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15

启示录7

启示录7

1.这些事以后,我看见四位天使站在地的四角,执掌地上的四风,使风不吹在地上、海上和任何树上。

2.我又看见另有一位天使从日出之地上来,拿着永生神的印;他向那得到权柄可以伤害地和海的四位天使大声喊着;

3.说,你们不可伤害地、海和树木,等我们在我们神众仆人的额上盖了印。

4.我听见受印的人的数目;以色列人各支派中受印的共有十四万四千人

5.犹大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流便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迦得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

6.亚设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拿弗他利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玛拿西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

7.西缅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利未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以萨迦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

8.西布伦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约瑟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便雅悯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

9.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有一大群人,没有人能数得过来,是从各民族、各支派、各人民、各舌头来的,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袍,手拿棕榈枝。

10.大声喊着说,愿救恩归与坐在宝座上我们的神,也归与羔羊。

11.众天使都站在宝座和众长老并四活物的周围,在宝座前伏面敬拜神,

12.说,阿们:祝福、荣耀、智慧、感谢、尊贵、权能(通译:能力)、力量都归与我们的神,直到时代的时代;阿们。

13.长老中有一位回答我说,这些穿白袍的是谁?他们是从哪里来的?

14.我对他说,主,你知道。他向我说,这些人是从大苦难中出来的,他们曾用羔羊的血洗他们的袍子,使他们的袍子变得洁白。

15.所以,他们在神宝座前,昼夜在祂殿中侍奉祂;坐宝座的要住在他们上面。

16.他们必不再饿,也不再渴;太阳和任何炎热必不临到他们身上。

17.因为宝座中间的羔羊必牧养他们,领他们到生命的水泉;神必从他们眼上擦去一切眼泪。

诠 释

415.启7:1.这些事以后,我看见四位天使站在地的四角,执掌地上的四风,使风不吹在地上、海上和任何树上。

“这些事以后,我看见”表示在最后审判之前,对天堂状态的一种新的感知(416节);“四位天使站在地的四角”表示在整个灵界,从主发出的神性(417节);“执掌地上的四风”表示它的流注的缓和(418节);“使风不吹在地上”表示免得在那日之前,善人受到伤害,恶人被弃绝或逐出(419节);“(不吹)在地上、海上和任何树上”表示对那些拥有某种感知的人来说,在灵界的各个地方,甚至直到它的终端或终极之处(420节)。


真实的基督教 #236

236.至于当人阅读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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