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26

426.启7:3.“

426.启7:3.“说,你们不可伤害地、海和树木”表示免得善人在各个地方与恶人一道灭亡。这从“不可伤害”、“地、海和树木”的含义清楚可知:“不可伤害”是指免得他们灭亡(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地、海和树木”表示在那些拥有某种感知的人中间,灵界的各个地方,甚至直到它的终端(参看AE 420节),因而表示善人与恶人,无论他们在哪里。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这一点从灵义上的一系列事物明显看出来。因为接下来的内容论述了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由“神的众仆人额上受印”、“从各支派出来的一万二千”,以及那些被看见“穿白袍”的人来表示,因为这一章论述了所有这些人。后者和前者都表示在恶人被投入地狱之前,必须先与恶人分离的善人。由于善人与恶人分离,并将恶人投入地狱是通过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神性流注实现的,还由于善人与恶人的分离是通过一种温和和缓和的流注实现的,将恶人投入地狱是通过一种强烈而有力的流注实现的(可参看AE 413a, 418a, 419a,c,d节),所以这三节经文论述了前一种流注,善人通过这种流注与恶人分离;而这一章的其余部分,直到末尾,论述的是被分离出来的善人。

不过,首先要说一说这一点:除非在恶人被投入地狱之前,善人与恶人分离,否则善人将与恶人一道灭亡。因为那些尚未被提入天堂,而是要等到恶人被逐出之后才被提的善人,通过恶人的外在敬拜而与恶人有着极其亲密的联系。事实上,如我们在前面所阐述的,以及小著《最后的审判》(59, 70节)所说明的,被允许留下来直到最后审判的恶人处于外在敬拜,但未处于内在敬拜,因为他们用嘴口和动作来表现和伪装教会的神圣事物,而不是发自灵魂和内心,或说他们的灵魂和内心并未受到触动;因此,他们通过这种外在敬拜也与那些内心良善的人保持联系。由于这种联系,恶人无法被扔下去,直到善人与他们分离;如果他们被安排在一起,那么通过外在敬拜与恶人结合的善人就会受到伤害,也就是会灭亡,因为恶人会把他们一并带走。

主也在马太福音预言了这一点:

天国好像人撒好种在田里;在人睡觉的时候,他的仇敌来,把稗子撒在麦子里就走了。到长苗吐穗的时候,稗子也显出来。家主的仆人来对他说,主啊,你不是撒好种在田里吗?从哪里来的稗子呢?他对他们说,这是仇敌做的。仆人对他说,你要我们去薅出来吗?他说,不必,恐怕薅稗子的时候,连麦子也与它们一起连根拔出来。容这两样一齐生长,等着收割;当收割的时候,我要对收割的人说,先将稗子薅出来,捆成捆烧掉;惟有麦子要收在我的仓里。(马太福音13:24–30)

“撒种的人”是指主;“田”表示灵界和教会,其中既有善人,也有恶人;“好种”和“麦子”表示善人,“稗子”表示恶人。给予想提前薅出稗子,意思是将恶人与善人分离的仆人的回答,表示由于前面所描述的那种结合,他们只有等到最后审判之时才能分离,免得“薅稗子的时候,连麦子也与它们一起连根拔出来;容这两样一齐生长,等着收割”,“收割”表示最后的审判。主自己在同一章教导,这就是含义;在那里,祂说:

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田地就是世界;好种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收割的时候就是时代的完结。正如将稗子薅出来用火焚烧,时代的完结也要如此。(马太福音13:37–40)

显而易见,“撒好种的家主”表示主,主在此自称“人子”;“田地就是世界”表示灵界和教会,其中既有善人,也有恶人。所表示的是灵界,这一点从经上说“天国好像人撒好种在田里”清楚看出来;“天国”是指灵界和教会。由此也清楚可知,这些话论及最后的审判,最后的审判不是在我们的世界,而是在灵界实现的,这一点可见于小著《最后的审判》。这后面的经文也清楚表明,“好种”和“麦子”表示善人,他们在此被称为“天国之子”;“稗子”表示恶人,他们被称为“恶者之子”;“收割的时候”,就是当分离即将实现时,表示最后的审判之时,因为经上说:“收割的时候就是时代的完结。”“时代的完结”表示最后审判之时(可参看AE 397节)。“那时,稗子将被薅出来,捆成捆烧掉;惟有麦子要收在仓里”表示恶人将照其邪恶的属和种而被聚拢起来,并投入地狱;当恶人被弃绝时,这一切就发生在他们身上,由“捆成捆”来表示;“惟有麦子要收在仓里”表示善人将得以保存,“仓”表示善人聚集的地方。由此可见,善人与恶人的彻底分离发生在最后审判之时,在此之前由于前面所提到的结合,这种分离不可能发生;否则,善人将与恶人一道灭亡;因为经上说“恐怕薅稗子的时候,连麦子也与它们一起连根拔出来”,又进一步说“容这两样一齐生长,等着收割”,也就是直到时代的完结。由于善人与恶人的分离通过从主发出的一种温和和缓和的神性流注实现,而将恶人投入地狱则通过一种强烈而有力的神性流注实现,所以可以清楚看出,当从灵义知道,要被执掌、免得伤害地、海和树木,等神的众仆人额上受了印的“风”表示什么时,当如何理解本章头三节经文所包含的一切细节。

还要用几句话来解释一下这种分离是如何发生的。当善人与恶人分离(这是由主通过其神性的缓和流注,以及调查那些属于与天使和灵人同在的属灵情感的事物实现的)时,主使那些内层良善,由此外层也良善的人转向祂,从而使他们转身离开恶人;当他们如此转身离开时,恶人就看不见他们了;因为在灵界,常见的一个经历是,当一个人转身离开另一个人时,另一个人就看不见他了。当情况是这样时,恶人就与善人分离,同时也与他们外在所伪装的神圣分离;那时他们就看向他们很快被投入的地狱。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 144, 145, 151, 153, 2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能继续处于外在敬拜,或外在的虔诚和神圣,尽管未处于任何内在的恶人被容忍,直到最后的审判,不会再长了,为什么,可参看小著《最后的审判》(59, 70节)。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