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27

427a.“等我们在

427a.“等我们在我们神众仆人的额上盖了印”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首先要被分离。这从“印”、“神的仆人”和“额”的含义清楚可知:“印”是指区分和分离(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仆人”是指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对此,参看AE 6节);“额”是指爱之良善。“额”表示爱之良善是由于对应,因为属于人的整个身体的一切事物,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都对应于天堂,而整个天堂在主眼里如同一个人,并被如此安排,以至于对应于人里面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视觉、嗅觉、听觉和味觉的器官所在的整张脸,对应于总体上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眼睛对应于理解,鼻子对应于感知,耳朵对应于听从和服从,味道对应于知道并变得智慧的渴望;但前额对应于爱之良善,所有这些都从它发出,因为它形成脸的最高部分,直接包裹大脑的前面和主要部分,这是人的智力或能力的所在之处。这就是为何主注视天使的前额,天使以眼睛仰望主;其原因在于,前额对应于爱,主出于爱注视他们,眼睛对应于理解,他们出于理解而仰望主;因为主允许祂自己通过进入他们理解的爱之流注而被看见。关于这一事实,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45, 151节);整个天堂总起来说类似一个人(HH 68–86节);因此,天堂的一切事物与人的一切事物有一种对应关系(HH 87–102节)。这清楚表明“在额上盖了印”是什么意思,即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良善,并由此与那些未处于这爱的人区分和分离开。因为主注视这些人的前额,并以爱之良善充满他们,他们出于这良善通过来自情感的思维仰望主。主不能注视其他人的前额,因为他们转身离开主,并转向对立的爱,这爱充满并吸引他们。灵界的每个人,以及就其灵而言的世人,都面向主导爱(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144, 153, 552节)。

受印不是指被盖上印,而是指被带入这样一种状态,他们的品质可以得知,所以他们可以与那些处于相似状态的人结合,并与那些处于不相似状态的人分离。这一点也由以下经文中的“受印”和“记号”来表示。以西结书:

耶和华对那身穿细麻衣的人说,你穿过那城中间,穿过耶路撒冷中间,在那些因城中间所行的一切可憎的事而叹息唉哼的人额上画记号。要跟随他走遍全城去击杀;你们的眼不要顾惜,也不要可怜;只是凡有记号的人不要挨近他。(以西结书9:4–6)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在额上画记号”与启示录的这段经文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即与恶人区分并分离,与善人结合;后来论述的是恶人被逐出,以及他们所受的诅咒。“那些因耶路撒冷城中间所行的一切可憎的事而叹息唉哼的人”描述了那些处于良善的人;“那些因可憎的事而叹息唉哼的人”表示那些未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为它们而叹息唉哼”表示由于它们而厌恶和悲伤,“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城”表示教义。后来,他们要“跟随他走遍全城去击杀;眼不要顾惜”描述了将恶人逐出,以及他们所受的诅咒;“击、杀”表示诅咒,因为在圣言中,属世的死亡表示属灵的死亡,也就是诅咒。

以赛亚书:

他必来聚集所有民族和舌头,好叫他们可以来看见我的荣耀。我要在他们身上设个记号。(以赛亚书66:18–19)

这些话论及主和祂要建立的一个新教会,因而论及一个新天堂和一个新地,这从以赛亚书66:22明显看出来。“聚集所有民族和舌头”与马太福音(24:31)中从四风招聚选民具有相同的含义。“聚集或招聚”表示把那些属于祂自己的人召到祂自己这里来;“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舌头”表示那些处于遵行教义的生活之人;“来看见主的荣耀”表示被神性真理光照,因而享受天堂的喜乐;因为“主的荣耀”表示神性真理,以及它所提供的光照和喜乐。“在他们身上设个记号”表示将他们与恶人区分和分离,并将他们与善人结合起来。

论到该隐,经上记着:

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杀他。(创世记4:15)

人若不知道圣言的这个奥秘,即圣言的历史部分提到的人在灵义上表示事物,或那里所提到的每个人都代表、因而表示教会和天堂的某种事物,就不可能知道超越字面上的历史的任何东西,这历史似乎并不比其它历史更具有神性。然而,并未显现在字面上,只显现给那些处于灵义,并知晓灵义之人的神性却存在于圣言的每一个细节中,无论预言部分还是历史部分。该隐和亚伯的历史所包含的属灵奥秘是这样:“亚伯”代表仁之良善,“该隐”代表信之真理;在圣言中,这良善和这真理也被称为“弟兄”;信之真理被称为“长子或头生的”,因为后来要变成信之真理的真理首先被获得,并储存在记忆中,好叫良善可以从记忆中,如从一个库房里汲取可以与它结合的东西,从而将这些真理变成信之真理。因为只有等到人意愿并实行真理,真理才会属于信;并且只要人如此行,主就将他与自己和天堂结合起来,并从爱以良善流入,通过良善流入此人从童年时期起所获得的真理,并将这些真理与良善结合,使它们成为信之真理。在此之前,它们无非是认知和知识,人对它们只有诸如对他从别人那里听来的东西的那种信,后来他若有了不同的想法,就会从这种信中退出,或说他就像相信他从其他人那里听来的东西那样相信这些认知和知识,后来他若有了不同的想法,就会放弃它们;因此,这种信是别人在他自己里面的信,而不是他自己的;然而,人的信必须是他自己的,才能在死后归于他。只有当他看见、意愿并实行他所相信的时,它才会变成他自己的,因为那时,它进入这个人,并塑造他的灵,变成他的情感和思维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人的灵本质上只是他的情感和思维。

凡属于情感的,都被称为良善,凡属于由此而来的思维的,都被称为真理;除了属于其情感,也就是属于其灵的内层情感的东西外,人不相信任何东西是真理;因此,一个人从内层情感所思想的,都是他的信,凡他留在记忆里的东西,无论这些东西是从圣言或教会的教义获得的,还是从阅读或讲道中,抑或从他自己的理解中获得的,都不是信,无论他多么以为它们是,也无论如今人们多么声称并相信它们是。这头生和首要的事物或原则就是这个历史中的该隐所代表和表示的,因为该隐是头生的。当人们以为拯救人的,是这种信,而不是意愿并实行真理,也就是照之生活时,一种非常有害的异端就会产生,即:唯信得救,无论生活是什么样,脱离生活的信也是可能的;然而,这不是信,只是从外层或在人之外居于记忆中,而不是从内层或在人之内居于生活中的知识。即便被称为信,它也是历史的信,也就是一个人从别人那里所拥有的信,这种信没有获得生命,直到拥有它的人亲自看到他如此吸收或接受的东西是真的,当他意愿并实行它时,首先看到这一点。当这种异端盛行时,仁爱,也就是生活的良善,就被毁灭了,最终被弃绝,因为它对得救来说不是必要的。这一点由该隐杀害他兄弟亚伯来代表;因为在圣言中,信与仁,或信之真理与仁之良善被称为“弟兄”,如前所述。

“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他被杀”表示祂把他与其他人区分开,并保护他,因为得救之信无法存在或被赐下,除非历史的信先出现,历史的信是源于其他人的教会和天堂事物的知识,简言之,是诸如后来属于信的那类事物。事实上,除非人从小就吸收来自圣言,或教会教义,或讲道的真理,否则他将是空虚的,主无法作用于这样一个人身上,他也无法接受由主那里从天堂而出的流注,因为主通过良善运作,并流入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将这些结合起来,从而使仁与信合而为一。由此可见,“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杀他,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表示什么。此外,那些处于纯历史的信,也就是处于诸如构成信的那类事物的知识(这些人和信由该隐来表示)之人也得到保护,因为他们能教导其他人来自圣言的真理;事实上,他们出于记忆来教导。

427b.由于“额”对应于爱之良善,因此主出于神性之爱注视天使和世人的前额,如前所述,所以经上吩咐,上面刻着“归耶和华为圣”的纯金牌子要在前额亚伦的冠冕上,对此,经上在摩西五经如此记着说:

你要用纯金作一面牌,在上面按印章的刻法,刻着:归耶和华为圣。要用一条蓝细带子将牌系住,它要在冠冕的面前,这牌必在亚伦的额上,要常在亚伦的额上,使他们可以在耶和华面前蒙悦纳。(出埃及记28:36–38)

亚伦作为大祭司,代表神性之爱的良善方面的主,所以他的衣服代表诸如从这爱发出的那类事物;冠冕代表聪明和智慧;冠冕的前面部分代表爱,聪明和智慧来自这爱;因此,上面刻有“归耶和华为圣”的纯金牌子被系在一条蓝细带子上;用来做牌子的“纯金”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用来作系牌子的带子的“蓝”线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属灵之爱是对真理的爱);“印章的刻法”表示延续到永远;“归耶和华为圣”表示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神圣都从这神性人身发出;这些在亚伦头上的冠冕上,因为“冠冕”与头所表相同,即表示神性智慧,“额”表示神性爱之良善。亚伦代表爱之良善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9806, 9946, 10017节);“蓝”表示对真理的爱(AC 9466, 9687, 9833节);“冠冕”表示聪明和智慧(AC 9827节)。

由于“额”表示爱之良善,所以经上吩咐以色列人要把关于爱耶和华的诫命戴在额上,如摩西五经所教导的:

你们要全心、全灵魂、全力爱耶和华你的神,要把这些话系在手上为记号,在你们眼前作额饰。(申命记6:5, 8; 11:18; 出埃及记13:9, 16)

经上说“它们要在眼前作额饰”,是为了代表这一事实:主因出于神性之爱而注视天使和世人的前额,并赋予天使和世人出于聪明和智慧仰望祂的能力,因为“眼睛”表示理解,人的一切理解都来自他的爱之良善,他照着这良善从主接受理解。他们要把这些话系在手上也代表终端,因为手是人灵魂能力的终端;因此,“戴在额上,系在手上”表示在初始和终端中,或说在首先和末后的事物中,“首先的和末后的”或初始和终端表示一切事物(可参看AE 417节)。这条诫命以这种方式被系上,是因为“一切律法和先知都依赖于这条诫命”,也就是依赖于整部圣言,因而依赖于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主在马太福音(22:35–38, 40)中教导:律法和先知依赖于这条诫命。这也清楚表明为何君王,无论古代的还是现代的,在加冕礼上都把油膏抹在前额和手上,这表示什么。因为以前君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由于这真理在从主流入的爱之良善中被接受,所以油被膏抹在前额和手上,他们膏抹所用的“油”也表示爱之良善。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君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参看AE 31节)。由此可见,“额上的印”表示什么,如此处和启示录的其它经文(启示录9:4; 14:1; 22:3–4)所提到的。

而另一方面,“额”表示与爱之良善对立的东西,即爱之邪恶,因而表示刚硬或坚硬、顽固、无耻和地狱之物。在以赛亚书,它表示坚硬或刚硬:

你是刚硬的,你的颈项是铁筋,你的额是铜的。(以赛亚书48:4)

在以西结书,它表示顽固:

以色列家不肯听从我;原来以色列全家额头顽固、心里刚硬。(以西结书3:7–8)

在耶利米书,它表示无耻:

你还是妓女的前额,不顾羞耻。(耶利米书3:3)

在启示录(13:16; 14:9–11; 16:2; 17:5; 19:20; 20:4),它表示地狱之物。因为正如爱之良善是天堂的,因而是温柔、耐心和谦逊,与这良善对立的邪恶则是地狱的,刚硬,顽固和无耻。



诠释启示录 #1012

1012.启16:1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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