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14

414.“谁能站得住

414.“谁能站得住呢”表示谁能承受并存活呢?这从“站”的含义清楚可知,当站在主面前时,“站”是指承受祂的同在并存活,在此是指不能承受它并存活;因为如前所述,因主,也就是从主出来并前行、带着力量和大能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流注和随之而来的同在,恶人不仅因恐惧而陷入颤抖,还因内在的冲突而陷入折磨;因此,他们若不从那里逃走,并将自己扔下去,就不能存活,因为出于恐惧和折磨,死亡仿佛临到他们;神性的同在给恶人带来死亡,就好像它给善人带来生命一样。正是由于他们的这种状态,那时经上说:“谁能站得住呢?”以及在玛拉基书:

祂来的日子,谁能承受得了呢?祂出现的时候,谁能站立得住呢?(玛拉基书3:2)

那鸿书:

谁能在祂的愤恨面前站得住呢?祂怒气之猛烈,谁能当得起呢?(那鸿书1:6)

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伟大,极其可畏,谁能承受得住呢?(约珥书2:11)

此外,在圣言中,“站”,跟走和坐一样,表示存在和存活;“站”与存在和持续存在,或站稳和静止不动地站着是同样的意思。如在路加福音:

天使回答撒迦利亚,我是站在神面前的加百列。(路加福音1:19)

又:

你们要时时警醒,使你们算为配得站立在人子面前。(路加福音21:36)

还有别处。由于“站”也表示存在,所以在以赛亚书,论到耶和华,经上说:

耶和华站起来辩论,站着审判。(以赛亚书3:13)

诗篇:

神站在神的会中;祂必在诸神中间审判。(诗篇82:1)

至于为何“站”表示存在,我将在别处告知。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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