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9.启7:4.“我听见受印的人的数目”表示那些处于良善,并与恶人分离之人的品质。这从“数目”和“受印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数目”是指所论述的事物的品质(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受印的人”是指那些处于良善,与其他人区分和分离的人(对此,参看AE 427a节)。圣言中的许多经文都提到数字和度量,人们以为这些只是指数字和度量;但数字和度量在灵义上表示所论述的事物的品质。品质本身由所表示的数字决定,如在此由“十四万四千”,后来由出于各个支派的“一万二千”决定。下文会告知这些数字都表示什么。数字之所以表示所论述的事物的品质,是因为圣言是属灵的,因此它所包含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是属灵的,属灵事物是无法计数或测量的,但当它们从灵界或天使所在的天堂,降至世人所在的自然界或地上时,仍变成数字和度量;当它们从天使所处的圣言的属灵意义降至世人所处的属世意义时,也一样;圣言的属世意义就是它的字义。这就是为何字义有数字在里面,又为何那里的数字表示属灵事物,或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天堂的属灵事物,就是诸如天使所思考和谈论的那类事物,也变成数字,这一点经常被指给我看。当他们彼此交谈时,他们所说的话就变成纯粹的数字,这些数字出现在纸上;后来,他们说,这就是变成了数字的他们所说的话,这一系列数字就包含他们所说的一切。我也被教导它们表示什么,要如何理解它们;在下文,我们会经常谈到这个主题。关于来自天堂的纯数字著作,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63节);在圣言中,一切数字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参看AE 203, 336节)。
361.每个人都拥有这两者,即意愿和理解力,它们就像爱和智慧那样彼此不同;这一事实既为世人所知,也不为世人所知。这一事实是从普遍的感知得知的,而不是从思维,尤其理论化的思维得知的。出于普遍感知,谁不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在人里面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实体?因为每个人在被告知这一点时都能感知到,他或许还会对别人说:“这个人的心意是好的,但他不是很聪明或没有弄清楚;另一方面,这个人很聪明,或这个人理解得很好,但他心意不好,或他的意愿不好。我喜欢又聪明心意又好的人,不喜欢虽然聪明,但心意很坏的人。”然而,当这个人对意愿和理解力进行理论化,或思想它们时,他没有把它们一分为二,加以区分,反而混淆了它们。原因在于,那时他的思维与其肉体视觉紧密相联。当他写下来时,更不明白意愿和理解力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实体。这是因为那时他的思维与感官层,也就是此人自己的东西紧密相联。正因如此,有些人想得很好,说得也很好,但写得不好,这是女性的共同特征。
其它例子也一样。出于普遍感知,谁不知道一个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得救,一个过着邪恶生活的人会被定罪?或一个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进入天使社群,在那里作为一个人去看、去听、去说?又或者,一个出于公义而行公义,出于公平而行公平的人拥有良心?但是,如果一个人背离了普遍感知,并将这些事交给思维或理论,那么他就不知道:何为良心;或灵魂能看、能听、能说,和人一样;或良善的生活除了施舍穷人外还会是什么。你若出于思维或通过把它们理论化去写这些事,就是在用表象和谬误,以及有声音无实质的词语来证实自己的理论。因此,在有大量思想,或广泛理论化,尤其大量写下来,或将自己的理论写下来的学者当中,许多人已经削弱并模糊,甚至摧毁了自己的普遍感知;反倒是简单人比那些自以为超级智慧的人更清楚地看到何为良善和真理。
这种普遍感知是由于来自天堂的流注,该流注降至思维,甚至视觉。不过,思维一旦脱离普遍感知,就会陷入由视觉和人自己的东西所产生的幻想。你会发现事实的确如此。将某个真理告诉拥有普遍感知的任何人,他就会明白;告诉他,我们从神那里并在神里面拥有存在、生命和动作(使徒行传17:28),他就会明白;告诉他,神在爱和智慧里面与人同住,他就会明白;进一步告诉他,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并稍加解释,他就会明白;告诉他,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他就会明白;问他何为良心,他就会告诉你。不过,把同样的话说给某个不从普遍感知,而是从原则,或从通过视觉由世界那里所获得的观念中获得思维的学者,他就不明白。然后,请想一想,究竟哪一个更有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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