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15

启示录71.这些

启示录7

1.这些事以后,我看见四位天使站在地的四角,执掌地上的四风,使风不吹在地上、海上和任何树上。

2.我又看见另有一位天使从日出之地上来,拿着永生神的印;他向那得到权柄可以伤害地和海的四位天使大声喊着;

3.说,你们不可伤害地、海和树木,等我们在我们神众仆人的额上盖了印。

4.我听见受印的人的数目;以色列人各支派中受印的共有十四万四千人

5.犹大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流便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迦得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

6.亚设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拿弗他利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玛拿西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

7.西缅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利未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以萨迦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

8.西布伦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约瑟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便雅悯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

9.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有一大群人,没有人能数得过来,是从各民族、各支派、各人民、各舌头来的,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袍,手拿棕榈枝。

10.大声喊着说,愿救恩归与坐在宝座上我们的神,也归与羔羊。

11.众天使都站在宝座和众长老并四活物的周围,在宝座前伏面敬拜神,

12.说,阿们:祝福、荣耀、智慧、感谢、尊贵、权能(通译:能力)、力量都归与我们的神,直到时代的时代;阿们。

13.长老中有一位回答我说,这些穿白袍的是谁?他们是从哪里来的?

14.我对他说,主,你知道。他向我说,这些人是从大苦难中出来的,他们曾用羔羊的血洗他们的袍子,使他们的袍子变得洁白。

15.所以,他们在神宝座前,昼夜在祂殿中侍奉祂;坐宝座的要住在他们上面。

16.他们必不再饿,也不再渴;太阳和任何炎热必不临到他们身上。

17.因为宝座中间的羔羊必牧养他们,领他们到生命的水泉;神必从他们眼上擦去一切眼泪。

  

415.启7:1.这些事以后,我看见四位天使站在地的四角,执掌地上的四风,使风不吹在地上、海上和任何树上。

“这些事以后,我看见”表示在最后审判之前,对天堂状态的一种新的感知(416节);“四位天使站在地的四角”表示在整个灵界,从主发出的神性(417节);“执掌地上的四风”表示它的流注的缓和(418节);“使风不吹在地上”表示免得在那日之前,善人受到伤害,恶人被弃绝或逐出(419节);“(不吹)在地上、海上和任何树上”表示对那些拥有某种感知的人来说,在灵界的各个地方,甚至直到它的终端或终极之处(420节)。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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