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3a.启7:7.“西缅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服从,所有处于服从的人都在天堂,并进入天堂。这从“西缅支派”代表、因而表示什么,以及“受印的有一万二千”的含义清楚可知:“西缅支派”是指服从(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所有在天堂,并进入天堂的人,对此,参看前文。现在所提到,并构成第三类受印者的西缅、利未和以萨迦支派表示那些在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并进入该天堂的人。因为如前所述,此处论述的是所有在天堂,并进入天堂的人;由于有三层天堂,即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第二层或中间天堂和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所以在第三层天堂的人、在第二层天堂的人和在第一层天堂的人被分别论述。“犹大,流便和迦得”表示那些在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并进入该天堂的人,因此这些人构成第一类受印的人;“亚设,拿弗他利和玛拿西”表示那些在第二层或中间天堂,并进入该天堂的人,因此这些人构成第二类受印的人;但“西缅,利未和以萨迦”表示那些在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并进入该天堂的人,这些人构成第三类受印的人。
所有属于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的人都服从圣言,或他们出生所在的教会的教义,或他们的牧师或宗教教师(他们从牧师或教师那里听说这个或那个是真理和良善,应当实行)所教导的真理和良善。其中大部分人未处于真理本身,而是处于来自无知的虚假;尽管如此,这些虚假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受,因为他们以生活良善为目的,通常粘附于虚假的邪恶通过这良善被移走。关于这些虚假和那些处于其中的人,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因此,这些人在最低层或第一层天堂。但那些在第二层或中间天堂的人都处于对认识并理解真理和良善的情感,还处于对实行它的情感;而那些在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人都处于爱。不过,前面已经论述了这两类人。
“西缅”和西缅支派表示那些处于服从的人,因为西缅,这个支派之父,因“听见”而得名,“听见”表示服从。这从他的母亲利亚生他时,利亚所说的话清楚看出来,这些话如下:
利亚又怀孕生子,就说,耶和华因为听见我被恨,所以又赐给我这个儿子;于是给他起名叫西缅。(创世记29:33)
对这些话的解释,可参看《属天的奥秘》(3867–3872节);“听从”表示服从(AC 2542, 3869, 4653–4660, 5017, 5471, 5475, 7216, 8361, 8990, 9311, 9397, 9926, 10061节; AE 14, 108, 249节)。“西缅”因表示服从,所以也表示信,因为当他服从并实行诫命时,信就变成信;在此之前,诸如人从圣言,教会的教义和讲道所获取的那些事物的知识看似信,但它不是信,直到人实行这些事;在此之前,它只是出于记忆的思维的事,其中没有意愿的任何东西,因而没有这个人的任何东西,因为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因此,当一个人实行它,也就是服从它时,它才进入意愿,因而进入这个人自己,并变成信。
当彼得被称为“西门”时,他也表示系服从的信;当彼得被称为“约拿的儿子西门”时,他表示系对真理的情感的信(如马太福音16:17–19等; 马可福音1:16–18, 36; 14:37, 38; 路加福音5:3–11; 7:40–43; 22:31–33等; 24:34; 约翰福音1:40–42; 21:15–21)。由于在希伯来语,“西门”表示听见和听从,因而表示服从,如前所述,“约拿的儿子”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但“彼得”表示真理本身,所以主有时称彼得为“彼得”,有时称为“西门彼得”,有时称为“约拿的儿子西门”。谁都能从以下事实看出这些名字具有这种含义,即:主有时称彼得为“彼得”,有时称为“西门”,有时称为“约拿的儿子”;这样做不是没有原因或意义的。那时对他说的话证明了这一点;如当他承认主是神的儿子,因此天国的钥匙被赐给他时,他被称为“约拿的儿子西门”(马太福音16:17等)。他也被称为磐石,如主自己在先知书中经常被称呼的那样。他同样被称为“约拿的儿子西门”,那时主问他说:“你爱我吗?”他回答:“我爱你。”但不久后,当他转身离开主,并因表示仁之良善的约翰跟从耶稣而生气时,他被称为“彼得”(约翰福音21:15–21);这时“彼得”表示没有良善的真理,或与仁分离之信。
由此可见,当彼得名叫“西门”时,“西门”与雅各的儿子“西缅”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服从,仁之信,对真理的情感,以及总体上来自良善的真理。因为在希伯来语,西门表示听见,听从和服从,约拿表示鸽子,鸽子在灵义上表示仁之良善;“约拿的儿子”表示这良善的真理,或仁之信;而“磐石”(他因磐石而得名彼得)表示真理和信,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和信的缺乏(参看AE 411节)。
443b.雅各的儿子“西缅”和以他命名的支派表示服从,在意愿中的真理,因而表示信,这一点也可从反面意义清楚看出来;他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不服从,意愿中的虚假,因而表示与意愿分离的信,这不是信;因为圣言中的大多数事物也有反面意义,它们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对立的事物。西缅的父亲以色列在对儿子们的预言中便在这层意义上提到了西缅;在那里,经上说: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的剑是强暴的器械;愿我的灵魂不要进入他们的隐秘处;愿我的荣耀不要与他们的会众联络。因为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筋。他们的怒气因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因坚硬可诅。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创世记49:5–7)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表示与仁分离之信;“他们的剑是强暴的器械”表示他们的教义用来破坏仁爱的作为,因而破坏仁爱本身;“愿我的灵魂不要进入他们的隐秘处”表示属灵良善不想知道他们意愿的邪恶;“ 愿我的荣耀不要与他们的会众联络”表示属灵真理不想知道他们思维的虚假;“因为他们在怒中杀人”表示他们完全转身离开真理,并因厌恶而灭绝了信;“任意砍断牛筋”表示他们从他们堕落的意愿中完全削弱了属于仁爱的外在良善;“他们的怒气因暴烈可咒”表示对良善的极其厌恶或严重背离,和随之而来的诅咒;“他们的烈怒因坚硬可诅”表示对来自良善的真理的厌恶或背离;“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表示这信必须从外在教会中根除;“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表示也要从内在教会中根除。关于这些事的更全面解释,可参看《属天的奥秘》(6351–6361节)。
头三个儿子,即流便,西缅和利未被他们的父亲以色列弃绝并诅咒,因为这个预言描述了教会的建立,教会不可能通过与仁分离之信来建立,而是通过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建立。因为那时的教会甚至陷入这个错误:只知道圣言,承认它的神圣性,或说它是神圣的,就是教会的本质,而不是生活或仁爱;天地之神不是主。因此,在这个预言中,先出生的那三个儿子,即流便,西缅和利未被弃绝了,因为在那里,“流便”表示唯信,“西缅”表示无仁之信,“利未”表示仁之良善的缺乏;因此,在一个系列中的这三者表示教会不存在。因为当唯信被视为拯救的本质时,仁爱就立刻被弃绝了,并在拯救方面被视为毫无价值,或毫不重要。由于这三个儿子表示这三样事物,所以其表示教会的父亲以色列弃绝了他们。此外,这三人也毁灭了教会的代表:流便因与他父亲的婢女和妾辟拉同寝而毁灭了(创世记35:22);西缅和利未因屠杀了哈抹,他儿子示剑,以及整座城,就是源于哈抹的民族而毁灭了,只因示剑爱他们的妹子底拿(创世记34:1–31)。这种行为在灵义上表示雅各的这两个儿子,换句话说,他们所代表的教会成分或属性,灭绝了古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古教会仍幸存于哈抹的民族;因为这种行为在灵义上表示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被与仁分离之信灭绝了。因此,这就是以色列的这些话具体的意思,即:“愿我的灵魂不要进入他们的隐秘处;愿我的荣耀不要与他们的会众联络。因为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筋。”因为“人”(vir)在圣言中表示真理和聪明,“牛”表示道德和属世的良善。《属天的奥秘》(4426–4522节)更充分地解释了这些事。
因此,在摩西的祝福(申命记33章)中,西缅被略过去了,经上提到的是以法莲和玛拿西,以取代他,以法莲和玛拿西表示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不过,尽管西缅和利未是这样,但他们在其它地方却表示仁之信和仁,“西缅”表示仁之信,“利未”表示仁。事实上,利未支派被任命为祭司;因为进行代表的这个人是何品质无关紧要,只要他按照律法和律例而处于外在敬拜;代表并不关注这个人,只关注事物,除了敬拜的外在外,对这个人没有任何要求(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665, 1097, 1361, 3147, 3670, 3881, 4208, 4281, 4288, 4292, 4309, 4444, 4500, 6304, 7048, 7439, 8588, 8788, 8806, 9229节)。因此,在启示录的这段经文中和圣言的其它地方,“西缅”支派表示服从,仁之信,对真理的情感,以及总体上来自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西缅”和西缅支派当在好的意义上被提及时,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天意(providence),在内在意义上表示意愿中的信,在内层意义上表示服从,在外在意义上表示听见(可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节)。
222a.“我又要将我神的名都写在他上面”表示他们在植入生命的神性真理方面的品质。这从“写在一个人上面”、“名”和“神”的含义清楚可知:“写在一个人上面”当论及主时,是指植入生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名”是指状态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神”是指从天堂里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天堂里的主(对此,参看AE 220a节),因为主在众天堂之上,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显为一轮太阳(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由此而来的神性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并构成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神性发出就是那在圣言中“神”所表示的;正因如此,天使被称为神(gods),神(God)在希伯来语用的是复数形式耶洛因。这清楚表明为何主在此说“我神的名”,在前面说“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AE 219节),在下面又说“我又要将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从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写在他上面”(AE 223节)。
“写在一个人上面”表示植入生命,因为写是指把来自记忆、思维或心智的东西写在纸上,也就是保存下来,故在灵义上表示在人的生命中持久,铭刻在它上面并植入它的东西。这句话的属世意义就这样转变为属灵意义;因为写在纸上或写在一本书里是属世的,而铭刻在生命上是属灵的;当有东西被植入信和爱时,它就铭刻在生命上了,因为爱和信构成人的属灵生命。由于“写”表示植入生命,所以论到耶和华或主,经上说“祂写”,“祂写在册子上”意思被主铭刻在人的灵,也就是他的心和灵魂,或也可说,铭刻在他的爱和信上的东西。因此,在诗篇:
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它们形成的一切日子都写在你的册上,它们无一缺少。(诗篇139:15, 16)
又:
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诗篇69:28)
但以理书:
百姓凡记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但以理书12:1)
摩西五经:
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把我涂抹掉吧。耶和华说, 谁得罪我, 我就从我的册上涂抹谁。(出埃及记32:32, 33)
启示录:
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除了羔羊外,没有人能展开。(启示录5:1)
又:
凡名字没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那兽。(启示录13:8; 17:8)
又: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2, 13, 15)
又:
只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入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7)
在这些经文中,意思不是说他们被写在册子上,而是说信和爱的一切都被铭刻在人的灵上(这从《天堂与地狱》,461–469节所说明的事可以看出来)。
222b.在圣言中,“写”表示铭刻在生命上并植入生命,这一点从提到“写”的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因此,在耶利米书: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3)
“将律法放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在中间”表示从内心与人同在(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节);“写在心上”是指印在爱上,因为“心”表示爱(参看《属天的奥秘》,7542, 9050, 10336节)。以西结书:
先知见有一书卷内外都写着字,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以西结书2:9, 10; 3:1–3)
“内外都写着字的书卷”表示那时教会的状态,因而教会成员有着怎样的生命;因此,“书卷”与前面提到的“生命册”意思是一样的;由于他们的生命缺乏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所以经上说:“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律法刻在石版上,是神用手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 申命记4:13; 9:10),这表示它必须被印在生命上(《属天的奥秘》,9416节);因为“律法”在严格意义上表示十诫,但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 7463节);“石头”表示真理,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属天的奥秘》,643, 1298, 3720, 6426, 8609, 10376节)。他们把律法的话写在从约旦河取出的十二块石头上(申命记27:2–4, 8; 约书亚记4:3等)所表相同。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约瑟,就是为以法莲和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的木杖;你要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以西结书37:16, 17)
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犹大”代表什么,“约瑟”又代表什么。“犹大”代表主的属天国度,“约瑟”代表祂的属灵国度;“把它们写在两根木杖上”表示每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之状态。它们结合进入天堂由“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来表示。这些话的含义类似主的这些话的含义: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它们来;这样,将只有一个羊群,一个牧人。(约翰福音10:16)
字要写在一根木杖上,是因为“木杖”表示良善,正是良善进行结合。这些事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看得更清楚,即:属灵国度在主降临之前与在祂降临之后是不同的(AC 6372, 8054节);主降世主要拯救属灵人,那时他们与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结合进入一个天堂(AC 2661, 2716, 2833—2834, 3969,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 8018, 8159, 8321, 9684节)。有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有三层天堂,这些天堂合而为一个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 29-40节)。“犹大”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约瑟”表示主的属灵国度(AC 3969, 3971,4669, 6417节);“以法莲”表示属灵教会的理解力(AC 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木头”表示爱之良善(AC 643, 3720, 8354节)。
以赛亚书:
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那一个要以雅各的名自称;又一个要亲手写归耶和华,并将以色列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姓。(以赛亚书44:5)
这些事论及主和祂的神性人身。“雅各”和“以色列”在论述主的地方表示祂的人身;这人身是耶和华,这一点由“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和“他要亲手写归耶和华”来表示。“以色列”和“雅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参看《属天的奥秘》,4286, 4570, 6424节)。
耶利米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盼望啊,凡离弃你的,必致蒙羞;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这活水的泉源。耶和华啊,求你医治我,我便痊愈。(耶利米书17:13, 14)
“写在地上”是指由于生活状态而定罪,因为“地”表示被定罪的东西(参看《属天的奥秘》,2327, 7418, 8306节)。
这清楚表明在约翰福音,主用手指在地上写字表示什么:
文士和法利赛人把一个行淫时被捉的妇人带到殿内耶稣这里;他们说,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捉到的。他们问按照摩西律法,她应不应该用石头打死。耶稣却弯下腰用指头在地上写字;祂直起腰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下腰在地上写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一个一个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和那妇人;耶稣对她说,妇人,控告你的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祂说,去吧,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2–11)
主“在地上写字”和前面耶利米书中的话,“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所表相同,即表示他们也因奸淫而被定罪;所以祂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主在殿里两次在地上写字表示他们因灵义上的奸淫而被定罪;因为文士和法利赛人是那些玷污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歪曲圣言、因而教会的真理之人;“奸淫”在灵义上是指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141, 161节);因此,这个民族也被主称为淫乱罪恶的世代(马可福音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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