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4a.“流便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来自这爱的真理之光,以及所有处于这光的人都在天堂,并进入天堂。这从“流便支派”、“一万二千”和“受印的”的含义清楚可知:“流便支派”是指那些处于真理之光的人(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一万二千”是指所有事物和所有人(对此,参看AE 430节) ,在此也指所有处于来自对主之爱的良善的真理之光的人,这爱由“流便支派”来表示(如刚才所示,AE 433节);“受印的”是指那些在天堂,并进入天堂的人(对此,参看AE 427a, 433a节)。前面说明,在圣言中,以色列十二支派代表、因而表示教会的一切事物,每个支派都表示教会的某种普遍本质成分,“犹大”表示对主之爱;但“流便”表示来自这爱的光,这一点可见于下文。
“流便”,因而以他命名的支派,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在预见或预知方面的主,在内在意义上表示属灵的信和对真理的理解,在外在意义上表示看见。“流便”因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信和理解,故也表示真理之光,因为信从真理之光存在,理解力被它光照;事实上,哪里有真理之光,哪里就有理解和信。
“流便”或流便支派与使徒“彼得”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十二使徒和以色列支派一样,都代表教会的一切事物,每个使徒都代表教会的某种普遍本质成分。彼得因与流便具有相同的代表,所以是第一个使徒,正如流便是雅各的第一个儿子。“彼得”表示在光中的真理,以及信(参看AE 9, 411节)。
流便是雅各的第一个儿子,因此在圣言的大多数经文中,以他来称呼的支派第一个被提名,因为他是头生的或长子;在圣言中,“头生的”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或也可说,在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来自仁的信。在人看来,信和属于信之物似乎是首先的,因为它通过听觉进入记忆,并从记忆中被召唤出来进入思维;一个人通过内在视觉看见和感知他所思想的东西,先被看见和感知到的东西是首先的,但只是表面上,而非实际上的。实际上,良善是头生的,或教会的第一事物或第一成分,因为真理从良善存在,良善在真理中形成它自己,并通过真理使自己变得可见,因而真理是形式上的良善。这就是为何说真理来自良善,信来自仁,因为凡来自某种事物之物都是成像或在一种形像中的这个事物;就本身而言,真理就是所形成和生出的良善;因此,这就是“头生的或长子”在圣言灵义上的含义。此外,对婴孩来说,纯真之良善是主首先赋予的事物,人首先凭此良善而成为一个人。由于良善属于爱,而人不反思他的爱,却反思他来自记忆的思维,还由于良善在形成真理之前,没有任何品质,凡没有品质的东西都不会被感知到,所以人们不知道良善是首先的,是头生或长子的。事实上,良善首先在人里面由主形成,并通过真理被生出来,良善以自己的形式和肖像而在这些真理中。
此外,必须知道的是,人在婴儿和童年时期从圣言,由此而来的教义,以及讲道中所接受的真理的确看似真理,却仍不是与他同在的真理;它们只是像没有核仁的外壳,或像没有灵魂和生命的身体或脸的形式。直到在意愿中被接受,这些真理才变成真理,因为那时它们第一次被人接受,并开始活在他里面。事实上,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一切良善都属于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由此而来的理解力。由此可见,为何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的犹大支派在此首先被提名,然后表示来自这良善、在光中的真理的流便支派被提名。
要知道,有真理在其中显现的一切光都来自从主而来的天堂之光;天堂之光来自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天堂之光是形式上的神性良善。在天堂,这两者为一,并被天使作为一体来接受。人也必须作为一体来接受,好叫他可以与天使交流。《属天的奥秘》一书充分解释了这些事,大致是:当人正在重生时,真理占据第一位,良善占据第二位,但这是表面上的,而非实际上的;不过,当他已经重生时,良善占据第一位,真理实际上明显占据第二位(AC 3324—3325, 3330, 3336, 3494, 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3576, 3603, 3701, 4243, 4245, 4247, 4337, 4925—4926, 4928, 4930, 4977, 5351, 6256, 6269, 6273, 8516, 10110节);因此,良善是重生的首先和末后(AC 9337节)。由于当人正在重生时,或也可说,当他正在变成一个教会时,真理看似占据第一位,良善占据第二位,所以由于这种表象,教会的长子或头生的,是信之真理,还是仁之良善,成了古人当中一个有争议的问题(AC 367, 2435节)。仁之良善实际上是教会的长子或头生的,而信之真理仅表面上是(AC 3325, 3494, 4925—4926, 4928, 4930, 8042, 8080节)。在圣言中,“头生的或长子”表示教会的第一成分,该成分具有优先权和优势(AC 3325节)。因此,主被称为“头生的”,因为一切爱、仁与信之良善都在祂里面,并来自祂(AC 3325节)。
由于真理表面上占据第一位,所以流便是头生的,并因“看见”而得名,这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利亚怀孕生子,就给他起名叫流便,因为她说,耶和华看见我的苦情,如今我的男人必爱我。(创世记29:32)
尽管这些是历史事实,但它们却包含灵义。圣言中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来自灵界,因为它来自主;当这些属灵事物从天堂降至自然界时,它们穿上相对应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圣言的字义。因此,雅各儿子的出生表示属灵的出生,这些出生描述了当主正在重生人时,良善与真理如何在他里面出生。这就是为何“利亚怀孕生子”表示属灵的怀孕和出生;“就给他起名叫流便”表示它的品质;“她说,耶和华看见”在至高意义上表示预见,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信,在内层意义上表示理解,在外在意义上表示看见,在此表示来自主的信;“我的苦情”表示到达良善的状态;“如今我的男人必爱我”表示真理之良善由此而来。《属天的奥秘》(3860–3866节)解释了这些话。
434b.在原文,流便表示看见,“看见”在灵义上表示信和对真理的理解,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预见。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关于观看和看见的含义所说的清楚看出来,那里说明:“看见”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表示预见(AC 2807, 2837, 2839, 3686, 3854, 3863, 10428节);“看见”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信,因为属灵的看见是出于信的看见,属于信的事物是灵界的视觉对象(AC 897, 2325, 2807, 3863, 3869, 5400, 10705节);“看见”表示理解并感知真理(AC 2150, 2325, 2807, 3764, 3863, 3869, 10705节);内在视觉是理解力,这视觉通过肉眼观看;理解力的视觉来自天堂之光(AC 1524, 3138, 3167, 4408, 5114, 6608, 8707, 9128, 9399, 10569节)。
“流便”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或来自仁的信,这一点从他在田里寻见,并给了他母亲的风茄明显看出来,对此,经上在摩西五经如此记着说:
割麦子的日子,流便出去,在田里寻见风茄,拿来给他母亲利亚。拉结对利亚说,请你把你儿子的风茄给我吧。利亚对拉结说,你夺了我的男人还算小事吗?你又要夺我儿子的风茄吗?拉结说,为你儿子的风茄,今夜他可以与你同寝。到了晚上,雅各从田里回来,利亚出来迎接他说,你要与我同寝,因为我实在用我儿子的风茄把你雇下了。那一夜雅各就与她同寝。她就怀孕,给雅各生了一个儿子,叫以萨迦。(创世记30:14–18)
人若不知道“风茄”表示什么,也不知道“流便”、“雅各”、“利亚”和“拉结”代表什么,就无法理解这些事为何发生,又为何被记录在圣言中。但可以看出,它们包含并未出现在字义上的某种神性事物在里面,因为它们在圣言中,圣言中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是神性。包含在这些话里面的神性从灵义明显看出来;在灵义上,“风茄”表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流便”代表来自良善的真理;“雅各”代表真理方面的教会;“利亚”和“拉结”代表良善方面的教会,但“利亚”代表外在教会,“拉结”代表内在教会。因此,流便所寻见的“风茄”表示真理与良善的婚姻。构成内在教会的,正是内在人或属灵人里面真理与良善之间的这种婚姻;由于构成外在教会的真理首先在外在人或属世人中被赐予,所以风茄先被流便寻见,流便代表来自良善的真理。这些风茄先是给了他母亲利亚,利亚代表外在教会;但后来利亚把它们给了代表内在教会的拉结,以便利亚可以与雅各同寝。《属天的奥秘》(3940–3952节)对这些事的解释更充分。
434c.由于“流便”代表来自良善的真理,或来自仁的信,所以正是他劝他的弟兄们不要杀约瑟,想救他脱离他们的手;当发现约瑟不在坑里时,他极其悲伤(创世记37:21–22, 29–30)。《属天的奥秘》(4731–4738, 4751–4766节)解释了这一切。
由于“流便”或他的支派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或来自仁的信,所以流便支派在旷野的营在南边,南边的营被称为流便营(民数记2:10–16)。以色列各支派的安营代表对天上天使社群的安排,天使社群照着他们在良善与真理上的状态而住在各个方位上(参看AE 422a节)。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光的人住在那里的西部;流便支派因代表来自良善的真理,或在光中的真理,所以在南边安营。
由于流便支派所代表的来自良善的真理在属世人中,所以赐给流便支派的产业在约旦河之外(参看民数记32:1–42; 申命记3:12–20; 约书亚记13:1–33; 18:7)。因为在圣言中,“迦南地”代表、因而表示教会。约旦河之外的迦南地区表示外在教会,约旦河这一边的地区代表内在教会,而约旦河是它们之间的边界。构成教会的,正是来自良善的真理,或来自仁的信;属世人中来自良善的真理构成外在教会;由于流便支派代表教会的这一成分,所以约旦河之外的产业被赐给这个支派。下文会解释为何约旦河之外的产业也被赐给迦得支派和玛拿西半支派。
流便人、迦得人、玛拿西人在约旦河边所筑,并且这些支派与其它支派因此发生冲突的坛就代表,并在灵义上描述了这两个教会,即外在教会与内在教会的结合,该结合就像属世人与属灵人的结合;但经上说,这坛乃是为作证据,证明他们虽住在约旦河之外,但仍与其它支派一样侍奉耶和华;因此,他们称那坛为证坛,在我们中间证明耶和华是神(约书亚记22:9–34)。因为“约旦河”表示教会的外在与内在之间的媒介;“约旦河这边的迦南地”表示内在教会,“约旦河之外的地”表示外在教会,这也由流便、迦得和玛拿西支派来代表,他们在那里有自己的产业;而那坛表示两个教会的共同敬拜,因而表示由此的结合。
“流便”表示属世人中的真理,这一点也可从底波拉和巴拉在士师记中的预言明显看出来:
在流便地区有内心的大章程。你为何呆在篝火旁听羊群刺耳的咩叫?在流便地区多有内心的探寻。基列在约旦河外居住。(士师记5:15–17)
没有人能理解这些话,除非他知道这个预言论述了什么,以及“地区”、“流便”、“篝火”、“羊群的咩叫”和“基列”表示什么。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处于一种荒废状态下的以色列人当中的教会。“流便地区”表示属世人中的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篝火”表示那里的认知和知识或科学;“羊群的咩叫”表示由此的感知和思维;“基列”表示属世人。当知道这一切时,这些事物在灵义上是什么意思就变得显而易见了,即:当教会被摧毁时,属世人和其中所包含的事物就与属灵人分离了,尽管它应当与属灵人结合;当它结合时,那里就有来自良善的真理,与来自邪恶的虚假的一场争战就通过这些真理发生;因为属世人必须从属灵人与它们争战。“内心的章程和内心的探寻”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这些真理从属灵人而在属世人中,“心”表示爱之良善,“内心的探寻”表示由属灵人中的良善在属世人中所决定和安排的一切事物。这些话论及流便,是因为流便支派住在约旦河之外的基列;当底波拉和巴拉与西西拉争战时,该支派并未与他们联合,只有以萨迦和西布伦支派与他们联合;因为“西西拉”在灵义上表示摧毁教会的来自邪恶的虚假。
在摩西五经,“流便”表示真理之光和由此而来的对圣言的理解:
愿流便存活不至死亡;然而,他的人却是一个数目。(申命记33:6)
此处“流便”表示在天堂之光的光照下,对圣言的理解;由于只有极少数人接受这种光照,所以经上论到流便说“然而,他的人却是一个数目”,“数目”表示很少和少数。
434d.“流便”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或来自仁的信,这一点也可从反面意义明显看出来,经上也在反面意义上提到他。“流便”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或与仁分离之信。没有良善的真理不是真理,只在表达和声音上是,因为它只是居于属世人的记忆中的知识或科学,因而只在这个人的入口处,却不在他生命中他的里面。属世人的记忆只是他的入口,真理不会变成他里面的真理,直到他意愿并实行它;那时它才第一次进入并接受生命;在此之前,天堂之光不会流入并光照。与仁分离之信也是这种情况,因为真理属于信,良善属于仁。
“流便”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仁分离之信,这一点可从他与他父亲的妾辟拉通奸明显看出来,对此,摩西五经如此描述:
以色列住在以法他-伯利恒地的时候,流便去与他父亲的妾辟拉同寝;以色列也听见这事。(创世记35:22)
“以法他-伯利恒”表示属灵教会,该教会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或来自仁的信;流便的通奸表示对来自信之真理的仁之良善的弃绝。当真理不与它自己的良善,也就是仁之良善结合时,它就被亵渎了,因为那时它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结合,这是通奸。所有通奸(利未记18:6–23列举了通奸的众多种类)都对应于良善与真理的通奸。流便所犯的通奸罪对应于与仁分离之信,这一点已经通过在灵界耳闻目睹的事向我显明和证实了,在那里可以感知到一种通奸的气场从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将仁和信分离的人身上发出来。
由于“流便”也表示这一点,所以他父亲夺走了他的长子名分,把它归给了约瑟和他的儿子。流便被夺走了长子名分,这一点从他父亲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流便哪,我的长子,你是我的力量,我能力的开始,本当大有尊荣,权力超众。但你如水一样轻或反复无常,必不得超越;因为你上了你父亲的床,玷污了它;他上了我的榻。(创世记49:3–4)
“流便我的长子”表示表面上占据第一位的信,或由良善所生的真理;“你是我的力量,我能力的开始”表示良善通过它拥有能力或潜能,真理拥有它的初始能力或潜能。“大有尊荣,权力超众”表示荣耀和能力或权柄由此而来。“如水一样轻或反复无常”表示与仁分离之信不是如此;“必不得超越”表示这种信既没有荣耀,也没有能力或权柄。“因为你上了你父亲的床”表示因为与仁之良善分离的信之真理形成一种污秽的结合;“玷污了它”表示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由此而来的邪恶的结合,这种结合是亵渎;“他上了我的榻”表示对属世人中的属灵良善的污染。不过,《属天的奥秘》(6341–6350节)充分解释了这些事。
因此,长子名分归给了约瑟的两个儿子以法莲和玛拿西,这一点由父亲以色列对约瑟说的这些话来表示:
我未到埃及以先,你在埃及地所生的两个儿子,现在他们是我的;以法莲和玛拿西正如流便和西缅一样是我的。(创世记48:5)
历代志上:
流便本是长子;但他玷污了父亲的床,他长子的名分就归了以色列的儿子约瑟的儿子。(历代志上5:1–2)
因为在圣言中,“以法莲”与“流便”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在光中的真理。经上说“以法莲和玛拿西正如流便和西缅一样是以色列的儿子”,是因为“流便”表示对真理的理解,“西缅”表示对真理的意愿,与“以法莲”和“玛拿西”所表相同。由此可见,在圣言中,“流便”表示教会的哪种普遍本质成分。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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