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2a. “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那些因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遭弃绝,并被隐藏的人。这从“被杀之人”、“神的圣言”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杀之人”是指那些被恶人弃绝,并被主隐藏的人(关于他们,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主所说的话被称为神的圣言,这话是神性真理。圣言或圣经不是别的;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包含在其中,但真理本身在那里并没有显现出它的荣耀,除非在天使面前,因为对天使来说,属灵和属天的圣言内层事物变得明显,或说进入他们的感知里面,也构成他们的智慧。因此,“神的圣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说它的主自己,因为主从祂自己,或从祂的神性说话,从祂发出之物也是祂自己。
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这一点可用这种情况来说明:每位天使周围都有一个气场,被称为他生命的气场;这气场从他那里传到很远的地方。该气场从他情感或爱的生命流出或发出;因此,它是诸如在他里面的那种生命在他外面的延伸。这种延伸是通过属灵的大气或氛围,也就是天堂的氛围实现的。通过这个气场,别人在远处就能感知到天使在情感方面的品质;我有时被恩准感知这气场。但主周围有一种神性气场,这神性气场在祂旁边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是祂的神性之爱,该气场从这神性之爱进入整个天堂,并充满它,构成那里的光;这气场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这神性本质上是神性真理。与天使的这种比较是为了说明,好叫人们可以知道,从主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自己,因为它是祂爱的发出,发出就是在祂自己之外的祂自己。“见证”是指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
“被杀之人”在此表示那些被恶灵弃绝,并被主隐藏,或从其他人眼前移除,被保存到最后审判之日的人,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以及接下来只描述他们的两节经文可以看出来。前面说到,已经过去的“先前的天”是由那些外在过着一种道德生活,却是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或只出于对名声、荣誉、荣耀和利益的情感或爱,因而为了外表而过着一种属灵生活的人构成的。尽管这些人内心是邪恶的,然而仍被容忍,并构成在灵界较高地方的社群。这些社群合在一起被称为一个天堂,但却是后来过去的“先前的天(堂)”。因此,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所有属灵的人,也就是所有内在和外在都是良善的人不能与这些人在一起,而是离开他们,要么自动离开,要么被赶走,无论在哪里被发现,都会受到迫害;因此,他们被主隐藏起来,并被保存他们的地方,直到审判之日,好叫他们可以构成“新天(堂)”。因此,这些人就是“被看见在祭坛底下被杀之人的灵魂”所表示的人。这清楚表明,“被杀之人”表示那些被弃绝和隐藏的人,因为他们由于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被其他人所恨;那些被恨的人被称为“被杀之人”,因为按灵意,恨就是杀害。“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接下来的两节经文进一步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论到他们说:“他们大声喊着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 “被杀之人”就表示此处所描述的那些人,这一点除了被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能知道;因为若不通过揭示,谁能知道“先前的天”(启示录21:1)由谁构成,“新天”又由谁来形成,并且在此期间,要形成新天的人被主隐藏和保存?除非这些事被揭示给某个人,否则包含在内义上的启示录中的这一切事都必定依旧隐藏,因为它们主要论述了诸如在最后审判之前,在最后审判持续期间和之后要发生在灵界的那些事。
392b. “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这一点从接下来圣言中的经文可以看出来。这种含义如此获得它的起源,是因为圣言在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为主作见证;它在其至内在的意义上唯独论述主,在其内在意义上论述从主发出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在特定意义上论述主在凡处于爱与仁之生命的人里面为自己作见证。因为主流入他们的内心和生命,并教导他们,尤其教导祂的神性人身;事实上,祂使那些处于爱之生命的人去思想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就是主。基督教界中的简单人就是这样思想的,照其宗教原则或信念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异教徒或外邦人也是这样思想的。当这两种人听有学问的人说神不是以任何人的形式被感知到的时,他们都很惊讶;他们知道,他们如此思想是不能在思维上看见任何神的,因而几乎不相信一位神的存在,因为作为仁之信的信想以某种方式理解所信的;事实上,信属于思维,思想不可理解的东西就是不思想,只是知道,并由此没有任何概念地去说。天使,甚至最有智慧的天使,若不以人的形式,就不思想神;思想别的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的感知照着天堂的形式,也就是来自主之神性人身的人的形式流动(对此,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还因为他们的思维所来自的情感来自流注,流注来自主。说这些话是为了叫人们可以知道,为何“见证”表示主,即因为对所有接受祂见证的人来说,主为自己作见证,他们就是诸如过着对主之爱的生活和对邻之仁的生活的那种人。这些人接受祂的见证,并承认祂,因为爱与仁之生活通过来自天堂的光之流注而打开内层心智,爱与仁之生活就是神性生活本身;因为主爱每个人,并出于爱向每个人行善;因此,哪里接受这种生活,主就存在于哪里,并与这个人结合,从而流入他那被称为属灵心智的更高心智,凭借来自祂自己的光打开它。
392c. “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从心里对主的承认,尤表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在西乃山上所规定、写在两块石版上,后来被置于柜子中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这个柜子由此也被称为“法柜”,而两块石版则被称为“法版”;由于这是最神圣的,所以施恩座被放在约柜上,施恩座上面是雕刻的两个基路伯,耶和华,也就是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自己;否则,施恩座不会被放在约柜上,主也不会在施恩座上的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此外,当亚伦进到幔子内(他每年进去一次)时,他首先分别成圣,然后烧香,直到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经上说他若不这样做,就会死亡。由此很清楚地看出,约柜内的法版,就是西乃山上所宣布,铭刻在两块石版上的律法,表示主自己。
律法被称为“法版或法柜” (testimony,即见证),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
出埃及记:
他将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法版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把各支派的杖存在法版前(民数记17:4);石版和柜子因此被称为法版和法柜(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施恩座安在柜子上,施恩座上有两个雕刻的基路伯(出埃及记25:17–22; 26:34);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出埃及记25:16, 21, 22; 民数记17:4; 以及别处);他们在进到那里之前,要使自己分别为圣,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免得他们死亡(利未记16章)。
392d. “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在约柜上的,被称为“施恩座”;主就是保惠师;约柜也因它里面的法版而成为至圣,无论在会幕中,还是在圣殿内,会幕由此而成为神圣,圣殿也是。会幕和圣殿都代表天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由此可知,“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会幕”代表天堂(参看《属天的奥秘》,9457, 9481, 9485, 10545节);“圣殿”也是(参看AE 220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从西乃山上宣布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因为那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无论历史的还是预言的,根据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圣言就是主: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圣言之所以是主,是因为圣言表示神性真理,一切神性真理都从主发出;事实上,它是天堂里光照天使的心智,也光照世人的心智,并赋予他们智慧的光;这光本质上是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关于这光,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因此,经上说了“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之后,又在约翰福音中说: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 9)
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因为写在两块版上,被称为“法版”(testimony,即见证)的律法表示整体上的圣言,主就是圣言。“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体上的圣言,在不怎么广泛的意义上表示历史圣言,在狭义上表示十诫(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节)。这律法被称为“约”,所以它刻写于其上的版被称为“约版”,柜子被称为“约柜”(参看出埃及记34:28; 民数记14:44; 申命记9:9, 15; 启示录11:19; 以及别处);这是因为“约”表示结合,将人与主结合起来的,是圣言或神性真理;从其它源头没有任何结合。“约”表示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665—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6804, 8767, 8778, 9396, 10632节)。这律法既被称为“约”,又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当被称为“约”时,它表示圣言,通过圣言而有结合;当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时,它表示进行结合的主自己;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它们进行结合。由此可见,为何在教会中,圣言被称为“约”,圣言在主降临之前被称为“旧约”,在主降临之后被称为“新约”;它也被称为“新旧约”,但它应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
392e. “见证”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和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的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他们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见证的圣言。龙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1, 17)
又:
我是与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作仆人的,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耶稣的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就是一切真理的生命,这一切真理既包括圣言中的,也包括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
另一处:
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用斧头被杀之人的灵魂,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印记。(启示录20:4)
下文会解释这些经文。诗篇:
耶路撒冷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5)
“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当它被主建立时,经上就说它“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表示其中一切都处于秩序的教义,“城”表示教义,“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在其中;“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表示对那里的主的称颂和承认;“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表示神性真理在那里,审判照着神性真理来施行。这就是“宝座”所表示的(参看AE 253a节)。
又:
耶和华在雅各中立法度,在以色列中设律法。(诗篇78:5)
“雅各”和“以色列”表示教会,“雅各”表示外在教会,“以色列”表示内在教会;“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和“律法”表示圣言,“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在圣言中教导生活良善的,“律法”表示在圣言中教导教义之真理的。由于那些处于外在教会的人照着教义之真理而处于生活的良善,那些处于内在教会的人照着那形成生活的而处于教义之真理,所以“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论及雅各,“律法”论及以色列。
又:
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所教导他们的法度,他们的儿子必永远坐在你的宝座上。(诗篇132:12)
这些话论及大卫,但大卫在此表示主;“他的众子”表示那些行主诫命的人;论到这些人,经上说“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的法度”,“约”与前面的“律法”所表相同,即表示教义之真理,“法度”(testimony,即见证)与前面的“法度”所表相同,即表示遵照教义之真理的生活之良善。在诗篇(诗篇25:10),“约”和“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类似事物。
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提到“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同时又提到“律法”、“戒律”(precepts)、“诫命”、“律例”和“典章”;那里的“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和“诫命”表示诸如教导生活的那类事物,“律法”和“戒律”(precepts) 表示诸如教导教义的那类事物,“律例”和“典章”表示诸如教导仪式的那类事物,如在以下诗篇的经文中:
耶和华的律法完美,恢复灵魂;耶和华的见证确定,使简单人有智慧。耶和华的诫命真正,使心欢喜;耶和华的戒律清洁,照亮眼目;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诗篇19:7–9)
又:
路上的完全人,就是行在耶和华法律中的,有福了。遵守祂的法度、全心寻求祂的人有福了。你教导你的诫命,为要严格遵守。但愿我的道路指向遵守你的律例!我看重你的一切戒律,就不致羞愧。我学习你公义的典章,就要以正直的心称谢你(诗篇119:1–7; 同样在诗篇119:12–16, 88, 89, 151–166; 以及别处)。
235.“我就要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表示与源于圣言的知识分离。这从“吐出去”和“从口中”的含义清楚可知:当由主来说时,“吐出去”是指分离;并不是说主把他们与祂自己分离,而是他们把自己与主分离。经上说“吐出去”,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温的”;在世上,温的东西会引起呕吐。这也是由于对应,因为人所取的食物对应于知识,因而在圣言中表示知识;因此,与它们分离表示没有准许进入;但由于此处所论述的人的确允许来自圣言的某种东西进入,所以它表示逐出或呕吐。“食物”由于对应关系而表示知识和由此而来的聪明(参看《属天的奥秘》,3114, 4459, 4792, 5147, 5293, 5340, 5342, 5410, 5426, 5576, 5582, 5588, 5655, 8562节);因为知识滋养内在人或灵,犹如食物滋养外在人或身体(AC 4459, 5293, 5576, 6277, 8418节)。“从口中”当论及主时,是指从圣言中。“从口中”当论及主时,表示从圣言中,是因为圣言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主发出,从主发出并流入人的东西就被说成是“从口中”出来,尽管它不是从口中出来的,而是像太阳发出的光。因为主在天使所在的众天堂之上显为一轮太阳,由此而来的光是神性真理,天使和世人都从这神性真理获得自己的聪明和智慧(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 126–140节)。由此可见“我就要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表示与神性真理分离,或也可说,与源于圣言的知识分离。
那些“温的”,也就是“既不冷也不热”的人,如我们刚才所说的那些照着唯信和因信称义的教义生活的人,便与源于圣言的知识分离,他们自己并不知道这一点,因为他们以为他们比其他所有人都更拥有知识;但他们不是这样;事实上,他们几乎没有任何知识。原因在于,他们的教义和宗教的原则是虚假的,从虚假的原则只会产生虚假;因此,当他们阅读圣言时,就将自己的心智固定在其虚假中;结果,他们要么看不见真理,要么即便看见,也会忽略过去,或歪曲它们。这些虚假原则是,唯信得救,人因那信而称义。这些人若愿意,就有可能知道,他们与源于圣言的知识分离了,并且看不见其中的真理。因为主所说的话,还有比下面的话更常见的吗?即:他们要遵行祂的话、祂的诫命、祂的旨意,各人照各人的行为受报应;整部圣言都基于这两条诫命,就是爱神、爱邻;爱神就是遵行祂的诫命(约翰福音14:21, 23, 24)。新旧约上千次地声明,人们必须这样做才能得救;而且听见了、知道了,却没有做,是毫无意义的。但那些确认唯信和因信称义的人看见这些话了吗?他们若看见了,岂不歪曲它们?这就是为何这些人没有生活的教义,却有唯信的教义;而事实上,是生活形成教会之人,那些进入他生活的事物才变成他的信。
这些人与源于圣言的知识分离,这一点也能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他们没有意识到他们在肉体死后将作为人活着;活着的,是他们里面的灵;天堂来自人类,地狱也来自人类;他们对天堂和天堂的喜乐一无所知,对地狱和地狱之火也一无所知,因而对灵界一无所知,对圣言的内义或灵义一无所知,对主人身的荣耀、重生、试探、洗礼和洗礼所涉及的东西一无所知,对圣餐,以及肉和血,或其中的饼和酒表示什么一无所知,对自由意志、内在人、仁爱、邻舍、良善、爱一无所知;他们也不知道什么叫赦罪,以及其它许多事。此外,我听天使说,当他们被允许看向教会,看那些自以为因教义而聪明的人时,只见漆黑一片,这些自以为聪明的人看上去就像在水之下的深处。
他们之所以与源于圣言的知识分离,原因有二:第一个是,他们不能被主光照,因为主流入人的良善,并从这良善在真理上光照他,也就是说,祂流入人的爱,并由此流入他的信;第二个是,他们因歪曲而亵渎了真理,那些如此行的人活在世上时就与真理分离了,以至于不知道它们;但在来世,他们会抛弃他们在世时从圣言所知道的一切。“从口中吐出去”就表示这两种分离。在圣言别的地方,“呕吐或吐出”和“呕吐物”表示类似事物;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耶和华使乖谬的灵搀入埃及中间,他们使埃及一切所做的都出差错,好像醉酒之人在呕吐中走迷了路一样。(以赛亚书19:14)
“埃及”表示事物的知识,无论属灵的还是属世的;“使乖谬的灵搀入埃及中间”表示败坏和歪曲这些事物;“醉酒之人”表示那些在属灵事物上疯狂的人;由于与虚假混杂的真理被逐出,所以经上说:“好像醉酒之人在呕吐中走迷了路一样。”“埃及”表示知识(参看《属天的奥秘》,1164—1165, 1186, 1462, 5700, 5702, 6015, 6651, 6679, 6683, 6692, 7296节);也表示教会的知识(AC 7296, 9340, 9391节);“醉酒之人”表示那些在属灵事物上疯狂的人(AC 1072节)。
耶利米书:
你们要喝,且要喝醉,要呕吐,且要跌倒,不得再起来,都因剑。(耶利米书25:27)
“喝和喝醉”是指吸收虚假,并把它们与真理混在一起,从而疯狂;“呕吐,且跌倒”是指彻底抛弃被歪曲的事物;他们不得再起来所因的“剑”表示摧毁并荒废真理的虚假(参看《属天的奥秘》,2799, 4499, 7102节);这清楚表明“呕吐,且跌倒”是什么意思。
同一先知书:
你们要使摩押喝醉,因他向耶和华夸大,要让摩押在自己的呕吐物中鼓掌。(耶利米书48:26)
“摩押”表示那些玷污教会良善的人,因此,“呕吐物”是指着他们说的。
哈巴谷书:
让同伴喝酒,使他喝醉,好看见他裸体的,有祸了。你满受羞辱,不得荣耀;你也喝吧,让你的阳皮显露出来;耶和华的杯必传到你那里,可耻的呕吐物必临到你的荣耀。(哈巴谷书2:15, 16)
“喝酒,使他喝醉”也表示吸收真理,并把它们与虚假混在一起;他们所看见的“裸体”表示对真理和由此而来的聪明的剥夺(参看《属天的奥秘》,1073, 5433, 9960节);“要显露的阳皮”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参看《属天的奥秘》,2056, 3412—3413, 4462, 7225, 7245节);“荣耀”表示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4809, 5922, 8267, 8427, 9429节);这表明临到他们荣耀的“可耻呕吐物”表示什么。
以赛亚书:
这些人因酒而犯错,因烈酒而误入歧途;祭司和先知因烈酒而犯错,他们被酒吞没,他们在看见中犯错,在审判时跌倒;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没有地方。祂要将知识指教谁呢?(以赛亚书28:7–9)
此处致使他们犯错的“酒”和“烈酒”表示与虚假混杂的真理;“祭司”和“先知”表示那些教导良善和真理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看见中犯错”的人表示那些即将看见真理的人;“在审判时跌倒”表示疯狂;“席(即桌子)”表示所有要滋养属灵生命的事物;事实上,席,即桌子是指摆在它们上面的食物,而“食物”表示一切真理和良善,因为这些滋养属灵生命;故此处“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表示被歪曲和玷污的事物。
摩西五经:
在这一切的事上,你们都不可玷污自己,因为我在你们面前所逐出的列族,在这一切的事上被玷污了;连地也玷污了;那地也吐出她的居民;因此,地不会把你们吐出来,像吐出在你们之前的列族一样。(利未记18:24, 25, 28)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各种奸淫,各种奸淫在灵义上表示各种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或亵渎;由于邪恶和良善,以及邪恶的虚假和良善的真理无法共存,而是被逐出,所以经上说“那地”,也就是教会,把他们吐出去。由此可见“我就要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中的“吐出去”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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