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92

392a.“有为神的

392a.“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那些因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遭弃绝,并被隐藏的人。这从“被杀之人”、“神的圣言”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杀之人”是指那些被恶人弃绝,并被主隐藏的人(关于他们,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主所说的话被称为神的圣言,这话是神性真理。圣言或圣经不是别的;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包含在其中,但真理本身在那里并没有显现出它的荣耀,除非在天使面前,因为对天使来说,属灵和属天的圣言内层事物变得明显,或说进入他们的感知里面,也构成他们的智慧。因此,“神的圣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说它的主自己,因为主从祂自己,或从祂的神性说话,从祂发出之物也是祂自己。

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这一点可用这种情况来说明:每位天使周围都有一个气场,被称为他生命的气场;这气场从他那里传到很远的地方。该气场从他情感或爱的生命流出或发出;因此,它是诸如在他里面的那种生命在他外面的延伸。这种延伸是通过属灵的大气或氛围,也就是天堂的氛围实现的。通过这个气场,别人在远处就能感知到天使在情感方面的品质;我有时被恩准感知这气场。但主周围有一种神性气场,这神性气场在祂旁边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是祂的神性之爱,该气场从这神性之爱进入整个天堂,并充满它,构成那里的光;这气场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这神性本质上是神性真理。与天使的这种比较是为了说明,好叫人们可以知道,从主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自己,因为它是祂爱的发出,发出就是在祂自己之外的祂自己。“见证”是指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

“被杀之人”在此表示那些被恶灵弃绝,并被主隐藏,或从其他人眼前移除,被保存到最后审判之日的人,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以及接下来只描述他们的两节经文可以看出来。前面说到,已经过去的“先前的天”是由那些外在过着一种道德生活,却是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或只出于对名声、荣誉、荣耀和利益的情感或爱,因而为了外表而过着一种属灵生活的人构成的。尽管这些人内心是邪恶的,然而仍被容忍,并构成在灵界较高地方的社群。这些社群合在一起被称为一个天堂,但却是后来过去的“先前的天(堂)”。因此,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所有属灵的人,也就是所有内在和外在都是良善的人不能与这些人在一起,而是离开他们,要么自动离开,要么被赶走,无论在哪里被发现,都会受到迫害;因此,他们被主隐藏起来,并被保存他们的地方,直到审判之日,好叫他们可以构成“新天(堂)”。因此,这些人就是“被看见在祭坛底下被杀之人的灵魂”所表示的人。这清楚表明,“被杀之人”表示那些被弃绝和隐藏的人,因为他们由于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被其他人所恨;那些被恨的人被称为“被杀之人”,因为按灵意,恨就是杀害。“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接下来的两节经文进一步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论到他们说:“他们大声喊着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 “被杀之人”就表示此处所描述的那些人,这一点除了被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能知道;因为若不通过揭示,谁能知道“先前的天”(启示录21:1)由谁构成,“新天”又由谁来形成,并且在此期间,要形成新天的人被主隐藏和保存?除非这些事被揭示给某个人,否则包含在内义上的启示录中的这一切事都必定依旧隐藏,因为它们主要论述了诸如在最后审判之前,在最后审判持续期间和之后要发生在灵界的那些事。

392b.“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这一点从接下来圣言中的经文可以看出来。这种含义如此获得它的起源,是因为圣言在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为主作见证;它在其至内在的意义上唯独论述主,在其内在意义上论述从主发出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在特定意义上论述主在凡处于爱与仁之生命的人里面为自己作见证。因为主流入他们的内心和生命,并教导他们,尤其教导祂的神性人身;事实上,祂使那些处于爱之生命的人去思想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就是主。基督教界中的简单人就是这样思想的,照其宗教原则或信念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异教徒或外邦人也是这样思想的。当这两种人听有学问的人说神不是以任何人的形式被感知到的时,他们都很惊讶;他们知道,他们如此思想是不能在思维上看见任何神的,因而几乎不相信一位神的存在,因为作为仁之信的信想以某种方式理解所信的;事实上,信属于思维,思想不可理解的东西就是不思想,只是知道,并由此没有任何概念地去说。天使,甚至最有智慧的天使,若不以人的形式,就不思想神;思想别的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的感知照着天堂的形式,也就是来自主之神性人身的人的形式流动(对此,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还因为他们的思维所来自的情感来自流注,流注来自主。说这些话是为了叫人们可以知道,为何“见证”表示主,即因为对所有接受祂见证的人来说,主为自己作见证,他们就是诸如过着对主之爱的生活和对邻之仁的生活的那种人。这些人接受祂的见证,并承认祂,因为爱与仁之生活通过来自天堂的光之流注而打开内层心智,爱与仁之生活就是神性生活本身;因为主爱每个人,并出于爱向每个人行善;因此,哪里接受这种生活,主就存在于哪里,并与这个人结合,从而流入他那被称为属灵心智的更高心智,凭借来自祂自己的光打开它。

392c.“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从心里对主的承认,尤表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在西乃山上所规定、写在两块石版上,后来被置于柜子中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这个柜子由此也被称为“法柜”,而两块石版则被称为“法版”;由于这是最神圣的,所以施恩座被放在约柜上,施恩座上面是雕刻的两个基路伯,耶和华,也就是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自己;否则,施恩座不会被放在约柜上,主也不会在施恩座上的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此外,当亚伦进到幔子内(他每年进去一次)时,他首先分别成圣,然后烧香,直到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经上说他若不这样做,就会死亡。由此很清楚地看出,约柜内的法版,就是西乃山上所宣布,铭刻在两块石版上的律法,表示主自己。

律法被称为“法版或法柜” (testimony,即见证),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

出埃及记:

他将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法版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把各支派的杖存在法版前(民数记17:4);石版和柜子因此被称为法版和法柜(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施恩座安在柜子上,施恩座上有两个雕刻的基路伯(出埃及记25:17–22; 26:34);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出埃及记25:16, 21, 22; 民数记17:4; 以及别处);他们在进到那里之前,要使自己分别为圣,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免得他们死亡(利未记16章)。

392d.“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在约柜上的,被称为“施恩座”;主就是保惠师;约柜也因它里面的法版而成为至圣,无论在会幕中,还是在圣殿内,会幕由此而成为神圣,圣殿也是。会幕和圣殿都代表天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由此可知,“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会幕”代表天堂(参看《属天的奥秘》,9457, 9481, 9485, 10545节);“圣殿”也是(参看AE 220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从西乃山上宣布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因为那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无论历史的还是预言的,根据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圣言就是主: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圣言之所以是主,是因为圣言表示神性真理,一切神性真理都从主发出;事实上,它是天堂里光照天使的心智,也光照世人的心智,并赋予他们智慧的光;这光本质上是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关于这光,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因此,经上说了“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之后,又在约翰福音中说: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 9)

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因为写在两块版上,被称为“法版”(testimony,即见证)的律法表示整体上的圣言,主就是圣言。“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体上的圣言,在不怎么广泛的意义上表示历史圣言,在狭义上表示十诫(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节)。这律法被称为“约”,所以它刻写于其上的版被称为“约版”,柜子被称为“约柜”(参看出埃及记34:28; 民数记14:44; 申命记9:9, 15; 启示录11:19; 以及别处);这是因为“约”表示结合,将人与主结合起来的,是圣言或神性真理;从其它源头没有任何结合。“约”表示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665—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6804, 8767, 8778, 9396, 10632节)。这律法既被称为“约”,又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当被称为“约”时,它表示圣言,通过圣言而有结合;当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时,它表示进行结合的主自己;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它们进行结合。由此可见,为何在教会中,圣言被称为“约”,圣言在主降临之前被称为“旧约”,在主降临之后被称为“新约”;它也被称为“新旧约”,但它应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

392e.“见证”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和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的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他们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见证的圣言。龙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1, 17)

又:

我是与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作仆人的,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耶稣的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就是一切真理的生命,这一切真理既包括圣言中的,也包括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

另一处:

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用斧头被杀之人的灵魂,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印记。(启示录20:4)

下文会解释这些经文。诗篇:

耶路撒冷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5)

“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当它被主建立时,经上就说它“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表示其中一切都处于秩序的教义,“城”表示教义,“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在其中;“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表示对那里的主的称颂和承认;“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表示神性真理在那里,审判照着神性真理来施行。这就是“宝座”所表示的(参看AE 253a节)。

又:

耶和华在雅各中立法度,在以色列中设律法。(诗篇78:5)

“雅各”和“以色列”表示教会,“雅各”表示外在教会,“以色列”表示内在教会;“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和“律法”表示圣言,“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在圣言中教导生活良善的,“律法”表示在圣言中教导教义之真理的。由于那些处于外在教会的人照着教义之真理而处于生活的良善,那些处于内在教会的人照着那形成生活的而处于教义之真理,所以“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论及雅各,“律法”论及以色列。

又:

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所教导他们的法度,他们的儿子必永远坐在你的宝座上。(诗篇132:12)

这些话论及大卫,但大卫在此表示主;“他的众子”表示那些行主诫命的人;论到这些人,经上说“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的法度”,“约”与前面的“律法”所表相同,即表示教义之真理,“法度”(testimony,即见证)与前面的“法度”所表相同,即表示遵照教义之真理的生活之良善。在诗篇(诗篇25:10),“约”和“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类似事物。

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提到“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同时又提到“律法”、“戒律”(precepts)、“诫命”、“律例”和“典章”;那里的“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和“诫命”表示诸如教导生活的那类事物,“律法”和“戒律”(precepts) 表示诸如教导教义的那类事物,“律例”和“典章”表示诸如教导仪式的那类事物,如在以下诗篇的经文中:

耶和华的律法完美,恢复灵魂;耶和华的见证确定,使简单人有智慧。耶和华的诫命真正,使心欢喜;耶和华的戒律清洁,照亮眼目;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诗篇19:7–9)

又:

路上的完全人,就是行在耶和华法律中的,有福了。遵守祂的法度、全心寻求祂的人有福了。你教导你的诫命,为要严格遵守。但愿我的道路指向遵守你的律例!我看重你的一切戒律,就不致羞愧。我学习你公义的典章,就要以正直的心称谢你(诗篇119:1–7; 同样在诗篇119:12–16, 88, 89, 151–166; 以及别处)。


真实的基督教 #697

697.记事六:

697.记事六:
  一次,我看到不远处显现一个气象,只见一团云分成许多小团,有的蓝色,有的黑色。它们互相碰撞,划出道道光线,时而像利刃,时而像钝剑,时而刺射,时而收回,仿佛一场激战。不同颜色的云朵就这样碰撞着,不过这并非真的战斗。由于相离不远,我举目仔细观看,见许多男子正进入一座殿,有少年,有青年,有老年。殿基是大理石和花斑岩的,我看到的气象就发生在殿的上空。我向一个正要进殿的人询问来由,他说这是一座学院,年轻人来这里获得各种智慧。
  听到这话,我随他们一同进殿。当时我在灵里,换言之,我与灵界的精灵和天使处于一样的状态。我看到大厅前面有一个讲台,中间有许多长凳,四围有许多座椅,入口对面有一排座位。讲台是为轮流作答的年轻人,长凳是为听众,座椅是为已经作答的人,前排座位是为作评判的长者。座位中间有一个讲坛,称为院长的智者坐在那里。问题由他提出,年轻人就到讲台作答。各就各位以后,院长站起来说:“现在请回答如下问题,什么是灵魂,它的性质又是什么?”
  听到这个问题,在座的人面面相觑,窃窃私语。有几个坐在长凳上的人惊呼:“从上古时代直到如今,有谁靠自己冥思苦想,弄懂了什么是灵魂呢?更别说灵魂的性质了!毫无疑问,这问题是远远超出人的思维能力!”但坐在前排的人却回答说:“这问题并不超出人的理解能力,是可以思考明白的。你们回答就行了。”当天被选中的年轻人就依次站起来,到讲台回答问题。共有五人,他们经长者鉴定,被认为是相当聪明的,正坐在靠近讲台的沙发上。他们照就座的顺序,轮流走上讲台。每个人上台时都要穿一件白色丝绸外衣,再披一件织着花纹的细羊毛长袍,头戴一顶礼帽,上面扎一束由许多小蓝宝石围绕的玫瑰花饰。
  第一位穿戴完毕,走上讲台说:“自从创世以来,灵魂是什么,其性质又是什么,还没有启示给任何人,尚隐藏在独一神的宝库中。但人们至少发现,灵魂就像一位女王,居住在人体内。但女王的宫殿何在,学者们还只是猜测。有的认为在大小脑之间的结节上,就是称为松果腺的地方。他们猜测灵魂的宝座在此,因为整个人是受大脑与小脑的支配,而大脑与小脑又由松果腺来协调。所以,能随意支配大脑与小脑的,必能从头到脚支配整个人。世上有很多人认为这种观点是正确的,至少是大有可能的,但后来又被认为是纯属想象。”
  说完以后,他脱下长袍、外衣,摘下礼帽。第二位就穿上,登上讲台。他认为遍及整个天堂和人间,没有人知道灵魂是什么,其性质又是什么。他说:“我们都知道灵魂的存在,它就在人里面,但到底在哪,还只是猜测。不过有一点倒可以确定,就是它位于头部,因为理性在此思考,意愿在此作决定。再者,人的五种感官都在头的面部,唯独住在头部的灵魂给它们带来生命力。但其具体位置在哪,我不敢妄下定论。有的认为在三个脑室,有的认为在纹状体,有的认为在两脑的髓质,有的认为在大脑皮层,有的认为在硬脑膜。我觉得这些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和根据。赞成位于三个脑室的人,其理由是,它是精神和大脑各种淋巴的容器。赞成位于纹状体的人,其理由是,它构成神经赖以传递信息、两脑与脊柱得以连接的骨髓,从脊柱发出的神经纤维再将整个人体有机结合起来。赞成位于两脑髓质的人,其理由是,它是所有神经纤维的集结,构成整个人的雏形。赞成位于大脑皮质的人,其理由是,它是所有神经纤维的起点,因而也是所有感官和运动的起点,可以说,人的始与末都在这里。赞成位于硬脑膜的人,其理由是,它是两脑共有的保护性覆盖物,并延伸到心脏和其它脏腑。在我看来,这些观点难分高下。所以请你们自己选择和决定最佳的答案。”
  说完以后,他走下讲台,将长袍、外衣和礼帽交给第三位。第三位就上台,说:“像我这般年纪的人,怎能参透如此高深的问题呢?请问坐在四围的学者,坐在前排的智者,更请问最上层天的天使,谁能凭自己的理性对灵魂有任何了解呢?至于灵魂在哪,我倒有个不错的猜想。我认为它位于心脏,因此也渗透到血液中。我的理由是,心脏通过血液支配身体和大脑。从心脏发出一条大动脉,贯通全身,又发出一条颈动脉,贯通大脑。人们因此普遍承认,灵魂通过心脏流出的血液维持、滋养包括身体和大脑的整个生命机体,赋予人生命活力。此外,圣经多次提到‘心与灵’,这也是一个原因。例如,人当尽心尽意爱神,神要给人造一个新心和一个新灵(申命记6:5; 10:12; 11:13; 26:16; 耶利米书32:41;马太22:37;马可12:30, 33;路加10:27等等),甚至明说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利未记17:11, 14)。”听到这些话,台下一些神职人员高呼:“你太有才了!”
  然后,第四位穿戴好服装和礼帽,走上讲台,说:“我也觉得没有人具备此等智慧,竟能参透灵魂及其性质。因此我想,任何试图参透灵魂的人,必定费尽心思,徒劳无功。但我从小就坚信古人的观点,认为灵魂内住于整个人体,贯通于身体各个部位,同时存在于大脑和躯体。现代学者将灵魂限定于某个部位,而不是整个人体,这是徒劳无益的发明。再者,灵魂是一种灵质,不能赋予空间和位置的属性,只能说是内住和充满。还有,当人提到灵魂的时候,谁不是理解为生命呢?而生命不是存在于整个人体和各个部位吗?”许多听众赞同这种观点。
  随后第五位依样穿戴,走上讲台,说:“我不大在乎灵魂到底在哪,是在某个部位还是在整个人体。然而对于灵魂是什么,有怎样的性质,我愿意说说自己的观点。人们都将灵魂想象为某种纯于自然的东西,可以比作气或风,内含理性的活力。这是人高于动物的地方。人死的时候,我们就说他呼出了他的灵魂,吐出了最后一口气。我的观点就是基于这个事实。因此,死后继续活着的灵魂被人认为是气一般的存在,内含思想的活力。除此之外,灵魂还能是什么?不过我先前听前排的长者说,该问题并未超出人的理性,是可以明白的,我就索性请你们自己来解开这千古之谜。”
  前排的诸位长者就望向提出问题的院长。院长看到他们点头,示意他下去给以解答,就立时从讲坛下来,穿过会众,登上讲台,伸手示意,说:“请听我说。谁不认为灵魂是一个人至深至微的本质呢?然而,本质能脱离形体而存在吗?没有形体的本质不等于虚构幻想吗?故此,灵魂必有形状,至于是怎样的形状,下面我就加以解释。它是爱的一切元素与智慧的一切元素的形状。爱的一切元素称为情感,智慧的一切元素称为觉知。情感和觉知共同构成一个整体,这个整体包含无以数计的元素,它们井然有序地凝聚为一个连贯的整体。称为整体,因为它无可取走,也无可加添。人的灵魂不就是这样一种形状吗?爱的一切元素和智慧的一切元素不就是此形状的要素吗?这些要素存在于人的灵魂里,并通过灵魂存在于人的大脑和身体里。”
  “你们被称为精灵或天使;尚在尘世的时候,你们曾以为精灵和天使是风或气一样的存在,就是人的思想或意向。但现在你们已清楚地看到,你们是实实在在的人,曾在尘体内生活和思想的人。你们也知道使人活着和思考的不是尘体,而是尘体内的灵质。你们将其称为灵魂,只是不知它呈什么形状。但如今你们已看见灵魂,你们都是灵魂,曾多多听闻、思考、谈论和著述它的不朽。由于你们是从神而来的爱与智慧的形状,所以永远不死。因此,灵魂是人的形状和模样,不能取走什么,也不能塞进什么,是贯穿人体的至为内在的形状。由于外在的形状都从内在获得本质和形状,因此你们就是灵魂,正如你在别人和自己眼中所呈现的那样。简言之,灵魂是人的真我,是至为内在的人。因此,其形状是完整的人的形状。但它不是生命的本体,而是直接从神接受生命的载体,因而是神的居所。”
  许多人为院长的讲演鼓掌喝彩,但也有人说:“我们还得仔细想想。”回去的路上,我突然看到殿的上空有一团明亮的云穿透殿顶(先前是不同颜色的云朵彼此碰撞,划出道道光线),将大殿照得金碧辉煌。听说他们看到墙上有字显现,其中有一句写道:“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创世纪2:7)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