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97

397.“等到与他们

397.“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表示直到邪恶都完结了。这从“直到他们满足了”、“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的含义清楚可知:“直到他们满足了”是指直到它们完结了;“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是指邪恶,因为杀这些人是指邪恶。“同作仆人的”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弟兄”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同作仆人的”和“弟兄”一起表示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因为在内义上,两者合而为一。圣言中的一些经文提到“完结”,还提到“当邪恶完结时”,但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这表示什么。前面(AE 391—392, 394节)说明,先前的天是由那些外在过着道德生活,而内在是邪恶的人构成的;在灵界,他们住在高地,因而自以为在天堂。这些人因内心邪恶,故在他们中间不会容忍那些内心良善的人,这是由于他们情感和思维的不一致。事实上,在灵界,一切联合都是照着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一致性实现的;因为天使和灵人只是一个人形式中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由于那时那些在高地的人无法忍受那些内心良善之人的存在,所以他们把这些人从他们中间逐出,无论在哪里看到这些人,都错误和可耻地对待他们,或说以一种邪恶和可耻的方式对待他们;因此,善人被主从这暴行中解救出来,并被隐藏在天堂之下,得以保存。从主在世的时候起,直到审判发生之时,这一切都在发生;那时,那些在高地的人被扔下去,而那些在天堂之下的人被提升。恶人在高处被容忍这么久,善人留在天堂之下这么久,是为了叫两者都可以“满足了”,也就是说,让善人可以有足够的数量去形成一个新天堂,也让恶人可以自动沉入地狱;因为主从不将任何人投入地狱,而是与恶灵同在的邪恶本身把他们扔下去(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当邪恶完结了,也就是满足了时,这一切就会发生。

这也是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所表示的:

家主的仆人来说,你不是撒好种在田里吗?从哪里来的稗子呢?他们说,你要我们去薅出来吗?但他说,不必,恐怕薅稗子,把小麦也一同连根拔出来。容这两样一齐生长,直到收割;当收割的时候,我要对收割的说,先将稗子薅出来,捆成捆烧掉;惟有小麦要收在仓里。时代的完结也是如此。(马太福音13:27–30, 37–42)

“时代的完结”是指当审判发生时的末期;“收割的时候”是指当一切都完结了,也就是满足了时;“稗子”表示邪恶,或有邪恶在其中的人,“小麦”表示良善,或有良善在其中的人。关于这些人,详情可参看《最后的审判》(65–72节)这本小著。由此可在某种程度得知,为何又有话对他们说:“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被杀”在此和前面的“被杀”(AE 392a节)具有同样的含义,即因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被恶人弃绝。

当知道这一切时,就能知道在以下经文中,“完结”(consummation,或译为满盈等)和“罪孽满盈(consummation,或译为完结等)”表示什么。摩西五经:

耶和华说,我要下去,察看他们是否真的像那达到我这里的嚷叫声一样完结了。(创世记18:20–21)

这话论及所多玛。创世记:

因为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满足)。(创世记15:16)

以赛亚书:

我从主万军之耶和华那里听见临到全地的完结和决定。(以赛亚书28:22)

同一先知书:

完结已定,公义涨溢。因为主万军之耶和华在全地必作出完结和决定。(以赛亚书10:22–23)

西番雅书:

在万军之耶和华妒忌的火中,全地必被吞灭;因为祂必对这地一切的居民作出完结,速速的完结。(西番雅书1:18)

但以理书:

最后,那可憎的鸟儿必成为荒凉,直到完结和决定的事,倾倒在那行毁坏的身上。(但以理书9:27; 以及别处)

在这些经文中,“完结”和“决定”表示教会的最后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不再有任何真理,因为没有良善,或不再有任何信仰,因为没有仁爱;当教会的状态是这样时,最后的审判就到来了。那时,最后的审判之所以到来,是因为人类是天使天堂的基础或根基;天使天堂与人类的结合是永恒的,这一个通过那一个而持续存在;因此,当基础不相对应时,天使天堂就摇摇欲坠;因此,那时必有临到那些在灵界之人的审判,好叫天堂和地狱里的一切都可以恢复秩序。人类是天使天堂的基础和根基,结合是永恒的(参看《天堂与地狱》,291–310节)。由此可知,“完结”(consummation,或译为满盈等)表示教会的最后状态,那时不再有任何信仰,因为没有仁爱。教会的这种状态在圣言中也被称为“荒废”和“荒凉”,并被主称为“时代的完结”(马太福音13:39–40, 49; 24:3; 28:20)。


揭秘启示录 #468

468.“两脚像火柱

468.“两脚像火柱”表主的属世神性的神性之爱,这爱支撑万物。这一点也可从前面的解释(49节)明显可知,在那里,经上论到人子说“祂的脚好像在炉中锻炼发光的铜”。祂的脚之所以看似“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它本身是主在世时所披上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祂的神性,如同身体支撑灵魂,同样如同圣言的属世之义支撑其属灵和属天之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层(参看49节);“柱”表示支撑(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并不是别的什么;因此,在敬拜中惯用的祷告是“祈求天上的火,也就是属天之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 火与爱之间存在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逐渐温暖,因爱的缺乏而逐渐冷淡,产生生命之热的,不是别的,唯有这两种意义上的爱。对应的根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在天上,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在世上,是纯粹的火;一切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也源于此。
正因“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燃烧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永远燃烧(利未记24:2-4);祭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放在香炉里,并把香放在火上(利未记16:12,13 ;民数记16:46,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在以色列人面前行走(出埃及记13:21,22);夜间有火在居所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以赛亚书4:5,6);有火从天降下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悦纳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民数记28:2;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似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但以理书10:5,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之灯和无油之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表示火,因而表示爱。
此外还有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地方明显看出来,因数量太多,不便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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