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0a.“玛拿西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这从“玛拿西支派”代表、因而表示什么清楚可知,“玛拿西支派”是指教会的意愿或自愿(voluntary)和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它表示生活的良善,因为生活的良善与教会或教会之人的意愿或自愿构成一体。事实上,人所意愿的,当有可能时他就会去做,因为做无非是意愿在行动,这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当意愿停止时,做就停止了,只要意愿继续存在,做就会继续。一个重生之人的意愿所做的事,被称为生活的良善。因此,“玛拿西”和他的支派因表示教会的意愿或自愿,所以也表示生活的良善。此外,生活的良善是重生之后对邻之仁的结果,如同来自其原因的一个结果,这由“亚设和拿弗他利”来表示。因为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人被主重生了,那些重生的人处于生活的良善,因为他们出于仁爱行事,出于仁爱的一切行为都是生活的良善。
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教义的真理和生活的良善;一个人若要成为教会之人,就必须拥有这两者。在圣言中,“以法莲和玛拿西”就代表、因而表示这两者,“以法莲”代表并表示教义的真理,“玛拿西”代表并表示生活的良善。教义的真理也被称为教会的理解力或智力,生活的良善被称为教会的意愿或自愿。因为真理属于理解力,良善属于意愿;因此,“以法莲和玛拿西”也表示教会的理解力和意愿,或智力和自愿,“以法莲”表示教会的理解力或智力,“玛拿西”表示教会的意愿或自愿。为叫“以法莲和玛拿西”可以代表、因而表示这些事物,他们在埃及地为约瑟所生。因为“约瑟”表示属天-属灵层,或与属天国度毗邻的属灵国度本身,“埃及地”表示属世层。因此,“玛拿西”表示属天-属灵层在属世层中所生的意愿的良善,“以法莲”表示属天-属灵层在属世层中所生的理解力的真理。摩西五经如此描述这些的出生:
荒年到来以前,约瑟生了两个儿子,是安城的祭司波提非拉的女儿亚西纳给他生的。约瑟给长子起名叫玛拿西;因为神使我忘了我一切的困苦和我父的全家。他给次子起名叫以法莲;因为神使我在受苦之地多结果实。(创世记41:50–52)
至于这些话在灵义上是什么意思,可参看《属天的奥秘》(5347–5356节),即:长子的名字“玛拿西”表示属世人中的新意愿或自愿及其品质;次子的名字“以法莲”表示属世人中的新理解力或智力及其品质;或也可说,“玛拿西”表示新属世人的良善,“以法莲”表示新属世人的真理(参看AC 5351, 5354节)。
这就是“玛拿西和以法莲”的含义,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雅各把他们当成“流便和西缅”来收养,对此,摩西五经如此描述:
雅各对约瑟说,我到埃及你那里之前,你在埃及地所生的两个儿子,现在他们是我的;以法莲和玛拿西正如流便和西缅一样是我的。他们可称在他们弟兄的名下得他们的产业。(创世记48:3, 5–6)
由于“流便”表示理解力中的真理,也就是教义的真理,“西缅”表示意愿中的真理,也就是生活的良善,所以雅各说:“以法莲和玛拿西正如流便和西缅一样归于他。”因此,“以法莲”表示理解力或智力的真理,“玛拿西”表示意愿或自愿的良善。不过,《属天的奥秘》(6234–6241节)对这些事有更充分的解释。
这一点也可从雅各,那时是以色列给以法莲和玛拿西的祝福明显看出来,这祝福如下:
他就给约瑟祝福说,愿我祖亚伯拉罕和以撒所行走于面前的神,就是自那时直到今日牧养我的神,救赎我脱离一切邪恶的那使者,赐福与这两个童子;愿他们称为我名下,也在我祖亚伯拉罕和以撒的名下;又愿他们在地的中间生养众多。(创世记48:15–16)
此处“以法莲”也表示理解力或智力的真理,“玛拿西”表示意愿或自愿的良善,这两者都在属世人中,这可见于《属天的奥秘》(6274–6285节)。又,在摩西对以法莲和玛拿西的祝福中,经上论及约瑟说:
他因头生的公牛而有威严,他的角是野牛的角,用以抵触万民,直到地极;这些是以法莲的万万,这些是玛拿西的千千。(申命记33:17)
440b.“以法莲”表示对真理的理解,“玛拿西”表示对良善的意愿,这两者都在属世人中,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因万军之耶和华的烈怒,地已变黑,百姓变得像火的燃料;人不怜惜弟兄;他若右手边抢夺,仍受饥饿;若左手边吞吃,仍不饱足;他们各人要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玛拿西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他们又一同攻击犹大。(以赛亚书9:19–21)
“玛拿西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在此表示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要灭亡,良善因虚假灭亡,真理因邪恶灭亡,可参看前文(AE 386b节),那里详细解释了这些细节。
诗篇:
基列是我的,玛拿西也是我的;以法莲是我头的力量;犹大是我的立法者。(诗篇60:7; 108:8)
此处“玛拿西”表示教会的良善,“以法莲”表示教会的真理,“基列”表示属世人;由于属世层中来自良善的真理拥有神性能力,所以经上说:“以法莲是我头的力量。”神性能力在属世人中通过真理从良善而来,因为属世层是终端,属灵和属天的内层事物都流入这终端,并在那里一起存在并持续存在;因此,它们在那里处在其完全之中,一切神性运作都在这终端中并来自它。因此,圣言的字义拥有神性能力,因为它是属世的(对此,参看AE 346节;《属天的奥秘》,9836节)。由此可见,为何经上说以法莲是“耶和华头的力量”;说犹大是“祂的立法者”,因为“犹大”表示内在神性真理,或灵义上的圣言,“立法者”与“律法”具有相同的含义。
又:
领约瑟如领羊群的以色列的牧者啊,求你侧耳;坐在基路伯上的啊,求你发出光来。在以法莲、便雅悯和玛拿西面前,激发你的大能,来救我们。(诗篇80:1–2)
从灵义清楚可知,这些话包含向主的恳求,即恳求祂教导那些属于教会的人,通过真理把他们引向良善,从而引向天堂。主被称为“以色列的牧者”,是因为祂教导并引领人;故经上说“你领约瑟如领羊群”,“约瑟”表示那些属于教会、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坐在基路伯上的”表示在众天堂之上的主,祂从那里发出光照心智的光,故经上说“发出光来”。“在以法莲、便雅悯和玛拿西面前,激发你的大能”表示真理之光甚至可以穿透到那些处于属世真理和良善的人那里,因而穿透到教会的终端或最低层;“以法莲”表示那些处于属世真理的人;属世真理是诸如圣言字义上的真理那样的真理;“玛拿西”表示那些处于属世良善的人,这良善是行善并学习真理的快乐;“便雅悯”表示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或属世层中进行结合的媒介;“激发大能”表示光甚至穿透到那里;“来救我们”表示这些人会得救。
由于属世人所拥有的一切良善都是从主经由属灵人流入的,并且没有这种流注,良善就不可能存在于属世人里面,还由于“玛拿西”代表、因而表示属世人中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良善,所以约旦河以外或之外,以及约旦河这一边或之内的产业给了这个支派;也就是说,约旦河以外或之外的产业给了这个半支派,约旦河这一边或之内的产业给了那个半支派(参看民数记32:33, 39–40; 申命记3:13; 约书亚记13:29–31; 17:5–13, 16–18)。约旦河以外或之外的地代表并表示外在教会,外在教会在属世人中与人同在;但约旦河这一边或之内的地代表并表示内在教会,内在教会在属灵人中与人同在(对此,参看AE 434c节)。再者,正是良善构成教会,这良善直接从属灵人流入属世人,没有这种流注,教会就不存在于人里面;这就是为何给予表示教会良善的玛拿西支派的产业既有在约旦河之内的,也有在约旦河之外的。属灵良善直接流入属世良善,但间接流入属世真理 (可参看《属天的奥秘》,3314, 3573, 3576, 3616, 3969, 3995, 4563节)。
“玛拿西”表示教会的良善,或生活的良善,这良善与意愿的良善是一样的,这一点可从“以法莲”的代表、因而含义清楚看出来,“以法莲”是指教会的真理,或教义的真理,这真理与理解力的真理是一样的;因为它们是弟兄,良善与真理在圣言中被称为弟兄。“以法莲”表示教义的真理,因而表示教会的理解力或智力,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5354节),那里从圣言引用了提到以法莲的许多经文,并解释了它们;也可参看同一本书(AC 3969,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
774.启13:1.“我又看见一只兽从海里上来”表示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这从“从海里上来的一只兽”的含义清楚可知:“从海里上来的一只兽”是指属于属世人的事物;因为在圣言中,“兽”表示两种意义上的属世人的情感(参看AE 650节);“海”表示属世人的各种事物,这些事物都与其知识(或科学),无论真假有关,也与思维和由此而来的推理有关(也可参看AE 275, 342, 511, 537—538, 600a节)。由此清楚可知,“从海里上来的一只兽”表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显然,这些是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因为这一章进一步描述了龙,“从海里上来的兽”表示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龙的推理,“从地里上来的兽”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龙的确认,以及对圣言字义的歪曲(可参看下文,从启13:11到本章末尾)。
本章进一步描述了龙,龙也由两只兽来表示,这一点从经上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即:“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都给了从海里上来的兽”、“他们都拜那把权柄给了兽的龙”、“从地里上来的另一只兽说话好像龙,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由此清楚可知,只要那些将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他们由“龙”来表示)利用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这种分离,他们就由“从海里上来的兽”来代表;而只要他们利用圣言字义确认这种分离,由此歪曲这字义,他们就由“从地里上来的兽”来描述。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下文对地的描述充分看出来。
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进入那些将信仰当成得救的唯一途径,因而当成教会的真正本质,从而将它与生活或仁爱分离之人的信条,他们不承认生活或仁爱是得救的途径和教会的本质,这一点极少被该教义的追随者或拥护者和教导它的人看出来,因而极少为他们所知,因为他们的思维不断固定在他们用来确认这个教义或这些推理的那些圣言经文上。由于他们从圣言的终端意义,也就是字义所确认的信条是虚假,所以他们必须利用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没有这些推理,使虚假看上去像真理不是可能的。然而,这一点要用例子来说明。为了将生活或仁爱与信仰分离,他们说:(1)人因亚当的堕落而失去了从自己行善的一切自由;(2)因此,人绝不能完全或履行律法;(3)不完全或履行律法,就没有拯救;(4)主降世是为了成全律法,从而将祂的公义和功德归算给人,人凭这种归算从律法的枷锁中解脱出来,直到没有任何东西能定他的罪;(5)人是通过唯信,根本不是通过作为接受主功德的归算的。这些通常就是来自属世人、确认先入为主的唯信原则及其相关细节的推理,这一点可从按其顺序对这些细节的调查明显看出来。
(1)“人因亚当的堕落而失去了自由意志,也就是从自己行善的自由。”这个推理来自虚假;人没有或无法拥有从自己行善的自由,因为人只是一个接受者;因此,人所接受的良善不是人的,而是与他同在的主的。就连天使若不从主获得,也没有任何良善;并且他们越承认并感知到这一点,就越是天使,也就是说,比其他人更高级、更智慧。对亚当来说,就更不可能了,因为他还没有成为天使,只是处于来自他自己的良善状态。他的完整在于对良善和真理,因而对来自主的聪明和智慧的感知比他的后代所享有的更充分。这也是神的形像;因为人通过接受主变成形像,并照着他的接受而成为这种形像。总之,从主行善就是自由,从自己行善就是奴役。由此清楚可知,上述推理源于从谬误流出的虚假,这一切谬误都来自属世人。此外,遗传之恶因亚当的堕落而天生存在于整个人类中并不是真的;它的起源来自另一个源头。
(2)“因此,人绝不能完全或履行律法。”这个推理也来自属世人。属灵人知道,在外在形式上实行并完全律法并不拯救人;但只要人在外在形式上从内在实行律法,这的确会拯救人。律法的内在形式或内在就是热爱良善、诚实和公义的事;它的外在就是做这些事。主在马太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它们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6)
人从内在遵行律法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完全或履行它;但不是就他出于脱离内在的外在如此行而言的。人的内在就是他的爱和意愿。但热爱良善、诚实和公义的事,并出于爱意愿这些事,只来自主。因此,完全或履行律法就是被主引导。但下文必须更充分地说明这些事。
(3)“不完全或履行律法,就没有拯救。”这涉及人若能凭自己完全或履行律法,就会得救;然而,这一点本身就是假的。由于这一点是假的,看上去却像是真的,因为它是已经接受的信条,所以它必须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被确认。它是假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人不能从自我行任何良善,而是一切良善都来自主;诸如前面论到亚当所阐述的那种完整状态是不可能的,即:在这种状态下,本身为良善的良善能来自人,并被他行出。由于这样一种完整状态从来就不存在,也永远不可能存在,所以可推知,主必须成全律法,如刚才所说的。然而,人若不相信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做一切事,尽管是从主做的,就会大大受骗。
(4)“主降世是为了成全律法,从而将祂的公义和功德归算给人;人凭这种归算从律法的枷锁中解脱出来,直到唯信称义之后,没有任何东西能定他的罪。”这也是来自属世人的推理。主不是为此而降世的,而是为了实行审判,从而将天堂和地狱里的一切都带入秩序的状态,同时荣耀祂的人身。所有已经从主行善,并正在从主行善,而不是从自我行善,因而不是通过主功德和公义的任何归算行善的人都通过这得了荣耀的人身得救了,并正在得救。因为主教导:
我来不是要毁灭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毁灭,乃是要成全。凡废掉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这样教导人的,他在天国里必称为最小的;凡遵行并教导诫命的,他在天国里必称为大。(马太福音5:17, 19等)
(5)“人是通过唯信,根本不是通过作为接受主功德的归算的。”这是从前面的推理中得出的结论。由于这些推理来自属世人,而不是来自被属灵人光照的理性人,因而来自虚假,而不是来自真理,所以可推知,从中得出的结论是站不住脚的。由此可见,为确认本身虚假的任何原则,就必须有源于属世人的推理和源于圣言字义的确认。因为推理会给从圣言字义中选择的经文一种连贯性的表象。这就是为何“从海里上来的兽”表示源于属世人的推理,“从地里上来的兽”表示源于圣言字义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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