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4.“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表示在对那些迫害和侵扰承认主并处于仁爱生活者之人的审判和移除方面,为公义的主叹息。这从“喊着说,主啊,要等到几时呢”、“神圣真实的”、“审判,为我们的血伸冤”和“住在地上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喊着说,主啊,要等到几时呢”是指向主倾诉悲伤的叹息,因为这些是那些为公义呻吟、叹息和祈求的人所说的话。“神圣真实的”是指公义的那一位,因为公义当论及主时,表示祂不容忍这些事,这是因为祂是神圣而真实的。“审判,为我们的血伸冤”是指对那些迫害和侵扰公开承认主,并处于仁爱生活者之人的审判和移除。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因为“血”表示向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因而向主所施的一切暴行;因而表示向那些处于仁与信之生活的人所施的暴行。向这些人施暴就是向主自己施暴,正如主自己在马太福音中所说的:
你们做在我这最小弟兄中的一个身上,就是对我做的。(马太福音25:40, 45)
“血”在这层意义上表示这一点(可参看AE 329f,g节)。“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在后来过去的“先前的天”的人,因为在灵界,这些人住在地上,也住在大山、小山和岩石上,而那些承认主,并处于仁爱生活的人住在地之下或天堂之下,在那里被隐藏和保存(参看AE 391a—392a节)。
由此可以看出这些话在其真正意义上的含义;但没有人能知道所表示的是这些事,除非揭示给他。否则,谁能知道“被杀之人的灵魂”是指谁、“为住在地上的人的血伸冤”又是什么意思?人若不凭启示知道这些人是指谁,就会以为所指的,仅仅是殉道者;而事实上,这些人不是殉道者,而是所有被那些在过去的先前的天之人迫害和侵扰的人;因为后者是这种人:他们将所有公开承认主,并处于仁爱生活的人从自己那里推出去,他们内心是邪恶的(如前所述,AE 391a—392a节)。对此,我补充以下内容:在灵界,所有内心邪恶的人,无论他们在世上于外在过着多么道德的生活,根本不能容忍任何敬拜主,并过着仁爱生活的人;一看见这些人,他们就侵扰他们,要么伤害他们,要么可耻地对待他们。我经常对此感到诧异,所有不了解这种情况的人都必定感到诧异,因为这些人在世时容忍关于主、关于仁爱的讲道,他们自己也从教义上谈论这些事;然而,当他们成为灵人时,却不能容忍它们。原因在于,这种憎恶是他们所处的邪恶所固有的;因为他们的邪恶里面有敌意,事实上有对主,以及那些被主引导之人,就是过着仁爱生活之人的仇恨;但这种敌意和仇恨隐藏在他们的灵里;因此,当成为灵人时,他们就在它们里面;那时,邪恶所固有的厌恶或敌对就出来了。
以那些对统治的爱占主导地位的人为例。他们的快乐就是统治其他人,若有可能,则统治所有人;这种快乐在他们死后仍留在他们里面,它也无法除去,因为一切快乐都属于爱,主导爱构成每个人的生命;这生命存到永远。当这些人成为灵人时,他们出于其爱之快乐不断寻求对其他人的统治权,如在世上所行的那样;当不能获得它时,他们就向主发怒;他们因不能伤害主自己,所以就向那些公开承认祂的人发怒;他们的爱之快乐与天堂之爱的快乐对立;后一种快乐是愿主进行统治,而前一种快乐是让他们自己进行统治;这就是为何对主,对所有被祂引导的人,就是那些处于仁爱生活之人的仇恨被植入这种快乐。由此可见,为何那些公开承认主,并过着仁爱生活的人被主从这些灵人的暴行中解救出来,并被隐藏在低地,在那里被主保存到审判。但审判之后,那些住在地上,住在大山、小山和岩石上,如前所述,内心邪恶的人被逐出;那些被藏在地之下,或天堂之下的人则被提升,并在前者被逐出的地方分到产业。由此可以更充分地理解在接下来这节经文中,对他们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即:“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他们满足了。”
1013.“就有大声音从天上殿中的宝座上出来,说,成了”表示由主那里从天堂出来的显现,即:结局或完结到了,因而最后的审判即将来临。这从“大声音”、“殿”、“宝座”和“成了”的含义清楚可知:“大声音”是指显现;“殿”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天堂,一切显现都通过神性真理实现(参看AE 220, 391c,e, 915节);“宝座”是指在审判方面的主所在的地方(参看AE 253, 267, 462, 477节);“成了”是指结束了,也就是说,不再有任何良善和真理,因而不再有任何教会,因为一切都被摧毁了。这一切清楚表明,“就有大声音从天上殿中的宝座上出来,说,成了”表示由主那里从天堂出来的显现,即:结局或完结到了,因而最后的审判即将来临。这话是在“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之后说的,“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人思维的一切都背离了天堂,因而不再有教会之人与天堂的任何交流;当这种交流中断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到来。因为只要天堂与教会有交流,一切事物都被联系在一起;但当交流灭亡时,这就像当房子下面的地基被除去时,房子就会倒塌一样。然而,那时主会建一座新房子来取代它;房子就是教会。
(关于第七诫续)
由于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恨主,从而恨天堂,因为他们反对良善和真理,所以地狱是谋杀本身,或谋杀的起源。情况就是这样,因为人从主那里通过对良善和真理的接受而为人;因此,摧毁良善和真理就是摧毁人性本身,因而就是杀人。
那些在地狱里的人都是这样,世人还不知道这一点,因为对那些属于地狱,因而死后进入地狱的人来说,表面看上去似乎没有对良善和真理的仇恨,也没有对天堂的仇恨,更没有对主的仇恨。事实上,每个人活在世上时都处于外在;这些外在从小就被教导并学习假冒诚实和礼貌,公义和公平,良善和真理。然而,仇恨却隐藏在他们的灵里,这仇恨与他们生活的邪恶程度相当。由于仇恨在灵里,所以当外在被抛弃时,如死后的情形,它就会爆发出来。
对所有处于良善之人的这种地狱般的仇恨是致命的仇恨,因为它是对主的仇恨。这一点从他们作恶时的快乐看得尤其明显,这种快乐在程度上超过其它一切快乐,因为它是一股火,燃烧着摧毁灵魂的欲望。此外,已经查明,这种快乐不是来自对他们试图摧毁之人的仇恨,而是来自对主自己的仇恨。由于人从主那里而为人,来自主的人性是良善和真理,并且那些在地狱里的人都出于对主的仇恨而急于杀死这人性,也就是杀死良善和真理,所以可推知,地狱是谋杀本身的源头,或说谋杀本身从地狱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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