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3a. 启6:17.“因为祂愤怒的大日到了”表示临到恶人的最后审判。这从下面的圣言经文清楚可知。“大日”所表示的最后审判既临到恶人,也临到善人;临到恶人的审判被称为“恼恨、发怒、愤怒、报仇的日子”,而临到善人的审判被称为“主来或降临的时候”、“祂的恩年”(year of good pleasure)、“救赎之年”、“拯救之年”。每个人,无论善恶,死后进入灵界时立即受审判,他要在灵界生活到永远,因为那时人立刻要么为天堂,要么为地狱而被标记出来;被标记出来上天堂的人与他后来所要到的某个天堂社群联系在一起,而被标记出来下地狱的人则与他后来所要到的地狱社群联系在一起。然而,在他们去往那里之前,还有一段时间间隔,主要是为了让他们做好准备;对善人来说,从世上的肉体那里附着于他们的邪恶会被抹除;对恶人来说,从教师和宗教那里表面上附着于他们的良善会被夺走;正如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说的:
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丰富有余;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马太福音13:12; 25:29)
这种延迟也是由于这个原因而发生的,多种多样的情感可以被如此安排,并简化为一种主导爱,以至于人–灵可以完全变成他自己的爱。然而,其中有许多人,无论善恶,被留给了最后的审判;但只是那些因世上所获得的习惯而能过一种外在的道德生活的恶人,以及那些因无知和其宗教而充满虚假的善人;而其他人,在经过一定时间后,就与他们分离,善人被提入天堂,恶人被投入地狱,这都发生在最后审判之前。
最后的审判之所以被称为“神愤怒的大日”,是因为在被投入地狱的恶人看来,就好像是神出于怒气和愤怒如此行;只因那时临到他们的毁灭是从上面来的,也来自东方,就是主显为太阳的地方,那时他们陷入惊恐、悲伤和折磨。但主根本没有任何怒气,因为祂是爱和怜悯本身,是良善本身;纯粹的爱和良善本身不可能发怒;因为这违反它的本质。这种表象来自这一事实:当教会的最后状态到来时,也就是当地上,同时灵界的恶人如此大量增长,以至于至高的统治权倾向于他们那一边,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由此灭亡,并因这种灭亡,天使所住的天堂开始劳苦时,主就从那太阳展示祂的能量或力量,也就是展示祂的爱,以保护天使,修复劳苦并开始摇摇欲坠或变得虚弱的状态;凭这种能量和能力或力量,与本质上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就穿透众天堂到达下面的地方,也就是恶人聚集在一起的地方;他们因无法承受神性之爱的这种流注和同在,所以就开始颤抖,陷入剧痛和折磨;他们已经学会只在外在的言行上所伪装的良善和真理被驱散,他们那无非是邪恶和虚假的内在则被打开;由于这些内在与从里面流入的良善和真理截然对立,然而他们已经将邪恶和虚假变成他们的生命,所以他们经历这种颤抖,剧痛和折磨,甚至到了这种程度:他们无法再忍受它们,于是就从那里逃离,投入在诸山和岩石之下的地狱,他们可以在那里处于其邪恶和邪恶之虚假。前面所解释的话,即“他们向山和岩石说,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脸面和羔羊的愤怒”尤表这一切。
由此可见,为何经上提到“羔羊的愤怒”,为何最后的审判被称为“祂愤怒的大日”,尽管所表示的是神性之爱;其运作就本身而言,就是拯救所有人,因为它就是拯救的渴望或意愿,因而根本不是愤怒,而是爱。当一个能将自己伪装成光明天使的恶灵升到天堂时,同样的情况会发生。当他到那里时,由于无法承受那里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他开始感到痛苦和折磨,甚至竭尽全力把自己扔下去,直到下入与他的邪恶相对应的地狱才得以安歇。
413b. 正是由于这种表象,还由于当他们行恶时,就会受到惩罚,所以圣言才经常将恼恨(indignation)、发怒(anger)、愤怒(wrath),甚至烈怒(fury)和报仇归于耶和华,也就是主;但引用所有将这些东西归于耶和华,也就是主的经文在此略过了,因为它们太多了;只引用少数经文,其中最后的审判被称为“耶和华和神的恼恨或愤恨、发怒、愤怒、报仇的日子”,如以下经文。
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的日子临到,必有残忍、愤恨、怒气发热,使这地荒废;祂必从其中除灭罪人。在万军之耶和华的愤恨中,在祂怒气发热的日子,我必使天震动,地必摇憾,离其本位。(以赛亚书13:9, 13)
“残忍和耶和华怒气发热的日子”表示最后的审判;由于发热的是邪恶,发怒的是虚假,所以那日被称为“怒气发热的日子”。“必荒废,摇憾,离其本位的地”是指灵界的陆地,因为灵界也有陆地,和我们世界上的一样;当最后的审判持续进行时,这些陆地就被“荒废,摇憾,离其本位”,因为那时,大山和小山都被推翻,山谷沉入沼泽,一切事物的面貌都发生变化。尽管如此,“地”在灵义上仍处处表示教会,因为在灵界,大地的面貌就像那些住在那里大地上的人中间的教会状态;因此,当教会灭亡时,大地也就灭亡了,因为它们构成一体;那时一个新地出现,以取代先前的地;但我们在我们的地上是不知道这些变化的。然而,它们必须公开,好叫人们可以明白“地必荒废,摇憾,离其本位”是什么意思。
西番雅书:
耶和华的烈怒未临到你们的时候;耶和华发怒的日子还未临到你们的时候,在耶和华发怒的日子可以隐藏起来。(西番雅书2:2–3)
此处“烈怒”和“耶和华发怒的日子”表示最后的审判。耶利米哀歌:
在祂发怒的日子并不记念自己的脚凳。(耶利米哀歌2:1)
“耶和华的脚凳”表示在自然界对主的敬拜,因为整个天堂,连同世上的教会,在主面前就是一个人的形像(可参看《天堂与地狱》,78–86节)。至内层天堂构成头,其它天堂构成胸部和腿,地上的教会构成脚;因此,脚也表示属世部分;此外,众天堂停靠在与人类同在的教会上,如同一个人立于其双脚之上(可参看HH 87–102, 291–302节)。当因没有仁而不再有任何信时,因而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到来了,由此明显可知,“在祂发怒的日子并不记念自己的脚凳”是什么意思。别处:
耶和华发怒的日子,无人逃脱,无人残存;我所抚育养大的,我的仇敌都灭尽了。(耶利米哀歌2:22)
“耶和华发怒的日子”是指最后的审判;“无人逃脱,无人残存;我所抚育养大的,我的仇敌都灭尽了”表示那时教会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也不再有任何信之真理,只有邪恶和虚假。“无人逃脱,无人残存”表示没有良善和真理;“我所抚育养大的”表示那些属于教会,拥有一切属灵良善,或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之人;“灭尽他们的仇敌”表示邪恶和虚假。
启示录:
你的怒气临到了,审判死人、将赏赐给你的众仆人和那些敬畏你名的人、毁灭那些毁灭大地者的时候也到了。(启示录11:18)
这些话清楚表明,“怒气”或“发怒的日子”表示最后的审判,因为经上说:“你的怒气临到了,审判死人的时候也到了。”以赛亚书:
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我救赎之年已经来到。我发怒踹下众民,在烈怒中使他们沉醉。(以赛亚书63:4, 6)
此处论述了主的争战,祂通过争战征服众地狱;故此处论述了祂在世时所实现的一次最后审判;因为通过争战,也就是被允许进入祂自己的试探,祂征服了众地狱,并由此施行了一次最后审判。旧约圣言提到的“耶和华发怒和愤怒或烈怒的日子”就表示这次审判;但启示录提到的“祂发怒的日子”表示如今所实现的最后审判。主在世时施行了一次最后审判(可参看小著《最后的审判》,46节)。“我发怒踹下众民,在烈怒中使他们沉醉”在此表示对众地狱的征服;“救赎之年”表示临到得救的善人的审判。
同一先知书: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宣告耶和华的恩年或悦纳之年和我们的神报仇的日子;安慰所有悲哀的人。(以赛亚书61:1–2)
又:
耶和华的报仇之日,为锡安的争辩的报应之年。(以赛亚书34:8)
“耶和华的报仇之日”,与“祂发怒和愤怒或烈怒之日”一样,表示最后的审判,因为报仇归于耶和华或主的原因,与发怒和愤怒或烈怒的一样,也就是说,是由于表象。那些否认神性,内心和头脑里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因而对它们所来自的主怀有敌意的人(他们都是过着邪恶生活的人),都被投入地狱;由于这一切发生在他们身上,如同发生在仇敌身上,或说对待他们就像对待仇敌一样,所以报仇和发怒一样,被归于主(对此,可参看前文)。“报应之年”与“报仇之日”所表相同,但它论及虚假,而“报仇之日”论及邪恶;“锡安的争辩”表示对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弃绝;“锡安”表示教会。在其它地方,最后审判之时也被称为“耶和华的日子”、“察罚的日子”、“杀戮的日子”、“降临的日子”、“主来或主降临的日子”(玛拉基书3:2; 马太福音24:3, 27, 37, 39)。
449.启9:17.“因此我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和骑马的”表那时发现其心智内层对唯信的推理都是想象和幻想,他们自己因它们而疯狂。“看见”表示发现他们的性质;“马”表示其心智内层对唯信的推理,在此表示想象和幻想的推理,因为经上说,约翰“在异象”中看见他们。“那些骑马的”表示那些凭对圣言的理解而聪明的人,但在此表示那些因与圣言背道而驰的想象和幻想而疯狂的人。
由于其心智的内层以这种形式显现,以此表示对唯信的想象和幻想,故关于他们的一些事有必要公之于众,这些事都是我从他们口中得来的,如:他们说:“人彻底堕落后,唯信岂不成了得救的唯一途径了吗?离了这条途径,我们如何出现在神面前?这岂不是唯一的途径?我们不是生在罪中,我们的本性不是因亚当的过犯而全然堕落了吗?除了唯信外,还有其它任何医治的方法吗?我们的行为对此能做什么呢?谁能凭自己做出任何好行为?谁能使自己洁净、得到赦免、称义和得救呢?人凭自己所做的一切行为中不都潜藏着功德与自以为义吗?就算我们所行之事是善的,难道我们能行出一切、守全律法吗?此外,人若在一条(诫命)上犯了罪,就犯了全部,因为它们是连在一起的。主为何来到世间,忍受痛苦的十字架受难?不是为了从我们身上拿走律法的谴责和咒诅,让我们与父神和解,单单成为功与义,因为这功与义可通过信归算给人吗?要不然,祂的到来有什么好处,或谁从祂的到来中受益?因此,既然基督为我们受难,也为我们成全了律法,又顶住了谴责的权柄,那么邪恶还能谴责我们,良善还能救我们吗?所以,有信的我们有充分的自由随心所欲地思想、意愿、言说和行动,只要不损害我们的名声、荣光和利益,不招致社会法律的制裁,给我们带来耻辱和伤害。”再往北游荡的一些人则声称,为了得救的缘故所做出的好行为是有害、险恶和被诅咒的;这些人当中还有些是长老。
这些就是我所听到的话;不过,他们私下里小声嘀咕的话更多,只是我没听清。而且,他们说话时毫无羞耻,无所顾忌,言行淫荡,根本不为任何罪恶而担忧,除非为了显得诚实而出于伪装担忧。这就是那些使唯信成为宗教信仰的全部之人心智的内层,因而其身体的外层。但是,如果直接靠近主救主自己,相信祂,行出良善,并且这两种行为都是为了得救的缘故,人虽貌似凭自己而行,但仍相信是靠着主,那么他们说的所有这些话就都土崩瓦解。若非这些事貌似凭这个人来行出,就不会有任何信、任何仁被赐下,因而也就没有宗教信仰,从而没有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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