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5.“向那得到权柄可以伤害地和海的四位天使”表示流注未被允许变得强有力。这从前面所说的清楚可知,那里论述了通过缓和或温和的流注,善人与恶人分离。关于这种流注,可参看前文(AE 413a, 418a—419a,c,d节),那里说明:通过一种缓和和温和的流注,善人与恶人分离,通过一种强烈而有力的流注,恶人被扔了下去。由于接下来的内容首先论述了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是通过一种缓和或温和的流注实现的,所以这些话表示这流注未被允许变得强有力。事实上,在地的四角上执掌地上四风的“四位天使”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以及它进入整个灵界的流注(参看AE 417a—418a节);“地和海”表示灵界的各个地方,甚至直到它的终端(AE 420节)。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 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 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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