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26

426.启7:3.“

启示录7:3

426.启7:3.“说,你们不可伤害地、海和树木”表示免得善人在各个地方与恶人一道灭亡。这从“不可伤害”、“地、海和树木”的含义清楚可知:“不可伤害”是指免得他们灭亡(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地、海和树木”表示在那些拥有某种感知的人中间,灵界的各个地方,甚至直到它的终端(参看AE 420节),因而表示善人与恶人,无论他们在哪里。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这一点从灵义上的一系列事物明显看出来。因为接下来的内容论述了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由“神的众仆人额上受印”、“从各支派出来的一万二千”,以及那些被看见“穿白袍”的人来表示,因为这一章论述了所有这些人。后者和前者都表示在恶人被投入地狱之前,必须先与恶人分离的善人。由于善人与恶人分离,并将恶人投入地狱是通过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神性流注实现的,还由于善人与恶人的分离是通过一种温和和缓和的流注实现的,将恶人投入地狱是通过一种强烈而有力的流注实现的(可参看AE 413a, 418a—419a,c,d节),所以这三节经文论述了前一种流注,善人通过这种流注与恶人分离;而这一章的其余部分,直到末尾,论述的是被分离出来的善人。

不过,首先要说一说这一点:除非在恶人被投入地狱之前,善人与恶人分离,否则善人将与恶人一道灭亡。因为那些尚未被提入天堂,而是要等到恶人被逐出之后才被提的善人,通过恶人的外在敬拜而与恶人有着极其亲密的联系。事实上,如我们在前面所阐述的,以及小著《最后的审判》(59, 70节)所说明的,被允许留下来直到最后审判的恶人处于外在敬拜,但未处于内在敬拜,因为他们用嘴口和动作来表现和伪装教会的神圣事物,而不是发自灵魂和内心,或说他们的灵魂和内心并未受到触动;因此,他们通过这种外在敬拜也与那些内心良善的人保持联系。由于这种联系,恶人无法被扔下去,直到善人与他们分离;如果他们被安排在一起,那么通过外在敬拜与恶人结合的善人就会受到伤害,也就是会灭亡,因为恶人会把他们一并带走。

主也在马太福音预言了这一点:

天国好像人撒好种在田里;在人睡觉的时候,他的仇敌来,把稗子撒在麦子里就走了。到长苗吐穗的时候,稗子也显出来。家主的仆人来对他说,主啊,你不是撒好种在田里吗?从哪里来的稗子呢?他对他们说,这是仇敌做的。仆人对他说,你要我们去薅出来吗?他说,不必,恐怕薅稗子的时候,连麦子也与它们一起连根拔出来。容这两样一齐生长,等着收割;当收割的时候,我要对收割的人说,先将稗子薅出来,捆成捆烧掉;惟有麦子要收在我的仓里。(马太福音13:24–30)

“撒种的人”是指主;“田”表示灵界和教会,其中既有善人,也有恶人;“好种”和“麦子”表示善人,“稗子”表示恶人。给予想提前薅出稗子,意思是将恶人与善人分离的仆人的回答,表示由于前面所描述的那种结合,他们只有等到最后审判之时才能分离,免得“薅稗子的时候,连麦子也与它们一起连根拔出来;容这两样一齐生长,等着收割”,“收割”表示最后的审判。主自己在同一章教导,这就是含义;在那里,祂说:

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田地就是世界;好种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收割的时候就是时代的完结。正如将稗子薅出来用火焚烧,时代的完结也要如此。(马太福音13:37–40)

显而易见,“撒好种的家主”表示主,主在此自称“人子”;“田地就是世界”表示灵界和教会,其中既有善人,也有恶人。所表示的是灵界,这一点从经上说“天国好像人撒好种在田里”清楚看出来;“天国”是指灵界和教会。由此也清楚可知,这些话论及最后的审判,最后的审判不是在我们的世界,而是在灵界实现的,这一点可见于小著《最后的审判》。这后面的经文也清楚表明,“好种”和“麦子”表示善人,他们在此被称为“天国之子”;“稗子”表示恶人,他们被称为“恶者之子”;“收割的时候”,就是当分离即将实现时,表示最后的审判之时,因为经上说:“收割的时候就是时代的完结。”“时代的完结”表示最后审判之时(可参看AE 397节)。“那时,稗子将被薅出来,捆成捆烧掉;惟有麦子要收在仓里”表示恶人将照其邪恶的属和种而被聚拢起来,并投入地狱;当恶人被弃绝时,这一切就发生在他们身上,由“捆成捆”来表示;“惟有麦子要收在仓里”表示善人将得以保存,“仓”表示善人聚集的地方。由此可见,善人与恶人的彻底分离发生在最后审判之时,在此之前由于前面所提到的结合,这种分离不可能发生;否则,善人将与恶人一道灭亡;因为经上说“恐怕薅稗子的时候,连麦子也与它们一起连根拔出来”,又进一步说“容这两样一齐生长,等着收割”,也就是直到时代的完结。由于善人与恶人的分离通过从主发出的一种温和和缓和的神性流注实现,而将恶人投入地狱则通过一种强烈而有力的神性流注实现,所以可以清楚看出,当从灵义知道,要被执掌、免得伤害地、海和树木,等神的众仆人额上受了印的“风”表示什么时,当如何理解本章头三节经文所包含的一切细节。

还要用几句话来解释一下这种分离是如何发生的。当善人与恶人分离(这是由主通过其神性的缓和流注,以及调查那些属于与天使和灵人同在的属灵情感的事物实现的)时,主使那些内层良善,由此外层也良善的人转向祂,从而使他们转身离开恶人;当他们如此转身离开时,恶人就看不见他们了;因为在灵界,常见的一个经历是,当一个人转身离开另一个人时,另一个人就看不见他了。当情况是这样时,恶人就与善人分离,同时也与他们外在所伪装的神圣分离;那时他们就看向他们很快被投入的地狱。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 144—145, 151, 153, 2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能继续处于外在敬拜,或外在的虔诚和神圣,尽管未处于任何内在的恶人被容忍,直到最后的审判,不会再长了,为什么,可参看小著《最后的审判》(59, 70节)。


诠释启示录 #102

102a.“曾为我的

102a.“曾为我的名劳苦”表示对主和关于祂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承认。这从耶和华或主的“名”和“劳苦”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或主的“名”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参看《属天的奥秘》,2628, 6887节),在相对意义上是指敬拜主所藉由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因为这些就是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事物(AC 2724, 3006, 6674, 9310节);“劳苦”是指用心智和热情去努力,好叫这些事物可以被认识和承认;因为当论及那些投入研究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人时,“劳苦”就表示这一点。由此可知“曾为我的名劳苦”表示对主和关于祂的知识或认知的承认。与主有关的知识或认知就是属于爱和信的一切事物。

圣言的许多经文说“为耶和华的名”、“为主的名”、“为耶稣基督的名”、“神的名应当成圣”,等等。那些思维不超越字义的人以为所指的只是名字;但所指的不是名字,乃是敬拜主所藉由的一切;这一切都与爱和信有关。因此,在圣言中,“主的名”表示敬拜祂所藉由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但在此表示对主和关于祂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承认,因为这是说给那些仅热情研究这些知识或认知之人的。

“耶和华的名”或“主的名”不是指名字本身,而是指爱和信的一切事物,这是由于灵界。在灵界,世上所用的名字是说不出来的;所论及之人的名字是从对所有关于他们所知道的一切事物的概念中形成的,这些事物合并成一个词。在灵界,名字以这种方式来表达;这就是为何灵界的名字和其它所有事物一样,都是属灵的。“主”和“耶稣基督”这些名字在那里甚至不像在世上那样能说出来,取代这些名字的,是一个从对关于祂所知道并相信的一切事物的概念中形成的名字;这个概念是由对祂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构成的。这是因为这些事物总体上就是他们里面的主;事实上,主在来自祂的爱与信之良善中与每个人同在。情况就是如此,所以那里的每个人在对主之爱和对主之信方面的品质立刻就能得知,只要他用一个属灵的词语或属灵的名字说出“主”或“耶稣基督”。这就是为何那些没有对主的爱或信的人无法说出祂的名字,也就是说,无法形成祂的任何属灵名字。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在圣言中,耶和华、主,或耶稣基督的“名”不是指名字,而是指敬拜祂所藉由的爱和信的一切。

因此,为免得许多人所持的以下观点占上风,即单单耶稣基督的名字,没有对祂的爱或信,因而没有爱和信存在所藉由的知识或认知,有助于救恩,我在此从圣言引用一些提到“为祂的名”和“奉祂名”等的经文,那些深入思考的人从中可以看出,所指的,不仅仅是名字;马太福音:

耶稣说,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马太福音10:22; 24:9, 10)

同一福音书:

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约翰福音1:12)

同一福音书:

当耶稣在耶路撒冷的时候,有许多人信了祂的名。(约翰福音2:23)

又:

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 18)

又: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马太福音:

奉主名来的,当受祝福。(马太福音21:9; 23:39; 路加福音13:35; 19:38)

同一福音书: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妻子、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马太福音19:29)

至于为主的名所撇下的“房屋、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妻子、儿女、田地”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约翰福音:

耶稣说,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奉我的名求”是指出于爱和信求。路加福音:

将来有好些人冒我的名来,说,我是他;你们不要跟从他们。(路加福音21:8; 马可福音13:6)

“冒我的名来”和“说,我是他”是指宣扬虚假并说它们是真理,从而误导人。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所表相同:

将来有好些人冒我的名来,说,我是基督,并且要迷惑许多人。(马太福音24:5, 11, 23–27)

因为“耶稣”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基督”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属天的奥秘》,3004–3005, 3009, 5502节),不是基督表示不是神性真理,而是虚假。

新约中“主的名”和旧约中“耶和华的名”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旧约中的耶和华就是主。因此,以赛亚书上说:

在那日,你们要说,当称谢耶和华,求告祂的名。(以赛亚书12:4)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啊,我们等候你;我们灵魂的渴望是你的名,就是你那可记念的名。我们要提你的名。(以赛亚书26:8, 13)

又:

他必从日出之地求告我的名。(以赛亚书41:25)

玛拉基书: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列族中为大;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烧香,因为我的名在列族中为大。(玛拉基书1:11)

以赛亚书:

就是凡称为我名下的人,是我为自己的荣耀创造的,我形成了他。(以赛亚书43:7)

弥迦书:

众民各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申命记:

不可妄称你神的名;因为妄称祂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申命记5:11)

又:

耶和华将利未支派分别出来,奉耶和华的名事奉和祝福。(申命记10:8)

又:

他们要在一个地方敬拜耶和华,祂要在那里立祂的名。(申命记12:5, 11, 13, 14, 18, 26; 16:2, 6, 11, 15, 16)

“祂要在那里立祂的名”表示那里将有来自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敬拜。这一切在耶路撒冷成就;因此,“耶路撒冷”表示在教义和敬拜方面的教会(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节)。

102b.由于“耶和华的名”,或“主的名”在灵义上表示来自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一切敬拜,所以“耶和华的名”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原因在于,爱与信的一切都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耶和华的名”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这一点清楚可见于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以赛亚书:

我要使你作人民的约,作列族的光。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 8)

此处论述的是主的降临。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耶和华说,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这是祂的名,人必称祂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由此清楚可知主祷文中“尊你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这句话表示什么,即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要被视为神圣,并受到敬拜。

由于“主的名”表示这些事物,所以下面的经文表示什么是显而易见的;约翰福音:

羊的牧人按着名叫自己的羊。(约翰福音10:3)

路加福音:

要因你们的名记录在天上欢喜。(路加福音10:20)

启示录:

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启示录3:4)

人若不知道在圣言中,名字表示什么,就不可能知道当如何理解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

人因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的赏赐,人因义人的名接待义人,必得义人的赏赐。无论何人,只因门徒的名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人必不失他的赏赐。(马太福音10:41, 42)

“因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因义人的名接待义人”、“因门徒的名给喝”表示为了真理而爱真理、为了良善而爱良善、出于信之真理践行仁爱。因为“先知”表示真理,“义人”表示良善,“门徒”表示源于真理的良善;“给凉水喝”是指出于服从践行仁爱;“因他们的名”是指为了他们的品质,因而为了这些事物。若不知道名字表示什么,谁能明白这些东西呢?

为了真理而热爱和实行真理,为了良善而热爱和实行良善,就是为了真理和良善,而非自己的名声、荣誉或利益而拥有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对真理和良善的这种情感是一种真正的属灵情感;但为了自己的名声、荣誉或利益而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是一种纯属世情感。由于那些为了真理和良善,或因它们是真理和良善而热爱真理和良善的人处于对真理和良善的属灵情感,所以经上说他们“必得先知的赏赐”和“义人的赏赐”;这句话表示他们处于对真理和良善的属灵情感,这种情感拥有赏赐在自己里面,因为它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天堂的幸福就在对不以回报为目的,因而为了真理和良善而热爱和实行真理和良善的情感中(参看《属天的奥秘》,6388, 6478, 9174, 9984节);“先知”表示一个教导真理的人,因而在从人抽离出来的意义上也表示被教导的真理(AC 2534, 7269节);“义人”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AC 2235, 9857节);“门徒”表示源于真理的良善,也就是仁之良善(AC 2129, 3354, 3488, 3858, 6397节);“给喝”是指在信之良善和真理上进行教导,因而是指践行仁爱(AC 3069, 3772, 4017—4018, 8562, 9412节);名字表示一个事物的品质或性质(AC 144—145, 1754, 1896, 2009, 3237节);因此,“耶和华的名”或“主的名”表示敬拜主所藉由的一切品质(AC 2724, 3006, 6674, 93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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