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8.启6:15.“地上的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表示一切内在良善和真理,并一切外在良善和真理,通过它们而有智慧和聪明。这从“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的含义清楚可知:“君王”是指在其整体上的来自良善的真理(对此,参看AE 31节);“大人物、富人”是指内在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千夫长、勇士”是指外在良善和真理,“千夫长”表示这类良善,“勇士”表示这类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之所以补充说“通过它们而有智慧和聪明”,是因为从内在良善和真理,也就是属灵良善和真理而有智慧,从外在良善和真理,也就是来自属灵良善和真理的属世良善和真理而有聪明。智慧与聪明的不同之处在于:智慧来自天堂之光,聪明来自被天堂之光光照的世界之光;这就是为何智慧论及属灵的良善和真理,聪明论及属世的良善和真理;属灵的良善和真理来自天堂之光,因为属灵心智或内在心智处于天堂之光;属世的良善和真理来自世界之光,因为属世心智或外在心智处于世界之光;但该心智通过属灵心智接受天堂之光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聪明。人若以为聪明只来自被称为属世之光的世界之光,就大大受骗了。聪明是指从自己这里看到真理和良善,无论是文明的,道德的,还是属灵的;而从别人那里看到它们不是聪明,而是知识。然而,为叫人们可以知道当如何理解这些事,可参看前面(AE 406a节)所说的,即:人有两种心智,一种是属灵的或内在的,一种是属世的或外在的;对那些将圣言的良善和真理应用于生活的人来说,属灵或内在心智是打开的,而对那些没有将圣言的良善和真理应用于生活的人来说,该心智没有打开,只有属世或外在心智是打开的;后者因此被称为属世人,而前者被称为属灵人。对此,必须补充说明的是,属灵或内在心智打开到何等程度,属灵之光,也就是天堂之光,就在何等程度上通过它从主流入属世或外在心智,光照该心智并赋予聪明。“大人物、富人”表示构成属灵或内在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大人物”表示良善,“富人”表示真理;“千夫长、勇士”表示构成属世或外在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千夫长”表示这些良善,“勇士”表示这些真理。这清楚表明,这些话在内义上包括了与人同在的一切事物,因为下文论述了这一切事物的灭绝。与人同在的一切事物,以及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人正是从这些,并照着这些而拥有一切智慧和聪明。
仅思想字义的人只会看到所指的,是君王和他们国家的首领,提到这么多人物,是为了高举字义。但在圣言中,没有一个字是没有意义的,因为神性就在圣言的一切和每一个事物中;因此,这些人必定表示属于天堂和教会、一般被称为属天和属灵事物的神性事物,圣言凭这些事物而为神性,是属天和属灵的。此外,圣言被赐下,也是为了可以通过它而有一个天堂与教会,或天堂天使与教会之人的结合(参看《天堂与地狱》,303–310节);如果这些话只表示出现在字义中的事,即地上的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以及一切奴仆和一切自由人都要藏在洞穴和山岩里,那么这种结合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些事也是属世的;但当通过这些同时理解了属灵事物时,就会有结合。天使并不以其它方式与世人结合,因为天使是属灵的,他们在灵界,因而既属灵地思考,也属灵地说话;而世人是属世的,因为他们在自然界,因而既属世地思考,也属世地说话。说这一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地上的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也表示属灵事物。这些人表示属灵事物,即“大人物、富人”表示内在良善和真理,“千夫长、勇士”表示外在良善和真理,这一点从在圣言提到他们的地方,他们的含义明显看出来。
在圣言中,“大人物”表示内在良善,也就是内在人或属灵人的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大”和“伟大”论及良善,“多”和“众”论及真理(参看AE 336a—337节)。“大人物”表示内在良善,是因为这四者,即“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和“勇士”表示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既表示内在人或属灵人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的良善和真理;“大人物、富人”表示内在人或属灵人的良善和真理,“千夫长、勇士”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的良善和真理;所以经上补充说“一切奴仆和一切自由人”,“奴仆(或仆人)”表示被称为属世人的人之外在,“自由人”表示被称为属灵人的人之内在。圣言别处的“大人物(或大人、大臣)” (即耶利米书5:5; 那鸿书3:10; 约拿书3:7)表示类似事物。“富人”表示内在真理,也就是属灵真理,或那些处于这些真理的人,这一点从前面(AE 118, 236节)所说明的清楚看出来。“千夫长”表示外在良善,也就是属世人的良善,这一点也在前面(AE 336节)说明了;因此,关于他们,没有必要再说更多了。不过,“勇士”表示外在真理,或属世人的真理,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勇士”和“壮士”,同样提到“能力”和“力量”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是因为来自良善的真理,事实上属世人中的真理拥有一切能力。那拥有一切能力的,是来自良善的真理,或说一切能力都属于来自良善的真理,因为良善不能凭自己行动,而是通过真理行动,良善在真理中形成它自己,或说使它自己形成真理,并如同灵魂以身体为衣那样以真理为衣给自己穿上,从而行动;它之所以通过属世人中的真理行动,是因为一切内层事物都一起在属世人里面,并在自己的完全中。一切能力都属于来自良善的真理,或藉由真理的良善(可参看AE 209, 333节;《天堂与地狱》,231—232, 539节);一切能力都在终端中,因为神性在其中处于其完全(参看AE 346节;《属天的奥秘》,9836, 10044节)。由此可见,“勇士”表示外在真理,或属世人的真理。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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