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1.已经说明,“亚设支派”表示对邻之仁,也就是那些在第二层或中间天堂之人的属灵内在本身,“玛拿西支派”表示生活的良善,也就是从他们的属灵内在流入的属灵外在;而“拿弗他利支派”所表示的试探是联结的媒介,因为内在与外在通过试探联结。这清楚表明,这三个支派按顺序都表示什么。要知道,世人和天使都必须拥有彼此和谐一致的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才能在天堂。只在其中的一个,也就是只在内在或只在外在,并在天堂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不可能的。因为内在就像灵魂,外在就像身体;灵魂若不藉着身体,就无法行动,身体若不从灵魂也无法行动。因此,内在无能为力,可以说是死的,除非外在与它对应,或与它相应的和谐一致,因为必须有一个外在,内在才能在外在中并藉着外在行动,如同灵魂必须在它的身体中并藉着这身体行动;同样,除非有一个与外在相对应的内在,否则外在就像是死的,因为必须有一个内在,外在才能从内在行动。说这些事是为了说明,“亚设”表示内在,“玛拿西”表示相对应的外在;如前所述,“犹大”表示内在,“迦得”表示相对应的外在。这在一切事上都是一样的;因此,人拥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内在就是那被称为他的属灵的,外在就是那被称为他的属世的;这一个通过对应与那一个结合,因此,这一个的品质如何,那一个的品质就如何,凡不通过对应与那一个构成一体的,都会消散并灭亡。
883.“祂要与人同住,他们要作祂的子民;祂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表主的结合,该结合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稍后会看到,“祂要与人同住”表示主与他们的结合;“他们要作祂的子民;神要亲自与他们同在”表示他们是主的,主是他们的;而且,“与人同住”表示结合,故表示他们将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否则结合是不可能实现的;这就是结合的性质,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就住在你们里面。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5)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 14:20)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披上人身,与生来就在祂里面、被称为父的神性合一,其目的都是为了与世人的结合;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我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我们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们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7:19, 21-22, 26)
由此明显可知,与主神性人身的结合是存在的,该结合是相互的,与被称为父的神性就是以这种方式,而非其它方式结合。
主还教导,结合是通过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实现的(约翰福音14:20-24; 15:7)。因此,这就是“祂要与人同住,他们要作祂的子民;祂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所表示的。在其它出现类似这些话的地方也一样(如耶利米书7:23;11:4;以西结书14:11;耶利米书24:7; 30:22;以西结书11:20; 36:28; 37:23, 27;撒迦利亚书8:8;出埃及记29:45)。
“要与人同住”之所以表示与他们的结合,是因为“住”表示出于爱的结合;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以及众天使在天上的居所明显看出来。天堂被划分为无数社群,并且彼此照着属于爱的情感,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而各不相同。每个社群构成一种情感,其中的居民照着这种情感种类的亲密和关系程度而分别居住,关系最亲密的人住在同一座房子里;因此,“同居”一词论到已婚配偶时,在灵义上表示通过爱结合。要知道,与主结合是一回事,主的临在又是另一回事;只有那些直接靠近主的人才被赐予结合,其他人有主的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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