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95

395a. 启6:1

395a. 启6:11.“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表示来自与他们同在的主的神性真理,以及保护。这从“白袍”的含义清楚可知,“白袍”是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因为“袍”表示总体上的真理,这真理是一种总体的遮盖;“白”论及来自主的真理;因为白是光的特征,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本质上是神性真理。“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也表示保护,这一点将在下文予以解释。然而,首先要解释为何“白袍”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所有灵人和天使都照着他们的聪明,或照着他们在生活中对真理的接受而穿衣,这构成聪明;因为他们的聪明之光形成衣服,当这些衣服由此形成时,它们并不只是看似衣服,其实就是衣服。因为存在于灵界中,出现在那里的人眼前的一切事物,都凭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和热而存在。不仅灵界的一切事物,而且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从这个源头被创造和形成;因为自然界通过灵界从主存在并持续存在。由此可见,在天堂,天使面前的表象完全是真实的;衣服也同样是真实的。由于灵人和天使照着聪明穿衣,一切聪明都属于真理,天使的聪明都来自神性真理,所以他们照着真理穿衣。这就是为何“衣服”表示真理;贴身的“衣服”,也就是内衣表示内层真理;这些内衣外面、包裹它们的“衣服”表示外层真理;因此,“袍子”、“外衣”和“外袍”,也就是总体的遮盖物,表示总体上的真理,他们从主所获得的“白袍”表示总体上的神性真理。关于天使所穿的衣服,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中的说明(HH 177–182节);关于衣服的含义,可参看前面所说的(AE 64—65, 195, 271节)。

“有白袍赐给在祭坛底下的人”也表示主的保护,因为赐给他们的“白袍”代表主以神性真理在他们周围的同在;主通过神性真理保护祂自己的人,因为祂以一种光的气场围绕他们,他们从这气场中获得白袍;当他们被这气场围绕时,恶灵就再也不能侵扰他们了;因为如前所述,他们被恶灵侵扰,因此被主藏起来。这也发生在那些被主提到天堂的人身上。那时他们身穿白衣,这表明他们处于神性真理,因而处于安全的状态。关于那些身穿白袍的人,详情可参看对下一章的解释(启示录7:9, 13–17)。

395b. “袍子、“外衣”和“外袍”表示总体上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撒迦利亚书:

先知必因各人所预言的异象羞愧,不再穿毛外衣来欺骗人。(撒迦利亚书13:4)

“先知”表示那些从圣言教导真理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由于“先知”的这层含义,他们身穿毛外衣,“毛外衣”表示在终端中的神性真理,也就是总体上的神性真理,因为终端包含一切内层事物;“毛发”也表示终端。这就是为何:以利亚因他的外衣而被称为长毛的人(列王纪下1:7–8);因类似的代表而如同以利亚的施洗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马太福音3:4)。这清楚表明,“先知必不再穿毛外衣来欺骗人”表示什么,即表示他们必不声称真理是虚假,虚假是真理;这就是“欺骗”所表示的。

由于以利亚代表圣言方面的主,也就是真理之教义本身,以利沙构成代表,还由于“外衣”表示总体上的神性真理,也就是终端中的圣言,所以以利亚的外衣传给了以利沙;根据列王纪上中的这些话,以利亚的外衣也将约旦河分开了:

当以利亚遇见以利沙时,将自己的外衣搭在他身上。(列王纪上19:19)

列王纪下:

以利亚拿着自己的外衣,把它卷起,击打约旦河水,水就左右分开,他们二人就在干地上过去了。(列王纪下2:8)

又:

以利沙看见“以利亚被旋风带到天上”,他拾起以利亚身上掉下来的外衣,回去站在约旦河岸边;他拿那外衣击打水;水就左右分开,以利沙就过去了。(列王纪下2:12–14)

“以利亚将自己的外衣搭在以利沙身上”表示将圣言方面的主的代表转给以利沙;“当以利亚被带走时,外衣从他身上掉下来,并被以利沙拾起来”表示那时,这代表转到以利沙那里,因为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并照着他们所代表的而穿衣;“外衣”表示终端中的圣言,也就是总体上的神性真理,或整体上的神性真理。约旦河的水被以利亚的外衣分开,先被以利亚分开,后被以利沙分开,表示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能力。此外,“约旦河的水”表示引入教会的最初真理,这些最初真理就是诸如在圣言终端中的那类真理。由此也可以看出,“外衣”和“袍子”表示总体上的神性真理。“以利亚”代表圣言方面的主,“以利沙”也是(参看《属天的奥秘》,2762, 5247节)。终端包含内层事物,因而表示总体上的一切事物(AC 634, 6239, 6465, 9215—9216, 9828节);因此,力量和能力在终端中((AC 9836节);“约旦河”表示进入教会的入口,因此“约旦河的水”表示最初真理,通过最初真理而有入口(AC 1585, 4255节);“水”表示真理(参看AE 71节)。最初真理也是终端真理,就是诸如在圣言字义中的那种,因为入口通过这些真理实现,它们是首先学到的,并且构成圣言内义的一切内层事物都在它们里面。

395c. 人若不知道“袍子”或“外衣”表示什么,就不知道“外袍”表示什么,因为外袍和外衣一样,都是一种整体的衣服,包裹上衣或内衣;因此,它具有类似的含义。他也不知道扫罗撕裂撒母耳外袍的衣襟、大卫割下扫罗外袍的衣襟、约拿单把外袍和衣服给大卫、君王的女儿们身披各种颜色的外袍表示什么,他同样不知道圣言提到外袍的其它许多情况是什么意思。关于扫罗撕裂撒母耳外袍的衣襟,我们读到:

撒母耳转身要走,扫罗就扯住他外袍的衣襟,衣襟就撕裂了。撒母耳说,今天耶和华把以色列国从你身上撕裂,赐给比你更好的同伴。(撒母耳记上15:27–28)

撒母耳的话清楚表明,“撕裂外袍的衣襟”表示把王国从扫罗身上撕裂,因为这事过后,他说“今天耶和华把以色列国从你身上撕裂”,“王”和“他的国”表示教会的神性真理,“外袍的衣襟”表示终端中的神性真理,也就是总体上的一切神性真理;因为统治以色列人的君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他们的国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教会;因此,这段历史事实表示扫罗王变成这样:他不能再代表主,如果王国不从他身上撕裂,教会的代表就会灭亡。“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此,“王国”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29, 31节)。

大卫割下扫罗外袍的衣襟所表相同,对此,我们读到:

大卫进入扫罗所在的洞穴,割下扫罗外袍的衣襟,当后来他把这衣襟给扫罗看时,扫罗说,现在我知道你必要作王,以色列的国必坚立在你手里。(撒母耳记上24:3–5, 11, 20)

大卫这样做是按着圣治,好可以代表和前面一样的事,“外袍的衣襟”,以及“扫罗王及其国”具有和前面一样的含义。

扫罗的儿子约拿单脱下外袍和衣服,给了大卫所表相同;对此,我们读到:

约拿单从身上脱下外袍,给了大卫,又把衣服、剑、弓,甚至腰带都给了他。(撒母耳记上18:4)

这表示王国的继承者约拿单将他的一切权利都转让给了大卫;因为约拿单给大卫的一切都代表王国,也就是代表扫罗所代表的教会的神性真理;事实上,如前所述,统治以色列人的所有君王都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他们的国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教会。

由于“外衣”和“袍子”表示总体上的神性真理,所以:

作为处女的公主或王的女儿都身穿多彩的袍子。(撒母耳记下13:18)

“作为处女的王的女儿”表示对真理的情感,因而表示教会,这从圣言中提到“王的女儿”、“锡安的女子或女儿”、 “耶路撒冷的女子或女儿”,以及“锡安的童女或处女”、“耶路撒冷的童女或处女”的上千处经文可以看出来;因此,“王的女儿”也因她们的衣服而代表那情感的真理,因她们的袍子或外衣而代表总体上的真理,这些袍子或外衣也因此具有多种颜色。因此,天上童女的衣服也代表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来自情感的真理;大卫诗篇(诗篇45:9–10, 13–14)中君王女儿的衣服更充分地描述了这些真理。

395d. 由于在古代的众教会,哀悼表示属灵的哀悼,这是由于对真理的剥夺,所以那时他们通过撕裂外衣或外袍来代表这种剥夺,这明显可见于约伯记:

当约伯失去一切时,他便起来,撕裂外袍,说,我从母亲的子宫赤身而来,也必赤身而回。(约伯记1:20–21)

另一处:

当约伯的三个朋友看见他时,他们就哭泣,撕裂外袍。(约伯记2:12)

“撕裂衣服”代表由于被伤害或摧毁的真理而哀悼(参看《属天的奥秘》,4763节)。以西结书:

所有沿海的首领都必从宝座上下来,除去外袍,剥下刺绣的衣服;披上战兢为衣,坐在地上。(以西结书26:16)

这些话论及推罗,推罗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方面的教会,在此表示这些知识或认知被毁的教会。“所有沿海的首领都必从宝座上下来”表示他们不再有形成教会的任何真理;“沿海的首领”表示首要的科学真理,或真正的首要知识;“从宝座上下来”表示这些已经被毁,因而没有聪明。“他们除去外袍,剥下刺绣的衣服”所表相同,“外袍”表示总体上的真理,“刺绣的衣服”表示真理的知识或认知;“他们必披上战兢为衣,坐在地上”表示由此而来的诅咒。

弥迦书:

我的百姓为了一件衣服给自己兴起仇敌;你们从那些安然经过、从战场上归来的人身上剥去外衣。(弥迦书2:8)

这些话并非表示以色列人为了一件衣服兴起仇敌,从那些安然经过的人身上剥去外衣;它们的意思是说,他们视那些讲真理的人为仇敌,剥夺了那些生活良善、抖落虚假之人的一切真理,“衣服”表示真理,“外衣”表示一切真理,因为它表示总体上的真理;“安然经过”表示生活良善;“从战场上归来的人”表示那些抖落了虚假的人,“战场(即战争)”表示真理与虚假的争战。谁看不出这就是圣言的灵义;以色列人并没有因一件衣服而视任何人为仇敌,或从那些经过的人身上剥去外衣?

马太福音:

文士和法利赛人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要叫人看见,将经文匣作宽了,将袍子的繸子做长了。(马太福音23:5)

这些事是文士和法利赛人做的,但仍由此代表并表示他们从圣言的终端谈论许多事,将它们应用于生活和他们的传统,好叫他们可以显得圣洁,有学问。“他们作宽的经文匣”表示外在形式上的良善,因为“经文匣”戴在手上,而“手”表示行为,因这些行为是手所做的;“他们做长的袍子繸子”表示外在真理;外在真理就是在文字的终端意义中的真理;“袍子”表示总体上的真理,“繸子(即边界)”表示它们的终端。“袍子繸子”表示这些真理(可参看《属天的奥秘》,9917节)。

395e. 以赛亚书:

我因耶和华欢喜,我的灵魂因我的神喜乐;因为祂给我穿上救恩的衣服,给我披上公义的袍子。(以赛亚书61:10)

“因耶和华欢喜”表示因神性良善欢喜;“因神喜乐”表示因神性真理喜乐;因为主凭神性良善被称为“耶和华”,凭神性真理被称为“神”,一切属灵的喜乐都来自它们。“给穿上救恩的衣服”表示教导并赋予真理;“给披上公义的袍子”表示充满来自良善的一切真理,“袍子”表示一切真理,因为它表示总体上的真理,“公义”论及良善。

同一先知书:

祂披上报仇的衣服,披戴热心为外袍。(以赛亚书59:17)

这些话论及主和祂与众地狱的争战;因为祂在世时,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都恢复了秩序,这一切是通过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真理做到的。“报仇的衣服”表示祂作战所用的真理;“为外袍的热心”表示祂作战所出于的神性之爱;经上提到“袍子”,是因为它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真理。至于披在亚伦身上、底边上是石榴和铃铛的“以弗得的外袍”(对此,出埃及记28:31–35; 利未记8:7提到了)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9910–9928节)。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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