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4.“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表示在对那些迫害和侵扰承认主并处于仁爱生活者之人的审判和移除方面,为公义的主叹息。这从“喊着说,主啊,要等到几时呢”、“神圣真实的”、“审判,为我们的血伸冤”和“住在地上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喊着说,主啊,要等到几时呢”是指向主倾诉悲伤的叹息,因为这些是那些为公义呻吟、叹息和祈求的人所说的话。“神圣真实的”是指公义的那一位,因为公义当论及主时,表示祂不容忍这些事,这是因为祂是神圣而真实的。“审判,为我们的血伸冤”是指对那些迫害和侵扰公开承认主,并处于仁爱生活者之人的审判和移除。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因为“血”表示向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因而向主所施的一切暴行;因而表示向那些处于仁与信之生活的人所施的暴行。向这些人施暴就是向主自己施暴,正如主自己在马太福音中所说的:
你们做在我这最小弟兄中的一个身上,就是对我做的。(马太福音25:40, 45)
“血”在这层意义上表示这一点(可参看AE 329f,g节)。“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在后来过去的“先前的天”的人,因为在灵界,这些人住在地上,也住在大山、小山和岩石上,而那些承认主,并处于仁爱生活的人住在地之下或天堂之下,在那里被隐藏和保存(参看AE 391a—392a节)。
由此可以看出这些话在其真正意义上的含义;但没有人能知道所表示的是这些事,除非揭示给他。否则,谁能知道“被杀之人的灵魂”是指谁、“为住在地上的人的血伸冤”又是什么意思?人若不凭启示知道这些人是指谁,就会以为所指的,仅仅是殉道者;而事实上,这些人不是殉道者,而是所有被那些在过去的先前的天之人迫害和侵扰的人;因为后者是这种人:他们将所有公开承认主,并处于仁爱生活的人从自己那里推出去,他们内心是邪恶的(如前所述,AE 391a—392a节)。对此,我补充以下内容:在灵界,所有内心邪恶的人,无论他们在世上于外在过着多么道德的生活,根本不能容忍任何敬拜主,并过着仁爱生活的人;一看见这些人,他们就侵扰他们,要么伤害他们,要么可耻地对待他们。我经常对此感到诧异,所有不了解这种情况的人都必定感到诧异,因为这些人在世时容忍关于主、关于仁爱的讲道,他们自己也从教义上谈论这些事;然而,当他们成为灵人时,却不能容忍它们。原因在于,这种憎恶是他们所处的邪恶所固有的;因为他们的邪恶里面有敌意,事实上有对主,以及那些被主引导之人,就是过着仁爱生活之人的仇恨;但这种敌意和仇恨隐藏在他们的灵里;因此,当成为灵人时,他们就在它们里面;那时,邪恶所固有的厌恶或敌对就出来了。
以那些对统治的爱占主导地位的人为例。他们的快乐就是统治其他人,若有可能,则统治所有人;这种快乐在他们死后仍留在他们里面,它也无法除去,因为一切快乐都属于爱,主导爱构成每个人的生命;这生命存到永远。当这些人成为灵人时,他们出于其爱之快乐不断寻求对其他人的统治权,如在世上所行的那样;当不能获得它时,他们就向主发怒;他们因不能伤害主自己,所以就向那些公开承认祂的人发怒;他们的爱之快乐与天堂之爱的快乐对立;后一种快乐是愿主进行统治,而前一种快乐是让他们自己进行统治;这就是为何对主,对所有被祂引导的人,就是那些处于仁爱生活之人的仇恨被植入这种快乐。由此可见,为何那些公开承认主,并过着仁爱生活的人被主从这些灵人的暴行中解救出来,并被隐藏在低地,在那里被主保存到审判。但审判之后,那些住在地上,住在大山、小山和岩石上,如前所述,内心邪恶的人被逐出;那些被藏在地之下,或天堂之下的人则被提升,并在前者被逐出的地方分到产业。由此可以更充分地理解在接下来这节经文中,对他们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即:“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他们满足了。”
43.“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表将处于来自主出于圣言的启示中的新教会。“七个灯台”就是七个教会,这在本章最后一节有所说明;七个教会表示凡在基督教界和亲近教会的所有人(参看10节);若加细分,则依照各自的接受状态(41节)。“七个灯台”之所以表示新教会,是因为主在它里面,就在它中间;因为经上说“他看见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人子”表示圣言方面的主。灯台是被看到是金的,因为“金”表示良善,每个教会都是凭由真理所形成的良善而成为一个教会;“金”表示良善,这一点可见于下文。
这些灯台不是一个接一个紧挨着或连起来放的,而是隔了一定距离,围成了一个圈。这一点从随后章节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这些事是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那位说的。(启示录2:1)
经上未曾说灯台上有灯,而是在下文说:
圣耶路撒冷(就是新教会)不用日月光照,因有城的灯是羔羊,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启示录21:23-24)
还有:
他们不用灯,因为主神给他们光。(启示录22:5)
因为将归入主的新教会之人只是灯台,而灯台要靠主来发光。
会幕中的金灯台无非代表从主得启示的教会(关于这灯台,可参看出埃及记25:31-40,37:17-24;利未记24:3-4;民数记8:2-4)。它代表主教会的神性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这一点可见于出版于伦敦的《属天的奥秘》(9548, 9555, 9558, 9561, 9570, 9783节)一书,以及后文(493节)。撒迦利亚书第4章所说的“灯台”也表示主要建立的新教会,因为它表示神的新家,或新殿,这从那里的下文明显看出来。“神的家”或“神的殿”表示教会,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如主自己所教导的(约翰福音2:19-21等)。不过,有必要说明,当撒迦利亚看见“灯台”时,它在撒迦利亚书第4章依次有何含义。
包含在第一节至第七节中的那些事物表示主的新教会出于爱之良善凭借真理的启示,其中“橄榄树”表示教会的爱之良善。包含在第八节至第十节中的事物表示这些事物来自主,其中将新建圣殿(也就是新建教会)的“所罗巴伯”代表主。包含在第十一节至第十四节中的事物表示该教会也将掌握来自属天源头的真理。这一章的解释是主通过天堂赐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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