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45

445.表示什么。关于

445.“以萨迦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信和拯救。这从“以萨迦”和“以萨迦支派”代表、因而表示什么清楚可知,“以萨迦”和“以萨迦支派”是指构成人里面的天堂和拯救之物,因为在原文,“以萨迦”表示人里面的赏赐或回报,天堂和拯救是爱和信的结果,因此两者都由“以萨迦支派”来表示。圣言经常提到“赏赐或回报”,如“他们将得到赏赐”,它被理解为永生和拯救,大多数读者把它理解为天上的喜乐;这是“赏赐或回报”在最近意义上的含义。如果一个人照主的诫命生活,那么对他来说,思想永生、拯救和天上的喜乐是允许的;但他不允许一心想着赏赐或回报,因为他若如此行,就是以赏赐或回报为目的,并且很容易陷入这种想法:他因他的生活而配得天堂和拯救,这种想法使他在每个细节上都关注自我,这种自我关注会把他从天堂中移走;因为只要人在他所做的事上关注自我,他就不关注天堂。因此,在圣言中,“赏赐或回报”表示有天堂和拯救,也就是一般来说爱和信,因而聪明和智慧在其中;拯救和天堂,因而天上的喜乐在一个人不思想回报或赏赐的程度内而在这些里面。由此可见,“以萨迦”和以萨迦支派表示什么。

此处之所以表示信,是因为“西缅支派”表示服从,“利未支派”表示善行,那些出于服从而处于善行的人就处于信;但那些出于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而处于生活良善的人处于仁爱,那些出于属天情感而处于生活良善的人处于对主之爱。在天堂,还有一种区分天使的方法:那些出于一种属天情感而处于生活良善的人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那些出于一种属灵情感而处于生活良善的人在中间或第二层天堂;那些出于服从而处于善行的人在最低层或第一层天堂。说后者也有信,是因为他们照着他们的理解来相信他们从圣言的字义和牧师那里所听到的东西,但他们既看不见,也感知不到它们是不是真理,因此他们关于必须要相信的事物的思维被称为信。因为未经对其特征的理性洞察和感知而相信的东西适合被称为信,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人既能相信真理,也能相信虚假。但当看见并感知到所相信的东西时,它不是被称为信,而是被称为领悟和感知;因为被主光照的理解力会看见,意愿会被打动,行为则源于这两者。

“以萨迦”和他的支派在此表示信,是因为这三个支派,其中的每个支派受印的都有一万二千,表示所有在最低层或第一层天堂的人;那些在这层天堂的人可以说出于服从处于善行,并处于信。此外,他们当中的许多人称唯信为得救的本质,却将信与善行分离,因为他们说,主把信赋予了他们,因为他们处于善行,如果他们没有处于善行,信就不会被赋予。但那些将信与善行分离的人说,信是得救的唯一方法,他们通过它得救,无论他们如何生活,并通过他们的生活确认这一点,这些人不在最低层天堂,而是在地狱。

在以色列对他儿子的预言中,“以萨迦”表示那些由于他们所做的善行而关注回报或赏赐,从而将功德置于行为或作为的人:

以萨迦是头瘦骨嶙峋的驴,卧在重驮之间。他看安息为美好,以地为可喜悦;便屈肩背重,成为服劳役的仆人。(创世记49:14–15)

此处“以萨迦”表示由于作为或行为的赏赐或回报;“瘦骨嶙峋的驴”表示最低奴役;“卧在重驮之间”表示在作为或行为当中的生命;“他看安息为美好”表示没有回报、充满幸福的善行;“可喜悦的地”表示那些在主国度的人处于这种幸福;“ 便屈肩背重”表示然而,他们在每项工作上都辛勤劳动;“ 成为服劳役的仆人”表示为了回报或功德。对这些事进一步的解释,可参看《属天的奥秘》(6387–6394节)。

但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表示那些没有通过关注回报或赏赐而将功德置于他们所履行的善行,而是将天堂和永生的幸福置于良好的思维和意愿,因而置于良好行为,并处于在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之中的人所拥有的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之人:

关于西布伦,他说,西布伦哪,你出外可以欢喜;以萨迦啊,你在帐棚里可以快乐。他们要召集人民到山上,在那里献公义的祭;因为他们要吸取海里的丰富,沙中埋藏的宝藏。(申命记33:18–19)

这些话论及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的婚姻,也就是在理解力和思维方面处于真理,在意愿和情感方面处于良善的人。“西布伦”表示这种婚姻,“以萨迦”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你出外可以欢喜”表示以一切纯正真理和良善为快乐,“出外”表示一切事物,因为它表示终端、结果和结论;“在帐棚里可以快乐”表示在一切敬拜中;“召集人民到山上”表示因为这些人在天堂,就是爱之良善盛行的地方;“献公义的祭”表示出于来自良善的真理的敬拜;“吸取海里的丰富”表示吸收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因而表示聪明;“吸取沙中埋藏的宝藏”表示隐藏在圣言字义中的属灵事物。

由于“犹大、以萨迦和西布伦支派”表示爱之良善所在的天堂,“犹大支派”表示这良善本身,“以萨迦支派”表示它的情感,“西布伦支派”表示它与真理的结合,所以这三个支派在会幕的东边扎营(民数记2:3–9)。因为在天堂,那些处于爱之良善,因而处于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并处于它们的婚姻或结合,也就是说,在教义上处于真理,在生活上处于良善的人住在东方。

揭秘启示录 #350

350.启7:5.“

350.启7:5.“犹大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所有将要在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人都具有这爱。在至高意义上,“犹大”表示主的属天之爱;在属灵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和圣言;在属世意义上,表示属天教会取自圣言的教义。不过,此处“犹大”表示属天之爱,就是对主之爱;在这个次序中,“犹大”因是第一个被提及,故表示所有将要属于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属天之爱;第一个点名的支派是其余的里面的全部,如同他们的头,如同进入随后全部事物,并汇集、限定、影响它们的一种共性。这就是对主之爱。“一万二千”表示所有具有这爱的人(348节)。
人们知道,所罗门时代过后,以色列十二支派分成了犹大和以色列两个王国。犹大王国代表主的属天或祭司王国;以色列王国代表主的属灵国度或王权;然而,当属灵之物在后者当中丝毫不剩时,后者就被摧毁了;而犹大王国因着圣言而得以保存,因为主将在那里出生。但当他们完全亵渎圣言,因而不认识主时,其王国随之被摧毁。由此明显可知,“犹大支派”表示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但他们如此对待圣言和主,故“犹大支派”也表示对立的爱,也就是自我之爱,确切地说,是源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这爱就是所谓鬼魔的爱欲。
“犹大”及其支派表示属天国度及其爱,也就是对主之爱。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犹大啊,你弟兄们必赞美你,权杖必不离犹大,直等细罗来到,万民都要归顺他;犹大把驴驹拴在葡萄树上,把母驴的崽子拴在美好的葡萄树上;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他的眼睛必因酒红润;他的牙齿必因奶洁白。(创世记49:8-12)
大卫必永远作他们的王;并且我要与他们立平安的约,作为与他们的永约;我要在他们中间设立我的圣所,直到永远。(以西结书37:26-27)
锡安的女子啊,应当欢呼快乐;耶和华必使犹大成为祂自己的产业,作祂圣地的分。(撒迦利亚书2:10-12)
犹大啊,可以守你的节期,还你所许的愿吧!因为那恶魔不再从你中间经过;人都已被剪除净尽了。(那鸿书1:15)
主必忽然进入祂的殿;那时,犹大和耶路撒冷所献的供物必蒙耶和华悦纳,仿佛古时之日。(玛拉基书3:1,4)
犹大必存到永远,耶路撒冷必存到代代。(约珥书3:20)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在祂的日子里,犹大必得救。(耶利米书23:5,6)
我必从雅各领出种,从犹大中领出承受我众山的,选民必承受它。(以赛亚书65:9)
犹大为祂的圣所、以色列为祂所统治的国。(诗篇114:2)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与犹大家另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在他们中间给予我的律法,将它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1, 33)
在那些日子,必有十个人拉住一个人,一个犹大人的衣襟,说,我们要与你们同去,因为我们听见神与你们同在了。(撒迦利亚书8:23)
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样在我面前长存,你们的各和你们的名字也照样长存;各民族的王必作你的养父,他们的王后必作你的乳母;他们必将脸伏于地,向你下拜,并舔你脚上的尘土。(以赛亚书66:22; 49:23)
从这些以及许多其它经文(为数太多,不一一引用)明显可知,“犹大”不是指犹大,而是指教会;如,主将与这个民族订立一个新的永约,使他们成为祂的产业和圣所,直到永远;“列邦的王及其王后必向他们下拜,舔他们脚上的尘土”,诸如此类。
就其本身而言,“犹大支派”是指属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的鬼魔的国度。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要向他们掩面,看他们的结局如何。这本是极乖僻的一代,心中无诚实的儿女;他们是不听劝告的民族;他们的葡萄树是所多玛的葡萄树,蛾摩拉田园所生的;它的葡萄是苦毒的葡萄,全挂都是苦的;他们的酒是大蛇的毒气,是虺蛇残害的恶毒;这不都是贮藏在我这里,密封在我府库中吗?(申命记32:20-34)
你当知道,耶和华赐下迦南地,并不是因你的义,也不是因你心里正直,你本是硬着颈项的百姓。(申命记9:5-6)
犹大啊,你神的数目与你城的数目相等;你为那可耻的巴力所筑烧香的坛,也与耶路撒冷街道的数目相等。(耶利米书2:28; 11:13)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约翰福音8:44)
经上说他们装满了假善、不法的事和污秽。(马太福音23:27,28)
一个淫乱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马可福音8:38)
耶路撒冷,就是他们所居之地,被称为“所多玛”(以赛亚书3:9;耶利米书23:14;以西结书16:46, 48;启示录11:8)。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声称这个民族已全然毁坏,耶路撒冷要被摧毁(如耶利米书5:1; 6:6, 7; 7:17, 18等;8:6-8等; 9:10, 11, 13等; 13:9, 10, 14; 14:16;耶利米哀歌1:8, 9, 17;以西结书4:1至末尾; 5:5至末尾; 12:18, 19; 15:6-8; 16:1-63; 23:1-49)。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