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3.启6:10.“他们大声喊着”表示他们心智的悲伤。这从“喊”的含义清楚可知,“喊”是指心智的极度悲伤,因为这悲伤通过说话中的喊声来表现自己;因此,在圣言中,“喊”表示悲伤。此外,一切情感,无论悲伤还是欢喜,都通过声音来表达自己,思维观念则通过声音中的词语来表达自己。这就是为何说话的声音能彰显出情感的质和量,这一点在灵界比在自然界更显而易见;因此,灵界不允许产生其它情感,只可产生真正属于心智的情感。因此,在灵界,凡有智慧的人仅仅从别人的话语就能听出并感知到他的情感。对灵人和天使来说,声音属于情感,话语属于思维观念(参看《天堂与地狱》,241节; AE 323a节)。在圣言中,“喊”和“呼喊”表示悲伤,这一点从那里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从中只引用以赛亚书的这段经文:
希实本和以利亚利都呼喊;他们的声音听到雅杂;所以摩押的战士喊叫;他的灵魂必为他悲伤。我的心为摩押呼喊,喊声传遍了摩押四境,哀号的声音达到以基莲。(以赛亚书15:4–5, 8)
由于“呼喊”表示悲伤,所以当心智处于悲伤的状态时,说“向神呼喊”成为习俗(如以赛亚书19:20; 30:19; 45:19; 耶利米书14:2; 以及别处)。在圣言中,“呼喊”论及各种情感,如内心哀叹的情感,哀求的情感,出于痛苦祈求的情感,宣誓或申辩的情感,愤慨的情感,忏悔的情感,祈求的情感,欢喜的情感,以及其它状态(参看《属天的奥秘》,2240, 2821,2841, 4779, 5016, 5018, 5027, 5323, 5365, 5870, 6801—6802, 6862, 7119, 7142, 7782, 8179, 8353, 9202节)。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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