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8a.“执掌地上的四风”表示它的流注的缓和。这从“地上的四风”和“执掌它们”的含义清楚可知:“地上的四风”是指天上的一切神性事物(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执掌它们”是指缓和它的流注。但除了被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能知道缓和天上的神性流注是什么意思,因此也没有人能知道“执掌地上的四风”表示什么。没有启示,谁不会以为“风”在此是指被天使阻挡的风?因为经上接着又说:“使风不吹在地上、海上和任何树上。”但在圣言中,“地上的四风”在此和在其它地方一样,都表示天上来自主的一切神性事物,尤表神性真理,并且由于神性真理从显为太阳的主流入整个天堂,又从那里流入整个大地,所以“执掌风”表示缓和流注。不过,为了可以更清晰地理解这些事,还要解释一下这流注的运作。
主是天使天堂的太阳;那里的一切光和一切热都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发出的光本质上是神性真理,因为它是属灵之光;发出的热本质上是神性良善,因为它是属灵之热。这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流出,进入所有天堂,以适合那里天使的接受,因而有时更温和,有时更强有力。当它们更温和地流出时,善人就与恶人分离;但当它们更强有力地流出时,恶人就被弃绝或逐出。因此,当最后的审判即将到来时,主首先温和地流入,好叫善人可以与恶人分离。由于本章所论述的,就是这种分离,所以经上首先提到“执掌地上的四风”,这表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流注的缓和。从本章接下来的内容明显可知,所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因为经上说“不可伤害地、海和树木,等我们在神众仆人的额上盖了印”(启7:3);然后直到这一章的末尾,所论述的主题都是那些受了印的人,或与恶人分离的善人。此外,关于这种分离,以及后来发生的将恶人投入地狱,详情可参看下文。
“四风”表示一切发出的神性,因为“天上的风”是指天堂的方位,整个天堂划分为四个方位,即东、西、南、北。主以神性良善比以神性真理更强有力地流入东西两个方位;祂以神性真理比以神性良善更强有力地流入南北两个方位;因此,后者更多地处于智慧和聪明,而前者更多地处于爱和仁。由于整个天堂划分为四个方位,这方位由“四风”来表示,所以“四风”表示一切发出的神性。它们被称为“地上的四风”,是因为“地”表示灵界的一切地,但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下文)。
418b.由此可以看出其它圣言经文中的“四风”是什么意思,如以西结书:
主耶和华对我说,要向灵发预言,发预言,对灵说,主耶和华如此说,灵啊,要从四风而来,吹进这些被杀的人里面,使他们可以活过来。我发预言的时候,灵就来了,它们就复活了。(以西结书37:9–10)
这些话论及先知所看见的“枯骨”,这些“枯骨”表示以色列人,这从以西结书37:11明显看出来;这个异象描述了一个新教会从那些之前没有任何属灵生命的人当中的改造和建立。“枯骨”是指那些缺乏属灵生命的人;这些话描述了主从存在于他们里面的教会所赐予他们的属灵生命。先知向之发预言,并使它们复活的“灵”表示属灵生命,属灵生命就是遵行圣言真理的一种生活。“灵啊,要从四风而来”表示从天上主的神性而来;“四风”是指天上的四个方位,四个方位是指那里的一切神性事物,如前所述。此处“灵”在字义上是指呼吸,也就是风;因此,经上说它“要来,吹进这些被杀的人里面”;但呼吸也表示属灵生命,这从下文明显看出来。“被杀的人”与“枯骨”所表相同,即表示那些没有属灵生命的人。
撒迦利亚书:
见有四辆战车从两座铜山中间出来,战车套着马;天使说,这些是天的四风,是从侍立在全地之主面前出来的。(撒迦利亚书6:1, 5)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延伸至那些因没有圣言而尚未处于教会的任何真理之光的人当中的教会。至于“四辆战车”和“四匹马”,以及关于它们所记载的许多事物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355b节);“铜山”表示什么,也可参看前文(AE 364b, 405d节),那里解释了它们。此处“四风”表示一切发出的神性,或构成教会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因此,经上说:“天的四风是从侍立在全地之主面前出来的。”“从侍立在祂面前出来”表示发出或前行。“战车”和“马”被称为风,是因为“战车”表示良善和真理的教义,“马”表示对它们的理解,这两者都从主的神性发出。
在福音书:
人子要差遣祂的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选民从四风,从天这一边到天那一边,都招聚了来。(马太福音24:31; 马可福音13:27)
主在此预言了教会的一切连续状态,直到最后审判发生时,教会的结束;“使者用号筒的大声”表示宣告关于主的好消息;“将选民从四风,从天这一边到天那一边,都招聚了来”表示一个新教会的建立;“选民”表示那些处于爱与信之良善的人;“四风”表示良善与真理的一切状态;“从天这一边到天那一边”表示教会的内在与外在。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060节)关于这些事的清楚解释。
但以理书:
这公山羊极其自大;正强盛的时候,那大角折断了,在它的原处又向天的四风长出四个显眼的角来。(但以理书8:8)
至于本章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316e节),即:“公山羊”表示与仁分离之信,因而表示那些以为得救了,因自己知道圣言的教义和真理,却毫不思想照之的生活之人。“角”(horn)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如此处,表示虚假;“大角”表示主导的虚假,即:救恩只通过知道、因而相信而来,或说仅仅知道,从而相信就能得救。“那大角折断了,在它的原处又向天的四风长出四个显眼的角来”表示与邪恶结合的许多虚假就由唯信的这一个源头产生;“大角”表示主导的虚假,即唯信得救;“折断”表示分成由此产生的许多虚假;“在原处的四个”表示它们与邪恶的结合;“向天的四风”表示在属于虚假和邪恶的每一个细节方面,因为“天的四风”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一切邪恶和虚假,以及它们的结合。“天的四风”也表示一切邪恶和虚假,是因为住在灵界的四个方位上的,不仅有那些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之人,还有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事实上,地狱也在同样的四个方位上,只是在众天堂之下的深处,大部分在山洞、洞穴和地下室中(对此,可参看AE 410a节)。
耶利米书就提到了这层意义上的“天的四风”:
我要使四风从天的四边刮到以拦,将他们分散到四风,以致以拦被赶散的人,没有一个民族不到的。(耶利米书49:36)
此处“以拦”表示那些处于被称为信之知识的知识,但未同时处于任何仁爱的人;从天的四边刮来的“四风”表示与邪恶结合的虚假;“将他们分散到四风”表示进入各种邪恶之虚假;“以致以拦被赶散的人,没有一个民族不到的”表示以致没有邪恶是虚假不能适合的,“民族”表示邪恶,因为唯独知识,没有仁爱的生活,会带来无数邪恶之虚假。
但以理书: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看哪,天的四风突然刮在大海之上。有四个大兽从海中上来。(但以理书7:2–3)
此处“四风”表示与邪恶结合的虚假,“大海”表示它们所来自的地狱,“四兽”表示各种邪恶;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下文。但以理书(11:4)和撒迦利亚书(2:6–7)中的“四风”具有相同的含义。“四风”是指四个方位,这一点从以西结书(42:16–19)很清楚地看出来,那里论述的主题是根据四风,也就是四个方位测量房屋。在希伯来语,用于方位的词与用于风和气息的词是一样的。关于风,详情可参看接下来的内容。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