他们的理解来相信他们从圣言的字义和牧师那里所听到的东西,但他们既看不见,也感知不到它们是不是真理,因此他们关于必须要相信的事物的思维被称为信。因为未经对其特征的理性洞察和感知而相信的东西适合被称为信,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人既能相信真理,也能相信虚假。但当看见并感知到所相信的东西时,它不是被称为信,而是被称为领悟和感知;因为被主光照的理解力会看见,意愿会被打动,行为则源于这两者。
“以萨迦”和他的支派在此表示信,是因为这三个支派,其中的每个支派受印的都有一万二千,表示所有在最低层或第一层天堂的人;那些在这层天堂的人可以说出于服从处于善行,并处于信。此外,他们当中的许多人称唯信为得救的本质,却将信与善行分离,因为他们说,主把信赋予了他们,因为他们处于善行,如果他们没有处于善行,信就不会被赋予。但那些将信与善行分离的人说,信是得救的唯一方法,他们通过它得救,无论他们如何生活,并通过他们的生活确认这一点,这些人不在最低层天堂,而是在地狱。
在以色列对他儿子的预言中,“以萨迦”表示那些由于他们所做的善行而关注回报或赏赐,从而将功德置于行为或作为的人:
以萨迦是头瘦骨嶙峋的驴,卧在重驮之间。他看安息为美好,以地为可喜悦;便屈肩背重,成为服劳役的仆人。(创世记49:14–15)
此处“以萨迦”表示由于作为或行为的赏赐或回报;“瘦骨嶙峋的驴”表示最低奴役;“卧在重驮之间”表示在作为或行为当中的生命;“他看安息为美好”表示没有回报、充满幸福的善行;“可喜悦的地”表示那些在主国度的人处于这种幸福;“ 便屈肩背重”表示然而,他们在每项工作上都辛勤劳动;“ 成为服劳役的仆人”表示为了回报或功德。对这些事进一步的解释,可参看《属天的奥秘》(6387–6394节)。
但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表示那些没有通过关注回报或赏赐而将功德置于他们所履行的善行,而是将天堂和永生的幸福置于良好的思维和意愿,因而置于良好行为,并处于在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之中的人所拥有的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之人:
关于西布伦,他说,西布伦哪,你出外可以欢喜;以萨迦啊,你在帐棚里可以快乐。他们要召集人民到山上,在那里献公义的祭;因为他们要吸取海里的丰富,沙中埋藏的宝藏。(申命记33:18–19)
这些话论及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的婚姻,也就是在理解力和思维方面处于真理,在意愿和情感方面处于良善的人。“西布伦”表示这种婚姻,“以萨迦”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你出外可以欢喜”表示以一切纯正真理和良善为快乐,“出外”表示一切事物,因为它表示终端、结果和结论;“在帐棚里可以快乐”表示在一切敬拜中;“召集人民到山上”表示因为这些人在天堂,就是爱之良善盛行的地方;“献公义的祭”表示出于来自良善的真理的敬拜;“吸取海里的丰富”表示吸收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因而表示聪明;“吸取沙中埋藏的宝藏”表示隐藏在圣言字义中的属灵事物。
由于“犹大、以萨迦和西布伦支派”表示爱之良善所在的天堂,“犹大支派”表示这良善本身,“以萨迦支派”表示它的情感,“西布伦支派”表示它与真理的结合,所以这三个支派在会幕的东边扎营(民数记2:3–9)。因为在天堂,那些处于爱之良善,因而处于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并处于它们的婚姻或结合,也就是说,在教义上处于真理,在生活上处于良善的人住在东方。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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