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5.“向那得到权柄可以伤害地和海的四位天使”表示流注未被允许变得强有力。这从前面所说的清楚可知,那里论述了通过缓和或温和的流注,善人与恶人分离。关于这种流注,可参看前文(AE 413a, 418a—419a,c,d节),那里说明:通过一种缓和和温和的流注,善人与恶人分离,通过一种强烈而有力的流注,恶人被扔了下去。由于接下来的内容首先论述了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是通过一种缓和或温和的流注实现的,所以这些话表示这流注未被允许变得强有力。事实上,在地的四角上执掌地上四风的“四位天使”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以及它进入整个灵界的流注(参看AE 417a—418a节);“地和海”表示灵界的各个地方,甚至直到它的终端(AE 420节)。
395.启8:5.“天使拿着香炉,盛满了坛上的火,倒在地上”表含有属天之爱的属灵之爱,以及它流入低层区域,就是那些陷入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所在之地。“香炉”和“香”都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一点从前面所述和以下事实明显可知:在圣言中,盛东西的和所盛之物所表相同,如杯、盘与所盛的酒与食物所表相同(马太福音23:25,26;路加福音22:20等)。
“燔祭坛上的火”之所以表示神性属天之爱,因为这种祭坛表示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392节);“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之爱(494节)。属灵之爱,也就是仁爱从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得其本质;若离了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属灵之爱,或仁爱里面毫无具有生气之物,因为灵与生命唯独来自主,而非来自其它源头。在以色列教会,这一点由他们上香时只从燔祭坛为香炉取火来代表。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利未记16:12,13;民数记16:46,47);还有:
亚伦的两个儿子因取凡火烧香(即不从祭坛取火)而被天上的火烧灭。(利未记10:1-2)
因此,经上规定:
在燔祭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未记6:13)
这是因为燔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因而表示对主之爱。将“香炉倒在地上”表示流入低层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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