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启示录7:3
426.启7:3.“说,你们不可伤害地、海和树木”表示免得善人在各个地方与恶人一道灭亡。这从“不可伤害”、“地、海和树木”的含义清楚可知:“不可伤害”是指免得他们灭亡(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地、海和树木”表示在那些拥有某种感知的人中间,灵界的各个地方,甚至直到它的终端(参看AE 420节),因而表示善人与恶人,无论他们在哪里。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这一点从灵义上的一系列事物明显看出来。因为接下来的内容论述了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由“神的众仆人额上受印”、“从各支派出来的一万二千”,以及那些被看见“穿白袍”的人来表示,因为这一章论述了所有这些人。后者和前者都表示在恶人被投入地狱之前,必须先与恶人分离的善人。由于善人与恶人分离,并将恶人投入地狱是通过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神性流注实现的,还由于善人与恶人的分离是通过一种温和和缓和的流注实现的,将恶人投入地狱是通过一种强烈而有力的流注实现的(可参看AE 413a, 418a—419a,c,d节),所以这三节经文论述了前一种流注,善人通过这种流注与恶人分离;而这一章的其余部分,直到末尾,论述的是被分离出来的善人。
不过,首先要说一说这一点:除非在恶人被投入地狱之前,善人与恶人分离,否则善人将与恶人一道灭亡。因为那些尚未被提入天堂,而是要等到恶人被逐出之后才被提的善人,通过恶人的外在敬拜而与恶人有着极其亲密的联系。事实上,如我们在前面所阐述的,以及小著《最后的审判》(59, 70节)所说明的,被允许留下来直到最后审判的恶人处于外在敬拜,但未处于内在敬拜,因为他们用嘴口和动作来表现和伪装教会的神圣事物,而不是发自灵魂和内心,或说他们的灵魂和内心并未受到触动;因此,他们通过这种外在敬拜也与那些内心良善的人保持联系。由于这种联系,恶人无法被扔下去,直到善人与他们分离;如果他们被安排在一起,那么通过外在敬拜与恶人结合的善人就会受到伤害,也就是会灭亡,因为恶人会把他们一并带走。
主也在马太福音预言了这一点:
天国好像人撒好种在田里;在人睡觉的时候,他的仇敌来,把稗子撒在麦子里就走了。到长苗吐穗的时候,稗子也显出来。家主的仆人来对他说,主啊,你不是撒好种在田里吗?从哪里来的稗子呢?他对他们说,这是仇敌做的。仆人对他说,你要我们去薅出来吗?他说,不必,恐怕薅稗子的时候,连麦子也与它们一起连根拔出来。容这两样一齐生长,等着收割;当收割的时候,我要对收割的人说,先将稗子薅出来,捆成捆烧掉;惟有麦子要收在我的仓里。(马太福音13:24–30)
“撒种的人”是指主;“田”表示灵界和教会,其中既有善人,也有恶人;“好种”和“麦子”表示善人,“稗子”表示恶人。给予想提前薅出稗子,意思是将恶人与善人分离的仆人的回答,表示由于前面所描述的那种结合,他们只有等到最后审判之时才能分离,免得“薅稗子的时候,连麦子也与它们一起连根拔出来;容这两样一齐生长,等着收割”,“收割”表示最后的审判。主自己在同一章教导,这就是含义;在那里,祂说:
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田地就是世界;好种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收割的时候就是时代的完结。正如将稗子薅出来用火焚烧,时代的完结也要如此。(马太福音13:37–40)
显而易见,“撒好种的家主”表示主,主在此自称“人子”;“田地就是世界”表示灵界和教会,其中既有善人,也有恶人。所表示的是灵界,这一点从经上说“天国好像人撒好种在田里”清楚看出来;“天国”是指灵界和教会。由此也清楚可知,这些话论及最后的审判,最后的审判不是在我们的世界,而是在灵界实现的,这一点可见于小著《最后的审判》。这后面的经文也清楚表明,“好种”和“麦子”表示善人,他们在此被称为“天国之子”;“稗子”表示恶人,他们被称为“恶者之子”;“收割的时候”,就是当分离即将实现时,表示最后的审判之时,因为经上说:“收割的时候就是时代的完结。”“时代的完结”表示最后审判之时(可参看AE 397节)。“那时,稗子将被薅出来,捆成捆烧掉;惟有麦子要收在仓里”表示恶人将照其邪恶的属和种而被聚拢起来,并投入地狱;当恶人被弃绝时,这一切就发生在他们身上,由“捆成捆”来表示;“惟有麦子要收在仓里”表示善人将得以保存,“仓”表示善人聚集的地方。由此可见,善人与恶人的彻底分离发生在最后审判之时,在此之前由于前面所提到的结合,这种分离不可能发生;否则,善人将与恶人一道灭亡;因为经上说“恐怕薅稗子的时候,连麦子也与它们一起连根拔出来”,又进一步说“容这两样一齐生长,等着收割”,也就是直到时代的完结。由于善人与恶人的分离通过从主发出的一种温和和缓和的神性流注实现,而将恶人投入地狱则通过一种强烈而有力的神性流注实现,所以可以清楚看出,当从灵义知道,要被执掌、免得伤害地、海和树木,等神的众仆人额上受了印的“风”表示什么时,当如何理解本章头三节经文所包含的一切细节。
还要用几句话来解释一下这种分离是如何发生的。当善人与恶人分离(这是由主通过其神性的缓和流注,以及调查那些属于与天使和灵人同在的属灵情感的事物实现的)时,主使那些内层良善,由此外层也良善的人转向祂,从而使他们转身离开恶人;当他们如此转身离开时,恶人就看不见他们了;因为在灵界,常见的一个经历是,当一个人转身离开另一个人时,另一个人就看不见他了。当情况是这样时,恶人就与善人分离,同时也与他们外在所伪装的神圣分离;那时他们就看向他们很快被投入的地狱。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 144—145, 151, 153, 2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能继续处于外在敬拜,或外在的虔诚和神圣,尽管未处于任何内在的恶人被容忍,直到最后的审判,不会再长了,为什么,可参看小著《最后的审判》(59, 70节)。
1004.“那神全能者大日的”表示当主降临,最后的审判发生时,教会的最后状态。这从“神全能者的大日”的含义清楚可知,“神全能者的大日”是指当主降临,最后的审判发生时,教会的最后状态(参看AE 413节)。圣言经常提到“大日”、“耶和华的日子”、“发怒和忿怒的日子”、“报仇的日子”、“可怕的日子”;在这些经文中,这一切都是指教会的最后状态,以及那时主的降临和最后的审判。
(关于第六诫续)
真正的婚姻之爱只能存在于两个人之间,就像主对天堂的爱,或对教会的爱一样,天堂从主为一,并在主里面;教会和天堂一样,也从主为一,并在主里面。所有在天堂和教会里的人都必须从对主之爱通过相爱而为一。天堂里的一位天使或教会里的一个人若不与其他人构成一体,就既不属于天堂,也不属于教会。此外,整个天堂和整个世界都有两样事物与其它一切事物有关;这两者被称为良善和真理,天堂和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从合而为一的这两者中存在并持续存在。当它们为一时,良善在真理里面,真理在良善里面;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因此,一方相互和互惠地承认另一方,如同作用者认识自己的反应者,并且是各自交替地。这种普遍婚姻就是夫妻间的婚姻之爱的源头。丈夫如此被造,以至于成为对真理的理解,妻子如此被造,以至于成为对良善的意愿;结果,丈夫是真理,妻子是良善;因此,两者在形式上就是真理和良善,这形式是人,是神的形像。由于自创造以来,真理就应属于良善,良善应属于真理,因而也是相互和交替地,所以一个真理不可能与两种不同的良善结合,反之亦然;一个理解力不可能两种不同的意愿结合,反之亦然;一个属灵的人也不可能与两个不同的教会结合;一个男人同样不可能与两个女人亲密结合。亲密结合或至内在的结合就像灵魂和心的结合。妻子的灵魂是丈夫或男人,丈夫或男人的心是妻子。丈夫或男人通过实际的爱将自己的灵魂与妻子联系并结合起来;灵魂在他的种子或精子中,妻子则从心里接受它。两人由此成为一体,那时一方身体里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关注另一方身体里的相互之物。这是真正的婚姻,这种婚姻只在两个人之间才有可能。因为自创造以来,属于丈夫或男人的一切,无论心智的一切还是身体的一切,都在妻子的心智和身体中各有相互之物;因此,最细微的事物,或最小的细节都彼此互相注视,渴望被结合。婚姻之爱从这种注视和努力或倾向中存在。
被称为四肢、脏腑和器官的身体的一切,都只是对应于心智的属灵形式的属世的肉体形式。因此,身体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与心智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有这种对应关系:凡心智所意愿和思考的,身体立刻按它的命令或意愿将其付诸行动。因此,当两个心智行如一体时,两个身体也潜在地如此结合,以至于它们不再是二,而是一体。愿意或意愿成为一体,就是婚姻之爱;意愿如何,这爱就如何,或说这爱取决于这意愿的品质。
可以通过天堂里的奇妙事物来证实这一点。那里有一对夫妇处于这样的婚姻之爱:两人可以成为一体,并且每当他们愿意如此行时,也会成为一体,当时他们看起来就像一个人。我见过他们,也与他们交谈过;他们说,他们有一个生命,就像真理里面的良善的生命,和良善里面的真理的生命;他们又像人里面的成双成对者,也就是说,像被一层脑膜包裹的两个脑半球,又像包裹在一种常见膜或覆盖物里面的两个心室,以及两个肺叶;它们虽是两个,但在生命,以及生命活动,也就是功用上却是一个。他们说,他们如此结合的生命充满天堂,是天堂的真正生命及其无限八福,因为天堂出于主与它的婚姻也是这样。事实上,天堂所有的天使都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
此外,他们说,出于对另外一个妻子或女人的任何意图来思考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这将是把天堂变成地狱。因此,一位天使只是思想这样的事,就会从天堂坠落。他们补充说,属世的灵人不相信像他们那样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对那些纯属世的人来说,来自一个属灵源头,也就是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婚姻是不存在的,只有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婚姻。因此,心智的结合是不存在的,只有一个出于肉体淫欲的身体结合;这种淫欲来自一个自创造时就被铭刻、因而植入一切有生命之物和无生命之物的普遍法则。这法则就是,一切有力量的东西,都愿意产生自己的同类,并使自己的种类无限繁殖,直到永远。由于被称为以色列人的雅各的后代是纯属世人,因此他们的婚姻不是属灵的,而是肉欲的,所以他们由于心硬而被允许娶数个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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