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38

438.启7:6.“

438.启7:6.“亚设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对邻之仁,以及所有处于其中的人都在天堂,并进入天堂。这从“亚设支派”和“受印的有一万二千”的含义清楚可知:“亚设支派”是指属灵情感,也就是仁爱(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受印的有一万二千”是指那些在天堂,并进入天堂的人(如前所述,AE 433a节)。“亚设支派”表示对邻之爱,这爱被称为仁爱,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清楚看出来,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即:十二支派合起来代表天堂和教会,因而在圣言中表示这些,每个支派都代表、因而表示构成天堂和教会的某种普遍本质成分。天堂和教会总体上由这三种普遍本质成分构成,即:对主之爱,对邻之仁和信的服从。头三个支派,即犹大、流便和迦得支派表示对主之爱,如前所示;这三个支派,即亚设、拿弗他利和玛拿西支派表示对邻之仁;而接下来被提名的三个支派,即西缅、利未和以萨迦支派表示信的服从;最后三个支派,即西布伦、约瑟和便雅悯支派则表示所有这些与主的结合。这就是按上述顺序被提名的所有这些支派的简要含义;因为他们的含义取决于他们被提名的顺序,如前所示(AE 431c, 435a—436节)。

此外,“受印的”表示那些已经与恶人分离,并被接入天堂的人;头三个支派表示那些已经被接入至高层或第三层天堂的人,在该天堂,所有人都处于对主之爱;接下来被提名,也就是现在所论述的三个支派表示那些已经被接入中间或第二层天堂的人,在该天堂,所有人都处于对邻之仁;而跟在这些支派之后的三个支派表示那些被接入最低层或第一层天堂的人,那些处于被称为信之服从的服从之人就在那里;最后三个支派表示主对所有进入这三层天堂的人的接受。因为天堂有三层,并照着爱之良善的程度而彼此有别。从这一切首先可以看出,这第二类支派,也就是亚设、拿弗他利和玛拿西这三个支派表示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人;“亚设支派”表示对邻之仁;“拿弗他利”表示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人的重生,“玛拿西”表示他们的生活良善。

但首先要解释在主的国度,或在教会中,“亚设”表示什么。“亚设”表示属灵情感的祝福,因而表示属灵情感本身。由于属灵情感就是那被称为对邻之爱,或仁爱的,所以“亚设”在此表示仁爱;因此,该支派的“一万二千”在此表示所有处于仁爱,因而在第二层或中间天堂的人。亚设因受到祝福之物,或祝福而得名,这一点既从希伯来语的这个词的含义,也从当他出生时,雅各的妻子利亚论到他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这些话如下:

利亚的使女悉帕又给雅各生了第二个儿子。利亚说,我有福啊,众女都要称我为有福的!于是给他起名叫亚设。(创世记30:12–13)

称她为有福的“众女”表示构成教会的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天上的一切内在祝福都来自这些情感。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人就在这祝福中,因为对邻之仁是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如刚才所述。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就是爱本质上的真理,也就是说,爱真理是因为它是真理;此外,邻舍在灵义上只是指良善和真理,仁爱就是对这良善和真理的爱。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那里说明了被称为仁爱的对邻之爱的性质(NJHD 84–107节)。其余的经文可参看《属天的奥秘》,(3936–3939节)中的解释。

“亚设”表示爱与仁的祝福,这一点从他父亲以色列对亚设的祝福进一步明显看出来:

出于亚设,他的食物必定肥美;他必出君王的美味。(创世记49:20)

“出于亚设”表示出于属天和属灵的情感,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情感;“他的食物必定肥美”表示来自良善的快乐;“他必出君王的美味”表示来自真理的愉悦。对这些事物进一步的解释,可参看《属天的奥秘》(6408–6410节)。

在摩西的祝福中,“亚设”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对来自圣言的真理的情感之快乐;这祝福如下:

论到亚设,他说,愿亚设蒙祝福,胜过众子;愿他得他弟兄的悦纳,愿他把脚蘸在油中;你的鞋是铁的,是铜的;日子如何,你的名声也必如何。(申命记33:24–25)

摩西对以色列儿子的祝福包含关于圣言的奥秘或内在事实;“亚设”,作为那里最后提到的一个儿子,表示对来自圣言的真理的属灵情感;因此,经上说“愿亚设蒙祝福,胜过众子;愿他得他弟兄的悦纳”,“众子”表示真理,“弟兄”表示来自真理的教会;“祝福”和“悦纳”论及对真理的情感。“把他的脚蘸在油中”表示爱之良善,字义上的圣言真理来自这良善;“脚”表示终端中的真理,也就是圣言字义的真理,“油”表示爱之良善。“你的鞋是铁的,是铜的”表示圣言的终端是属世真理和良善;“铁”表示属世真理,“铜”表示属世良善,“鞋”表示终端。“日子如何,你的名声也必如何”表示圣言必永存。“铁”表示属世真理(参看AE 176节);“铜”表示属世良善(AE 70节);“鞋”表示属世层的终端,也就是感官层(参看《属天的奥秘》,1748, 2162, 6844节)。

由于“亚设”表示情感的快乐,就是诸如那些处于来自字义的真理之人所拥有的那种快乐,所以这个支派,连同但支派和拿弗他利支派向北安营(民数记2:25–31)。以色列人在旷野的安营代表对天堂里天使社群的安排(参看AE 431c节),在天堂,那些出于仁之良善而处于对属灵知识的情感之人向北居住。

“亚设”表示属灵的祝福,这是来自爱与仁的祝福,这一点可见于以西结书,那里论述了新地和新城,那地作为产业在以色列众支派当中被分配;经上也声称这城有十二个门,一个支派一个门。以西结书48:1–3描述了亚设的产业,并以这些话描述了门:

朝海的角落四千五百肘;有三个城门,一为迦得门,一为亚设门,一为拿弗他利门。四围共一万八千肘;从那天起,这城的名字为耶和华在那里。(以西结书48:34–35)

要作为产业在众支派当中分配的“地”表示教会;它要在其中被分配的“以色列人”表示整体上属于教会的来自良善的一切真理;“城”表示来自爱之良善的真理的教义,因此它被称为耶和华沙玛,或“耶和华在那里”;“门”表示引入的真理,也就是教义;数字“四千五百”表示来自良善的一切真理,“一万八千”表示围绕和保卫的教义的一切真理。这不仅清楚表明那里所提到的一切细节,甚至直到数字,都表示教会的事物,还表明那里所表示的,不是以色列的任何支派,相反,被提名的每个支派都表示教会的某种普遍本质成分。此外,“亚设”在此表示对真理的属灵情感,这情感与对邻之仁构成一体,这也是显而易见的。“亚设”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永恒,在内在意义上表示来自爱与仁之情感的祝福的生活幸福,在外在意义上表示由此而来的属世快乐(参看《属天的奥秘》,3938—3939, 6408节)。


诠释启示录 #1012

1012.启16:1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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