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8.启6:15.“地上的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表示一切内在良善和真理,并一切外在良善和真理,通过它们而有智慧和聪明。这从“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的含义清楚可知:“君王”是指在其整体上的来自良善的真理(对此,参看AE 31节);“大人物、富人”是指内在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千夫长、勇士”是指外在良善和真理,“千夫长”表示这类良善,“勇士”表示这类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之所以补充说“通过它们而有智慧和聪明”,是因为从内在良善和真理,也就是属灵良善和真理而有智慧,从外在良善和真理,也就是来自属灵良善和真理的属世良善和真理而有聪明。智慧与聪明的不同之处在于:智慧来自天堂之光,聪明来自被天堂之光光照的世界之光;这就是为何智慧论及属灵的良善和真理,聪明论及属世的良善和真理;属灵的良善和真理来自天堂之光,因为属灵心智或内在心智处于天堂之光;属世的良善和真理来自世界之光,因为属世心智或外在心智处于世界之光;但该心智通过属灵心智接受天堂之光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聪明。人若以为聪明只来自被称为属世之光的世界之光,就大大受骗了。聪明是指从自己这里看到真理和良善,无论是文明的,道德的,还是属灵的;而从别人那里看到它们不是聪明,而是知识。然而,为叫人们可以知道当如何理解这些事,可参看前面(AE 406a节)所说的,即:人有两种心智,一种是属灵的或内在的,一种是属世的或外在的;对那些将圣言的良善和真理应用于生活的人来说,属灵或内在心智是打开的,而对那些没有将圣言的良善和真理应用于生活的人来说,该心智没有打开,只有属世或外在心智是打开的;后者因此被称为属世人,而前者被称为属灵人。对此,必须补充说明的是,属灵或内在心智打开到何等程度,属灵之光,也就是天堂之光,就在何等程度上通过它从主流入属世或外在心智,光照该心智并赋予聪明。“大人物、富人”表示构成属灵或内在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大人物”表示良善,“富人”表示真理;“千夫长、勇士”表示构成属世或外在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千夫长”表示这些良善,“勇士”表示这些真理。这清楚表明,这些话在内义上包括了与人同在的一切事物,因为下文论述了这一切事物的灭绝。与人同在的一切事物,以及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人正是从这些,并照着这些而拥有一切智慧和聪明。
仅思想字义的人只会看到所指的,是君王和他们国家的首领,提到这么多人物,是为了高举字义。但在圣言中,没有一个字是没有意义的,因为神性就在圣言的一切和每一个事物中;因此,这些人必定表示属于天堂和教会、一般被称为属天和属灵事物的神性事物,圣言凭这些事物而为神性,是属天和属灵的。此外,圣言被赐下,也是为了可以通过它而有一个天堂与教会,或天堂天使与教会之人的结合(参看《天堂与地狱》,303–310节);如果这些话只表示出现在字义中的事,即地上的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以及一切奴仆和一切自由人都要藏在洞穴和山岩里,那么这种结合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些事也是属世的;但当通过这些同时理解了属灵事物时,就会有结合。天使并不以其它方式与世人结合,因为天使是属灵的,他们在灵界,因而既属灵地思考,也属灵地说话;而世人是属世的,因为他们在自然界,因而既属世地思考,也属世地说话。说这一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地上的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也表示属灵事物。这些人表示属灵事物,即“大人物、富人”表示内在良善和真理,“千夫长、勇士”表示外在良善和真理,这一点从在圣言提到他们的地方,他们的含义明显看出来。
在圣言中,“大人物”表示内在良善,也就是内在人或属灵人的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大”和“伟大”论及良善,“多”和“众”论及真理(参看AE 336a—337节)。“大人物”表示内在良善,是因为这四者,即“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和“勇士”表示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既表示内在人或属灵人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的良善和真理;“大人物、富人”表示内在人或属灵人的良善和真理,“千夫长、勇士”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的良善和真理;所以经上补充说“一切奴仆和一切自由人”,“奴仆(或仆人)”表示被称为属世人的人之外在,“自由人”表示被称为属灵人的人之内在。圣言别处的“大人物(或大人、大臣)” (即耶利米书5:5; 那鸿书3:10; 约拿书3:7)表示类似事物。“富人”表示内在真理,也就是属灵真理,或那些处于这些真理的人,这一点从前面(AE 118, 236节)所说明的清楚看出来。“千夫长”表示外在良善,也就是属世人的良善,这一点也在前面(AE 336节)说明了;因此,关于他们,没有必要再说更多了。不过,“勇士”表示外在真理,或属世人的真理,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勇士”和“壮士”,同样提到“能力”和“力量”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是因为来自良善的真理,事实上属世人中的真理拥有一切能力。那拥有一切能力的,是来自良善的真理,或说一切能力都属于来自良善的真理,因为良善不能凭自己行动,而是通过真理行动,良善在真理中形成它自己,或说使它自己形成真理,并如同灵魂以身体为衣那样以真理为衣给自己穿上,从而行动;它之所以通过属世人中的真理行动,是因为一切内层事物都一起在属世人里面,并在自己的完全中。一切能力都属于来自良善的真理,或藉由真理的良善(可参看AE 209, 333节;《天堂与地狱》,231—232, 539节);一切能力都在终端中,因为神性在其中处于其完全(参看AE 346节;《属天的奥秘》,9836, 10044节)。由此可见,“勇士”表示外在真理,或属世人的真理。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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