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94

394.“说,神圣真

394.“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表示在对那些迫害和侵扰承认主并处于仁爱生活者之人的审判和移除方面,为公义的主叹息。这从“喊着说,主啊,要等到几时呢”、“神圣真实的”、“审判,为我们的血伸冤”和“住在地上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喊着说,主啊,要等到几时呢”是指向主倾诉悲伤的叹息,因为这些是那些为公义呻吟、叹息和祈求的人所说的话。“神圣真实的”是指公义的那一位,因为公义当论及主时,表示祂不容忍这些事,这是因为祂是神圣而真实的。“审判,为我们的血伸冤”是指对那些迫害和侵扰公开承认主,并处于仁爱生活者之人的审判和移除。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因为“血”表示向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因而向主所施的一切暴行;因而表示向那些处于仁与信之生活的人所施的暴行。向这些人施暴就是向主自己施暴,正如主自己在马太福音中所说的:

你们做在我这最小弟兄中的一个身上,就是对我做的。(马太福音25:40, 45)

“血”在这层意义上表示这一点(可参看AE 329f,g节)。“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在后来过去的“先前的天”的人,因为在灵界,这些人住在地上,也住在大山、小山和岩石上,而那些承认主,并处于仁爱生活的人住在地之下或天堂之下,在那里被隐藏和保存(参看AE 391a—392a节)。

由此可以看出这些话在其真正意义上的含义;但没有人能知道所表示的是这些事,除非揭示给他。否则,谁能知道“被杀之人的灵魂”是指谁、“为住在地上的人的血伸冤”又是什么意思?人若不凭启示知道这些人是指谁,就会以为所指的,仅仅是殉道者;而事实上,这些人不是殉道者,而是所有被那些在过去的先前的天之人迫害和侵扰的人;因为后者是这种人:他们将所有公开承认主,并处于仁爱生活的人从自己那里推出去,他们内心是邪恶的(如前所述,AE 391a—392a节)。对此,我补充以下内容:在灵界,所有内心邪恶的人,无论他们在世上于外在过着多么道德的生活,根本不能容忍任何敬拜主,并过着仁爱生活的人;一看见这些人,他们就侵扰他们,要么伤害他们,要么可耻地对待他们。我经常对此感到诧异,所有不了解这种情况的人都必定感到诧异,因为这些人在世时容忍关于主、关于仁爱的讲道,他们自己也从教义上谈论这些事;然而,当他们成为灵人时,却不能容忍它们。原因在于,这种憎恶是他们所处的邪恶所固有的;因为他们的邪恶里面有敌意,事实上有对主,以及那些被主引导之人,就是过着仁爱生活之人的仇恨;但这种敌意和仇恨隐藏在他们的灵里;因此,当成为灵人时,他们就在它们里面;那时,邪恶所固有的厌恶或敌对就出来了。

以那些对统治的爱占主导地位的人为例。他们的快乐就是统治其他人,若有可能,则统治所有人;这种快乐在他们死后仍留在他们里面,它也无法除去,因为一切快乐都属于爱,主导爱构成每个人的生命;这生命存到永远。当这些人成为灵人时,他们出于其爱之快乐不断寻求对其他人的统治权,如在世上所行的那样;当不能获得它时,他们就向主发怒;他们因不能伤害主自己,所以就向那些公开承认祂的人发怒;他们的爱之快乐与天堂之爱的快乐对立;后一种快乐是愿主进行统治,而前一种快乐是让他们自己进行统治;这就是为何对主,对所有被祂引导的人,就是那些处于仁爱生活之人的仇恨被植入这种快乐。由此可见,为何那些公开承认主,并过着仁爱生活的人被主从这些灵人的暴行中解救出来,并被隐藏在低地,在那里被主保存到审判。但审判之后,那些住在地上,住在大山、小山和岩石上,如前所述,内心邪恶的人被逐出;那些被藏在地之下,或天堂之下的人则被提升,并在前者被逐出的地方分到产业。由此可以更充分地理解在接下来这节经文中,对他们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即:“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他们满足了。”


最后的审判 #38

38.这就是当今教会

38.这就是当今教会的状态,也就是说,它没有信,因为它没有仁。没有仁,就没有任何属灵良善,因为属灵良善唯独从仁存在,或说仁是属灵良善的源头。我从天上被告知,有些人仍有良善,但这良善不能被称为属灵良善,只能被称为属世良善,因为对他们来说,神性真理本身仍处于模糊或黑暗之中。正是神性真理将人引向仁爱,因为它们教导仁爱,视其为自己的目的和目标。所以仁爱无法存在,除非有真理把人引到那里。教会教义所源于的神性真理只关注信(这就是为何它们被称为信之教义),不关注生活;只关注信,不关注生活的真理无法使人变得属灵。只要在生活之外,它们就只是属世的,仅仅像某种遥远的东西那样被知晓和思想而已。这就是为何如今没有属灵良善,只有某些人所拥有的属世良善。

此外,每个教会起初都是属灵的,因为它始于仁爱;但随着时间推移,它逐渐从仁转向信。结果,它从一个内在教会变成了一个纯外在的教会。一旦变成纯外在的教会,它就走到尽头,因为这时,它将一切都置于知识,很少或丝毫不置于生活。因此,只要人从内在变得外在,属灵之光就在他里面变暗,直到他不再从真理本身,也就是天堂之光看见神性真理,因为神性真理就是天堂之光;相反,他仅仅从属世之光看见它,而属世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当唯独它本身,没有被属灵之光光照时,可以说它在夜间观看神性真理,视它为真理仅仅因为它被领袖或教会权威称为真理,并被普通大众接受。正因如此,他们的理解力无法被主光照,因为属世之光在理解力中发光到何等程度,属灵之光就模糊或黯淡到何等程度。当人爱世俗、肉体和地上的事物胜过属灵、属天和神性事物时,属世之光就在理解力中发光;并且人照着这种情况的发展程度而为外在、肤浅的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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