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36

436.由此可见,首

436.由此可见,首先被提名的三个支派,即“犹大、流便和迦得”支派具体表示什么,以及整体上表示什么。因为在圣言中,人名和地名表示事物,不仅每一个单独表示它自己的事物,而且它们整体上表示在一个系列中的某种事物。这三个名字,即犹大、流便和迦得所表示在一个系列中的事物是,所有处于对主之爱,并由此处于真理,通过真理处于生活良善的人都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因为这些人的三个生命层级都打开了;至内在层级是对主之爱所居之地,中间层级是来自这良善的真理所居之地,终端层级是生活的良善所居之地。每个人都有三个生命层级在里面;在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人里面,至内在层级是打开的,因为这个层级在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里面直接从主那里被打开;事实上,通过爱才有结合,因而有接受;因此,他们处于一切真理,在自己里面看见这些真理,并通过它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每位天使都有三个生命层级在里面(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3—34节);对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来说,第三个层级是打开的(HH 208—209节);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是何品质(HH 24–26, 267, 270—271节)。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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