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43

443a.启7:7.

443a.启7:7.“西缅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服从,所有处于服从的人都在天堂,并进入天堂。这从“西缅支派”代表、因而表示什么,以及“受印的有一万二千”的含义清楚可知:“西缅支派”是指服从(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所有在天堂,并进入天堂的人,对此,参看前文。现在所提到,并构成第三类受印者的西缅、利未和以萨迦支派表示那些在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并进入该天堂的人。因为如前所述,此处论述的是所有在天堂,并进入天堂的人;由于有三层天堂,即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第二层或中间天堂和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所以在第三层天堂的人、在第二层天堂的人和在第一层天堂的人被分别论述。“犹大,流便和迦得”表示那些在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并进入该天堂的人,因此这些人构成第一类受印的人;“亚设,拿弗他利和玛拿西”表示那些在第二层或中间天堂,并进入该天堂的人,因此这些人构成第二类受印的人;但“西缅,利未和以萨迦”表示那些在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并进入该天堂的人,这些人构成第三类受印的人。

所有属于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的人都服从圣言,或他们出生所在的教会的教义,或他们的牧师或宗教教师(他们从牧师或教师那里听说这个或那个是真理和良善,应当实行)所教导的真理和良善。其中大部分人未处于真理本身,而是处于来自无知的虚假;尽管如此,这些虚假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受,因为他们以生活良善为目的,通常粘附于虚假的邪恶通过这良善被移走。关于这些虚假和那些处于其中的人,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因此,这些人在最低层或第一层天堂。但那些在第二层或中间天堂的人都处于对认识并理解真理和良善的情感,还处于对实行它的情感;而那些在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人都处于爱。不过,前面已经论述了这两类人。

“西缅”和西缅支派表示那些处于服从的人,因为西缅,这个支派之父,因“听见”而得名,“听见”表示服从。这从他的母亲利亚生他时,利亚所说的话清楚看出来,这些话如下:

利亚又怀孕生子,就说,耶和华因为听见我被恨,所以又赐给我这个儿子;于是给他起名叫西缅。(创世记29:33)

对这些话的解释,可参看《属天的奥秘》(3867–3872节);“听从”表示服从(AC 2542, 3869, 4653–4660, 5017, 5471, 5475, 7216, 8361, 8990, 9311, 9397, 9926, 10061节; AE 14, 108, 249节)。“西缅”因表示服从,所以也表示信,因为当他服从并实行诫命时,信就变成信;在此之前,诸如人从圣言,教会的教义和讲道所获取的那些事物的知识看似信,但它不是信,直到人实行这些事;在此之前,它只是出于记忆的思维的事,其中没有意愿的任何东西,因而没有这个人的任何东西,因为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因此,当一个人实行它,也就是服从它时,它才进入意愿,因而进入这个人自己,并变成信。

当彼得被称为“西门”时,他也表示系服从的信;当彼得被称为“约拿的儿子西门”时,他表示系对真理的情感的信(如马太福音16:17–19等; 马可福音1:16–18, 36; 14:37, 38; 路加福音5:3–11; 7:40–43; 22:31–33等; 24:34; 约翰福音1:40–42; 21:15–21)。由于在希伯来语,“西门”表示听见和听从,因而表示服从,如前所述,“约拿的儿子”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但“彼得”表示真理本身,所以主有时称彼得为“彼得”,有时称为“西门彼得”,有时称为“约拿的儿子西门”。谁都能从以下事实看出这些名字具有这种含义,即:主有时称彼得为“彼得”,有时称为“西门”,有时称为“约拿的儿子”;这样做不是没有原因或意义的。那时对他说的话证明了这一点;如当他承认主是神的儿子,因此天国的钥匙被赐给他时,他被称为“约拿的儿子西门”(马太福音16:17等)。他也被称为磐石,如主自己在先知书中经常被称呼的那样。他同样被称为“约拿的儿子西门”,那时主问他说:“你爱我吗?”他回答:“我爱你。”但不久后,当他转身离开主,并因表示仁之良善的约翰跟从耶稣而生气时,他被称为“彼得”(约翰福音21:15–21);这时“彼得”表示没有良善的真理,或与仁分离之信。

由此可见,当彼得名叫“西门”时,“西门”与雅各的儿子“西缅”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服从,仁之信,对真理的情感,以及总体上来自良善的真理。因为在希伯来语,西门表示听见,听从和服从,约拿表示鸽子,鸽子在灵义上表示仁之良善;“约拿的儿子”表示这良善的真理,或仁之信;而“磐石”(他因磐石而得名彼得)表示真理和信,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和信的缺乏(参看AE 411节)。

443b.雅各的儿子“西缅”和以他命名的支派表示服从,在意愿中的真理,因而表示信,这一点也可从反面意义清楚看出来;他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不服从,意愿中的虚假,因而表示与意愿分离的信,这不是信;因为圣言中的大多数事物也有反面意义,它们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对立的事物。西缅的父亲以色列在对儿子们的预言中便在这层意义上提到了西缅;在那里,经上说: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的剑是强暴的器械;愿我的灵魂不要进入他们的隐秘处;愿我的荣耀不要与他们的会众联络。因为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筋。他们的怒气因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因坚硬可诅。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创世记49:5–7)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表示与仁分离之信;“他们的剑是强暴的器械”表示他们的教义用来破坏仁爱的作为,因而破坏仁爱本身;“愿我的灵魂不要进入他们的隐秘处”表示属灵良善不想知道他们意愿的邪恶;“ 愿我的荣耀不要与他们的会众联络”表示属灵真理不想知道他们思维的虚假;“因为他们在怒中杀人”表示他们完全转身离开真理,并因厌恶而灭绝了信;“任意砍断牛筋”表示他们从他们堕落的意愿中完全削弱了属于仁爱的外在良善;“他们的怒气因暴烈可咒”表示对良善的极其厌恶或严重背离,和随之而来的诅咒;“他们的烈怒因坚硬可诅”表示对来自良善的真理的厌恶或背离;“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表示这信必须从外在教会中根除;“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表示也要从内在教会中根除。关于这些事的更全面解释,可参看《属天的奥秘》(6351–6361节)。

头三个儿子,即流便,西缅和利未被他们的父亲以色列弃绝并诅咒,因为这个预言描述了教会的建立,教会不可能通过与仁分离之信来建立,而是通过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建立。因为那时的教会甚至陷入这个错误:只知道圣言,承认它的神圣性,或说它是神圣的,就是教会的本质,而不是生活或仁爱;天地之神不是主。因此,在这个预言中,先出生的那三个儿子,即流便,西缅和利未被弃绝了,因为在那里,“流便”表示唯信,“西缅”表示无仁之信,“利未”表示仁之良善的缺乏;因此,在一个系列中的这三者表示教会不存在。因为当唯信被视为拯救的本质时,仁爱就立刻被弃绝了,并在拯救方面被视为毫无价值,或毫不重要。由于这三个儿子表示这三样事物,所以其表示教会的父亲以色列弃绝了他们。此外,这三人也毁灭了教会的代表:流便因与他父亲的婢女和妾辟拉同寝而毁灭了(创世记35:22);西缅和利未因屠杀了哈抹,他儿子示剑,以及整座城,就是源于哈抹的民族而毁灭了,只因示剑爱他们的妹子底拿(创世记34:1–31)。这种行为在灵义上表示雅各的这两个儿子,换句话说,他们所代表的教会成分或属性,灭绝了古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古教会仍幸存于哈抹的民族;因为这种行为在灵义上表示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被与仁分离之信灭绝了。因此,这就是以色列的这些话具体的意思,即:“愿我的灵魂不要进入他们的隐秘处;愿我的荣耀不要与他们的会众联络。因为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筋。”因为“人”(vir)在圣言中表示真理和聪明,“牛”表示道德和属世的良善。《属天的奥秘》(4426–4522节)更充分地解释了这些事。

因此,在摩西的祝福(申命记33章)中,西缅被略过去了,经上提到的是以法莲和玛拿西,以取代他,以法莲和玛拿西表示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不过,尽管西缅和利未是这样,但他们在其它地方却表示仁之信和仁,“西缅”表示仁之信,“利未”表示仁。事实上,利未支派被任命为祭司;因为进行代表的这个人是何品质无关紧要,只要他按照律法和律例而处于外在敬拜;代表并不关注这个人,只关注事物,除了敬拜的外在外,对这个人没有任何要求(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665, 1097, 1361, 3147, 3670, 3881, 4208, 4281, 4288, 4292, 4309, 4444, 4500, 6304, 7048, 7439, 8588, 8788, 8806, 9229节)。因此,在启示录的这段经文中和圣言的其它地方,“西缅”支派表示服从,仁之信,对真理的情感,以及总体上来自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西缅”和西缅支派当在好的意义上被提及时,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天意(providence),在内在意义上表示意愿中的信,在内层意义上表示服从,在外在意义上表示听见(可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节)。


诠释启示录 #64

64.“身穿长衣,直

64.“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从“长衣、”的含义清楚可知,“长衣”是指作为衣服穿在良善上的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此处只提到“直垂到脚的长衣”,也就是一种总体的遮盖;因论述的主题是主,故它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神性真理。由于此处描述了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神性人身就是此处在灯台中间所看到的人子,并且经上说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后来又说“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所以我想解释福音书关于变像时的主所说的话,那里用了一些类似的词语,然后解释关于士兵分祂的衣服,又为祂的里衣拈阄所说的话。

关于主的变像,经上如此记着说:

耶稣带着彼得,雅各和约翰,上了一座极高的山。就在他们面前变了形像;祂的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洁白如光。看哪,有摩西,以利亚,向他们显现,同耶稣说话。看哪,有一朵光明的云彩遮盖他们,看哪,又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马太福音17:1–5; 马可福音9:2–8; 路加福音9:28–36)

主带彼得、雅各和约翰,是因为他们代表信、仁和仁之行为方面的教会;祂带他们上了“一座极高的山”,是因为“山”表示天堂;“祂的脸面明亮如日头”,是因为“脸”表示内层,它明亮如日头,是因为祂的内层是神性,“日头”是指神性之爱;“衣裳洁白如光”,是因为“衣裳”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光”也表示神性真理。“摩西和以利亚”显现,是因为这两个人表示圣言,“摩西”表示历史圣言,“以利亚”表示先知圣言或预言圣言;“一朵光明的云彩遮盖他们”,是因为“一朵光明的云彩”表示包含内义在里面的字面上的圣言;“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是因为“云彩里出来的声音”表示出于圣言的神性真理,“爱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由于神性真理、因而教会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祂,所以有话从云彩里出来说:“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

显然,被如此看见的,是主的神性人身,因为神性本身不能被任何人看见,除非通过神性人身。主在约翰福音也教导了这一点: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又:

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福音书中的这些话就表示这些事物,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明显看出来,那里说明:在圣言中,“彼得”、“雅各”和“约翰”表示信,仁和仁之行为(AC 3750节,AE 8–9节);“高山”表示天堂(AC 8327, 8805, 9420, 9422, 9434, 10608节);“脸”表示心智的内层(AC 1999, 2434, 3527, 4066, 4796, 5102, 9306, 9546节);“主的脸”表示怜悯、平安和一切良善(AC 222—223, 5585, 9306, 9546, 9888节);“日头”表示神性之爱(AC 2495, 4060, 7083节;《天堂与地狱》,116–125节);“衣裳”当论述主时,表示神性真理(AC 9212, 9216节);“光”也表示神性真理(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节;《天堂与地狱》,126–140节);“摩西和以利亚”表示圣言:“摩西”表示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5922, 6723, 6752, 6771, 6827, 7010, 7014, 7089, 7382, 9372, 10234节),“以利亚”表示圣言(AC 2762, 5247节);“云”表示字面上的圣言(AE 36节);“爱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是显而易见的。从“主的衣服”表示神性真理就可以知道士兵彼此分主的衣服,并为祂的里衣拈阄是什么意思;对此,约翰福音如此记着说:

士兵就拿祂的衣服分为四分,每兵一分,又拿里衣。这件里衣,原来没有缝儿,是上下一片织成的。他们就彼此说,我们不要撕开,只要拈阄,看是谁的;这要应验经上所说的,他们彼此分了我的衣服,为了我的里衣拈阄。士兵果然做了这些事。(约翰福音19:23–24)

不知道圣言的每个细节都包含一个属灵的内义在里面的人在这些话里面看不到任何奥秘;他只知道士兵分了外衣,没有分里衣;除此之外就一无所知了;然而,不仅这个事实包含一个神性奥秘在里面,而且关于主受难所记载的每个细节也都包含一个神性奥秘在里面。这个事实所包含的奥秘是,主的衣服表示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圣言,因为圣言就是神性真理;他们所分的“衣服或外衣”表示字面上的圣言,“里衣”表示内义上的圣言;“分它们”表示驱散和歪曲;“士兵”表示那些属于教会、为神性真理而战的人。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士兵果然做了这些事。”由此清楚可知,这些话在灵义上的意思是,犹太教会驱散了在字义中的神性真理,但不能驱散在内义中的神性真理。前面说明,“主的衣服”表示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祂的“里衣”表示内义上的神性真理或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9826, 9942节);“分”是指驱散良善和真理,并与之分离,因而是指虚假(AC 4424, 6360—6361, 9094节);“士兵”表示那些属于教会,在此属于犹太教会,要为神性真理而战的人,这一点从“交战”和“战争”的灵义清楚看出来;“战争”表示属灵的争战,也就是真理与虚假的争战(AC 1659, 1664, 8295, 10455节);因此,经上论到利未人说,他们的职责是处理教会事务,他们要通过在会幕中事奉而出去参战,并在战争中服役(民数记4:23, 35, 39, 43, 47; 8:23,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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