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9.“拿弗他利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重生和试探。这从“拿弗他利”和他的支派代表、因而表示什么清楚可知:“拿弗他利”和他的支派是指试探和试探之后的状态。由于试探是为了重生而发生的,所以“拿弗他利”也表示重生。那些正在重生的人都经历试探(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87–201节)。“拿弗他利”,因而以他命名的支派表示试探和试探之后的状态,相应地表示重生,这一点从当拉结的婢女辟拉生他时,拉结说的话清楚看出来,这些话如下:
拉结的婢女辟拉又怀孕,给雅各生了第二个儿子。拉结说,我靠神的角力与我姐姐大大相争,并且得胜;于是给他起名叫拿弗他利。(创世记30:7–8)
“神的角力”表示属灵的试探。由于拉结代表属灵的内在教会,利亚代表属世的外在教会,所以很明显,拉结与她姐姐相争并得胜表示属灵人与属世人之间的争战,一切试探都是属灵人与属世人之间的争战。事实上,属灵人热爱并意愿属于天堂的事物,因为他在天堂,而属世人热爱并意愿属于世界的事物,因为他在世界;因此,两者的渴望是对立面,这就产生了冲突或争战,这冲突或争战被称为试探。
“拿弗他利”表示试探和试探之后的状态,因而表示重生,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看出来。从他父亲以色列对他的祝福中看出来:
拿弗他利是被释放的母鹿;出嘉美的言语。(创世记49:21)
此处“拿弗他利”表示试探之后的状态,这种状态充满出于情感的喜乐,因为属灵人与属世人,并良善与真理已经结合了;它们通过试探结合在一起。“被释放的母鹿”表示属世情感的自由;“出嘉美的言语”表示心智的愉悦。对这些事物进一步的解释,可参看《属天的奥秘》(6412–6414节)。
这一点也可从摩西向拿弗他利宣布的祝福清楚看出来:
论到拿弗他利,他说,拿弗他利啊,你饱受恩惠或美意,满得耶和华的祝福,得西方和南方为业。(申命记33:23)
这段经文也描述了试探之后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充满一切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因为试探之后,他充满喜乐,在他身上良善结出果实,真理增多。“饱受耶和华的恩惠或美意”表示充满爱之良善;“满得耶和华的祝福”表示充满由此而来的真理;“得西方和南方为业”表示由此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和光照,“西方”表示对真理的情感,“南方”表示光照。经上说“得西方和南方为业”,是因为那些在接受教导之后被提升到天堂的人经由西方被带到南方,也就是经由对真理的情感被带到真理之光。
在士师记底波拉和拉巴的歌中,“拿弗他利”具有相同的含义:
西布伦人,是把灵魂献给死亡的百姓,拿弗他利人在田野的高处。(士师记5:18)
有两个支派与迦南王耶宾的军长西西拉争战,并击败了他,其他十个支派则静止不动;这代表与侵扰教会的邪恶的属灵争战,这从底波拉和拉巴的预言歌也明显看出来,该预言歌论述了这个事实。只有西布伦和拿弗他利支派争战,因为“西布伦”表示构成教会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拿弗他利”表示与侵扰教会,抵制良善和真理结合的邪恶和虚假的争战,因此这两者表示改造和重生。“田野的高处”表示教会的内层,争战靠内层来维持。在以赛亚书(8:22; 9:1–2)和马太福音(4:12–16) ,“西布伦和拿弗他利”一起也表示通过试探进行的改造和重生。
但在至高意义上,“西布伦和拿弗他利”表示主里面神性与人身的合一,因为至高意义只论述主,总体上论述主荣耀祂的人身,征服众地狱并安排众天堂。诗篇就提到了这层意义上的西布伦和拿弗他利:
神啊,人已经看见你行走;我的神,我的王行走在圣所中间。歌唱的行在前,奏乐的随在后,都在击鼓的童女中间。你们当在各会中祝福神,就是从以色列泉源而来的主。在那里有统管他们的小便雅悯,有犹大的首领他们一群人,有西布伦的首领,有拿弗他利的首领。你的神已经命令你的力量;神啊,愿你显出力量来;你从你在耶路撒冷的殿为我们成就了这事;列王必带贡物献给你。求你斥责芦苇中的野兽、列民的牛犊中大能者的会众;把银盘踹在脚下,祂已经赶散列民,他们渴望争战。肥畜必从埃及出来;埃塞俄比亚必急忙向神伸出手来。(诗篇68:24–31)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降临,祂人身的荣耀,对众地狱的征服和由此而来的拯救。“神啊,人已经看见你行走;我的神,我的王行走在圣所中间。歌唱的行在前,奏乐的随在后,都在击鼓的童女中间。你们当在各会中祝福神,就是从以色列泉源而来的主”这些话描述了由于主的降临而对祂的称颂。至于此处的细节表示什么,可参看前面的解释(AE 340a节)。“在那里有统管他们的小便雅悯”表示主的纯真,主凭纯真施行并成就一切事;“有犹大的首领他们一群人”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有西布伦的首领,有拿弗他利的首领”表示祂的荣耀,或神性与人身凭祂自己的能力的合一。“你的神已经命令你的力量;神啊,愿你显出力量来;你从你在耶路撒冷的殿为我们成就了这事”表示主的人身由此拥有神性能力,“殿”在此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耶路撒冷”表示教会,祂为教会做这一切。“求你斥责芦苇中的野兽、列民的牛犊中大能者的会众;把银盘踹在脚下,祂已经赶散列民,他们渴望争战”表示对众地狱的征服;“芦苇中的野兽、大能者的会众”表示扭曲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属世人的认知能力或科学;“列民的牛犊”表示教会的良善;“银盘”表示教会的真理;“祂已经赶散列民,他们渴望争战”表示扭曲教会的真理,并推理反对它们。
征服众地狱是指征服属世人。来自地狱的邪恶都在属世人中,因为属世人里面还有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以及确认这些快乐的知识或科学;当这些快乐被视为目的,并掌权时,它们就反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肥畜必从埃及出来,埃塞俄比亚必急忙向神伸出手来”表示当属世人被征服时,它就提供一致的知识或科学,也提供良善与真理的认知。“埃及”表示知识或科学方面的属世人,“埃塞俄比亚”表示良善与真理的认知方面的属世人。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在圣言中,“拿弗他利”和他的支派表示什么,即它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自己的能力,祂凭自己的能力征服众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在内在意义上表示试探和试探之后的状态,在外在意义上表示属世人的抵制;因此,“拿弗他利”也表示改造和重生,因为这些是试探的结果。
364a. 启6:4.“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表示在良善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这从“马”和“红”的含义清楚可知:“马”是指理解力或智力(对此,参看AE 355节)。由于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属于圣言所在的教会之人的状态,所以“马”表示教会之人在圣言方面的理解力或智力。“红”或“染红”是指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故在此处是指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红”在此表示在良善方面被毁的这理解力,这一点从本节经文接下来的话可以看出来,因为经上说“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使人彼此相杀;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了他”,这句话表示随之而来的对一切真理的灭绝。由于约翰所看到的马是按颜色来区分的,第一匹马是白的,第二匹是红的,第三匹是黑的,第四匹是灰白的,而颜色表示一个事物的品质,所以在此先说一说颜色。天堂会出现各种颜色,它们从那里的光获得自己的起源;这光在亮度和辉煌上远远胜过世上的光,那里的颜色也是如此;由于那里的光来自天堂的太阳,即主,并且是发出的神性,因而那光是属灵的,所以一切颜色也都表示属灵事物。由于发出的神性就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还由于天堂里的神性良善显为火焰之光,神性真理显为明亮的白光,所以有两种颜色是那里所有颜色的基本色,即红色和白色;红色从火焰之光获得自己的起源,而火焰之光是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白色则从明亮的白光获得自己的起源,而白光是从神性真理发出的;因此,只要颜色源于红色,它们就表示良善,只要它们源于白色,它们就表示真理。
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从经历中所说关于颜色的内容可以更好地明白这些事,即:在天堂可以看到最美丽的颜色(AC 1053, 1624节);天堂里的颜色来自那里的光,是光的修改和变化(AC 1042—1043,1053, 1624, 3993, 4530, 4742, 4922节);因此,它们是真理和良善的表象,表示诸如属于聪明和智慧的那类事物(AC 4530, 4677, 4922, 9466节);因此,以弗得的胸牌,或乌陵和土明上各种颜色的宝石表示天堂和教会中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一切事物,所以胸牌一般表示从神性良善闪耀的神性真理(AC 9823, 9865, 9868, 9905节);从那里而来的回应通过光的变化和光辉,同时通过默示的感知,或通过从天堂发出的活生生的声音而给出(AC 3862, 9905节);只要颜色源于红色,它们就表示良善,只要它们源于明亮的白色,它们就表示真理(AC 9467节)。关于天堂之光,它来自何处,是什么,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 275节)。
此外,要知道,“红色”不仅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是何品质,还表示一个事物在邪恶方面是何品质;因为这个颜色不仅从来自天堂太阳的火焰之光存在,如前所述,还从地狱里的火焰品质或火焰之物存在,这火焰品质或火焰之物来自那里的火,这火就像煤火或炭火。因此,天堂里的红色完全不同于地狱里的红色;天堂里的红色闪闪发光,是活的,而地狱里的红色极其模糊,是死的;此外,天堂的红色赋予生命,而地狱的红色带来死亡;原因在于,红色所源于的火在其起源上是爱;天堂之火来自天堂之爱,地狱之火来自地狱之爱;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参看《属天的奥秘》,4906, 5071, 5215, 6314, 6832, 7575, 10747节; 《天堂与地狱》,134, 566–575节);故从那里存在的“红色”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之品质。此外,在希腊原文,这红色,也就是这匹马的“红”色,源于一个表示火的词语。这一切,连同对本节这匹马的描述,清楚表明为何“红马”表示在良善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
364b. “马”表示这类事物或与主题有关的某种事物,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当“印被揭开”时,马就被看到了,经上说“它们出来”,因为马不可能从书卷中出来,而“马”所表示的那些事物却能显现。我从经历中已经十分清楚地知道,“马”表示理解力或智力,“颜色”表示它的品质;因为我好几次看见正在从理解力沉思某个主题的灵人们骑在马上,当我问他们是否在骑马时,他们说,他们没有,而是站在那里沉思某个主题;这清楚表明,骑马是代表他们理解力的运作的一种表象。
还有一个地方被称为聪明和智慧者的集会,许多人到这个地方来求助于沉思,当有人来到这里时,各种颜色、各种华丽装饰的马,以及马车,一些骑马的人和一些坐车的人就向他显现;那时,当被问到他们是否骑着马或乘坐在车上时,他们说,没有,他们正在进行沉思;由此也清楚可知,“马”和“车”表示什么。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白马》这本小著。由此可见,为何当书卷的封印被揭开时,约翰就看到马,以及它们表示什么。之所以看到这些马,是因为圣言的一切属灵事物都是以字义通过诸如对应或代表、因而表示它们的那类事物来阐述的,并且这是为了神性可以在那里处于终端,因而处于完全,这在前面已经说过多次了。
“染红”或“红”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这一点也可从以下圣言经文看出来。摩西五经:
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他的眼睛比酒红润;他的牙齿比奶更白。(创世记49:11–12)
这些话在父亲以色列关于犹大的预言中,“犹大”在此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主,在相对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至于此处的细节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那里解释了它们。“他的眼睛比酒红润”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智慧;“他的牙齿比奶更白”表示来自神性真理的神性聪明。
耶利米哀歌:
拿细耳人比雪更白,比奶更亮,他们的骨头比珍珠更红。(耶利米哀歌4:7)
“拿细耳人”代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AE 66, 196e节),故他们在相对意义上也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因为这良善直接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经上如此描述它在教会的代表。“拿细耳人比雪更白,比奶更亮”表示这良善之真理,“他们的骨头比珍珠更红”表示真理之良善;因为“骨头”表示在其终端中的真理,因而整体上的真理;在终端中,一切事物都在一起,并处于完全;它们是红的,表示这些真理来自良善,并且也是良善。
撒迦利亚书:
我看见四辆车从两座铜山之间出来。第一辆车套着红马,第二辆车套着黑马,第三辆车套着白马,第四辆车套着有斑点的壮马。(撒迦利亚书6:1–3)
此处,“红马”也表示在良善方面理解力起初的品质,“黑马”表示在真理方面理解力起初的品质,“白马”表示在真理方面理解力后来的品质,“有斑点的马”表示在真理和良善方面理解力后来是何品质,“壮”表示由此在抵制虚假和邪恶的能力方面是何品质,可参看前文(AE 355b节),那里论述了“马”的含义。以下撒迦利亚书中的“红马”几乎所表相同:
一人骑着红马,站在桃金娘树中间。(撒迦利亚书1:8)
由于“红”或“染红”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所以红公羊皮用作罩棚的盖(出埃及记25:5; 26:14; 35:7),以及用来洁净的除污秽的水从焚烧的红母牛中调制(民数记19:1–10)。“红母牛”表示属世人的良善,从被焚烧的红母牛调制的“除污秽的水”表示属世人的真理;经上之所以如此吩咐,是因为一切洁净都通过真理实现;此外,宰杀母牛的过程的细节和用它预备洁净水的细节都涉及属灵事物。
由于“红”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所以那些从原文中的这个词而命名的名字和事物都表示它们所源自的良善。在原文,红色这个词名为亚当,也名为以东;人也由此被称为亚当,又被称为地上的亚当(ground Adama)和红宝石亚当(ruby odam);因此,这些名字和事物来自红色。“亚当”表示上古教会,一个处于爱之良善的教会;“人”具有类似含义,当论述属天良善时,“地”在灵义上也具有类似含义。以东从红色命名,这一点可见于创世记25:30;因此,它或他表示属世人的良善之真理。红宝石也从红色命名,这一点可见于出埃及记28:17; 39:10; 以西结书28:13。因此,“红宝石”表示属天良善的真理。“亚当”表示上古教会,这是一个属天教会,或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教会(参看《属天的奥秘》,478—479节);“地”也具有类似含义(AC 566, 10570节);“以东”因从红色得名,故表示属世人的良善之真理(AC 3300, 3322节);“红宝石”表示属天良善的真理(AC 9865节)。“红色”因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故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一个事物在邪恶,也就是良善的对立面,因而被摧毁的良善方面的品质。以下经文就提到反面意义上的“红”。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紫色,必如同羊毛。(以赛亚书1:18)
那鸿书:
他勇士的盾牌是红的,精兵都穿朱红衣服;他的战车在火把的火中。战车在街上疾行,在宽阔的路上来往奔驰;它们形状像火把。(那鸿书2:3–4)
在这层意义上,龙也被称为红(启示录12:3);这一点将在下文予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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