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4.启6:14.“天就收起,好像书卷被卷起来”表示属灵人关闭了。这从“天”、“收起,好像书卷被卷起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天(堂)”是指教会,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因为教会是主在地上的天堂;此外,教会与天堂通过结合构成一体;因此,当圣言提到“天地”时,所表示的是内在和外在的教会,因为教会之人的内在是与他们同在的天堂,他们的外在是与他们同在的世界。“天地”因表示内在和外在的教会,所以表示内在人和外在人,或属灵人和属世人;由于有爱与信之良善在其中的人就是一个教会,所以总体上的教会凭有教会在其中的人们存在。这清楚表明,为何此处“天”表示内在人或属灵人。说“属灵人”,其实是指属灵心智,也就是人的较高或内层心智,而较低或外层心智被称为属世人。“收起,好像书卷被卷起来”表示它关闭了;因为属灵心智,也就是人的较高或内层心智,如前所述,通过应用于生活的真理,因而通过良善打开,但通过应用于生活的虚假,因而通过邪恶关闭;关闭就如同书轴卷起来。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通过当最后的审判完成时,灵界的表象变得显而易见;因为那时,灵界的大山、小山有时看上去被卷起来,就像书轴被卷起来;然后,住在上面的人就被卷入地狱。这种表象的原因在于这种情况:那时他们心智的内层关闭了,之前来自天堂的些许光通过这些内层流入。总体上发生在许多人那里的事,也细节地发生在具有类似品质的每个人那里,因为在灵界,总体如何,细节就如何(参看《天堂与地狱》,73节)。“书卷”是指一个卷轴,因为古代没有印刷文字,因而没有像现代那样的书籍,而是有羊皮纸的卷轴;所以启示录中的“书卷”是指卷轴;在以赛亚书也一样:
天上的万象必将解体,诸天被卷起,好像书卷。(以赛亚书34:4)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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