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4a.“流便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来自这爱的真理之光,以及所有处于这光的人都在天堂,并进入天堂。这从“流便支派”、“一万二千”和“受印的”的含义清楚可知:“流便支派”是指那些处于真理之光的人(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一万二千”是指所有事物和所有人(对此,参看AE 430节) ,在此也指所有处于来自对主之爱的良善的真理之光的人,这爱由“流便支派”来表示(如刚才所示,AE 433节);“受印的”是指那些在天堂,并进入天堂的人(对此,参看AE 427a, 433a节)。前面说明,在圣言中,以色列十二支派代表、因而表示教会的一切事物,每个支派都表示教会的某种普遍本质成分,“犹大”表示对主之爱;但“流便”表示来自这爱的光,这一点可见于下文。
“流便”,因而以他命名的支派,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在预见或预知方面的主,在内在意义上表示属灵的信和对真理的理解,在外在意义上表示看见。“流便”因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信和理解,故也表示真理之光,因为信从真理之光存在,理解力被它光照;事实上,哪里有真理之光,哪里就有理解和信。
“流便”或流便支派与使徒“彼得”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十二使徒和以色列支派一样,都代表教会的一切事物,每个使徒都代表教会的某种普遍本质成分。彼得因与流便具有相同的代表,所以是第一个使徒,正如流便是雅各的第一个儿子。“彼得”表示在光中的真理,以及信(参看AE 9, 411节)。
流便是雅各的第一个儿子,因此在圣言的大多数经文中,以他来称呼的支派第一个被提名,因为他是头生的或长子;在圣言中,“头生的”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或也可说,在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来自仁的信。在人看来,信和属于信之物似乎是首先的,因为它通过听觉进入记忆,并从记忆中被召唤出来进入思维;一个人通过内在视觉看见和感知他所思想的东西,先被看见和感知到的东西是首先的,但只是表面上,而非实际上的。实际上,良善是头生的,或教会的第一事物或第一成分,因为真理从良善存在,良善在真理中形成它自己,并通过真理使自己变得可见,因而真理是形式上的良善。这就是为何说真理来自良善,信来自仁,因为凡来自某种事物之物都是成像或在一种形像中的这个事物;就本身而言,真理就是所形成和生出的良善;因此,这就是“头生的或长子”在圣言灵义上的含义。此外,对婴孩来说,纯真之良善是主首先赋予的事物,人首先凭此良善而成为一个人。由于良善属于爱,而人不反思他的爱,却反思他来自记忆的思维,还由于良善在形成真理之前,没有任何品质,凡没有品质的东西都不会被感知到,所以人们不知道良善是首先的,是头生或长子的。事实上,良善首先在人里面由主形成,并通过真理被生出来,良善以自己的形式和肖像而在这些真理中。
此外,必须知道的是,人在婴儿和童年时期从圣言,由此而来的教义,以及讲道中所接受的真理的确看似真理,却仍不是与他同在的真理;它们只是像没有核仁的外壳,或像没有灵魂和生命的身体或脸的形式。直到在意愿中被接受,这些真理才变成真理,因为那时它们第一次被人接受,并开始活在他里面。事实上,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一切良善都属于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由此而来的理解力。由此可见,为何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的犹大支派在此首先被提名,然后表示来自这良善、在光中的真理的流便支派被提名。
要知道,有真理在其中显现的一切光都来自从主而来的天堂之光;天堂之光来自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天堂之光是形式上的神性良善。在天堂,这两者为一,并被天使作为一体来接受。人也必须作为一体来接受,好叫他可以与天使交流。《属天的奥秘》一书充分解释了这些事,大致是:当人正在重生时,真理占据第一位,良善占据第二位,但这是表面上的,而非实际上的;不过,当他已经重生时,良善占据第一位,真理实际上明显占据第二位(AC 3324—3325, 3330, 3336, 3494, 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3576, 3603, 3701, 4243, 4245, 4247, 4337, 4925—4926, 4928, 4930, 4977, 5351, 6256, 6269, 6273, 8516, 10110节);因此,良善是重生的首先和末后(AC 9337节)。由于当人正在重生时,或也可说,当他正在变成一个教会时,真理看似占据第一位,良善占据第二位,所以由于这种表象,教会的长子或头生的,是信之真理,还是仁之良善,成了古人当中一个有争议的问题(AC 367, 2435节)。仁之良善实际上是教会的长子或头生的,而信之真理仅表面上是(AC 3325, 3494, 4925—4926, 4928, 4930, 8042, 8080节)。在圣言中,“头生的或长子”表示教会的第一成分,该成分具有优先权和优势(AC 3325节)。因此,主被称为“头生的”,因为一切爱、仁与信之良善都在祂里面,并来自祂(AC 3325节)。
由于真理表面上占据第一位,所以流便是头生的,并因“看见”而得名,这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利亚怀孕生子,就给他起名叫流便,因为她说,耶和华看见我的苦情,如今我的男人必爱我。(创世记29:32)
尽管这些是历史事实,但它们却包含灵义。圣言中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来自灵界,因为它来自主;当这些属灵事物从天堂降至自然界时,它们穿上相对应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圣言的字义。因此,雅各儿子的出生表示属灵的出生,这些出生描述了当主正在重生人时,良善与真理如何在他里面出生。这就是为何“利亚怀孕生子”表示属灵的怀孕和出生;“就给他起名叫流便”表示它的品质;“她说,耶和华看见”在至高意义上表示预见,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信,在内层意义上表示理解,在外在意义上表示看见,在此表示来自主的信;“我的苦情”表示到达良善的状态;“如今我的男人必爱我”表示真理之良善由此而来。《属天的奥秘》(3860–3866节)解释了这些话。
434b.在原文,流便表示看见,“看见”在灵义上表示信和对真理的理解,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预见。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关于观看和看见的含义所说的清楚看出来,那里说明:“看见”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表示预见(AC 2807, 2837, 2839, 3686, 3854, 3863, 10428节);“看见”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信,因为属灵的看见是出于信的看见,属于信的事物是灵界的视觉对象(AC 897, 2325, 2807, 3863, 3869, 5400, 10705节);“看见”表示理解并感知真理(AC 2150, 2325, 2807, 3764, 3863, 3869, 10705节);内在视觉是理解力,这视觉通过肉眼观看;理解力的视觉来自天堂之光(AC 1524, 3138, 3167, 4408, 5114, 6608, 8707, 9128, 9399, 10569节)。
“流便”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或来自仁的信,这一点从他在田里寻见,并给了他母亲的风茄明显看出来,对此,经上在摩西五经如此记着说:
割麦子的日子,流便出去,在田里寻见风茄,拿来给他母亲利亚。拉结对利亚说,请你把你儿子的风茄给我吧。利亚对拉结说,你夺了我的男人还算小事吗?你又要夺我儿子的风茄吗?拉结说,为你儿子的风茄,今夜他可以与你同寝。到了晚上,雅各从田里回来,利亚出来迎接他说,你要与我同寝,因为我实在用我儿子的风茄把你雇下了。那一夜雅各就与她同寝。她就怀孕,给雅各生了一个儿子,叫以萨迦。(创世记30:14–18)
人若不知道“风茄”表示什么,也不知道“流便”、“雅各”、“利亚”和“拉结”代表什么,就无法理解这些事为何发生,又为何被记录在圣言中。但可以看出,它们包含并未出现在字义上的某种神性事物在里面,因为它们在圣言中,圣言中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是神性。包含在这些话里面的神性从灵义明显看出来;在灵义上,“风茄”表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流便”代表来自良善的真理;“雅各”代表真理方面的教会;“利亚”和“拉结”代表良善方面的教会,但“利亚”代表外在教会,“拉结”代表内在教会。因此,流便所寻见的“风茄”表示真理与良善的婚姻。构成内在教会的,正是内在人或属灵人里面真理与良善之间的这种婚姻;由于构成外在教会的真理首先在外在人或属世人中被赐予,所以风茄先被流便寻见,流便代表来自良善的真理。这些风茄先是给了他母亲利亚,利亚代表外在教会;但后来利亚把它们给了代表内在教会的拉结,以便利亚可以与雅各同寝。《属天的奥秘》(3940–3952节)对这些事的解释更充分。
434c.由于“流便”代表来自良善的真理,或来自仁的信,所以正是他劝他的弟兄们不要杀约瑟,想救他脱离他们的手;当发现约瑟不在坑里时,他极其悲伤(创世记37:21–22, 29–30)。《属天的奥秘》(4731–4738, 4751–4766节)解释了这一切。
由于“流便”或他的支派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或来自仁的信,所以流便支派在旷野的营在南边,南边的营被称为流便营(民数记2:10–16)。以色列各支派的安营代表对天上天使社群的安排,天使社群照着他们在良善与真理上的状态而住在各个方位上(参看AE 422a节)。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光的人住在那里的西部;流便支派因代表来自良善的真理,或在光中的真理,所以在南边安营。
由于流便支派所代表的来自良善的真理在属世人中,所以赐给流便支派的产业在约旦河之外(参看民数记32:1–42; 申命记3:12–20; 约书亚记13:1–33; 18:7)。因为在圣言中,“迦南地”代表、因而表示教会。约旦河之外的迦南地区表示外在教会,约旦河这一边的地区代表内在教会,而约旦河是它们之间的边界。构成教会的,正是来自良善的真理,或来自仁的信;属世人中来自良善的真理构成外在教会;由于流便支派代表教会的这一成分,所以约旦河之外的产业被赐给这个支派。下文会解释为何约旦河之外的产业也被赐给迦得支派和玛拿西半支派。
流便人、迦得人、玛拿西人在约旦河边所筑,并且这些支派与其它支派因此发生冲突的坛就代表,并在灵义上描述了这两个教会,即外在教会与内在教会的结合,该结合就像属世人与属灵人的结合;但经上说,这坛乃是为作证据,证明他们虽住在约旦河之外,但仍与其它支派一样侍奉耶和华;因此,他们称那坛为证坛,在我们中间证明耶和华是神(约书亚记22:9–34)。因为“约旦河”表示教会的外在与内在之间的媒介;“约旦河这边的迦南地”表示内在教会,“约旦河之外的地”表示外在教会,这也由流便、迦得和玛拿西支派来代表,他们在那里有自己的产业;而那坛表示两个教会的共同敬拜,因而表示由此的结合。
“流便”表示属世人中的真理,这一点也可从底波拉和巴拉在士师记中的预言明显看出来:
在流便地区有内心的大章程。你为何呆在篝火旁听羊群刺耳的咩叫?在流便地区多有内心的探寻。基列在约旦河外居住。(士师记5:15–17)
没有人能理解这些话,除非他知道这个预言论述了什么,以及“地区”、“流便”、“篝火”、“羊群的咩叫”和“基列”表示什么。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处于一种荒废状态下的以色列人当中的教会。“流便地区”表示属世人中的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篝火”表示那里的认知和知识或科学;“羊群的咩叫”表示由此的感知和思维;“基列”表示属世人。当知道这一切时,这些事物在灵义上是什么意思就变得显而易见了,即:当教会被摧毁时,属世人和其中所包含的事物就与属灵人分离了,尽管它应当与属灵人结合;当它结合时,那里就有来自良善的真理,与来自邪恶的虚假的一场争战就通过这些真理发生;因为属世人必须从属灵人与它们争战。“内心的章程和内心的探寻”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这些真理从属灵人而在属世人中,“心”表示爱之良善,“内心的探寻”表示由属灵人中的良善在属世人中所决定和安排的一切事物。这些话论及流便,是因为流便支派住在约旦河之外的基列;当底波拉和巴拉与西西拉争战时,该支派并未与他们联合,只有以萨迦和西布伦支派与他们联合;因为“西西拉”在灵义上表示摧毁教会的来自邪恶的虚假。
在摩西五经,“流便”表示真理之光和由此而来的对圣言的理解:
愿流便存活不至死亡;然而,他的人却是一个数目。(申命记33:6)
此处“流便”表示在天堂之光的光照下,对圣言的理解;由于只有极少数人接受这种光照,所以经上论到流便说“然而,他的人却是一个数目”,“数目”表示很少和少数。
434d.“流便”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或来自仁的信,这一点也可从反面意义明显看出来,经上也在反面意义上提到他。“流便”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或与仁分离之信。没有良善的真理不是真理,只在表达和声音上是,因为它只是居于属世人的记忆中的知识或科学,因而只在这个人的入口处,却不在他生命中他的里面。属世人的记忆只是他的入口,真理不会变成他里面的真理,直到他意愿并实行它;那时它才第一次进入并接受生命;在此之前,天堂之光不会流入并光照。与仁分离之信也是这种情况,因为真理属于信,良善属于仁。
“流便”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仁分离之信,这一点可从他与他父亲的妾辟拉通奸明显看出来,对此,摩西五经如此描述:
以色列住在以法他-伯利恒地的时候,流便去与他父亲的妾辟拉同寝;以色列也听见这事。(创世记35:22)
“以法他-伯利恒”表示属灵教会,该教会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或来自仁的信;流便的通奸表示对来自信之真理的仁之良善的弃绝。当真理不与它自己的良善,也就是仁之良善结合时,它就被亵渎了,因为那时它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结合,这是通奸。所有通奸(利未记18:6–23列举了通奸的众多种类)都对应于良善与真理的通奸。流便所犯的通奸罪对应于与仁分离之信,这一点已经通过在灵界耳闻目睹的事向我显明和证实了,在那里可以感知到一种通奸的气场从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将仁和信分离的人身上发出来。
由于“流便”也表示这一点,所以他父亲夺走了他的长子名分,把它归给了约瑟和他的儿子。流便被夺走了长子名分,这一点从他父亲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流便哪,我的长子,你是我的力量,我能力的开始,本当大有尊荣,权力超众。但你如水一样轻或反复无常,必不得超越;因为你上了你父亲的床,玷污了它;他上了我的榻。(创世记49:3–4)
“流便我的长子”表示表面上占据第一位的信,或由良善所生的真理;“你是我的力量,我能力的开始”表示良善通过它拥有能力或潜能,真理拥有它的初始能力或潜能。“大有尊荣,权力超众”表示荣耀和能力或权柄由此而来。“如水一样轻或反复无常”表示与仁分离之信不是如此;“必不得超越”表示这种信既没有荣耀,也没有能力或权柄。“因为你上了你父亲的床”表示因为与仁之良善分离的信之真理形成一种污秽的结合;“玷污了它”表示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由此而来的邪恶的结合,这种结合是亵渎;“他上了我的榻”表示对属世人中的属灵良善的污染。不过,《属天的奥秘》(6341–6350节)充分解释了这些事。
因此,长子名分归给了约瑟的两个儿子以法莲和玛拿西,这一点由父亲以色列对约瑟说的这些话来表示:
我未到埃及以先,你在埃及地所生的两个儿子,现在他们是我的;以法莲和玛拿西正如流便和西缅一样是我的。(创世记48:5)
历代志上:
流便本是长子;但他玷污了父亲的床,他长子的名分就归了以色列的儿子约瑟的儿子。(历代志上5:1–2)
因为在圣言中,“以法莲”与“流便”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在光中的真理。经上说“以法莲和玛拿西正如流便和西缅一样是以色列的儿子”,是因为“流便”表示对真理的理解,“西缅”表示对真理的意愿,与“以法莲”和“玛拿西”所表相同。由此可见,在圣言中,“流便”表示教会的哪种普遍本质成分。
852a.“都有祂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表示这些真理,是按着出于爱对祂神性的承认。这从“祂父的名”和“写在额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祂父的名”是指主的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写在额上”是指完全承认。“父的名写在额上”表示对主神性的完全承认,因为主转向所有承认祂神性的人,并看他们的额头;而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着主;这是因为“额头”表示爱,“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主看额头表示主从爱之良善来看;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主表示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因而从对真理的理解来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转向主,并脸朝着显为太阳的主观看(参看AE 646节;《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 272节);主看天使的额头,而另一方面,天使用眼睛看主,因为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天堂与地狱》,145, 251节);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参看AE 427节)。
人若不知道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可能会以为当经上提到“神和羔羊”,在此提到“羔羊和父”时,所指的是两个人;然而,这两者都唯独指主。在旧约圣言也一样,那里提到“耶和华”(Jehovah),“主耶和华”(Lord Jehovih),“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神”,复数和单数形式的“神”,“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圣者”,“以色列的王”,“创造者或造物主”,“救主”,“救赎主”,“沙代”,“磐石”,等等;然而,这一切名字都仅指一个,而不是指多个;因为主照着祂的神性属性而具有各种不同的名字。在新约圣言也是如此,那里提到“父”、“子”、“圣灵”为三;然而,这三个名字仅指一个人;因为“父”是指祂作为灵魂从父那里所拥有的神性本身,神性本身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子”是指神性人身;“圣灵”是指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因此,这三者为一;此处的“羔羊”和“父”同样是指一,而不是指二。
当主提到父时,主的意思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祂自己,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不过,我要在此从福音书的圣言中引用少量经文,从中可以看出,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这神性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当祂提到父和祂自己为两个时,祂的意思是这两者都是指祂自己,因为灵魂与身体为一,灵魂属于其身体,身体属于其灵魂。被称为“父”的神性是主的神性本身,祂的人身从这神性本身中存在并成为神性,这一点从祂从神性本身成孕很清楚地看出来;马太福音:
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说,你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娘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马太福音1: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 32, 34, 35)
由此清楚可知,主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就是在生命本身方面就是如此,生命本身被称为来自父的灵魂,身体从灵魂拥有生命。由此很清楚地看出,被称为神儿子的,正是主的人身,因为经上说:“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
852b.正是主的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进一步看出来。不过,关于这个主题,神若愿意,可在别的地方予以详细讨论;此处只引用以下经文,以证明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指祂自己。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 3, 14)
显然,“圣言”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主的人身也是神性,这一点也很明显,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这圣言成了肉身。“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同一福音书:
我父作工直到现在,我也作工。但犹太人却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却回答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7–27)
“父”在此是指主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的生命,就像父亲的灵魂在每个人里面一样,“子”是指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活着,从而成为神性的人身,因此父与子为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即:子作父所作的事;子和父一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凡听见神儿子声音的,就要活了。由此清楚可知,父与子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此外,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犹太人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又: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凡听见父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在一起的,祂看见过父。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也因父活着。(约翰福音6:37等)
主在此指着祂的人身说,它从天上降下来,每个人都通过祂而有生命,因为父与祂为一;父的生命在祂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儿子里面。
又:
我将永生赐给我的羊,他们必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为一。犹太人就发怒,因祂将自己当作神。祂说,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上来的,因为我说,我是神的儿子,你们就指着祂说,你亵渎了吗?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28–38)
此处主论到父,就像论到另一个人一样说“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又说“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然而,为叫他们不要相信父与祂是两个,祂说:“父与我为一”;为叫他们不要相信他们仅仅因爱而为一,祂补充说:“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由此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或自成孕时就在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主所说的“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人身,因为这人身通过从父神成孕,并从童女出生而被差到世上来。
又:
耶稣喊着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4–46)
由此也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祂说“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还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然而,祂又说,他们要信祂(约翰福音12:36,以及别处)。
又: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回到神那里去,就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3, 20)
由于父与祂为一,主的人身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所以父的一切都是祂的,这就是“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的意思;由于他们为一,所以祂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去”表示从祂成孕,从而存在,并与祂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合一。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此处经上明确地说,父与祂为一,这种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正是这种合一使看见祂的,就是看见了父。这一章进一步证实了这种合一。由于这就是合一,没有人能靠近人的灵魂,只能靠近这个人自己,所以主说:
他们要往祂那里去,奉祂的名求父,祂就赐给他们。(约翰福音16:23, 24)
这些话也是指这种合一:
祂从父出来,到了世界,祂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5, 10, 16, 17, 28)
由于父与祂为一,所以祂还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保惠师,就是圣灵,要从主领受祂要说的话。(约翰福音16:13–15)
在别处: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叫我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 10)
此处经上也公开声明,父的一切都是主的,正如灵魂的一切都是人的;因为人与灵魂为一,正如生命与生命的主体为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看出来,即:“叫他们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
由于“父”与“神的儿子”为一,所以主说:祂来审判的时候,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马可福音8:38; 路加福音9:26);在祂自己的荣耀里(马太福音25:31);祂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神的儿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以及旧约经文中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同一先知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的名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显然,所生的“孩子”和所赐给的“子”在此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因此,祂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点说得很清楚,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神与我们同在”、“永在的父”。
除此之外也可引用其它许多经文来证明,在圣言中,主所说的“父”是指祂的神性,这神性是祂人身的生命或灵魂,而不是与祂自己分离的另一个人。事实上,祂也不可能是指其他任何人。因此,根据基督教界的教义,主里面的神性与人性不是两个位格,而完全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正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明确表述的那样。由于主里面的神与人不是两个位格,而是一个位格,因而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所以可推知,主自成孕时就拥有的神性就是祂那称为“父”的,而神性人身是祂那称为“子”的;因此,他们都是祂自己。由此可见,“写在他们额上的父的名”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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