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4.“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表示在对那些迫害和侵扰承认主并处于仁爱生活者之人的审判和移除方面,为公义的主叹息。这从“喊着说,主啊,要等到几时呢”、“神圣真实的”、“审判,为我们的血伸冤”和“住在地上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喊着说,主啊,要等到几时呢”是指向主倾诉悲伤的叹息,因为这些是那些为公义呻吟、叹息和祈求的人所说的话。“神圣真实的”是指公义的那一位,因为公义当论及主时,表示祂不容忍这些事,这是因为祂是神圣而真实的。“审判,为我们的血伸冤”是指对那些迫害和侵扰公开承认主,并处于仁爱生活者之人的审判和移除。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因为“血”表示向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因而向主所施的一切暴行;因而表示向那些处于仁与信之生活的人所施的暴行。向这些人施暴就是向主自己施暴,正如主自己在马太福音中所说的:
你们做在我这最小弟兄中的一个身上,就是对我做的。(马太福音25:40, 45)
“血”在这层意义上表示这一点(可参看AE 329f,g节)。“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在后来过去的“先前的天”的人,因为在灵界,这些人住在地上,也住在大山、小山和岩石上,而那些承认主,并处于仁爱生活的人住在地之下或天堂之下,在那里被隐藏和保存(参看AE 391a—392a节)。
由此可以看出这些话在其真正意义上的含义;但没有人能知道所表示的是这些事,除非揭示给他。否则,谁能知道“被杀之人的灵魂”是指谁、“为住在地上的人的血伸冤”又是什么意思?人若不凭启示知道这些人是指谁,就会以为所指的,仅仅是殉道者;而事实上,这些人不是殉道者,而是所有被那些在过去的先前的天之人迫害和侵扰的人;因为后者是这种人:他们将所有公开承认主,并处于仁爱生活的人从自己那里推出去,他们内心是邪恶的(如前所述,AE 391a—392a节)。对此,我补充以下内容:在灵界,所有内心邪恶的人,无论他们在世上于外在过着多么道德的生活,根本不能容忍任何敬拜主,并过着仁爱生活的人;一看见这些人,他们就侵扰他们,要么伤害他们,要么可耻地对待他们。我经常对此感到诧异,所有不了解这种情况的人都必定感到诧异,因为这些人在世时容忍关于主、关于仁爱的讲道,他们自己也从教义上谈论这些事;然而,当他们成为灵人时,却不能容忍它们。原因在于,这种憎恶是他们所处的邪恶所固有的;因为他们的邪恶里面有敌意,事实上有对主,以及那些被主引导之人,就是过着仁爱生活之人的仇恨;但这种敌意和仇恨隐藏在他们的灵里;因此,当成为灵人时,他们就在它们里面;那时,邪恶所固有的厌恶或敌对就出来了。
以那些对统治的爱占主导地位的人为例。他们的快乐就是统治其他人,若有可能,则统治所有人;这种快乐在他们死后仍留在他们里面,它也无法除去,因为一切快乐都属于爱,主导爱构成每个人的生命;这生命存到永远。当这些人成为灵人时,他们出于其爱之快乐不断寻求对其他人的统治权,如在世上所行的那样;当不能获得它时,他们就向主发怒;他们因不能伤害主自己,所以就向那些公开承认祂的人发怒;他们的爱之快乐与天堂之爱的快乐对立;后一种快乐是愿主进行统治,而前一种快乐是让他们自己进行统治;这就是为何对主,对所有被祂引导的人,就是那些处于仁爱生活之人的仇恨被植入这种快乐。由此可见,为何那些公开承认主,并过着仁爱生活的人被主从这些灵人的暴行中解救出来,并被隐藏在低地,在那里被主保存到审判。但审判之后,那些住在地上,住在大山、小山和岩石上,如前所述,内心邪恶的人被逐出;那些被藏在地之下,或天堂之下的人则被提升,并在前者被逐出的地方分到产业。由此可以更充分地理解在接下来这节经文中,对他们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即:“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他们满足了。”
154.启2:19.“我知道你的作为、仁爱”表示那些属教会之人的内在。这从“作为”和“仁爱”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为或行为”是指意愿或属天之爱的事物(对此,参看AE 98节);“仁爱”是指属灵之爱的事物。“作为和仁爱”表示教会的内在,是因为意愿或爱的事物构成教会的内在,而理解力和信的事物构成教会的外在。有两种爱构成天堂或教会,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或仁爱;对主之爱被称为属天之爱,对邻之爱,也就是仁爱,被称为属灵之爱。它们被如此称呼,是因为天堂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因此,在那里掌权的爱也被如此称呼,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19, 20–28节),也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54–62,84–100节),那里还说明什么是属天之爱,什么是属灵之爱,即:属天之爱就是出于意愿的情感遵行主的诫命,属灵之爱则是出于理解力的情感遵行它们。有两样事物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或教会,即爱和信。爱住在人的意愿里面,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也意愿;而信住在他的理解力里面,因为一个人所信的,他也思考,思维属于理解力。
因此,属天教会的内在是出于意愿的情感,因而出于对良善的爱遵行主的诫命;而属灵教会的内在是出于理解力的情感,因而出于对真理的爱遵行主的诫命。遵行主的诫命就是爱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21, 23)教导了这一点。“作为或行为”表示属天教会的内在,“仁爱”表示属灵教会的内在。这些事无法用几句话来解释,以至于被清楚感知到,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对它们的阐述,即:关于意愿和理解力(NJHD 28–36节);关于内在人和外在人(NJHD 36–53节);关于总体上的爱(NJHD 54–64节);关于对邻之爱或仁爱(NJHD 84–107节);关于信(NJHD 108–122节);以及《天堂与地狱》论述属天之爱和属灵之爱的地方(HH 13–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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