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97

397.“等到与他们

397.“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表示直到邪恶都完结了。这从“直到他们满足了”、“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的含义清楚可知:“直到他们满足了”是指直到它们完结了;“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是指邪恶,因为杀这些人是指邪恶。“同作仆人的”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弟兄”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同作仆人的”和“弟兄”一起表示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因为在内义上,两者合而为一。圣言中的一些经文提到“完结”,还提到“当邪恶完结时”,但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这表示什么。前面(AE 391—392, 394节)说明,先前的天是由那些外在过着道德生活,而内在是邪恶的人构成的;在灵界,他们住在高地,因而自以为在天堂。这些人因内心邪恶,故在他们中间不会容忍那些内心良善的人,这是由于他们情感和思维的不一致。事实上,在灵界,一切联合都是照着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一致性实现的;因为天使和灵人只是一个人形式中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由于那时那些在高地的人无法忍受那些内心良善之人的存在,所以他们把这些人从他们中间逐出,无论在哪里看到这些人,都错误和可耻地对待他们,或说以一种邪恶和可耻的方式对待他们;因此,善人被主从这暴行中解救出来,并被隐藏在天堂之下,得以保存。从主在世的时候起,直到审判发生之时,这一切都在发生;那时,那些在高地的人被扔下去,而那些在天堂之下的人被提升。恶人在高处被容忍这么久,善人留在天堂之下这么久,是为了叫两者都可以“满足了”,也就是说,让善人可以有足够的数量去形成一个新天堂,也让恶人可以自动沉入地狱;因为主从不将任何人投入地狱,而是与恶灵同在的邪恶本身把他们扔下去(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当邪恶完结了,也就是满足了时,这一切就会发生。

这也是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所表示的:

家主的仆人来说,你不是撒好种在田里吗?从哪里来的稗子呢?他们说,你要我们去薅出来吗?但他说,不必,恐怕薅稗子,把小麦也一同连根拔出来。容这两样一齐生长,直到收割;当收割的时候,我要对收割的说,先将稗子薅出来,捆成捆烧掉;惟有小麦要收在仓里。时代的完结也是如此。(马太福音13:27–30, 37–42)

“时代的完结”是指当审判发生时的末期;“收割的时候”是指当一切都完结了,也就是满足了时;“稗子”表示邪恶,或有邪恶在其中的人,“小麦”表示良善,或有良善在其中的人。关于这些人,详情可参看《最后的审判》(65–72节)这本小著。由此可在某种程度得知,为何又有话对他们说:“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被杀”在此和前面的“被杀”(AE 392a节)具有同样的含义,即因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被恶人弃绝。

当知道这一切时,就能知道在以下经文中,“完结”(consummation,或译为满盈等)和“罪孽满盈(consummation,或译为完结等)”表示什么。摩西五经:

耶和华说,我要下去,察看他们是否真的像那达到我这里的嚷叫声一样完结了。(创世记18:20–21)

这话论及所多玛。创世记:

因为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满足)。(创世记15:16)

以赛亚书:

我从主万军之耶和华那里听见临到全地的完结和决定。(以赛亚书28:22)

同一先知书:

完结已定,公义涨溢。因为主万军之耶和华在全地必作出完结和决定。(以赛亚书10:22–23)

西番雅书:

在万军之耶和华妒忌的火中,全地必被吞灭;因为祂必对这地一切的居民作出完结,速速的完结。(西番雅书1:18)

但以理书:

最后,那可憎的鸟儿必成为荒凉,直到完结和决定的事,倾倒在那行毁坏的身上。(但以理书9:27; 以及别处)

在这些经文中,“完结”和“决定”表示教会的最后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不再有任何真理,因为没有良善,或不再有任何信仰,因为没有仁爱;当教会的状态是这样时,最后的审判就到来了。那时,最后的审判之所以到来,是因为人类是天使天堂的基础或根基;天使天堂与人类的结合是永恒的,这一个通过那一个而持续存在;因此,当基础不相对应时,天使天堂就摇摇欲坠;因此,那时必有临到那些在灵界之人的审判,好叫天堂和地狱里的一切都可以恢复秩序。人类是天使天堂的基础和根基,结合是永恒的(参看《天堂与地狱》,291–310节)。由此可知,“完结”(consummation,或译为满盈等)表示教会的最后状态,那时不再有任何信仰,因为没有仁爱。教会的这种状态在圣言中也被称为“荒废”和“荒凉”,并被主称为“时代的完结”(马太福音13:39–40, 49; 24:3; 28:20)。


诠释启示录 #852

852a.“都有祂父

852a.“都有祂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表示这些真理,是按着出于爱对祂神性的承认。这从“祂父的名”和“写在额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祂父的名”是指主的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写在额上”是指完全承认。“父的名写在额上”表示对主神性的完全承认,因为主转向所有承认祂神性的人,并看他们的额头;而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着主;这是因为“额头”表示爱,“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主看额头表示主从爱之良善来看;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主表示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因而从对真理的理解来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转向主,并脸朝着显为太阳的主观看(参看AE 646节;《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 272节);主看天使的额头,而另一方面,天使用眼睛看主,因为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天堂与地狱》,145, 251节);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参看AE 427节)。

人若不知道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可能会以为当经上提到“神和羔羊”,在此提到“羔羊和父”时,所指的是两个人;然而,这两者都唯独指主。在旧约圣言也一样,那里提到“耶和华”(Jehovah),“主耶和华”(Lord Jehovih),“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神”,复数和单数形式的“神”,“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圣者”,“以色列的王”,“创造者或造物主”,“救主”,“救赎主”,“沙代”,“磐石”,等等;然而,这一切名字都仅指一个,而不是指多个;因为主照着祂的神性属性而具有各种不同的名字。在新约圣言也是如此,那里提到“父”、“子”、“圣灵”为三;然而,这三个名字仅指一个人;因为“父”是指祂作为灵魂从父那里所拥有的神性本身,神性本身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子”是指神性人身;“圣灵”是指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因此,这三者为一;此处的“羔羊”和“父”同样是指一,而不是指二。

当主提到父时,主的意思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祂自己,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不过,我要在此从福音书的圣言中引用少量经文,从中可以看出,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这神性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当祂提到父和祂自己为两个时,祂的意思是这两者都是指祂自己,因为灵魂与身体为一,灵魂属于其身体,身体属于其灵魂。被称为“父”的神性是主的神性本身,祂的人身从这神性本身中存在并成为神性,这一点从祂从神性本身成孕很清楚地看出来;马太福音:

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说,你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娘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马太福音1: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 32, 34, 35)

由此清楚可知,主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就是在生命本身方面就是如此,生命本身被称为来自父的灵魂,身体从灵魂拥有生命。由此很清楚地看出,被称为神儿子的,正是主的人身,因为经上说:“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

852b.正是主的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进一步看出来。不过,关于这个主题,神若愿意,可在别的地方予以详细讨论;此处只引用以下经文,以证明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指祂自己。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 3, 14)

显然,“圣言”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主的人身也是神性,这一点也很明显,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这圣言成了肉身。“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同一福音书:

我父作工直到现在,我也作工。但犹太人却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却回答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7–27)

“父”在此是指主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的生命,就像父亲的灵魂在每个人里面一样,“子”是指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活着,从而成为神性的人身,因此父与子为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即:子作父所作的事;子和父一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凡听见神儿子声音的,就要活了。由此清楚可知,父与子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此外,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犹太人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又: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凡听见父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在一起的,祂看见过父。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也因父活着。(约翰福音6:37等)

主在此指着祂的人身说,它从天上降下来,每个人都通过祂而有生命,因为父与祂为一;父的生命在祂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儿子里面。

又:

我将永生赐给我的羊,他们必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为一。犹太人就发怒,因祂将自己当作神。祂说,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上来的,因为我说,我是神的儿子,你们就指着祂说,你亵渎了吗?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28–38)

此处主论到父,就像论到另一个人一样说“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又说“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然而,为叫他们不要相信父与祂是两个,祂说:“父与我为一”;为叫他们不要相信他们仅仅因爱而为一,祂补充说:“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由此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或自成孕时就在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主所说的“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人身,因为这人身通过从父神成孕,并从童女出生而被差到世上来。

又:

耶稣喊着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4–46)

由此也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祂说“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还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然而,祂又说,他们要信祂(约翰福音12:36,以及别处)。

又: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回到神那里去,就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3, 20)

由于父与祂为一,主的人身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所以父的一切都是祂的,这就是“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的意思;由于他们为一,所以祂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去”表示从祂成孕,从而存在,并与祂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合一。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此处经上明确地说,父与祂为一,这种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正是这种合一使看见祂的,就是看见了父。这一章进一步证实了这种合一。由于这就是合一,没有人能靠近人的灵魂,只能靠近这个人自己,所以主说:

他们要往祂那里去,奉祂的名求父,祂就赐给他们。(约翰福音16:23, 24)

这些话也是指这种合一:

祂从父出来,到了世界,祂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5, 10, 16, 17, 28)

由于父与祂为一,所以祂还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保惠师,就是圣灵,要从主领受祂要说的话。(约翰福音16:13–15)

在别处: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叫我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 10)

此处经上也公开声明,父的一切都是主的,正如灵魂的一切都是人的;因为人与灵魂为一,正如生命与生命的主体为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看出来,即:“叫他们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

由于“父”与“神的儿子”为一,所以主说:祂来审判的时候,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马可福音8:38; 路加福音9:26);在祂自己的荣耀里(马太福音25:31);祂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神的儿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以及旧约经文中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同一先知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的名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显然,所生的“孩子”和所赐给的“子”在此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因此,祂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点说得很清楚,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神与我们同在”、“永在的父”。

除此之外也可引用其它许多经文来证明,在圣言中,主所说的“父”是指祂的神性,这神性是祂人身的生命或灵魂,而不是与祂自己分离的另一个人。事实上,祂也不可能是指其他任何人。因此,根据基督教界的教义,主里面的神性与人性不是两个位格,而完全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正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明确表述的那样。由于主里面的神与人不是两个位格,而是一个位格,因而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所以可推知,主自成孕时就拥有的神性就是祂那称为“父”的,而神性人身是祂那称为“子”的;因此,他们都是祂自己。由此可见,“写在他们额上的父的名”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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