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9a. “和一切奴仆、一切自由人”表示属世人和属灵人。这从“奴仆”和“自由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奴仆(或仆人)”是指属世人(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自由人”是指属灵人。“自由人”表示属灵人,“奴仆”表示属世人,是因为属灵人被主从天堂引领,被主引领是自由;而属世人则服从和服务属灵人,因为它执行属灵人所意愿和思考的。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提到“奴仆(或仆人)”;人若不知道在这些经文中,“奴仆(或仆人)”表示服务和实现那些属灵人所意愿和思考的事之物,可能会以为那里的“奴仆(或仆人)”是指一个处于奴役的人,因而可能会按平常意义来理解它;但从接下来所引用的圣言经文明显看出,它表示进行服务和实现之物。当圣言在这层意义上提到“仆人”时,它表示属世人,属世人就是这层意义上的“仆人”,如同身体是其灵魂的仆人一样。“仆人”因表示进行服务和实现之物,所以不仅论及相对于属灵人的属世人,还论及为他人履行服务的世人和执行神命令的天使,甚至论及当主在世时,在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自己;它也论及来自良善的真理,因为良善通过真理行动,并产生结果,真理为良善所意愿和热爱的良善履行服务,等等。此外,“仆人”论及服从和实现方面的属世人,尽管对重生之人来说,属世人同样是自由和属灵的,因为它们像主因和工具因那样行如一体;然而,属世人相对于属灵人被称为“奴仆(或仆人)”,是因为如前所述,属世人在产生结果中服务属灵人。但对那些属灵人关闭,只有属世人打开的人来说,整个人就是一般意义上的一个仆人,尽管表面上看,它像一个自由人。因为外层属世人屈从于内层所意愿和思考的邪恶和虚假,从而被地狱引领,被地狱引领就是完全做一个仆人;死后,这样一个人也完全变成地狱中的一个仆人和卑鄙的奴隶;因为死后,每个人生命的快乐都会变成相对应的事物,邪恶的快乐变成奴役,变成可怕可恶的事物(可参看《天堂与地狱》,485–490节)。圣言也在这层意义上提到“仆人”;但在此主要说明,其中的“仆人”表示进行服务和实现之物,并且这是在各个方面上的。
409b. “仆人”表示进行服务和实现之物,这一点从以下考虑很明显地看出来:在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仆人”和“事奉者或用人”(minister),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看哪,我的仆人,我所倚靠、所拣选、灵魂所喜悦的;我已将我的灵赐给祂;祂必向列族提出公理。除了我的仆人,谁是眼瞎的?谁耳聋像我所差遣的使者?谁眼瞎像完全人,眼瞎像我的仆人呢?(以赛亚书42:1, 19)
这些话论及主,这一整章都论述主;此处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仆人”,因为祂通过行祂父的意愿或旨意来服侍父,如祂经常所宣称的;这意味着祂将灵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了秩序,同时教导世人通往天堂的道路。因此,“我的仆人,我所倚靠、所拣选、灵魂所喜悦的”表示神性人身。这人身凭神性真理(它通过神性真理产生结果或说实现这些事)被称为“仆人”,凭神性良善被称为“选民或被拣选的”。“我已将我的灵赐给祂;祂必向列族提出公理”表示主通过属于祂的神性真理产生结果,或实现一切事;“耶和华的灵”表示神性真理,“向列族提出公理”表示教导。主之所以被称为“眼瞎”和“耳聋”,是因为祂好像没有看见和察觉世人的罪;事实上,祂温柔地引领世人,把他们弯过来,不破碎他们,把他们从邪恶中引离,并引向良善;因此,祂不会像看见和察觉了那样指责和惩罚;这由“除了我的仆人,谁是眼瞎的?谁耳聋像我的使者”来表示。祂因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眼瞎”,因而被称为“仆人”,因神性良善而被称为“耳聋”,因而被称为“使者”;因为“眼瞎”与理解力,由此与感知有关,“耳聋”与感知,由此与意愿有关;故此处意思是说,祂仿佛没有看见,尽管祂拥有神性真理,凭神性真理明白一切事,祂也仿佛没有照着祂所感知到的去意愿,尽管祂拥有神性良善,凭神性良善能实现一切事。
同一先知书:
祂必看见自己灵魂的劳苦,便满足;我的义仆必因祂的知识使许多人称义,祂要担当他们的罪孽。(以赛亚书53:11)
这些话也论及主,很明显,这一整章都论述主,事实上论述祂的神性人身。“自己灵魂的劳苦,祂要担当他们的罪孽”表示祂与地狱的争战,以及祂对它们的征服;“担当他们的罪孽”并非表示祂将它们转到自己身上,而是表示祂允许来自地狱的邪恶进入祂自己,好可以征服它们;因此,这就是“担当罪孽”所表示的。“我的义仆必因祂的知识使许多人称义”表示随之而来的对那些处于属灵真理,也就是仁之信的人的拯救;“知识”表示神性真理,因而表示神性智慧和聪明,“许多人”表示所有接受的人;因为在圣言中,“许多”论及真理,而“大”论及良善;因此,“许多人”表示所有处于来自主的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经上说“祂必使这些人称义”,是因为“称义”表示从神性良善拯救,祂因神性良善也被称为“义”。由于主藉着祂的神性人身完成并实现这些事,所以祂被称为“耶和华的仆人”;这清楚表明,耶和华称祂的神性人身为“祂的仆人”,是由于这人身进行服侍和实现。
又:
看哪,我的仆人必行事谨慎,必被高举上升,且成为至高。(以赛亚书52:13)
这些话也论及主,祂的神性人身被称为“仆人”,原因与刚才所提到的一样;“祂必被高举上升,且成为至高”表示祂的神性人身的荣耀。又:
你们是我的见证,我所拣选的仆人;为叫你们知道且相信我。(以赛亚书43:10)
此处“仆人”也表示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主自己因服侍而称自己为“事奉人”的,这一点清楚可见于福音书:
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事奉,乃是要事奉人。(马太福音20:25–28; 马可福音10:42–44; 路加福音22:27)
这一点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18节)一书的解释。路加福音:
主人来了,发现仆人警醒,他们就有福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主人自己束上腰带,叫他们坐下来吃饭,进前来事奉他们。(路加福音12:37)
409c. 由于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而神性真理进行服务,所以大卫在表示主的地方,处处都被称为“仆人”,如以西结书:
我耶和华必作他们的神,我的仆人大卫必在他们中间作首领。(以西结书34:24)
同一先知书:
我的仆人大卫必作王管理他们,他们众人只有一个牧人。(以西结书37:24)
这些话论及大卫时代之后的大卫,他永远不能再次在他们中间被兴起作首领,或作王管理他们。以赛亚书:
为了我自己的缘故,又为了我仆人大卫的缘故,我必保护这城,拯救这城。(以赛亚书37:35)
诗篇:
我与我所拣选的人立了约,向我的仆人大卫起了誓,我要建立你的种,直到永远。我寻得我的仆人大卫,用我的圣油膏立他。(诗篇89:3–4, 20)
这一整章诗篇都论述了主,祂在此由“大卫”来表示。又:
祂拣选了祂的仆人大卫;从羊圈中将他取出,叫他不再跟从那些喂乳的母羊,为要牧养自己的百姓雅各和自己的产业以色列;于是,他以纯正的心牧养他们,用明智的手引导他们。(诗篇78:70–72;以及别处)
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对此,可参看前文(AE 205节),以及那里所引用的经文。在圣言中“以色列”表示主的地方,主也被称为“仆人”。如以赛亚书:
以色列啊,你是我的仆人,我必因你得荣耀。你要作我的仆人,使雅各众支派复兴,使以色列中得保全的归回尚为小事;我还要使你作列族的光,叫你作我的救恩,直到地极。(以赛亚书49:3, 6)
“以色列”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参看《属天的奥秘》,4286节);“以色列的石头”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AC 6426节)。
由于在圣言中,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服侍而被称为“仆人”,所以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并由此为他人服务的人在圣言中被称为“仆人”,如这些经文中的先知。耶利米书:
耶和华差遣祂的众仆人先知到你们这里来。(耶利米书25:4)
阿摩司书:
祂将祂的奥秘启示祂的仆人先知。(阿摩司书3:7)
但以理书:
祂经祂仆人先知的手将祂的律法摆在我们面前。(但以理书9:10)
因此,摩西也被称为耶和华的仆人(玛拉基书4:4)。
以赛亚在他的预言(以赛亚书20:3; 50:10或52:13)中也被称为仆人。因为在圣言中,“先知”表示神性真理的教义,因而表示教义方面的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2534, 7269节)。因此,在以下经文中,大卫再次称自己为“耶和华的仆人”:
我要以你的律例为乐,我不忘记你的话。求你厚待你的仆人。你仆人却思想你的律例。耶和华啊,你向来是照你的话善待仆人。求你照你的怜悯待你的仆人,将你的律例教导我。我是你的仆人,求你赐我悟性,得以认识你的法度。求你使你的脸向仆人发光,又将你的律例教导我。我走迷了路如同失丧的羊,求你寻找你的仆人。(诗篇119:16–17, 23, 65, 124–125, 135, 176)
又:
求你保住我的灵魂,因我是神圣的;求你拯救我这倚靠你的仆人。求你使你仆人的灵魂喜乐;因为主啊,我向你举起我的灵魂。求你将力量赐给你的仆人,拯救你婢女的儿子。(诗篇86:2, 4, 16; 别处,如诗篇27:9; 31:16; 35:27; 116:16; 路加福音1:69)
由于在前面所引用的经文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大卫”和众先知一样,表示神性真理,所以在这些经文中,“仆人”在灵义上也表示进行服务之物。人若不知道圣言的灵义,可能会以为不仅大卫,而且圣言所提到的其他人也称自己是仆人,因为所有人都是神的仆人;然而,凡圣言提到“仆人”的地方,在灵义上所表示的都是进行服务和实现之物。因此,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也被称为耶和华的仆人(耶利米书25:9; 43:10)。但圣言中的“仆人”和“诸仆人”尤表那些接受神性真理并教导它的人,因为神性真理进行服务,神性良善通过它产生结果。因此,经上经常一起提及“仆人”和“选民或拣选的”,“仆人”表示那些接受神性真理并教导的人,“选民或拣选的”表示那些接受神性良善并引领的人,如在以赛亚书:
我必从雅各中领出种,从犹大中领出那要继承我众山的;我的选民要继承它,我的仆人要在那里居住。(以赛亚书65:9)
同一先知书:
惟你以色列,和雅各,我所拣选的,是我的仆人。(以赛亚书41:8)
又:
我的仆人雅各,我所拣选的以色列啊,你当听。我的仆人雅各,我所拣选的耶书仑哪,不要害怕!(以赛亚书44:1–2)
那些处于仁爱生活的人被称为“选民或拣选的”(可参看《属天的奥秘》,3755e, 3900节)。
409d. 由于在圣言中,“仆人”论及进行服务和实现之物,因而论及那些服务和实现或产生结果的人,所以属世人被称为“仆人”,因它服务属灵人,以实现属灵人所意愿的;因此,属灵人也被称为“自由人”和“主人”。这也由路加福音中的“仆人”和“主人”来表示:
一个仆人不能服侍两个主人;他不是恨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玛门。(路加福音16:13)
不要把这仆人理解为世上的仆人,因为世上的仆人能侍奉两个主人,然而却不恨恶并轻视其中的某个主人;这仆人要理解为灵义上的仆人,这些仆人是指那些渴望同等地爱主和自己,或同等地爱天堂和世界的人。他们就像那些想一只眼向上看,一只眼向下看,也就是一只眼仰望天堂,一只眼俯视地狱,从而悬在这两者之间的人;然而,这些爱中必有一种爱超过另一种爱;哪里有这种情况,当进行反对时,反对之物必被恨恶和轻视。因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对立面。因此,那些处于天堂之爱的人宁愿死,或丧失世上的荣誉和财富,也不愿被它们引离主和天堂;他们视后者为全部,因为后者是永恒的,而前者相对来说如同虚无,它会随着世上的生命而终结。然而,另一方面,那些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视主和天堂相对来说无足轻重,甚至否认他们;只要他们看到他们反对自我和世界,就恨恶他们;这一点在来世所有这样的人身上是显而易见的。对那些爱主和天堂胜过一切的人来说,内在人或属灵人是打开的,外在人或属世人则为它服务;那时后者是仆人,因为它进行服务,前者是主人,因为它行使它的意愿;但对那些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来说,内在人或属灵人是关闭的,外在人或属世人是打开的;当后者打开,前者关闭时,这人就爱一个主人,即自己和世界,恨恶另一个主人,即主和天堂。对此,我能从经历作见证;因为所有为自己和世界而活,没有如所应当的那样为神和天堂而活的人在来世都恨恶主,迫害那些属于主的人,无论他们在世上曾如何谈论天堂,也谈论主。由此可见,侍奉两个主人是如何不可能。主的这些话必须属灵地来理解,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清楚看出来,因为祂说:“你们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玛门。”
马太福音:
徒弟不能胜过师傅,仆人不能高过主人。徒弟能如他的师傅一样,仆人能如他的主人一样,也就够了。(马太福音10:24–25)
这些话在最普遍的意义上表示人一定不可使自己与主同等,对他来说,他从主拥有他所拥有的一切,然后徒弟如同师傅,仆人如同主人就足够了,因为那时,主在他里面,使他意愿良善并思考真理。“徒弟”这个词用来论及良善,“仆人”用来论及真理。在具体意义上,即对主所引领的每个人来说也一样;与他同在的外在人或属世人就是徒弟和仆人,内在和属灵人是师傅和主人。当外在人或属世人通过服从和实行而为内在人或属灵人服务时,它也就“如同师傅、如同主人”了,因为它们行如一体,如同论到主因和工具因说,它们作为一个原因行动一样。这种具体意义与最普遍的意义相吻合之处在于,当属灵人和属世人行如一体时,是主自己在行动,因为属灵人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它所做的唯独来自主;事实上,属灵人打开到何等程度(因为这属灵人向天堂敞开),人就在何等程度上不从自己,而是从主行动;这属灵人就是严格意义上的属灵人。
约翰福音: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会使你们自由。犹太人回答说,我们是亚伯拉罕的种,从未给任何人做过奴仆;耶稣回答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凡犯罪的都是罪的奴仆。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才永远住在家里。所以,儿子若使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约翰福音8:32–36)
这些话表示被主引领就是自由,被地狱引领就是奴役;“使人自由的真理”是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在教义和生活上接受这神性真理的人是自由的,因为他变得属灵,并被主引领;故经上还补充说“儿子才永远住在家里;儿子若使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儿子”表示主,也表示真理(参看AE 63, 151, 166节),“住在家里”表示住在天堂里。这些话,即“凡犯罪的都是罪的奴仆”则教导了被地狱引领就是奴役;“罪”就是地狱,因为它来自地狱。
主也在约翰福音中教导,在教义和生活上从主接受神性真理就是自由:
你们若行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我的朋友了。我不再称你们为仆人,因为仆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我宁愿称你们为朋友,因为我从我父所听见的一切都已经让你们知道了。不是你们拣选了我,而是我拣选了你们,并且分派你们去结果子,叫你们的果子常存。(约翰福音15:14–16)
“朋友”在此表示自由,因为“朋友”在此与“仆人”形成对比。“你们若行我所吩咐你们的,我不再称你们为仆人,而是称为朋友”,以及“我从我父所听见的一切都已经让你们知道了,叫你们去结果子,使你们的果子常存”这些话教导了,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从主接受神性真理的人不是“仆人”,而是“朋友”,或自由人;“吩咐”和“叫人知道”属于教义,“结果子”属于生活。因此,“不是你们拣选了我,而是我拣选了你们,并且分派你们”教导了这些来自主。第七年和禧年出去的希伯来奴仆(出埃及记21:2–3; 利未记25:39–41; 申命记15:12等; 耶利米书34:9等论述了他们;关于这些人,可参看《属天的奥秘》,8973–9005节)代表了几乎相同的事。从目前为止所阐述的可以看出,那些服务和执行的人在圣言中被称为“仆人”,故“仆人”表示属世人,因为这属世人通过执行它的属灵人所意愿和思考的而服务属灵人;那些出于对真理和良善的爱行动,因而从主行动的人也被称为“自由人”,对真理和良善的爱来自主。此外,在圣言中,“仆人”还表示那些被自我和世界引领,因而被邪恶和虚假引领,随之被属世人引领,却未同时被属灵人引领的人。关于这些仆人,主若愿意,可在别处予以解释。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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