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启示录7:3
426.启7:3.“说,你们不可伤害地、海和树木”表示免得善人在各个地方与恶人一道灭亡。这从“不可伤害”、“地、海和树木”的含义清楚可知:“不可伤害”是指免得他们灭亡(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地、海和树木”表示在那些拥有某种感知的人中间,灵界的各个地方,甚至直到它的终端(参看AE 420节),因而表示善人与恶人,无论他们在哪里。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这一点从灵义上的一系列事物明显看出来。因为接下来的内容论述了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由“神的众仆人额上受印”、“从各支派出来的一万二千”,以及那些被看见“穿白袍”的人来表示,因为这一章论述了所有这些人。后者和前者都表示在恶人被投入地狱之前,必须先与恶人分离的善人。由于善人与恶人分离,并将恶人投入地狱是通过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神性流注实现的,还由于善人与恶人的分离是通过一种温和和缓和的流注实现的,将恶人投入地狱是通过一种强烈而有力的流注实现的(可参看AE 413a, 418a—419a,c,d节),所以这三节经文论述了前一种流注,善人通过这种流注与恶人分离;而这一章的其余部分,直到末尾,论述的是被分离出来的善人。
不过,首先要说一说这一点:除非在恶人被投入地狱之前,善人与恶人分离,否则善人将与恶人一道灭亡。因为那些尚未被提入天堂,而是要等到恶人被逐出之后才被提的善人,通过恶人的外在敬拜而与恶人有着极其亲密的联系。事实上,如我们在前面所阐述的,以及小著《最后的审判》(59, 70节)所说明的,被允许留下来直到最后审判的恶人处于外在敬拜,但未处于内在敬拜,因为他们用嘴口和动作来表现和伪装教会的神圣事物,而不是发自灵魂和内心,或说他们的灵魂和内心并未受到触动;因此,他们通过这种外在敬拜也与那些内心良善的人保持联系。由于这种联系,恶人无法被扔下去,直到善人与他们分离;如果他们被安排在一起,那么通过外在敬拜与恶人结合的善人就会受到伤害,也就是会灭亡,因为恶人会把他们一并带走。
主也在马太福音预言了这一点:
天国好像人撒好种在田里;在人睡觉的时候,他的仇敌来,把稗子撒在麦子里就走了。到长苗吐穗的时候,稗子也显出来。家主的仆人来对他说,主啊,你不是撒好种在田里吗?从哪里来的稗子呢?他对他们说,这是仇敌做的。仆人对他说,你要我们去薅出来吗?他说,不必,恐怕薅稗子的时候,连麦子也与它们一起连根拔出来。容这两样一齐生长,等着收割;当收割的时候,我要对收割的人说,先将稗子薅出来,捆成捆烧掉;惟有麦子要收在我的仓里。(马太福音13:24–30)
“撒种的人”是指主;“田”表示灵界和教会,其中既有善人,也有恶人;“好种”和“麦子”表示善人,“稗子”表示恶人。给予想提前薅出稗子,意思是将恶人与善人分离的仆人的回答,表示由于前面所描述的那种结合,他们只有等到最后审判之时才能分离,免得“薅稗子的时候,连麦子也与它们一起连根拔出来;容这两样一齐生长,等着收割”,“收割”表示最后的审判。主自己在同一章教导,这就是含义;在那里,祂说:
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田地就是世界;好种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收割的时候就是时代的完结。正如将稗子薅出来用火焚烧,时代的完结也要如此。(马太福音13:37–40)
显而易见,“撒好种的家主”表示主,主在此自称“人子”;“田地就是世界”表示灵界和教会,其中既有善人,也有恶人。所表示的是灵界,这一点从经上说“天国好像人撒好种在田里”清楚看出来;“天国”是指灵界和教会。由此也清楚可知,这些话论及最后的审判,最后的审判不是在我们的世界,而是在灵界实现的,这一点可见于小著《最后的审判》。这后面的经文也清楚表明,“好种”和“麦子”表示善人,他们在此被称为“天国之子”;“稗子”表示恶人,他们被称为“恶者之子”;“收割的时候”,就是当分离即将实现时,表示最后的审判之时,因为经上说:“收割的时候就是时代的完结。”“时代的完结”表示最后审判之时(可参看AE 397节)。“那时,稗子将被薅出来,捆成捆烧掉;惟有麦子要收在仓里”表示恶人将照其邪恶的属和种而被聚拢起来,并投入地狱;当恶人被弃绝时,这一切就发生在他们身上,由“捆成捆”来表示;“惟有麦子要收在仓里”表示善人将得以保存,“仓”表示善人聚集的地方。由此可见,善人与恶人的彻底分离发生在最后审判之时,在此之前由于前面所提到的结合,这种分离不可能发生;否则,善人将与恶人一道灭亡;因为经上说“恐怕薅稗子的时候,连麦子也与它们一起连根拔出来”,又进一步说“容这两样一齐生长,等着收割”,也就是直到时代的完结。由于善人与恶人的分离通过从主发出的一种温和和缓和的神性流注实现,而将恶人投入地狱则通过一种强烈而有力的神性流注实现,所以可以清楚看出,当从灵义知道,要被执掌、免得伤害地、海和树木,等神的众仆人额上受了印的“风”表示什么时,当如何理解本章头三节经文所包含的一切细节。
还要用几句话来解释一下这种分离是如何发生的。当善人与恶人分离(这是由主通过其神性的缓和流注,以及调查那些属于与天使和灵人同在的属灵情感的事物实现的)时,主使那些内层良善,由此外层也良善的人转向祂,从而使他们转身离开恶人;当他们如此转身离开时,恶人就看不见他们了;因为在灵界,常见的一个经历是,当一个人转身离开另一个人时,另一个人就看不见他了。当情况是这样时,恶人就与善人分离,同时也与他们外在所伪装的神圣分离;那时他们就看向他们很快被投入的地狱。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 144—145, 151, 153, 2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能继续处于外在敬拜,或外在的虔诚和神圣,尽管未处于任何内在的恶人被容忍,直到最后的审判,不会再长了,为什么,可参看小著《最后的审判》(59, 70节)。
1082.“又要吃她的肉”表示弃绝它的邪恶,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那时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这从“肉”和“吃”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是指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其邪恶;此处“肉”是指邪恶,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吃”是指吞噬,但在此是指完全弃绝,因为这话论及弃绝巴比伦的作为或良善的改革宗教徒,巴比伦的作为或良善主要在于为了各种赎罪而向他们圣徒的偶像和坟墓,以及修道院和修道士们自己献上的礼物。由此可知,这些话也是指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因为当他们要吃的“肉”所表示的虚假和邀功的良善被弃绝时,就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
在圣言中,“肉”具有各种含义。它表示人的自我,因而要么表示他的良善,要么表示他的邪恶,由此表示整个人。但在至高意义上,它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尤表从祂发出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肉”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神性人身,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因此,犹太人彼此争论说,这个人怎能把他的肉给我们吃呢?因此,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因为我的肉真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8)
很明显,“肉”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的自我,这自我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圣餐中被称为祂的身体。在那里,“身体”,也就是“肉”,是指神性良善,“血”是指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29b节)。由于“饼和酒”与“肉和血”具有相同的含义,“饼”是指神性良善,“酒”是指神性真理,所以经上吩咐用这些取代肉和血。
亚伦,他的儿子,那些献祭的人和其他洁净的人可以吃的祭牲的肉也表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这肉是圣的(可参看出埃及记12:7–9; 29:31–34; 利未记7:15–21; 8:31; 申命记12:27; 16:4);因此,一个不洁净的人若吃了那肉,必从他民中被剪除(利未记7:21);这些祭物被称为食物(利未记22:6–7);这肉被称为圣肉(耶利米书11:15; 哈该书2:12);在主国的桌子上有献祭的肉(以西结书40:43)。在约翰福音,主的神性人身也被称为“肉身”: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
“肉(或肉体、肉身)”也表示与人同在的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必赐给他们一颗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你们中间,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 36:26)
“肉心”是指对良善的意愿和爱。诗篇:
神啊,你是我的神,我早晨寻求你;我灵魂渴求你;在干旱疲乏无水之地,我的肉体切慕你。(诗篇63:1)
又:
我的灵魂渴想耶和华的院宇;我的内心,我的肉体向永生神欢呼。(诗篇84:2)
渴望耶和华,向永生神欢呼的“肉体”表示在意愿的良善方面的人,因为人的“肉”对应于其意愿的良善或邪恶,“血”对应于其理解力的真理或虚假;此处“肉体”表示意愿的良善,因为它渴望耶和华,向神欢呼。
约伯记: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后他必起来,立在尘土之上;后来这些事物必被我的皮肤包围,我必从我的肉看见神。(约伯记19:25–27)
从一个人的肉看见神表示从被主变新的他自愿的自我,因而从良善。以西结书:
我必在山谷中间所看见的骸骨上加上筋,使肉长在他们身上,又将皮遮蔽他们,赐灵给他们,叫他们活过来。(以西结书37:6, 8)
此处“肉”也表示从主,因而从良善变新的意愿的自我。至于“骸骨”和其余的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418b—419, 665节)。启示录:
你们来,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勇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和为奴的、小的和大的,所有人的肉。(启示录19:17–18; 以西结书39:17–19)
此处“肉”不是指肉,而是指各种良善,这是很明显的。
而另一方面,“肉”表示人自愿的自我,就本身来说,这自我是邪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他们各人要吃自己膀臂上的肉。(以赛亚书9:20)
同一先知书: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以赛亚书49:26)
耶利米书:
我必使他们吃他们儿子的肉和女儿的肉;他们各人必吃自己同伴的肉。(耶利米书19:9)
撒迦利亚书:
余剩的,各人必吃另一人的肉。(撒迦利亚书11:9)
摩西五经:
我因你们的罪必惩罚你们七倍,并且你们要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利未记26:28–29)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此处“肉”表示人的自我,这自我本身是邪恶,吃它和使人吃它表示将这邪恶归给人自己。同样在马太福音,“肉”表示人的自我:
耶稣说,西门,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肉和血启示给你的。(马太福音16:17)
约翰福音:
凡接受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那肉体肥大的邻邦埃及人行淫。(以西结书16:26)
以赛亚书:
埃及是人,并不是神,他的马匹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约翰福音:
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约翰福音6:63)
同一福音书: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诗篇:
神想起他们不过是肉体,是去而不返的气息。(诗篇78:39)
人意愿的邪恶,也就是自出生时起他的自我,由这些经文中的“肉(或肉体、肉身)”来表示,也由以色列人在旷野所贪求的肉来表示,他们因此被大灾祸击打,那地方由此被称为贪欲之坟墓(民数记11:4–34)。此外,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一切肉体”,“一切肉体”是指每个人(如创世记6:12, 13, 17, 19; 以赛亚书40:5, 6; 49:26; 66:16, 23, 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21:4, 5; 以及别处)。
(关于圣言续)
属灵之物通过流注在属世之物中呈现出与它自己相对应的东西,是为了目的可以成为原因,原因可以成为结果,因此目的通过原因可以在结果中将自己呈现为可见的和可感觉的。这三位一体,即目的,原因和结果,自创造时就存在于每一个天堂中。目的是爱之良善,原因是来自这良善的真理,结果是功用。因此,爱是那产生者,由此而来的产物属于通过真理从良善而来的爱。在我们世界的最终产物是各种各样的,与自然界三个王国,即动物界、植物界和矿物界中的物体一样多。一切产物都是对应。
由于这三位一体,即目的,原因和结果,都存在于每个天堂中,所以每个天堂里面都必有产物,也就是对应,这些产物或对应在形式和样子上就像我们地上三个王国中的物体;由此清楚可知,每个天堂在外表上就像我们的地球,仅照着层级而不同。为叫圣言是完全的,也就是说,由包含原因和目的的结果构成,或由功用构成,在功用中,真理是原因,良善是目的,爱是那产生者,它必须由对应构成;由此可推知,每个天堂的圣言都像我们世界的圣言,仅照着层级而在卓越和美丽上而不同。我们将在其它地方解释这种不同是何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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