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27

427a.“等我们在

427a.“等我们在我们神众仆人的额上盖了印”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首先要被分离。这从“印”、“神的仆人”和“额”的含义清楚可知:“印”是指区分和分离(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仆人”是指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对此,参看AE 6节);“额”是指爱之良善。“额”表示爱之良善是由于对应,因为属于人的整个身体的一切事物,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都对应于天堂,而整个天堂在主眼里如同一个人,并被如此安排,以至于对应于人里面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视觉、嗅觉、听觉和味觉的器官所在的整张脸,对应于总体上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眼睛对应于理解,鼻子对应于感知,耳朵对应于听从和服从,味道对应于知道并变得智慧的渴望;但前额对应于爱之良善,所有这些都从它发出,因为它形成脸的最高部分,直接包裹大脑的前面和主要部分,这是人的智力或能力的所在之处。这就是为何主注视天使的前额,天使以眼睛仰望主;其原因在于,前额对应于爱,主出于爱注视他们,眼睛对应于理解,他们出于理解而仰望主;因为主允许祂自己通过进入他们理解的爱之流注而被看见。关于这一事实,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45, 151节);整个天堂总起来说类似一个人(HH 68–86节);因此,天堂的一切事物与人的一切事物有一种对应关系(HH 87–102节)。这清楚表明“在额上盖了印”是什么意思,即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良善,并由此与那些未处于这爱的人区分和分离开。因为主注视这些人的前额,并以爱之良善充满他们,他们出于这良善通过来自情感的思维仰望主。主不能注视其他人的前额,因为他们转身离开主,并转向对立的爱,这爱充满并吸引他们。灵界的每个人,以及就其灵而言的世人,都面向主导爱(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144, 153, 552节)。

受印不是指被盖上印,而是指被带入这样一种状态,他们的品质可以得知,所以他们可以与那些处于相似状态的人结合,并与那些处于不相似状态的人分离。这一点也由以下经文中的“受印”和“记号”来表示。以西结书:

耶和华对那身穿细麻衣的人说,你穿过那城中间,穿过耶路撒冷中间,在那些因城中间所行的一切可憎的事而叹息唉哼的人额上画记号。要跟随他走遍全城去击杀;你们的眼不要顾惜,也不要可怜;只是凡有记号的人不要挨近他。(以西结书9:4–6)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在额上画记号”与启示录的这段经文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即与恶人区分并分离,与善人结合;后来论述的是恶人被逐出,以及他们所受的诅咒。“那些因耶路撒冷城中间所行的一切可憎的事而叹息唉哼的人”描述了那些处于良善的人;“那些因可憎的事而叹息唉哼的人”表示那些未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为它们而叹息唉哼”表示由于它们而厌恶和悲伤,“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城”表示教义。后来,他们要“跟随他走遍全城去击杀;眼不要顾惜”描述了将恶人逐出,以及他们所受的诅咒;“击、杀”表示诅咒,因为在圣言中,属世的死亡表示属灵的死亡,也就是诅咒。

以赛亚书:

他必来聚集所有民族和舌头,好叫他们可以来看见我的荣耀。我要在他们身上设个记号。(以赛亚书66:18–19)

这些话论及主和祂要建立的一个新教会,因而论及一个新天堂和一个新地,这从以赛亚书66:22明显看出来。“聚集所有民族和舌头”与马太福音(24:31)中从四风招聚选民具有相同的含义。“聚集或招聚”表示把那些属于祂自己的人召到祂自己这里来;“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舌头”表示那些处于遵行教义的生活之人;“来看见主的荣耀”表示被神性真理光照,因而享受天堂的喜乐;因为“主的荣耀”表示神性真理,以及它所提供的光照和喜乐。“在他们身上设个记号”表示将他们与恶人区分和分离,并将他们与善人结合起来。

论到该隐,经上记着:

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杀他。(创世记4:15)

人若不知道圣言的这个奥秘,即圣言的历史部分提到的人在灵义上表示事物,或那里所提到的每个人都代表、因而表示教会和天堂的某种事物,就不可能知道超越字面上的历史的任何东西,这历史似乎并不比其它历史更具有神性。然而,并未显现在字面上,只显现给那些处于灵义,并知晓灵义之人的神性却存在于圣言的每一个细节中,无论预言部分还是历史部分。该隐和亚伯的历史所包含的属灵奥秘是这样:“亚伯”代表仁之良善,“该隐”代表信之真理;在圣言中,这良善和这真理也被称为“弟兄”;信之真理被称为“长子或头生的”,因为后来要变成信之真理的真理首先被获得,并储存在记忆中,好叫良善可以从记忆中,如从一个库房里汲取可以与它结合的东西,从而将这些真理变成信之真理。因为只有等到人意愿并实行真理,真理才会属于信;并且只要人如此行,主就将他与自己和天堂结合起来,并从爱以良善流入,通过良善流入此人从童年时期起所获得的真理,并将这些真理与良善结合,使它们成为信之真理。在此之前,它们无非是认知和知识,人对它们只有诸如对他从别人那里听来的东西的那种信,后来他若有了不同的想法,就会从这种信中退出,或说他就像相信他从其他人那里听来的东西那样相信这些认知和知识,后来他若有了不同的想法,就会放弃它们;因此,这种信是别人在他自己里面的信,而不是他自己的;然而,人的信必须是他自己的,才能在死后归于他。只有当他看见、意愿并实行他所相信的时,它才会变成他自己的,因为那时,它进入这个人,并塑造他的灵,变成他的情感和思维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人的灵本质上只是他的情感和思维。

凡属于情感的,都被称为良善,凡属于由此而来的思维的,都被称为真理;除了属于其情感,也就是属于其灵的内层情感的东西外,人不相信任何东西是真理;因此,一个人从内层情感所思想的,都是他的信,凡他留在记忆里的东西,无论这些东西是从圣言或教会的教义获得的,还是从阅读或讲道中,抑或从他自己的理解中获得的,都不是信,无论他多么以为它们是,也无论如今人们多么声称并相信它们是。这头生和首要的事物或原则就是这个历史中的该隐所代表和表示的,因为该隐是头生的。当人们以为拯救人的,是这种信,而不是意愿并实行真理,也就是照之生活时,一种非常有害的异端就会产生,即:唯信得救,无论生活是什么样,脱离生活的信也是可能的;然而,这不是信,只是从外层或在人之外居于记忆中,而不是从内层或在人之内居于生活中的知识。即便被称为信,它也是历史的信,也就是一个人从别人那里所拥有的信,这种信没有获得生命,直到拥有它的人亲自看到他如此吸收或接受的东西是真的,当他意愿并实行它时,首先看到这一点。当这种异端盛行时,仁爱,也就是生活的良善,就被毁灭了,最终被弃绝,因为它对得救来说不是必要的。这一点由该隐杀害他兄弟亚伯来代表;因为在圣言中,信与仁,或信之真理与仁之良善被称为“弟兄”,如前所述。

“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他被杀”表示祂把他与其他人区分开,并保护他,因为得救之信无法存在或被赐下,除非历史的信先出现,历史的信是源于其他人的教会和天堂事物的知识,简言之,是诸如后来属于信的那类事物。事实上,除非人从小就吸收来自圣言,或教会教义,或讲道的真理,否则他将是空虚的,主无法作用于这样一个人身上,他也无法接受由主那里从天堂而出的流注,因为主通过良善运作,并流入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将这些结合起来,从而使仁与信合而为一。由此可见,“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杀他,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表示什么。此外,那些处于纯历史的信,也就是处于诸如构成信的那类事物的知识(这些人和信由该隐来表示)之人也得到保护,因为他们能教导其他人来自圣言的真理;事实上,他们出于记忆来教导。

427b.由于“额”对应于爱之良善,因此主出于神性之爱注视天使和世人的前额,如前所述,所以经上吩咐,上面刻着“归耶和华为圣”的纯金牌子要在前额亚伦的冠冕上,对此,经上在摩西五经如此记着说:

你要用纯金作一面牌,在上面按印章的刻法,刻着:归耶和华为圣。要用一条蓝细带子将牌系住,它要在冠冕的面前,这牌必在亚伦的额上,要常在亚伦的额上,使他们可以在耶和华面前蒙悦纳。(出埃及记28:36–38)

亚伦作为大祭司,代表神性之爱的良善方面的主,所以他的衣服代表诸如从这爱发出的那类事物;冠冕代表聪明和智慧;冠冕的前面部分代表爱,聪明和智慧来自这爱;因此,上面刻有“归耶和华为圣”的纯金牌子被系在一条蓝细带子上;用来做牌子的“纯金”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用来作系牌子的带子的“蓝”线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属灵之爱是对真理的爱);“印章的刻法”表示延续到永远;“归耶和华为圣”表示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神圣都从这神性人身发出;这些在亚伦头上的冠冕上,因为“冠冕”与头所表相同,即表示神性智慧,“额”表示神性爱之良善。亚伦代表爱之良善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9806, 9946, 10017节);“蓝”表示对真理的爱(AC 9466, 9687, 9833节);“冠冕”表示聪明和智慧(AC 9827节)。

由于“额”表示爱之良善,所以经上吩咐以色列人要把关于爱耶和华的诫命戴在额上,如摩西五经所教导的:

你们要全心、全灵魂、全力爱耶和华你的神,要把这些话系在手上为记号,在你们眼前作额饰。(申命记6:5, 8; 11:18; 出埃及记13:9, 16)

经上说“它们要在眼前作额饰”,是为了代表这一事实:主因出于神性之爱而注视天使和世人的前额,并赋予天使和世人出于聪明和智慧仰望祂的能力,因为“眼睛”表示理解,人的一切理解都来自他的爱之良善,他照着这良善从主接受理解。他们要把这些话系在手上也代表终端,因为手是人灵魂能力的终端;因此,“戴在额上,系在手上”表示在初始和终端中,或说在首先和末后的事物中,“首先的和末后的”或初始和终端表示一切事物(可参看AE 417节)。这条诫命以这种方式被系上,是因为“一切律法和先知都依赖于这条诫命”,也就是依赖于整部圣言,因而依赖于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主在马太福音(22:35–38, 40)中教导:律法和先知依赖于这条诫命。这也清楚表明为何君王,无论古代的还是现代的,在加冕礼上都把油膏抹在前额和手上,这表示什么。因为以前君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由于这真理在从主流入的爱之良善中被接受,所以油被膏抹在前额和手上,他们膏抹所用的“油”也表示爱之良善。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君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参看AE 31节)。由此可见,“额上的印”表示什么,如此处和启示录的其它经文(启示录9:4; 14:1; 22:3–4)所提到的。

而另一方面,“额”表示与爱之良善对立的东西,即爱之邪恶,因而表示刚硬或坚硬、顽固、无耻和地狱之物。在以赛亚书,它表示坚硬或刚硬:

你是刚硬的,你的颈项是铁筋,你的额是铜的。(以赛亚书48:4)

在以西结书,它表示顽固:

以色列家不肯听从我;原来以色列全家额头顽固、心里刚硬。(以西结书3:7–8)

在耶利米书,它表示无耻:

你还是妓女的前额,不顾羞耻。(耶利米书3:3)

在启示录(13:16; 14:9–11; 16:2; 17:5; 19:20; 20:4),它表示地狱之物。因为正如爱之良善是天堂的,因而是温柔、耐心和谦逊,与这良善对立的邪恶则是地狱的,刚硬,顽固和无耻。



诠释启示录 #946

946.“因你的公平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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