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启示录7
1.这些事以后,我看见四位天使站在地的四角,执掌地上的四风,使风不吹在地上、海上和任何树上。
2.我又看见另有一位天使从日出之地上来,拿着永生神的印;他向那得到权柄可以伤害地和海的四位天使大声喊着;
3.说,你们不可伤害地、海和树木,等我们在我们神众仆人的额上盖了印。
4.我听见受印的人的数目;以色列人各支派中受印的共有十四万四千人
5.犹大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流便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迦得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
6.亚设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拿弗他利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玛拿西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
7.西缅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利未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以萨迦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
8.西布伦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约瑟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便雅悯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
9.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有一大群人,没有人能数得过来,是从各民族、各支派、各人民、各舌头来的,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袍,手拿棕榈枝。
10.大声喊着说,愿救恩归与坐在宝座上我们的神,也归与羔羊。
11.众天使都站在宝座和众长老并四活物的周围,在宝座前伏面敬拜神,
12.说,阿们:祝福、荣耀、智慧、感谢、尊贵、权能(通译:能力)、力量都归与我们的神,直到时代的时代;阿们。
13.长老中有一位回答我说,这些穿白袍的是谁?他们是从哪里来的?
14.我对他说,主,你知道。他向我说,这些人是从大苦难中出来的,他们曾用羔羊的血洗他们的袍子,使他们的袍子变得洁白。
15.所以,他们在神宝座前,昼夜在祂殿中侍奉祂;坐宝座的要住在他们上面。
16.他们必不再饿,也不再渴;太阳和任何炎热必不临到他们身上。
17.因为宝座中间的羔羊必牧养他们,领他们到生命的水泉;神必从他们眼上擦去一切眼泪。
诠 释
415.启7:1.这些事以后,我看见四位天使站在地的四角,执掌地上的四风,使风不吹在地上、海上和任何树上。
“这些事以后,我看见”表示在最后审判之前,对天堂状态的一种新的感知(416节);“四位天使站在地的四角”表示在整个灵界,从主发出的神性(417节);“执掌地上的四风”表示它的流注的缓和(418节);“使风不吹在地上”表示免得在那日之前,善人受到伤害,恶人被弃绝或逐出(419节);“(不吹)在地上、海上和任何树上”表示对那些拥有某种感知的人来说,在灵界的各个地方,甚至直到它的终端或终极之处(420节)。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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