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25

425.“向那得到权

425.“向那得到权柄可以伤害地和海的四位天使”表示流注未被允许变得强有力。这从前面所说的清楚可知,那里论述了通过缓和或温和的流注,善人与恶人分离。关于这种流注,可参看前文(AE 413a, 418a—419a,c,d节),那里说明:通过一种缓和和温和的流注,善人与恶人分离,通过一种强烈而有力的流注,恶人被扔了下去。由于接下来的内容首先论述了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是通过一种缓和或温和的流注实现的,所以这些话表示这流注未被允许变得强有力。事实上,在地的四角上执掌地上四风的“四位天使”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以及它进入整个灵界的流注(参看AE 417a—418a节);“地和海”表示灵界的各个地方,甚至直到它的终端(AE 420节)。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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