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8.启7:6.“亚设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对邻之仁,以及所有处于其中的人都在天堂,并进入天堂。这从“亚设支派”和“受印的有一万二千”的含义清楚可知:“亚设支派”是指属灵情感,也就是仁爱(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受印的有一万二千”是指那些在天堂,并进入天堂的人(如前所述,AE 433a节)。“亚设支派”表示对邻之爱,这爱被称为仁爱,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清楚看出来,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即:十二支派合起来代表天堂和教会,因而在圣言中表示这些,每个支派都代表、因而表示构成天堂和教会的某种普遍本质成分。天堂和教会总体上由这三种普遍本质成分构成,即:对主之爱,对邻之仁和信的服从。头三个支派,即犹大、流便和迦得支派表示对主之爱,如前所示;这三个支派,即亚设、拿弗他利和玛拿西支派表示对邻之仁;而接下来被提名的三个支派,即西缅、利未和以萨迦支派表示信的服从;最后三个支派,即西布伦、约瑟和便雅悯支派则表示所有这些与主的结合。这就是按上述顺序被提名的所有这些支派的简要含义;因为他们的含义取决于他们被提名的顺序,如前所示(AE 431c, 435a—436节)。
此外,“受印的”表示那些已经与恶人分离,并被接入天堂的人;头三个支派表示那些已经被接入至高层或第三层天堂的人,在该天堂,所有人都处于对主之爱;接下来被提名,也就是现在所论述的三个支派表示那些已经被接入中间或第二层天堂的人,在该天堂,所有人都处于对邻之仁;而跟在这些支派之后的三个支派表示那些被接入最低层或第一层天堂的人,那些处于被称为信之服从的服从之人就在那里;最后三个支派表示主对所有进入这三层天堂的人的接受。因为天堂有三层,并照着爱之良善的程度而彼此有别。从这一切首先可以看出,这第二类支派,也就是亚设、拿弗他利和玛拿西这三个支派表示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人;“亚设支派”表示对邻之仁;“拿弗他利”表示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人的重生,“玛拿西”表示他们的生活良善。
但首先要解释在主的国度,或在教会中,“亚设”表示什么。“亚设”表示属灵情感的祝福,因而表示属灵情感本身。由于属灵情感就是那被称为对邻之爱,或仁爱的,所以“亚设”在此表示仁爱;因此,该支派的“一万二千”在此表示所有处于仁爱,因而在第二层或中间天堂的人。亚设因受到祝福之物,或祝福而得名,这一点既从希伯来语的这个词的含义,也从当他出生时,雅各的妻子利亚论到他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这些话如下:
利亚的使女悉帕又给雅各生了第二个儿子。利亚说,我有福啊,众女都要称我为有福的!于是给他起名叫亚设。(创世记30:12–13)
称她为有福的“众女”表示构成教会的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天上的一切内在祝福都来自这些情感。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人就在这祝福中,因为对邻之仁是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如刚才所述。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就是爱本质上的真理,也就是说,爱真理是因为它是真理;此外,邻舍在灵义上只是指良善和真理,仁爱就是对这良善和真理的爱。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那里说明了被称为仁爱的对邻之爱的性质(NJHD 84–107节)。其余的经文可参看《属天的奥秘》,(3936–3939节)中的解释。
“亚设”表示爱与仁的祝福,这一点从他父亲以色列对亚设的祝福进一步明显看出来:
出于亚设,他的食物必定肥美;他必出君王的美味。(创世记49:20)
“出于亚设”表示出于属天和属灵的情感,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情感;“他的食物必定肥美”表示来自良善的快乐;“他必出君王的美味”表示来自真理的愉悦。对这些事物进一步的解释,可参看《属天的奥秘》(6408–6410节)。
在摩西的祝福中,“亚设”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对来自圣言的真理的情感之快乐;这祝福如下:
论到亚设,他说,愿亚设蒙祝福,胜过众子;愿他得他弟兄的悦纳,愿他把脚蘸在油中;你的鞋是铁的,是铜的;日子如何,你的名声也必如何。(申命记33:24–25)
摩西对以色列儿子的祝福包含关于圣言的奥秘或内在事实;“亚设”,作为那里最后提到的一个儿子,表示对来自圣言的真理的属灵情感;因此,经上说“愿亚设蒙祝福,胜过众子;愿他得他弟兄的悦纳”,“众子”表示真理,“弟兄”表示来自真理的教会;“祝福”和“悦纳”论及对真理的情感。“把他的脚蘸在油中”表示爱之良善,字义上的圣言真理来自这良善;“脚”表示终端中的真理,也就是圣言字义的真理,“油”表示爱之良善。“你的鞋是铁的,是铜的”表示圣言的终端是属世真理和良善;“铁”表示属世真理,“铜”表示属世良善,“鞋”表示终端。“日子如何,你的名声也必如何”表示圣言必永存。“铁”表示属世真理(参看AE 176节);“铜”表示属世良善(AE 70节);“鞋”表示属世层的终端,也就是感官层(参看《属天的奥秘》,1748, 2162, 6844节)。
由于“亚设”表示情感的快乐,就是诸如那些处于来自字义的真理之人所拥有的那种快乐,所以这个支派,连同但支派和拿弗他利支派向北安营(民数记2:25–31)。以色列人在旷野的安营代表对天堂里天使社群的安排(参看AE 431c节),在天堂,那些出于仁之良善而处于对属灵知识的情感之人向北居住。
“亚设”表示属灵的祝福,这是来自爱与仁的祝福,这一点可见于以西结书,那里论述了新地和新城,那地作为产业在以色列众支派当中被分配;经上也声称这城有十二个门,一个支派一个门。以西结书48:1–3描述了亚设的产业,并以这些话描述了门:
朝海的角落四千五百肘;有三个城门,一为迦得门,一为亚设门,一为拿弗他利门。四围共一万八千肘;从那天起,这城的名字为耶和华在那里。(以西结书48:34–35)
要作为产业在众支派当中分配的“地”表示教会;它要在其中被分配的“以色列人”表示整体上属于教会的来自良善的一切真理;“城”表示来自爱之良善的真理的教义,因此它被称为耶和华沙玛,或“耶和华在那里”;“门”表示引入的真理,也就是教义;数字“四千五百”表示来自良善的一切真理,“一万八千”表示围绕和保卫的教义的一切真理。这不仅清楚表明那里所提到的一切细节,甚至直到数字,都表示教会的事物,还表明那里所表示的,不是以色列的任何支派,相反,被提名的每个支派都表示教会的某种普遍本质成分。此外,“亚设”在此表示对真理的属灵情感,这情感与对邻之仁构成一体,这也是显而易见的。“亚设”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永恒,在内在意义上表示来自爱与仁之情感的祝福的生活幸福,在外在意义上表示由此而来的属世快乐(参看《属天的奥秘》,3938—3939, 6408节)。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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