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92

392a. “有为

392a. “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那些因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遭弃绝,并被隐藏的人。这从“被杀之人”、“神的圣言”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杀之人”是指那些被恶人弃绝,并被主隐藏的人(关于他们,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主所说的话被称为神的圣言,这话是神性真理。圣言或圣经不是别的;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包含在其中,但真理本身在那里并没有显现出它的荣耀,除非在天使面前,因为对天使来说,属灵和属天的圣言内层事物变得明显,或说进入他们的感知里面,也构成他们的智慧。因此,“神的圣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说它的主自己,因为主从祂自己,或从祂的神性说话,从祂发出之物也是祂自己。

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这一点可用这种情况来说明:每位天使周围都有一个气场,被称为他生命的气场;这气场从他那里传到很远的地方。该气场从他情感或爱的生命流出或发出;因此,它是诸如在他里面的那种生命在他外面的延伸。这种延伸是通过属灵的大气或氛围,也就是天堂的氛围实现的。通过这个气场,别人在远处就能感知到天使在情感方面的品质;我有时被恩准感知这气场。但主周围有一种神性气场,这神性气场在祂旁边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是祂的神性之爱,该气场从这神性之爱进入整个天堂,并充满它,构成那里的光;这气场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这神性本质上是神性真理。与天使的这种比较是为了说明,好叫人们可以知道,从主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自己,因为它是祂爱的发出,发出就是在祂自己之外的祂自己。“见证”是指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

“被杀之人”在此表示那些被恶灵弃绝,并被主隐藏,或从其他人眼前移除,被保存到最后审判之日的人,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以及接下来只描述他们的两节经文可以看出来。前面说到,已经过去的“先前的天”是由那些外在过着一种道德生活,却是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或只出于对名声、荣誉、荣耀和利益的情感或爱,因而为了外表而过着一种属灵生活的人构成的。尽管这些人内心是邪恶的,然而仍被容忍,并构成在灵界较高地方的社群。这些社群合在一起被称为一个天堂,但却是后来过去的“先前的天(堂)”。因此,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所有属灵的人,也就是所有内在和外在都是良善的人不能与这些人在一起,而是离开他们,要么自动离开,要么被赶走,无论在哪里被发现,都会受到迫害;因此,他们被主隐藏起来,并被保存他们的地方,直到审判之日,好叫他们可以构成“新天(堂)”。因此,这些人就是“被看见在祭坛底下被杀之人的灵魂”所表示的人。这清楚表明,“被杀之人”表示那些被弃绝和隐藏的人,因为他们由于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被其他人所恨;那些被恨的人被称为“被杀之人”,因为按灵意,恨就是杀害。“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接下来的两节经文进一步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论到他们说:“他们大声喊着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 “被杀之人”就表示此处所描述的那些人,这一点除了被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能知道;因为若不通过揭示,谁能知道“先前的天”(启示录21:1)由谁构成,“新天”又由谁来形成,并且在此期间,要形成新天的人被主隐藏和保存?除非这些事被揭示给某个人,否则包含在内义上的启示录中的这一切事都必定依旧隐藏,因为它们主要论述了诸如在最后审判之前,在最后审判持续期间和之后要发生在灵界的那些事。

392b. “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这一点从接下来圣言中的经文可以看出来。这种含义如此获得它的起源,是因为圣言在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为主作见证;它在其至内在的意义上唯独论述主,在其内在意义上论述从主发出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在特定意义上论述主在凡处于爱与仁之生命的人里面为自己作见证。因为主流入他们的内心和生命,并教导他们,尤其教导祂的神性人身;事实上,祂使那些处于爱之生命的人去思想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就是主。基督教界中的简单人就是这样思想的,照其宗教原则或信念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异教徒或外邦人也是这样思想的。当这两种人听有学问的人说神不是以任何人的形式被感知到的时,他们都很惊讶;他们知道,他们如此思想是不能在思维上看见任何神的,因而几乎不相信一位神的存在,因为作为仁之信的信想以某种方式理解所信的;事实上,信属于思维,思想不可理解的东西就是不思想,只是知道,并由此没有任何概念地去说。天使,甚至最有智慧的天使,若不以人的形式,就不思想神;思想别的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的感知照着天堂的形式,也就是来自主之神性人身的人的形式流动(对此,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还因为他们的思维所来自的情感来自流注,流注来自主。说这些话是为了叫人们可以知道,为何“见证”表示主,即因为对所有接受祂见证的人来说,主为自己作见证,他们就是诸如过着对主之爱的生活和对邻之仁的生活的那种人。这些人接受祂的见证,并承认祂,因为爱与仁之生活通过来自天堂的光之流注而打开内层心智,爱与仁之生活就是神性生活本身;因为主爱每个人,并出于爱向每个人行善;因此,哪里接受这种生活,主就存在于哪里,并与这个人结合,从而流入他那被称为属灵心智的更高心智,凭借来自祂自己的光打开它。

392c. “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从心里对主的承认,尤表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在西乃山上所规定、写在两块石版上,后来被置于柜子中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这个柜子由此也被称为“法柜”,而两块石版则被称为“法版”;由于这是最神圣的,所以施恩座被放在约柜上,施恩座上面是雕刻的两个基路伯,耶和华,也就是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自己;否则,施恩座不会被放在约柜上,主也不会在施恩座上的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此外,当亚伦进到幔子内(他每年进去一次)时,他首先分别成圣,然后烧香,直到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经上说他若不这样做,就会死亡。由此很清楚地看出,约柜内的法版,就是西乃山上所宣布,铭刻在两块石版上的律法,表示主自己。

律法被称为“法版或法柜” (testimony,即见证),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

出埃及记:

他将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法版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把各支派的杖存在法版前(民数记17:4);石版和柜子因此被称为法版和法柜(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施恩座安在柜子上,施恩座上有两个雕刻的基路伯(出埃及记25:17–22; 26:34);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出埃及记25:16, 21, 22; 民数记17:4; 以及别处);他们在进到那里之前,要使自己分别为圣,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免得他们死亡(利未记16章)。

392d. “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在约柜上的,被称为“施恩座”;主就是保惠师;约柜也因它里面的法版而成为至圣,无论在会幕中,还是在圣殿内,会幕由此而成为神圣,圣殿也是。会幕和圣殿都代表天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由此可知,“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会幕”代表天堂(参看《属天的奥秘》,9457, 9481, 9485, 10545节);“圣殿”也是(参看AE 220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从西乃山上宣布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因为那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无论历史的还是预言的,根据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圣言就是主: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圣言之所以是主,是因为圣言表示神性真理,一切神性真理都从主发出;事实上,它是天堂里光照天使的心智,也光照世人的心智,并赋予他们智慧的光;这光本质上是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关于这光,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因此,经上说了“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之后,又在约翰福音中说: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 9)

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因为写在两块版上,被称为“法版”(testimony,即见证)的律法表示整体上的圣言,主就是圣言。“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体上的圣言,在不怎么广泛的意义上表示历史圣言,在狭义上表示十诫(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节)。这律法被称为“约”,所以它刻写于其上的版被称为“约版”,柜子被称为“约柜”(参看出埃及记34:28; 民数记14:44; 申命记9:9, 15; 启示录11:19; 以及别处);这是因为“约”表示结合,将人与主结合起来的,是圣言或神性真理;从其它源头没有任何结合。“约”表示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665—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6804, 8767, 8778, 9396, 10632节)。这律法既被称为“约”,又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当被称为“约”时,它表示圣言,通过圣言而有结合;当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时,它表示进行结合的主自己;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它们进行结合。由此可见,为何在教会中,圣言被称为“约”,圣言在主降临之前被称为“旧约”,在主降临之后被称为“新约”;它也被称为“新旧约”,但它应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

392e. “见证”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和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的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他们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见证的圣言。龙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1, 17)

又:

我是与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作仆人的,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耶稣的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就是一切真理的生命,这一切真理既包括圣言中的,也包括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

另一处:

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用斧头被杀之人的灵魂,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印记。(启示录20:4)

下文会解释这些经文。诗篇:

耶路撒冷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5)

“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当它被主建立时,经上就说它“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表示其中一切都处于秩序的教义,“城”表示教义,“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在其中;“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表示对那里的主的称颂和承认;“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表示神性真理在那里,审判照着神性真理来施行。这就是“宝座”所表示的(参看AE 253a节)。

又:

耶和华在雅各中立法度,在以色列中设律法。(诗篇78:5)

“雅各”和“以色列”表示教会,“雅各”表示外在教会,“以色列”表示内在教会;“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和“律法”表示圣言,“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在圣言中教导生活良善的,“律法”表示在圣言中教导教义之真理的。由于那些处于外在教会的人照着教义之真理而处于生活的良善,那些处于内在教会的人照着那形成生活的而处于教义之真理,所以“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论及雅各,“律法”论及以色列。

又:

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所教导他们的法度,他们的儿子必永远坐在你的宝座上。(诗篇132:12)

这些话论及大卫,但大卫在此表示主;“他的众子”表示那些行主诫命的人;论到这些人,经上说“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的法度”,“约”与前面的“律法”所表相同,即表示教义之真理,“法度”(testimony,即见证)与前面的“法度”所表相同,即表示遵照教义之真理的生活之良善。在诗篇(诗篇25:10),“约”和“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类似事物。

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提到“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同时又提到“律法”、“戒律”(precepts)、“诫命”、“律例”和“典章”;那里的“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和“诫命”表示诸如教导生活的那类事物,“律法”和“戒律”(precepts) 表示诸如教导教义的那类事物,“律例”和“典章”表示诸如教导仪式的那类事物,如在以下诗篇的经文中:

耶和华的律法完美,恢复灵魂;耶和华的见证确定,使简单人有智慧。耶和华的诫命真正,使心欢喜;耶和华的戒律清洁,照亮眼目;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诗篇19:7–9)

又:

路上的完全人,就是行在耶和华法律中的,有福了。遵守祂的法度、全心寻求祂的人有福了。你教导你的诫命,为要严格遵守。但愿我的道路指向遵守你的律例!我看重你的一切戒律,就不致羞愧。我学习你公义的典章,就要以正直的心称谢你(诗篇119:1–7; 同样在诗篇119:12–16, 88, 89, 151–166; 以及别处)。


最后的审判 #58

58.⑶迄今为止,他

58.⑶迄今为止,他们在灵界的住处在哪里。前面(48节)说明,在灵界,对所有民族和人民的排列如下:聚集在中心的,是被称为改革宗的新教徒;围绕这中心区域的是天主教徒;天主教徒之外是伊斯兰教徒;最后是不同的外邦人或异教徒。由此明显可知,天主教徒构成离中心的改革宗最近的那一圈。其原因在于,那些享有来自圣言的真理之光的人在中心,享有这光的人也享有天堂之光,因为天堂之光来自神性真理,而圣言就包含这神性真理。天堂之光来自神性真理(参看HH126-140节),圣言就是神性真理(参看HH303-310节)。此外,光从中心向周边散发,并给予光照。正因如此,天主教徒离中心最近,因为他们也有圣言,并且属其教会等级的成员阅读圣言,尽管他们的平信徒无从读它。这就是为何在灵界,天主教徒在那些享有来自圣言的真理之光的人周围获得住处。

现在我需要说一说在他们的住处被彻底摧毁,并变成荒场之前,他们的居住方式是什么样。大多数天主教徒住在南部和西部,但也有少数住在北部和东部。住在南部的,是那些在世时比其他人更聪明,并且坚信自己的宗教信仰的神职人员。许多贵族和富人也住在那里。这些人不是住在地面上,而是住在地下,因为他们害怕强盗,并在入口处设了警卫。此外,那个地区有一座很大的城市,几乎从东延到西,甚至稍稍伸入西部,离新教徒所住的中心区域非常近。无数的人或灵人逗留在那座城市。城里到处是大教堂和修道院。神职人员把他们利用各种手段所能搜刮来的财宝运到城里,藏在自己的地窖或地下室中。这些地窖建得如此精巧,以至于除了他们自己外,没有人进得去,因为它们被布置成了迷宫。神职人员心系这个宝库,满怀信心地以为它永远不会被摧毁。我见过这些地窖,惊讶于它们建造的技巧和无限延伸。许多自称耶稣会士的人住在那里;他们与住在周围的富人建立友好关系。在该地区的东部有一个议会所在之地,神职人员在那里开会商议如何扩大他们自己的权力,如何使百姓继续盲目顺从(参看56节)。天主教徒在南部地区的居住情况就是这些。

住在北部的,是那些不那么聪明,也不那么坚信自己的宗教信仰的人,因为他们的洞察力很微弱,并且他们活在盲目的信仰中。那里的人数没有南部那么多。其中大多数人住在一座大城市,该城同样从东延到西,稍稍伸入西部。城里也到处是大教堂和修道院。城的最东边有许多持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以及一些新教徒。城外那片地区的一些地方也被天主教徒占据。

住在东部的,是那些在世时最大快乐在于统治,同时享有一种属世之光的人。他们出现在那里的山上,但只在朝北的那一面,不在朝南的那一面。朝北的角落有一座山,他们把一个精神错乱的疯子安置在山顶上。通过一种在灵界众所周知,但在尘世不为人知的思维交流方式,天主教的领袖们能驱使他发出他们想要的任何命令,宣称他是真正以人的形式显现的天堂之神,从而将一切神性敬拜都指向他。他们想出这种手段是为了使平信徒顺从,因为平信徒想要离弃他们的偶像崇拜。

以赛亚书(14:13)中所说的“北方极处的聚会之山”就是指这座山;那里(以赛亚书14:12)的“路西弗”是指那些住在山上的人。因为来自东边巴比伦团伙的人拥有比其他人更大的光;事实上,这光是他们用诡计为自己得来的。我甚至看见一些人正在建造一座高塔,塔顶直达天使所住的天堂,但这只是他们阴谋的一个代表。在灵界,阴谋在远处的人眼前会呈现为对那些正在策划阴谋的人来说并非实际存在的许多事物。在灵界,这种事很常见。这种表象使我得知下面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一座塔顶通天的塔,因此那地方名叫巴别。(创世记11:1-10)

天主教徒在东部地区的居住情况就是这些。

在西部,住在前面的是天主教中那些生活在黑暗时代的人,一代在一代之下。前面朝北的整片土地可以说都被挖空了,到处是修道院。可以看到他们的入口穿过带盖的洞穴。人们从这些洞穴出入,很少与那些生活在后来时代的人交谈。早期的这些人具有不同的性情,也没有那么恶毒,因为在他们的时代还没有与新教徒的争辩;因此,他们没有那么多由仇恨和报复所引发的欺诈和恶意。在这片土地之外的西部地区有许多大山,那里住着最邪恶的人;他们从心里否认神性,然而口头上却比谁都宣称信神,并且崇拜祂的行为比其他人更虔诚。住在那里的人想出无法形容的恶毒伎俩,将平信徒置于他们暴政的枷锁之下,还强迫其他人屈服于这种枷锁。我未被允许描述这些伎俩,因为它们太可怕了。总的来说,它们就是《天堂与地狱》一书(580节)所提到的那些。启示录中提到的“七座山”就是指他们所住的山,经上以一个坐在朱红色兽上的女人来描述住在这山上的人本身:

我看见一个女人坐在朱红色的兽上。那兽有七头十角,满了亵渎的名号。在她额上有名写着说,奥秘哉,大巴比伦,作地上的淫乱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那七头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启示录17:3, 5, 9)

就内义而言,“女人”表示教会,在反面意义上,如此处,表示一种亵渎的宗教;“朱红色兽”表示对属天之爱的亵渎;“七座山”表示对权力的一种亵渎之爱。天主教徒在西部地区的居住情况就是这些。

他们之所以照不同地区居住,是因为在灵界,所有人都被带到对应于其情感和爱的那个地区,就在该地区境内的某个地方;没有人被带到其它任何地方。对此,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论述天堂的四个方位的章节(141-153节)。

总而言之,这些巴比伦人的所有商讨都集中于不仅统治天堂,还统治全地,目的就是占领天堂和大地,通过天堂占领大地,通过大地占领天堂。为实现这个目的,他们不断策划并推出新法令和新教义。他们在来世仍做这样的努力,和在世时一样,因为每个人在世上如何,死后仍旧如何,尤其在宗教信仰方面。我被允许听见他们的一些大主教正在酝酿一个教义,旨在规范普通民众。它由许多不同条款组成,但这些条款都倾向于同一个目的,就是他们可以取得掌管天地的权柄,甚至到了他们要拥有一切权柄,主没有任何权柄的地步。后来这些条款在旁观者面前宣读,当宣读完毕时,只听见有声音从天而降,说,这些条款来自最深的地狱,尽管听众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一群魔鬼从那地狱上来,看上去漆黑可怕;他们用牙齿,而不是用手撕碎了这个教义,然后把它带回他们的地狱。目睹这一切的普通人都惊骇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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