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08

408.启6:15.

408.启6:15.“地上的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表示一切内在良善和真理,并一切外在良善和真理,通过它们而有智慧和聪明。这从“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的含义清楚可知:“君王”是指在其整体上的来自良善的真理(对此,参看AE 31节);“大人物、富人”是指内在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千夫长、勇士”是指外在良善和真理,“千夫长”表示这类良善,“勇士”表示这类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也会提到)。之所以补充说“通过它们而有智慧和聪明”,是因为从内在良善和真理,也就是属灵良善和真理而有智慧,从外在良善和真理,也就是来自属灵良善和真理的属世良善和真理而有聪明。智慧与聪明的不同之处在于:智慧来自天堂之光,聪明来自被天堂之光光照的世界之光;这就是为何智慧论及属灵的良善和真理,聪明论及属世的良善和真理;属灵的良善和真理来自天堂之光,因为属灵心智或内在心智处于天堂之光;属世的良善和真理来自世界之光,因为属世心智或外在心智处于世界之光;但该心智通过属灵心智接受天堂之光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聪明。人若以为聪明只来自被称为属世之光的世界之光,就大大受骗了。聪明是指从自己这里看到真理和良善,无论是文明的,道德的,还是属灵的;而从别人那里看到它们不是聪明,而是知识。然而,为叫人们可以知道当如何理解这些事,可参看前面(AE 406a节)所说的,即:人有两种心智,一种是属灵的或内在的,一种是属世的或外在的;对那些将圣言的良善和真理应用于生活的人来说,属灵或内在心智是打开的,而对那些没有将圣言的良善和真理应用于生活的人来说,该心智没有打开,只有属世或外在心智是打开的;后者因此被称为属世人,而前者被称为属灵人。对此,必须补充说明的是,属灵或内在心智打开到何等程度,属灵之光,也就是天堂之光,就在何等程度上通过它从主流入属世或外在心智,光照该心智并赋予聪明。“大人物、富人”表示构成属灵或内在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大人物”表示良善,“富人”表示真理;“千夫长、勇士”表示构成属世或外在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千夫长”表示这些良善,“勇士”表示这些真理。这清楚表明,这些话在内义上包括了与人同在的一切事物,因为下文论述了这一切事物的灭绝。与人同在的一切事物,以及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人正是从这些,并照着这些而拥有一切智慧和聪明。

仅思想字义的人只会看到所指的,是君王和他们国家的首领,提到这么多人物,是为了高举字义。但在圣言中,没有一个字是没有意义的,因为神性就在圣言的一切和每一个事物中;因此,这些人必定表示属于天堂和教会、一般被称为属天和属灵事物的神性事物,圣言凭这些事物而为神性,是属天和属灵的。此外,圣言被赐下,也是为了可以通过它而有一个天堂与教会,或天堂天使与教会之人的结合(参看《天堂与地狱》,303–310节);如果这些话只表示出现在字义中的事,即地上的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以及一切奴仆和一切自由人都要藏在洞穴和山岩里,那么这种结合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些事也是属世的;但当通过这些同时理解了属灵事物时,就会有结合。天使并不以其它方式与世人结合,因为天使是属灵的,他们在灵界,因而既属灵地思考,也属灵地说话;而世人是属世的,因为他们在自然界,因而既属世地思考,也属世地说话。说这一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地上的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也表示属灵事物。这些人表示属灵事物,即“大人物、富人”表示内在良善和真理,“千夫长、勇士”表示外在良善和真理,这一点从在圣言提到他们的地方,他们的含义明显看出来。

在圣言中,“大人物”表示内在良善,也就是内在人或属灵人的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大”和“伟大”论及良善,“多”和“众”论及真理(参看AE 336a, 337节)。“大人物”表示内在良善,是因为这四者,即“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和“勇士”表示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既表示内在人或属灵人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的良善和真理;“大人物、富人”表示内在人或属灵人的良善和真理,“千夫长、勇士”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的良善和真理;所以经上补充说“一切奴仆和一切自由人”,“奴仆(或仆人)”表示被称为属世人的人之外在,“自由人”表示被称为属灵人的人之内在。圣言别处的“大人物(或大人、大臣)” (即耶利米书5:5; 那鸿书3:10; 约拿书3:7)表示类似事物。“富人”表示内在真理,也就是属灵真理,或那些处于这些真理的人,这一点从前面(AE 118, 236节)所说明的清楚看出来。“千夫长”表示外在良善,也就是属世人的良善,这一点也在前面(AE 336节)说明了;因此,关于他们,没有必要再说更多了。不过,“勇士”表示外在真理,或属世人的真理,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勇士”和“壮士”,同样提到“能力”和“力量”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是因为来自良善的真理,事实上属世人中的真理拥有一切能力。那拥有一切能力的,是来自良善的真理,或说一切能力都属于来自良善的真理,因为良善不能凭自己行动,而是通过真理行动,良善在真理中形成它自己,或说使它自己形成真理,并如同灵魂以身体为衣那样以真理为衣给自己穿上,从而行动;它之所以通过属世人中的真理行动,是因为一切内层事物都一起在属世人里面,并在自己的完全中。一切能力都属于来自良善的真理,或藉由真理的良善(可参看AE 209, 333节;《天堂与地狱》,231, 232, 539节);一切能力都在终端中,因为神性在其中处于其完全(参看AE 346节;《属天的奥秘》,9836, 10044节)。由此可见,“勇士”表示外在真理,或属世人的真理。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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