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4a.“利未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善行。这从“利未”和利未支派代表、因而表示什么清楚可知,“利未”和利未支派是指称为对邻之仁的属灵之爱。“利未支派”在此表示善行,是因为属灵之爱或仁爱在于行善,也就是善行。就本身而言,仁爱本身就是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哪里有这种情感,哪里就有遵行真理和良善的生活,因为没有遵行赋予情感的真理和良善的生活,情感是不存在的。即便这种情感被视为可能并存在,它也是属世的,不是一种属灵情感。这两种情感的不同之处在于:属世情感以自我和世界为目的。因此,那时打动人的真理和良善是为他自己的名声而被爱的,以便获得荣誉和财富;在这种情况下,他照他所学的教义所过的生活只是为了表现而从自我那里披上的,因而是一种伪装的生活,内在是伪善。而属灵情感以主、天堂和永生为目的,在真理和良善中关注这些;因此,它属灵地热爱真理和良善。当一个人拥有这种情感时,他就喜欢思想并意愿这些真理和良善,因而喜欢照它们生活。照真理和良善生活就是圣言中“做或行为”所表示的,圣言经常提到的“行为”和“作为”就表示生活本身。因此,这些就是在犹太人中间的教会里,“利未”和利未支派所代表并表示的。
由于这种情感是教会的本质,所以利未支派被任命为祭司;这也是为何利未的杖在会幕中开花,结了熟杏;又为何利未支派没有像其它支派那样得到产业,而是在它们中的每一个当中都有产业。众所周知,利未支派被任命为祭司;因为不仅亚伦被立为大祭司,连继他之后他的儿子们也被立为大祭司,为了服事,所有利未人都被交给他们。摩西和亚伦就属于利未支派(可参看出埃及记6:20; 民数记18:2);在摩西五经,利未人被立为服事亚伦和他儿子的:利未支派被派作祭司,在会幕前守尽全会众的职守,来办理帐幕的事务。利未人给了亚伦,被接受以代替一切头生的;关于他们的服事和职责(民数记3:1–51)。
祭司职分给了利未支派,是因为它代表、因而表示爱与仁。爱与仁是对良善与真理的属灵情感;因为情感论及在其延续中的爱,情感是爱的延续。这也是圣言中祭司职分及其服事所表示的;事实上,这情感是教会的本质,因为哪里有它,哪里就有教会,哪里没有它,哪里就没有教会。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是人的真正属灵生命,当人受良善和真理影响时,他在其生命上就处于良善和真理,他的思维本身只是一种不同形式的情感,因为一个人从情感中获得凡他所思想的;没有情感,没有人能思考。这就是为何利未支派被任命为祭司。在以西结书,同样的话论及利未人,那里论述了一个新地,一个新城和一个新殿(以西结书40:46; 43:19; 44:15; 48:11–12)。
由于利未支派代表、因而表示行为中的仁爱,因而代表并表示仁之良善,也就是善行,所以:
上面写有亚伦名字的利未的杖当放在会幕里法柜前时,便开了花,结了熟杏。(民数记17:2–11)
“杏”表示仁爱的良善,人里面的教会的一切事物都靠这些良善兴旺,因为当他拥有仁爱的良善时,就拥有了聪明和信,那时人处于对理解他从圣言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以及照着他所知道的去做的意愿。由于仁之良善必须在教会的一切事物中,以便教会可以在它们里面,还由于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本身,也就是仁爱,就是那将理解力和教导赋予所有人的,所以利未支派不仅被任命为祭司,而且份额和产业不像赋予其它支派那样赋予利未支派,而是都在它们当中,这从摩西五经(民数记35:1–35; 约书亚记21:1–45)明显看出来。因此,在摩西五经,经上说:
所以利未人在他弟兄中无份无业;耶和华自己就是他的产业。(申命记10:9)
由于如我们所说的,每个人都照着他里面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而获得知识、聪明和智慧,所以在摩西五经,经上说:
耶和华神拣选了利未子孙来事奉祂,奉祂的名祝福,并且一切争讼和一切殴打都要凭他们的口。(申命记21:5)
这些话在灵义上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也就是仁爱,对主的事奉,并教导那些属于教会和敬拜的事物,区分虚假和真理,邪恶和良善;因为“利未的子孙”在灵义上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也就是仁爱。由此可见,利未支派被选作祭司职分,在所有支派当中都有一份产业,不是因为这个支派比其它支派更好,而是因为它代表行为中的仁爱和善行,也就是人里面的一切良善和真理的结果。
444b.在圣言中,“利未支派”表示仁爱的良善,也就是善行,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耶利米书:
在那些日子、那时候,我必使大卫公义的枝子长起来;他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在那些日子,犹大必得救,以色列必安然居住;这就是他要被称呼的名字,耶和华我们的义。必不从大卫那里剪除一个坐在以色列家宝座上的人,也必不从祭司利未人那里剪除一个在我面前献燔祭、烧素祭、终日办理献祭的人。你们若要废弃我所立白日的约和黑夜的约,我与我仆人大卫所立的约也必废弃,使他没有一个儿子在他的宝座上为王;并且与事奉我的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约必废弃。正如天上的万象不能数算,海沙不能斗量,我必照样使我仆人大卫的种和事奉我的利未人多起来。(耶利米书33:15–18, 20–22)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降临,祂是大卫的“枝子”,被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那时犹大必得救,以色列必安然居住”表示那时,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会得救;“以色列必安然居住”表示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人不会被邪恶和虚假侵扰;“必不从大卫那里剪除一个坐在以色列家宝座上的人”表示那时,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将在教会不断掌权;“也必不从祭司利未人那里剪除一个在我面前献燔祭、烧素祭、终日办理献祭的人”表示那时将有不断出于爱与仁之良善、出于信之真理的敬拜;“利未人”表示那些处于这种敬拜的人;“燔祭”表示出于爱之良善的敬拜,“素祭”表示出于对邻之仁的良善的敬拜;“献祭”表示出于信之真理的敬拜。
“你们若要废弃我所立白日的约和黑夜的约”表示如果他们不遵守这两样事物,即实现与主的结合的爱与仁;“约”表示结合;“白日的约”表示藉着爱的结合,“黑夜的约”表示藉着信的结合;“我与我仆人大卫所立的约也必废弃,使他没有一个儿子在他的宝座上为王;并且与事奉我的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约必废弃”表示那时他们既没有神性真理,也没有神性良善;“利未人,祭司,事奉的人”是指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敬拜之人;“正如天上的万象不能数算,海沙不能斗量”表示属灵人和属世人中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天上的万象”表示属灵人中的这些知识,“海沙”表示属世人中的这些知识;“我必照样使我仆人大卫的种和事奉我的利未人多起来”表示在那些拥有与主的结合之人里面,神性真理的增多和神性良善的结实;“祭司利未人”在此和在别处一样,表示那些处于爱与仁之良善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这良善本身。
玛拉基书:
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祂必在我前面预备道路;你们所寻求的主,就是你们所仰慕的立约的使者,必忽然进入祂的殿。因为祂如炼金之人的火,如漂布之人的碱;祂必坐着熬炼和洁净银子,必洁净利未人,炼净他们像金银一样,他们就凭公义献供物给耶和华。那时,犹大和耶路撒冷所献的供物必蒙耶和华悦纳,仿佛一个时代的日子和往昔之年。(玛拉基书3:1–4)
这些事在灵义上的含义,可参看前面的解释(AE 242d, 433b节);那里说明,“利未人”表示所有处于仁之良善,由此处于信之良善的人。所论述的主题是将要降临的主;耶和华,主,所要降临的“祂的殿”表示祂的神性人身;“祂必熬炼和洁净利未人”表示祂会洁净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由此处于信之良善的人。显然,所指的不是利未人,因为经上说“那时祂必熬炼和洁净利未人”、“那时,犹大和耶路撒冷所献的供物必蒙耶和华悦纳”。众所周知,主并没有熬炼和洁净利未人,犹大和耶路撒冷所献的供物也不蒙主悦纳,因为他们完全反对主,并且那时藉由祭物和供物的敬拜已经废除了。因为“犹大”在此表示所有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耶路撒冷”表示处于教义之真理的教会(参看AE 433节)。
摩西五经:
摩西论利未说,你的土明和乌陵都给了你的圣人,你在玛撒曾试验他,在米利巴水与他争论;他对自己的父母说,我未曾看见他;他的弟兄,他不承认,他的儿子,他也不认识;因为他们要遵行你的话,谨守你的约。他们要将你的典章教导雅各,将你的律法教导以色列;他们要把香放在你鼻孔,把全燔祭献在你的坛上,悦纳他手里所办的事;那些起来攻击他和恨恶他的人,愿你刺透他们的腰,使他们不再起来。(申命记33:8–11)
这些话出现在摩西对以色列儿子的祝福中,这祝福论述了圣言,因为摩西在代表意义上表示圣言。“土明和乌陵”表示从神性良善闪耀出来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圣言;“利未”在此表示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他们在玛撒和米利巴水曾试验的“圣人”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试探发生所在的“磐石”表示主,来自这磐石的“水”表示神性真理;“他对父母说,我未曾看见他”中的“父母”表示以色列教会,该教会不承认主;教会因良善被称为“父”,因真理被称为“母”;他不承认的“弟兄”和不认识的“儿子”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该教会没有这些良善和真理,“弟兄”表示良善,“儿子”表示真理。
但由于“利未人”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一般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属灵情感,所以经上论到他们说“他们要遵行你的话,谨守你的约。他们要将你的典章教导雅各,将你的律法教导以色列”,这些话表示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照圣言行动,或说实行圣言,并教导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事实上,正是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实行并教导,因为主流入这种情感,并在人里面实行良善、教导真理。“圣言”在此表示神性真理,“遵行它”表示实行它;“约”表示通过它而与主的结合;“典章”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律法”表示真理之良善;“雅各和以色列”表示教会;“把香放在鼻孔”表示出于教义真理的敬拜,“把全燔祭献在坛上”表示出于爱之良善的敬拜。“刺透他们的腰,使他们不再起来”表示真理驱散虚假;“刺透恨恶他的人的腰,使他们不再起来”表示对邪恶的驱散。这些话论及利未,是因为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只能在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里面。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在于热爱真理本身,敬重它胜过世上的一切好处,因为人通过它拥有永生,永生只有通过真理,因而通过圣言才能被植入人,主通过圣言教导真理。主在马太福音如此描述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也就是爱真理胜过世上的一切好处:
天国又好比一个人,就是一个寻找好珍珠的商人;发现一颗极贵重的珍珠时,就去变卖他所有的一切,买了它。(马太福音13:45–46)
“珍珠”表示真理。人只有通过从主而来的来自良善的真理才能拥有永生(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e节)。
“利未”表示爱与仁,这一点从他母亲利亚生他时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这些话如下:
利亚又怀孕生子,说,这次我丈夫(vir)必与我联合,因为我给他生了三个儿子;于是给他起名叫利未。(创世记29:34)
“利亚又怀孕生子”表示属灵的怀孕和生产;“说,这次我丈夫(vir)必与我联合”表示属灵之爱,也就是仁爱,结合通过它实现;“因为我给他生了三个儿子”表示连续或相继之物;“于是给他起名叫利未”表示藉着爱的结合及其品质。关于对这些事进一步的解释,可参看《属天的奥秘》(3873–3877节)。“利未”表示联合,“联合”表示藉着属灵之爱的结合。利亚相继所生的这三个儿子,即“流便、西缅和利未”,表示在系列中的教会的主要和初始要素,即理解力中的真理,意愿中的真理和行为中的真理,与主的三个门徒,即彼得,雅各和约翰是一样的。因为“彼得”表示理解力中的真理,“雅各”表示意愿中的真理,“约翰”表示行为中的真理,也就是生活的良善或仁之良善。在原文,利未表示一种联合,联合表示藉着爱与仁的结合。这就是“联合”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3875节)。
“利未”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爱与怜悯方面的主,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玛拉基书:
你们就知道我传这诫命给你们,使我与利未立约。我曾与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约;我将这两样赐给存敬畏的他,他就敬畏我,因此因我的名就惊惶。真理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里没有乖僻;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使多人回转离开罪孽。祭司的嘴唇(当守护知识),人也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因为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但你却偏离正道;竟使多人在律法上跌倒;败坏了利未的约。(玛拉基书2:4–9)
此处“利未”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在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论到利未说“真理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里没有乖僻”、“祭司的嘴唇(当守护知识),人也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因为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因此,“利未的约”表示藉着爱和仁而与主的结合;“生命和平安的约”表示这结合;也论及主的“敬畏”表示爱。“祭司的嘴唇(当守护知识),人也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表示教义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并在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中间。他由于主在圣言中并通过圣言所教导的神性真理而被称为“耶和华的使者”;“他们偏离正道;竟使多人在律法上跌倒;败坏了利未的约”表示以色列人当中的教会败坏圣言的真理和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从而摧毁了与主的结合;“道”表示教义的真理,“律法”表示教义的良善,“利未的约”表示与主的结合。由此可见,利未和利未支派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什么,即表示仁之良善,也就是生活的良善,以及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情感,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在属灵之爱方面的主。
444c.由于圣言中的大多数事物都有反面意义,所以“利未”和利未支派也有反面意义;“利未”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之邪恶,也就是仁之良善的对立面,也表示没有仁爱的生活,因而表示对邻之仁的缺乏。在父亲以色列对他儿子的预言中,“利未”就表示这一点: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的剑是强暴的器械;愿我的灵魂不要进入他们的隐秘处;愿我的荣耀不要与他们的会众联络;因为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筋。他们的怒气因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因坚硬可诅。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创世记49:5–7)
对这些话的解释,可参看前文(443b节),那里论述了“西缅”。
再者,在主关于被强盗打伤之人的那个比喻中,“利未”就具有这种反面意义;此处会解释这个比喻,因为它论述了对邻之仁,还因为在那里,主从头到尾都在通过迄今为止不为人知的对应说话。路加福音:
律法师想证明自己有理,就对耶稣说,谁是我的邻舍呢?耶稣便接着说,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强盗当中,他们剥去他的衣裳,把他打个半死,丢下他走了。偶然有一个祭司从那条路下来,看见他就从另一边过去了。又有一个利未人来到这地方,看见他,也照样从那边过去了。但有一个撒玛利亚人行路来到他那里,看见他,就动了慈心,上前包扎他的伤口,倒上油和酒,然后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他到店里去照顾他。第二天离开的时候,他拿出二钱银子来交给店主,对他说,请你照顾他,不论余外花费多少,我回来的时候必还给你。那么,你认为这三个人中哪一个是落在强盗中那人的邻舍呢?他说,那怜悯他的。耶稣对他说,你去,照样做吧。(路加福音10:29–37)
这些话所论述的主题是对邻之仁和善行,仁爱通过善行而在自己的结果和完全中。此处“耶路撒冷”表示有真教义的教会,“耶利哥”表示有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的教会;所以“祭司”表示那些没有对主之爱的人,“利未人”表示那些没有对邻之仁的人,这是那时那些在耶路撒冷的人的特征;但“撒玛利亚人”表示处于仁之良善的外邦人或各民族;“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的人”表示那些愿意在教会的真理和知识上接受教导的人;他所落入其中的“强盗”表示那时在败坏的教会,如那时的犹太教会中的人;“他们剥去他的衣裳,把他打个半死,丢下他走了”表示他们剥夺了他的真理,向他灌输虚假,在属灵生命上将他伤害到几乎没有任何属灵生命存留的地步;在圣言中,“剥”表示剥夺真理,“打”表示通过虚假伤害心智和属灵生命,“半死”表示直到几乎丧失属灵生命;“动了慈心”表示来自里面的怜悯与仁爱,因为怜悯与仁爱形成一体;“包扎伤口,倒上油和酒”表示通过在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上教导他而提供一种补救办法来对抗伤害他生命的虚假;在圣言中,“油”表示爱之良善,“酒”表示信之良善和真理;“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表示照着他的理解力,“牲口”在此和“马”具有相同的含义,都表示理解力;“带他到店里去照顾他”表示把他带到那些在良善和真理的知识上接受更好教导的人那里,“店”是指买到饮食的地方,这些饮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因而表示通过教导所给予的属灵营养;“第二天离开的时候,他拿出二钱银子,对他说,请你照顾他,不论余外花费多少,我回来的时候必还给你”表示照着一个人的能力和力量做仁爱的一切事。由此可见,“利未”、“利未支派”和“利未人”表示在两种意义上分别表示什么。关于“利未”和以他命名的支派代表、因而表示什么,详情可参看《属天的奥秘》(3875–3877, 4497, 4502—4503, 6352, 10017节)。
504a.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说明“冰雹”表示什么;我们现在说明“火”表示什么。在圣言中,“火”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火焰”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但在反面意义上,“火”表示由自我之爱产生的邪恶,“火焰”表示由世界之爱产生的邪恶。必须清楚的是,各种良善都从属天之爱和属灵之爱中获得其存在,而各种邪恶都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中获得其存在。在圣言中,“火”因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所以表示源于这两种爱的一切良善和一切邪恶。由于在圣言中,“火”论及天堂和地狱,而迄今为止,人们还不知道“火”表示爱,所以我要从圣言引用一些经文来清楚说明,“火”在好的意义上表示天堂之爱,在坏的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
在圣言中,“火”表示天堂之爱,这一点首先从“祭坛上的火”的含义明显看出来,“祭坛上的火”表示天堂之爱,或对主之爱(参看AE 496节);非祭坛上的“火”也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观看,看哪,狂风从北方刮来,有一朵大云,把自己包裹在自己里面的火和它周围的光辉,火中间好像活炭的形状。从它中间又出来四个活物的形像。活物的形像,就如烧着的火炭,又如灯的样子;火在四活物中间上去下来,这火很明亮,从火中发出闪电。在它们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有一个人的形像在它上头。我从他腰以上的样子仿佛看见烧着的炭的样子,周围有仿佛火的样子在它里头;又从他腰以下的样子看见仿佛火的样子,它周围也有光辉。(以西结书1:4–5, 13, 26–27; 8:2)
被看成活物的“基路伯”表示圣治和守护方面的主,以免不通过爱之良善就靠近主;由于这种守护本身在天堂,尤其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所以该天堂也由“基路伯”来表示(参看AE 152, 277, 313, 322, 362, 462节)。由于它们尤表第三层天堂,而主在众天堂之上,所以主被看见在基路伯以上的宝座上。火也被看见在基路伯中间,周围有光辉,闪电从这火中发出;“在宝座周围、从坐宝座者的腰以上和以下”明显表示属天的神性之爱,或神性属天之爱。因为主自己就是神性之爱,凡从主发出之物都是从祂的神性之爱发出的;因此,这就是周围有光辉的“火”。
同样,在但以理书:
他来到亘古常在者面前;祂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祂的宝座如火焰,其轮子如燃烧的火;一条火河从祂面前发出并流出来。(但以理书7:9–10, 13)
“亘古常在者”也表示主;此处“人子”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亘古常在者”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祂因上古时代,就是有一个处于对主之爱的属天教会的时候而被称为“亘古常在者”。“如火焰的宝座”表示这个属天教会和那些来自该教会之人的天堂;但“如燃烧的火的轮子”表示属天之爱的教义;“从祂面前发出并流出来的火”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之爱本身。
但以理书也说,他看见:
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祂身体如水苍玉,面貌如闪电,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光明的铜。(但以理书10:5–6)
但以理就是如此看见主的,这一点从启示录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祂在约翰面前以几乎一样的方式被代表,论到祂,经上说:
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胸间束着金带;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祂的眼睛如同火焰;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祂的面貌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启示录1:13–16; 2:18)
从对约翰所看见的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身穿细麻衣的人”和“亘古常在者”的这种描述的相似性明显看出,他们所看见的,都是主。“祂的面貌如闪电,眼睛如同火焰”表示主的神性良善;因为对人来说,脸,尤其眼睛,是他的爱之情感的代表形像,因为爱从它们那里闪耀出来,它们也从爱如同从火中那样闪闪发光。
论到坐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经上说:
祂的眼睛如火焰。(启示录19:12)
显然,在那里,圣言方面的主被表现为坐在一匹白马上,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一位被称为“神的圣言”,祂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由于“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见主在荆棘中间的火里(出埃及记3:1–3)。因此,当主降临西乃山时,摩西和以色列百姓也看见主“在火里”;对此,经上如此描述:
西乃山全山冒烟,因为耶和华在火中降临山上,山的烟气上腾,如火炉的烟一般。(出埃及记19:18; 申命记4:36)
此处被看到的“火”也代表神性之爱。
由于“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之爱,所以经上吩咐,火要在坛上不断烧着,他们要取那火来献香。正因如此,在希腊和罗马的宗教仪式中,火要持续不断地烧着,由维斯塔贞女来照管。他们拜火为神圣,这一点就源自亚洲的古代教会;在这些教会中,与敬拜有关的一切事物都具有代表性。由于“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之爱,所以灯台被放在会幕内,灯台上有七盏灯常常点着;对此,摩西五经如此描述:
要吩咐以色列人,把那为点灯捣成的纯橄榄油拿来给你,使灯常常点着。亚伦从晚上到早晨,要不断在耶和华面前经理这灯。他要在耶和华面前常收拾纯灯台上的灯(利未记24:2–4);关于这灯台本身(可参看出埃及记25:31–40; 37:17–24; 40:24–25; 民数记8:2–4)。在神的宝座前点着的七盏火灯(启示录4:5)所表相同。但“祭坛上的火”表示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灯台上的火”,也就是火焰,表示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由此可知,在灯台的灯盏中产生火焰之火的“油”也表示神性之爱;五个谨慎的童女灯里有,而五个愚拙的童女没有的“油”(马太福音25:1–12)同样表示神性之爱。
福音书中的“火”也表示主的神性之爱:
约翰说,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但耶稣要用圣灵与火给你们施洗。(马太福音3:11; 路加福音3:16)
“用圣灵与火施洗”表示通过来自主的爱之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使人重生,因为“圣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火”表示这真理所源于的神性之爱。
以赛亚书中的“火炉”也表示“火”所表之物:
那有火炉在锡安、有烤炉在耶路撒冷的耶和华。(以赛亚书31:9)
经上说“那有火炉在锡安的”,是因为“锡安”表示有属天之爱在里面的教会;说“有烤炉在耶路撒冷”,是因为“耶路撒冷”表示有教义真理在里面的教会;属天之爱相对来说就像“火炉”,而教义的真理则好像预备饼的“烤炉”。
504b.由于“火”表示爱之良善,“全燔祭”表示出于爱之良善的敬拜,所以有时火从天堂降下来,烧灭燔祭;如当为百姓赎罪而献全燔祭时,对此,摩西五经如此描述:
当献祭时,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吞灭坛上的全燔祭和脂肪;全体百姓一看见,就都欢呼,脸俯伏于地。(利未记9:24)
经上还说:
从天而降的火吞灭以利亚的全燔祭、木柴、石头、尘土,又舔干沟里周围的水。(列王纪上18:38)
这“火”也表示神性之爱,因而表示对出于爱之良善的敬拜的接受。从磐石中出来、吞灭了基甸带给神使者的肉和无酵饼的“火”(士师记6:21)所表相同。以下吩咐同样表示神性之爱:
羔羊要用火烤,断不可用水煮,剩下留到早晨的,要用火烧了。(出埃及记12:8–10)
对这几节经文的解释,可参看《属天的奥秘》(7852–7861节)。
当以色列人起行时,主走在他们面前所在的火,以及夜间会幕上面的火也表示主的神性之爱;对此,摩西五经如此描述:
日间,耶和华在云柱中走在他们前面,领他们的路;夜间,在火柱中给他们光明;日间云柱,夜间火柱,总不离开百姓的面前。(出埃及记13:21–22; 民数记9:15–23; 申命记1:33)
又:
日间,耶和华的云彩是在帐幕以上;夜间,云中有火,在以色列全家的眼前,在他们所有的旅程中。(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2, 39)
日间显现的“云”和夜间显现的“火”代表主对天堂和教会的保护,因为“帐幕”代表天堂和教会,“云和火”代表保护;云出现时的“日间”表示在光中的神性真理,“夜间”表示在阴影中的神性真理。他们被一朵云保护,以免被太大的光伤害,也被发光的火保护,以免被太多的阴影伤害。
这就是这些事物的代表,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在锡安山的一切居所和她的会众以上,白天创造云,黑夜创造火焰的烟和光亮;因为在一切荣耀之上必有遮盖。必有帐棚,白日可以得荫避热,也可以作避难所和藏身之处,躲避洪水泛滥和降雨。(以赛亚书4:5–6)
“锡安山的居所”表示属天教会的良善,“她的会众”表示该良善的真理;“白天创造云,黑夜创造火焰的烟和光亮”表示保护,以免被太大的光或太多的阴影伤害;故经上说:“在一切荣耀之上必有遮盖;必有帐棚,白日可以得荫避热。”“也可以作避难所和藏身之处,躲避洪水泛滥和降雨”表示以免虚假因太大的光或太多的阴影而闯入,因为“洪水泛滥和降雨”表示虚假的涌入。
撒迦利亚书:
我要作耶路撒冷四围的火墙,并要作她中间的荣耀。(撒迦利亚书2:5)
“火墙”表示神性之爱的保护,因为地狱不能靠近或攻击这爱;“她中间的荣耀”是指由此而来的四面八方的在光中的神性真理。由于“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全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献给耶和华的安息气味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 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5; 5:12; 7:30; 21:6; 民数记28:2; 申命记18:1);这表示它们被接纳,以代表出于爱之良善的敬拜,“全燔祭”代表这敬拜,因为在燔祭中,整个牲畜在火中被焚烧并烧灭。
由于圣言就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本身,因圣言处处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里面,所以以利亚被看到乘火车火马升天去了(列王纪下2:11)。由于同样的原因,山被看到满了火车火马围绕以利沙(列王纪下6:17)。因为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此,“车”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义,“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
“火”表示爱,这一点也清楚可见于诗篇:
耶和华使祂的使者为灵,使祂的事奉者为火焰。(诗篇104:4)
“耶和华使祂的使者为灵”表示祂使他们成为神性真理的接受者,他们因此表示神性真理本身;“祂使祂的事奉者为火焰”表示祂使他们成为神性良善的接受者,他们因此表示神性良善。在圣言中,“使者或天使”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在相对意义上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者(参看AE 130, 200, 302节);“事奉者”表示属于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也可参看AE 155节)。由此清楚可知,“火焰”表示爱之良善。“火”表示爱,因为主凭神性之爱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在众天堂,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热是爱之神性良善,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光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火”表示爱之良善,“光”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主凭神性之爱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来自这太阳的光是神性真理,来自这太阳的热是神性良善(HH 126–140;567—568节)。正是由于火与爱之间的对应关系,在普通话语中,当论及属于爱的情感时,我们用到“温暖”、“火上浇油”(to be inflamed)、“燃烧”、 “热烈”、“发火”这些词语,以及其它类似词语。此外,一个人会出于任何种类的爱照着这爱的程度而变暖。
504c.到目前为止,所论述的是在圣言中,当“火”被归因于主时,或当它论及天堂和教会时,它的含义。但在圣言中,当“火”论及邪恶和地狱时,它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因而表示折磨死后在地狱里的恶人的一切邪恶情感和欲望。“火”具有这种反面意义,是因为神性之爱当从天堂降下来,进入恶人所在的社群时,就被转变为与神性之爱相反的一种爱,从而转变为各种燃烧的渴望和欲望,进而变成各种邪恶,还变成折磨,因为邪恶自带自己的惩罚。由于神性之爱在恶人那里转变为地狱之爱,所以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仇恨和报复掌权的地狱看上去就像着了火,或像一团火焰,无论里面还是周围,尽管在它们里面的地狱团伙没有感觉到任何火。事实上,由于这些爱,在这些地狱中的团伙脸上红肿,仿佛因火而变红。
因此,这就是以下经文中的“火”的含义。以赛亚书:
邪恶像火焚烧,吞灭荆棘和蒺藜,点燃森林的密丛,使它们在升起的烟中滚动上腾。百姓成为火柴,无人怜惜弟兄。(以赛亚书9:18–19)
同一先知书:
全体百姓都必作为可烧的,成了火的燃料或食物。(以赛亚书9:5)
又:
亚述人啊,你们怀的是糠秕,生的是碎秸;火必吞灭你们的灵。万民必像燃烧的石灰,又像被割下的荆棘,在火中焚烧。我们中间谁能与吞灭的火同住?我们中间谁能与永远的燃烧物同居呢?(以赛亚书33:11–12, 14)
“亚述人”表示那些基于虚假和谬误、出于自我聪明,因而出于自我之爱来推理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人;此处描述的是这些人。
又:
在耶和华报仇的日子,地上的溪河必变为沥青,它的尘土必变为硫磺,这地必成为烧着的沥青;昼夜不熄,它的烟永远上腾。(以赛亚书34:8–10)
又:
他们变得像碎秸;火焚烧了他们;他们不能救自己的灵魂脱离火焰之手。(以赛亚书47:14)
又:
看哪,你们当中所有点火、以火星围绕自己的人;进入你们的火地,进入你们所点燃的火星里去吧。(以赛亚书50:11)
又:
他们的虫是不死的,他们的火是不灭的。(以赛亚书66:24)
以西结书:
我必将你关在燃烧之人的手中;你必作火的燃料或食物。(以西结书21:31–32)
诗篇:
你发怒的时候,要使他们如炽热的烤炉,火要吞灭他们。(诗篇21:9)
又:
愿燃烧的火炭落在恶人身上,愿火把他们抛在深坑,不能再起来。(诗篇140:10)
马太福音: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祂要扬净祂的场,把麦子收在仓里,把糠用不灭的火烧尽了。(马太福音3:10, 12; 路加福音3:9, 17)
同一福音书:
稗子怎样用火焚烧,时代的完结也要如此。(马太福音13:40)
又:
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孽的从祂国里挑出来,丢在火炉里。(马太福音13:41–42, 50)
又:
王向那左手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福音25:41)
又:
凡对弟兄说你这个傻瓜的,必遭受地狱的火。(马太福音5:22; 18:8–9; 马可福音9:45, 47)
路加福音:
财主在地狱里说,我祖亚伯拉罕哪,请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路加福音16:24).
同一福音书:
到罗得出所多玛的时候,就有火与硫磺如雨般从天上降下来,把他们全都灭了;人子显现的日子也要这样。(路加福音17:29–30)
启示录:
若有人拜兽,这人必喝神烈怒的酒,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启示录14:9–10)
又:
那兽与假先知就活活地被扔进烧着硫磺的火湖里。(启示录19:20)
又:
魔鬼被扔进火与硫磺的湖里。(启示录20:10)
又:
死亡和地狱也被扔在火湖里;若有人被发现没有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4–15)
又:
不信的、杀人的、奸淫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必在烧着火与硫磺的湖里有他们的份。(启示录21:8)
在这些经文中,“火”表示属于邪恶之爱的一切欲望及其惩罚,也就是痛苦或折磨。对此,我们建议读者参考《天堂与地狱》(566–575节),那里说明了何谓“地狱之火”和“咬牙切齿”。
504d.前面论述了冰雹,那里说,当神性从天堂降下来时,它在恶人所在的低层领域会产生与它在天堂本身的效果相反的一种效果;也就是说,在天堂,它赋予生气并进行结合,但在恶人所在的低层部分却产生死亡和分离。其原因在于,从天堂而降的神性流注打开善人的属灵心智,并使它适合接受;但在没有属灵心智的恶人里面,它打开他们的属世心智,也就是邪恶和虚假所居之处的内层,他们由此对天堂的一切良善心怀厌恶,并仇恨真理,对各种罪行则怀有一种欲望,因此与善人分离,随即受到诅咒。我们现在正谈论的在善人那里的这种流注在天堂显现为一种赋予生气、再创造和进行结合的火;但在低下的恶人那里,它却显现为一种吞灭和荒废或毁灭的火。
正是由于神性之爱从天堂流下来的这种效果,在圣言中,怒气和愤怒常常被归于耶和华,也就是主,怒气来自火,愤怒来自火之热。经上还提到祂的“怒火”,说祂是“吞灭的火”,以及其它类似表述;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从主发出的火具有这种性质,因为这火在起源上是神性之爱,而是说它在恶人那里变成这样,恶人因它的流注或说它流入他们而发怒和愤怒。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当主降临西乃山,宣布律法时,出现在这山上的火清楚看出来。尽管这火在起源上是神性之爱,是神性真理的源头,但它向以色列百姓却显为吞灭的火,他们在这火面前极其恐惧,大大颤抖(出埃及记19:18; 20:18; 申命记4:11–12, 15, 33, 36; 5:5, 22–26);这是因为以色列百姓没有属灵的内在,只有一个属世的外在,这属世的外在充满各种邪恶和虚假;主照着各人的品质而向各人显现。雅各的儿子们就具有上述性质和品质(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8节)。
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耶和华,也就是主,被称为“吞灭的火”,如在以下经文中;申命记:
耶和华你的神是吞灭的火。(申命记4:24)
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的战车在火焰中好像旋风或暴风。因为耶和华必以火和祂的剑与一切肉体争辩;被耶和华所杀的必多。(以赛亚书66:15–16)
同一先知书:
你必用吞灭的火焰来察罚。(以赛亚书29:6)
又:
在耶和华怒中的愤恨、吞灭的火焰、分散、洪水和冰雹石中。(以赛亚书30:30)
诗篇:
从祂鼻孔有烟往上冒,从祂口中有火吞灭,连炭都被它点着了。因祂面前的光辉,密云、冰雹与火炭经过。耶和华也在天上打雷,至高者发出声音,冰雹与火炭。(诗篇18:8, 12–13)
又:
我们的神要来,决不缄默;有烈火在祂面前吞灭。(诗篇50:3)
又:
耶和华在恶人身上如雨般降下网罗、烈火、硫磺。(诗篇11:6)
以西结书:
我必向他们变脸,他们虽从火中出来,火却要吞灭他们。我必使这地成为荒场,因为他们犯下罪过。(以西结书15:7–8)
摩西五经:
在我怒中有火已经点燃,要烧到最低的地狱,它必吞灭地和地的出产,在山的根基上点火。(申命记32:22)
当神性良善与真理从天堂朝那里的低层部分,就是要与善人分离并被驱散的恶人所在之处下降时,这些事物就出现在灵界;经上说这些事物,就是由于那里的这些表象。由于从天堂而降的火在起源上是神性之爱,当被那里的恶人接受时,就变成吞灭的火,所以在圣言中,这火论及耶和华。地狱之火无非是神性之爱进入邪恶之爱,并进入作恶和造成伤害的可怕欲望的变化。
从天而降,吞灭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火(创世记19:24),以及因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以凡火献香而吞灭他们的火(利未记10:1等)也代表这一点。“用凡火所献的香”表示出于除了对主之爱以外的其它爱的敬拜。由于以色列人的欲望而吞灭他们营的边缘部分的火(民数记11:1–3),以及当耶和华从火、云柱中眺望埃及人的营时,在红海中灭亡的埃及人(出埃及记14:24–27)同样代表这一点。这火在起源上是神性之爱,在以色人起行期间,在他们面前发光,也在夜间帐幕上面发光,这一点在前面已经说明;然而,耶和华从火中眺望却使埃及人的营彻底混乱,并把它们毁灭。
在灵界,火看上去从天堂降下来烧灭恶人,这从启示录,就是约翰看到的地方明显可知,因为他说:
有火从天降下,烧灭了歌革和玛各及其团伙。(启示录20:9; 以西结书38:22)
“烧灭”在此表示驱散并投入地狱。所以在以赛亚书,经上又说:
以色列的光必成为火,他的圣者必成为火焰,一日之间就把他的荆棘和蒺藜焚烧并烧灭。(以赛亚书10:17)
“荆棘和蒺藜”表示教会教义的邪恶和虚假;“以色列的光必成为火,他的圣者必成为火焰”表示从天堂而降的神性真理对它们的摧毁。
504e.由于“火”在反面意义上,或相对于恶人,严格来说表示自我之爱,“火焰”表示世界之爱,所以“火”也表示一切邪恶,如敌意、仇恨、报复,以及其它许多邪恶;事实上,一切邪恶都是从这两个源头流出来的(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75节);因此,“火”也表示在属灵生命方面对人的毁灭,因而表示诅咒或定罪和地狱。“火”表示这一切事物,是因为“火”表示爱,这可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他们必观看,因他们仇恨百姓而羞愧;火必吞灭你的仇敌。(以赛亚书26:11)
“仇恨”和“火”描述了对“百姓”和“仇敌”在此所表示的恶人的毁灭。
同一先知书:
你从水中经过的时候,我必与你同在;你趟过江河,水必不漫过你;你从火中行过的时候,必不被烧,火焰也不着在你身上。(以赛亚书43:2)
“从水中经过,趟过江河,必不漫过”表示虚假和来自反对真理的虚假的推理必不进入和败坏,此处“水”表示虚假,“河”表示来自反对真理的虚假的推理;“从火中行过,必不被烧,火焰也不着在他们身上”表示邪恶和由它们产生的欲望必不伤害他们,“火”表示邪恶,“火焰”表示由此而来的欲望。
又:
我们那神圣华美的房屋,就是我们列祖赞美你的地方,被火焚烧;我们所羡慕的一切事物都荒废。(以赛亚书64:11)
“那神圣华美的房屋”表示属天和属灵的教会,“神圣的房屋”表示属天教会,“华美的”表示属灵教会;“就是我们列祖赞美你的地方”表示古教会的敬拜,“赞美”表示敬拜,“列祖”表示那些属于古教会的人;“被火焚烧”表示古教会的一切良善都变成了邪恶,良善被这些邪恶吞噬和毁灭;“我们所羡慕的一切事物都荒废”表示一切真理也被吞噬;在圣言中,“羡慕的事物”表示教会的真理。
又:
你们必像一棵叶子凋落的橡树,又如一个现已无水的园子。强者必如拖绳,他的工作好像火星,他们都要一同焚烧,无人扑灭。(以赛亚书1:30–31)
“橡树”表示属世人,“叶子”表示属世人中的真理的知识或科学和认知;“园子”表示理性人;“你们必像一棵叶子凋落的橡树,又如一个现已无水的园子”表示必不再有任何科学真理或真知识,或理性真理。“强者”和“他的工作”表示从自我聪明中产生或孵化出来的东西。在圣言中,信靠自己和自己的聪明之人有时被称为“强的”,因为他以为他自己和他由此所产生的工作是强的;由于人的自我吸收各种邪恶和虚假,并通过这些摧毁一切良善和真理,所以经上说:“强者必如拖绳,他的工作好像火星,他们都要一同焚烧。”“焚烧”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灭亡。
以西结书:
你的母亲像一棵葡萄树。如今她栽于旷野干旱焦渴之地;火也从她枝干中发出,吞灭它们和她的果子。(以西结书19:10, 12–14)
“像一棵葡萄树的母亲”表示古教会,古教会处于生活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如今她栽于旷野干旱焦渴之地”表示如今教会缺乏良善和真理,“干旱之地”表示没有良善的教会,“焦渴之地”表示没有真理的教会;“火也从她枝干中发出,吞灭它们和她的果子”表示虚假之邪恶摧毁了一切真理和良善,“火”表示邪恶,“枝干”表示有邪恶在里面的教义之虚假,“吞灭它们和她的果子”表示摧毁真理和良善;虚假之邪恶就是来自教义虚假的邪恶。
撒迦利亚书:
主必使推罗穷乏,击打她海里的财富;她必被火吞灭。(撒迦利亚书9:4)
“推罗”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方面的教会,因此“推罗”表示属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主必击打她海里的财富;她必被火吞灭”表示它被虚假和邪恶毁灭。
诗篇:
仇敌放火烧了你的圣所,亵渎你名的居所直到地;他们烧毁了地上一切神的聚会的地方。不再有任何先知,我们当中也无人知道要到几时。(诗篇74:7–9)
“仇敌放火烧了圣所,亵渎耶和华名的居所”表示由邪恶产生的欲望喜欢摧毁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他们烧毁了地上一切神的聚会的地方”表示他们彻底摧毁了神性敬拜的一切事物;“不再有任何先知,我们当中也无人知道要到几时”表示不再有任何真理的教义或对真理的理解。
摩西五经:
彼列的人或恶人若引诱一城的居民侍奉别神,就必被剑刃击杀,城和从城里所夺取的一切财物都要用火焚烧。(申命记13:13–16)
这些话在灵义上表示敬拜所来自的教义,即:承认除主以外的任何别神必须被除灭,因为这种教义只有源于恶欲的虚假在里面。这就是这些话在灵义上的含义,因为在圣言中,“城”表示教义,“侍奉别神”表示承认并敬拜除主以外的某个别神;“剑”表示虚假对真理的摧毁,“火”表示邪恶对良善的摧毁。
路加福音:
主说,祂来是要把火丢在地上;倘若已经着起来,不也是祂所愿意的吗?(路加福音12:49)
这表示良善与邪恶、真理与虚假之间的敌对与争战;因为在主降世之前,教会只有虚假和邪恶在里面,因而并没有它们与真理和良善之间的争战;但主揭开真理和良善之后,争战才有可能存在,没有它们之间的争战,改造是不可能的。因此,这就是主“愿意火已经着起来”的意思。这些话要这样来理解,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清楚看出来:
祂来是要造成分裂;从今以后,一家五口将要分裂;父亲和儿子相争,儿子和父亲相争;母亲和女儿相争,女儿和母亲相争。(路加福音12:51–53)
“父亲和儿子相争,儿子和父亲相争”表示邪恶与真理相争,真理与邪恶相争;“母亲和女儿相争,女儿和母亲相争”表示对虚假的欲望与对真理的情感相争,对真理的情感与对虚假的欲望相争;“一家”表示在一个人里面。
由于在圣言中,“儿子”表示教会的真理,“女儿”表示教会的良善,所以显而易见,耶利米书中的“焚烧儿女”表示什么:
他们在欣嫩子谷建造陀斐特的丘坛,要焚烧自己的儿女。(耶利米书7:31)
同一先知书:
我必使人听见攻击亚扪人的拉巴的战争警报;她的女儿必被火焚烧。(耶利米书49:2)
以西结书:
当你们献上供物,使你们儿子经火的时候。(以西结书20:31)
“用火焚烧儿女”表示通过恶欲或邪恶的爱摧毁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无论是否实际犯下这些可憎的事,它们仍表示虚假所确认的污秽而可憎的欲望对教会真理和良善的摧毁。
由此明显可知,“雹子与火搀着血丢在地上;树的第三部分被烧了,一切的青草也被烧了”表示什么,即表示从天堂而降的流注,和由此而来的最后审判之前的第一个变化。下文会解释“树”和“青草”表示什么。论到发生在他们最终灭绝或淹死在红海之前的埃及灾殃,经上也说了类似的话,即:
冰雹如下雨降在埃及地上,火掺杂着冰雹,冰雹又击打了田间一切的菜蔬,又打坏田间一切的树木。(出埃及记9:23–26)
先知书还预言,在“耶和华的日子”,也就是最后审判之前,类似的事要发生。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在它前面有吞灭的火,在它后面有燃烧的火焰。(约珥书2:1–3)
又:
在天上在地上我要显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烟柱。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到来以前。(约珥书2:30–31)
又:
火烧灭了旷野的居所,火焰烧尽了田野的一切树木。(约珥书1:19–20)
以西结书:
对南方的森林说,看哪,我要在你那里点火,吞灭你中间的一切青树;猛烈的火焰必不熄灭;因此,从南到北,所有脸都必在其中被烧。(以西结书20:46–47)
“南方的森林”表示一个能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之光,但如今却只处于知识,缺乏属灵之光的教会;“火要吞灭的树木”表示这些知识;“从南到北,所有脸都必在其中被烧”表示恶欲将剥夺这些知识的一切属灵生命,将不再有任何清晰的真理,甚至不再有模糊真理的任何余剩。知道了“火”在两种意义上的含义,就能看出在圣言中,“变暖”、“发热”、“着火”、“变热”、“被烧”、“烧尽”,以及“温暖或炎热”、“火焰”、“热情”、“焚烧”、“大火或点燃”、“火之地或火炉”、“火炭”,以及其它许多词语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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