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2a.“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那些因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遭弃绝,并被隐藏的人。这从“被杀之人”、“神的圣言”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杀之人”是指那些被恶人弃绝,并被主隐藏的人(关于他们,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主所说的话被称为神的圣言,这话是神性真理。圣言或圣经不是别的;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包含在其中,但真理本身在那里并没有显现出它的荣耀,除非在天使面前,因为对天使来说,属灵和属天的圣言内层事物变得明显,或说进入他们的感知里面,也构成他们的智慧。因此,“神的圣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说它的主自己,因为主从祂自己,或从祂的神性说话,从祂发出之物也是祂自己。
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这一点可用这种情况来说明:每位天使周围都有一个气场,被称为他生命的气场;这气场从他那里传到很远的地方。该气场从他情感或爱的生命流出或发出;因此,它是诸如在他里面的那种生命在他外面的延伸。这种延伸是通过属灵的大气或氛围,也就是天堂的氛围实现的。通过这个气场,别人在远处就能感知到天使在情感方面的品质;我有时被恩准感知这气场。但主周围有一种神性气场,这神性气场在祂旁边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是祂的神性之爱,该气场从这神性之爱进入整个天堂,并充满它,构成那里的光;这气场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这神性本质上是神性真理。与天使的这种比较是为了说明,好叫人们可以知道,从主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自己,因为它是祂爱的发出,发出就是在祂自己之外的祂自己。“见证”是指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
“被杀之人”在此表示那些被恶灵弃绝,并被主隐藏,或从其他人眼前移除,被保存到最后审判之日的人,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以及接下来只描述他们的两节经文可以看出来。前面说到,已经过去的“先前的天”是由那些外在过着一种道德生活,却是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或只出于对名声、荣誉、荣耀和利益的情感或爱,因而为了外表而过着一种属灵生活的人构成的。尽管这些人内心是邪恶的,然而仍被容忍,并构成在灵界较高地方的社群。这些社群合在一起被称为一个天堂,但却是后来过去的“先前的天(堂)”。因此,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所有属灵的人,也就是所有内在和外在都是良善的人不能与这些人在一起,而是离开他们,要么自动离开,要么被赶走,无论在哪里被发现,都会受到迫害;因此,他们被主隐藏起来,并被保存他们的地方,直到审判之日,好叫他们可以构成“新天(堂)”。因此,这些人就是“被看见在祭坛底下被杀之人的灵魂”所表示的人。这清楚表明,“被杀之人”表示那些被弃绝和隐藏的人,因为他们由于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被其他人所恨;那些被恨的人被称为“被杀之人”,因为按灵意,恨就是杀害。“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接下来的两节经文进一步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论到他们说:“他们大声喊着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 “被杀之人”就表示此处所描述的那些人,这一点除了被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能知道;因为若不通过揭示,谁能知道“先前的天”(启示录21:1)由谁构成,“新天”又由谁来形成,并且在此期间,要形成新天的人被主隐藏和保存?除非这些事被揭示给某个人,否则包含在内义上的启示录中的这一切事都必定依旧隐藏,因为它们主要论述了诸如在最后审判之前,在最后审判持续期间和之后要发生在灵界的那些事。
392b.“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这一点从接下来圣言中的经文可以看出来。这种含义如此获得它的起源,是因为圣言在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为主作见证;它在其至内在的意义上唯独论述主,在其内在意义上论述从主发出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在特定意义上论述主在凡处于爱与仁之生命的人里面为自己作见证。因为主流入他们的内心和生命,并教导他们,尤其教导祂的神性人身;事实上,祂使那些处于爱之生命的人去思想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就是主。基督教界中的简单人就是这样思想的,照其宗教原则或信念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异教徒或外邦人也是这样思想的。当这两种人听有学问的人说神不是以任何人的形式被感知到的时,他们都很惊讶;他们知道,他们如此思想是不能在思维上看见任何神的,因而几乎不相信一位神的存在,因为作为仁之信的信想以某种方式理解所信的;事实上,信属于思维,思想不可理解的东西就是不思想,只是知道,并由此没有任何概念地去说。天使,甚至最有智慧的天使,若不以人的形式,就不思想神;思想别的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的感知照着天堂的形式,也就是来自主之神性人身的人的形式流动(对此,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还因为他们的思维所来自的情感来自流注,流注来自主。说这些话是为了叫人们可以知道,为何“见证”表示主,即因为对所有接受祂见证的人来说,主为自己作见证,他们就是诸如过着对主之爱的生活和对邻之仁的生活的那种人。这些人接受祂的见证,并承认祂,因为爱与仁之生活通过来自天堂的光之流注而打开内层心智,爱与仁之生活就是神性生活本身;因为主爱每个人,并出于爱向每个人行善;因此,哪里接受这种生活,主就存在于哪里,并与这个人结合,从而流入他那被称为属灵心智的更高心智,凭借来自祂自己的光打开它。
392c.“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从心里对主的承认,尤表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在西乃山上所规定、写在两块石版上,后来被置于柜子中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这个柜子由此也被称为“法柜”,而两块石版则被称为“法版”;由于这是最神圣的,所以施恩座被放在约柜上,施恩座上面是雕刻的两个基路伯,耶和华,也就是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自己;否则,施恩座不会被放在约柜上,主也不会在施恩座上的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此外,当亚伦进到幔子内(他每年进去一次)时,他首先分别成圣,然后烧香,直到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经上说他若不这样做,就会死亡。由此很清楚地看出,约柜内的法版,就是西乃山上所宣布,铭刻在两块石版上的律法,表示主自己。
律法被称为“法版或法柜” (testimony,即见证),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
出埃及记:
他将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法版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把各支派的杖存在法版前(民数记17:4);石版和柜子因此被称为法版和法柜(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施恩座安在柜子上,施恩座上有两个雕刻的基路伯(出埃及记25:17–22; 26:34);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出埃及记25:16, 21, 22; 民数记17:4; 以及别处);他们在进到那里之前,要使自己分别为圣,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免得他们死亡(利未记16章)。
392d.“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在约柜上的,被称为“施恩座”;主就是保惠师;约柜也因它里面的法版而成为至圣,无论在会幕中,还是在圣殿内,会幕由此而成为神圣,圣殿也是。会幕和圣殿都代表天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由此可知,“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会幕”代表天堂(参看《属天的奥秘》,9457, 9481, 9485, 10545节);“圣殿”也是(参看AE 220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从西乃山上宣布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因为那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无论历史的还是预言的,根据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圣言就是主: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圣言之所以是主,是因为圣言表示神性真理,一切神性真理都从主发出;事实上,它是天堂里光照天使的心智,也光照世人的心智,并赋予他们智慧的光;这光本质上是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关于这光,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因此,经上说了“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之后,又在约翰福音中说: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 9)
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因为写在两块版上,被称为“法版”(testimony,即见证)的律法表示整体上的圣言,主就是圣言。“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体上的圣言,在不怎么广泛的意义上表示历史圣言,在狭义上表示十诫(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节)。这律法被称为“约”,所以它刻写于其上的版被称为“约版”,柜子被称为“约柜”(参看出埃及记34:28; 民数记14:44; 申命记9:9, 15; 启示录11:19; 以及别处);这是因为“约”表示结合,将人与主结合起来的,是圣言或神性真理;从其它源头没有任何结合。“约”表示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665, 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6804, 8767, 8778, 9396, 10632节)。这律法既被称为“约”,又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当被称为“约”时,它表示圣言,通过圣言而有结合;当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时,它表示进行结合的主自己;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它们进行结合。由此可见,为何在教会中,圣言被称为“约”,圣言在主降临之前被称为“旧约”,在主降临之后被称为“新约”;它也被称为“新旧约”,但它应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
392e.“见证”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和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的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他们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见证的圣言。龙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1, 17)
又:
我是与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作仆人的,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耶稣的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就是一切真理的生命,这一切真理既包括圣言中的,也包括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
另一处:
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用斧头被杀之人的灵魂,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印记。(启示录20:4)
下文会解释这些经文。诗篇:
耶路撒冷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5)
“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当它被主建立时,经上就说它“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表示其中一切都处于秩序的教义,“城”表示教义,“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在其中;“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表示对那里的主的称颂和承认;“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表示神性真理在那里,审判照着神性真理来施行。这就是“宝座”所表示的(参看AE 253a节)。
又:
耶和华在雅各中立法度,在以色列中设律法。(诗篇78:5)
“雅各”和“以色列”表示教会,“雅各”表示外在教会,“以色列”表示内在教会;“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和“律法”表示圣言,“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在圣言中教导生活良善的,“律法”表示在圣言中教导教义之真理的。由于那些处于外在教会的人照着教义之真理而处于生活的良善,那些处于内在教会的人照着那形成生活的而处于教义之真理,所以“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论及雅各,“律法”论及以色列。
又:
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所教导他们的法度,他们的儿子必永远坐在你的宝座上。(诗篇132:12)
这些话论及大卫,但大卫在此表示主;“他的众子”表示那些行主诫命的人;论到这些人,经上说“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的法度”,“约”与前面的“律法”所表相同,即表示教义之真理,“法度”(testimony,即见证)与前面的“法度”所表相同,即表示遵照教义之真理的生活之良善。在诗篇(诗篇25:10),“约”和“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类似事物。
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提到“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同时又提到“律法”、“戒律”(precepts)、“诫命”、“律例”和“典章”;那里的“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和“诫命”表示诸如教导生活的那类事物,“律法”和“戒律”(precepts) 表示诸如教导教义的那类事物,“律例”和“典章”表示诸如教导仪式的那类事物,如在以下诗篇的经文中:
耶和华的律法完美,恢复灵魂;耶和华的见证确定,使简单人有智慧。耶和华的诫命真正,使心欢喜;耶和华的戒律清洁,照亮眼目;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诗篇19:7–9)
又:
路上的完全人,就是行在耶和华法律中的,有福了。遵守祂的法度、全心寻求祂的人有福了。你教导你的诫命,为要严格遵守。但愿我的道路指向遵守你的律例!我看重你的一切戒律,就不致羞愧。我学习你公义的典章,就要以正直的心称谢你(诗篇119:1–7; 同样在诗篇119:12–16, 88, 89, 151–166; 以及别处)。
111.记事二:
在尘世,人的言语是双重的,因为他的思维是双重的,也就是说,既有外在思维,也有内在思维。他能同时通过内在思维和外在思维说话;他还能通过外在思维,而非内在思维说话,他的言谈甚至能与内在思维完全相反;这就是虚伪、奉承和伪善的源头。不过,在灵界,人们没有这种双重言语,只有一种说话方式;他所说的,就是他所想的;否则,他发出的声音就会刺耳、损害耳朵。然而,他能保持沉默,不泄露内心想法。所以,当伪君子来到智者当中时,他要么离开,要么躲到屋子里的某个角落,不引人注目,安静地呆着。
有一次,众多灵人在灵人界汇集,一起讨论这个话题。他们说,对于那些对神和主没有正确观念的人来说,当与善人混在一起时,他们很难做到只照自己所想的来发言。会众正中是来自新教教会的人,其中有很多神职人员,挨着他们的是天主教徒及其修道士。 这些神职人员和修道士先发言,他们说:“这并非难事,让人只照自己所想的去发言有何必要?即使偶尔想得不对,难道他不能闭上嘴巴保持沉默吗?”一位神职人员说:“谁没有对神和主的正确想法?”但会众当中有些人说:“我们来试试他们。”于是,他们要求那些认定神是三位格的三一体之人思想并说出“一位神”,结果他们无法做到。他们把嘴巴扭成各种形状,却说不出一句与他们的思想不相符的话来,这些话都是关于三个位格的,因而是关于三位神的。
他们又要求那些确信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叫出“耶稣”之名,他们却说不出来,尽管他们能说“基督”,也能说“父神”。他们万分惊讶,忙问为什么。他们发现原因在于这一事实,即他们为了儿子的缘故向父神祷告,而没有向救主本人祷告;“耶稣”就是救主。
然后,他们被要求思想主的人性,并说出“神性人”这个词。在场的神职人员没有一个人能做到,而其中一些平信徒却能。于是,这个问题引发了一场深刻的辩论。首先,以下福音书中的经文被读给他们: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父赐给子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马太福音11:27)
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他们被要求通过这些经文牢记,基督就其神性和人性而言,就是天地之神,与此同时说出神性人这个词,但他们依然做不到。他们说,尽管他们根据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保留了某些想法,但他们仍旧无法承认这一点,因此无法将其带入言谈中。
然后,路加福音(1:32,34,35)中的经文又被读给他们。这些经文证明,主就其人性而言,是耶和华神的儿子,在那里被称为“至高者的儿子”,在很多其它经文中被称为“神的儿子”,以及“独生子”。他们被要求牢记这一点,还要记住,生在世上的神的独生子必然是神,就象祂的父是神一样,然后说出“神性人”这个词。但他们说:“我们做不到,因为我们属灵的思维,即内在思维不允许任何类似观念进入最接近言语的思维。”结果,他们说,他们发觉他们不可以象在世时那样将其思维分开。
接着,主对腓力说的话被读给他们: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主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约翰福音14:8-11)
还有其它经文,如: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他们被要求将这一点牢记在心,然后说出神性人这个词。但由于这种思想没有扎根在“主甚至就其人性而言也是神”这一承认中,所以他们扭动嘴唇,直到气愤起来,想要强使他们的嘴说出这句话来,却没有成功。因为对那些身处灵界之人而言,从承认所流出的思想观念与言语合为一体;没有这些观念,就没有这些话。因为在言谈中,观念变成话语。
然后,出自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教义的下列内容被读给他们: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是一,而非二,事实上是一个位格,如同人里面的灵魂与身体那样相结合。这个信条出自亚他尼修信经,已得到公会的认可。然后,他们被告知:“这个信条至少能使你们获得某种观念,并承认主的人性就是神性,因为祂的灵魂就是神性。这可是你们教会的教义,你们在世时是承认的。而且,灵魂是人的本质,而身体则是形式,本质与形式构成一体,就象存在与彰显,或产生结果的有效原因与结果本身构成一体那样。”他们将这个观念记在心里,并凭它试图说出“神性人”,但依旧做不到。因为他们头脑当中有关主之人性的根深蒂固的观念排斥并逐出这一新的外来观念,如他们所称呼的那样。
此后,出自约翰福音的这段经文被读给他们:
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4)
还有:
耶稣基督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另外保罗说: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他们被要求作相应的思考,也就是说,思想神,也就是道,成为人,祂是真神,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祂里面。他们照做了,但仅止于外在思维;因此,由于内在思维的抵触,他们说不出神性人这个词;他们坦言:“我们对神性人无法形成任何概念,因为神就是神,人就是人,神是一个灵,我们一直将灵视为风或以太。”
最后,他们被告知:“你们知道,主曾说: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就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5)。”由于在场的还有一些英国神职人员,故出自圣餐仪式中的告诫的一段话被读给他们:“当我们从灵性上吃基督的肉,喝基督的血时,我们就住在基督里面,基督也住在我们里面。”他们被告知:“现在请你们思想若主的人性不是神性,这是不可能的,然后说‘神性人’这个词,并在思想中承认这一点。”但他们仍旧做不到,以下观念已深深刻在他们脑海里,即神性不可能是人性,人性也不可能是神性,并且主的神性来自从永恒所生儿子的神性,而祂的人性与其他人没什么两样。他们被问道:“你们怎么可以这样想呢?一个理性的头脑能想象神自永恒所生的一个儿子吗?”
接着,他们转向福音派教徒,说,奥格斯堡信纲和路德都教导说,神子与人子在基督里是一位;甚至祂就其人性的性质而言,就是全能和全在,并且就那性质而言,坐在父神的右手边,掌管天上地下万有,充满万有,与我们同在,住在我们里面并在里面作工;崇拜也没有什么区别,因为不可见的神性通过那可见的人性被敬拜;在基督里面,神为人,人为神。听到这里,他们说:“会是这样吗?”他们环顾四周,很快说:“我们以前不知道这些,所以无法说出神性人这个词。”有一两个说:“我们读过,还写过,只是当我们发自内心深思时,它们只不过是些话而已,我们对此没有任何内在观念。”
最后,他们转向天主教徒,说:“或许你们能说神性人,因为你们相信,基督完全存在于你们圣餐的饼和酒中,在它们的每一部分中;并且当展示并领受圣体时,你们也拜祂为至圣的神;还因为你们称玛利亚为神的母亲;因此,你们承认她生了神,也就是神性人。”然后,他们想说出这个词,但却不能,因为这时,关于基督身体和血的物质观念溜了进来,还溜进这样的信仰,即主的人性与神性是分离的,并且在教皇里面的确是如此分离的,因为只有人性权力而非神性权力被转给他,故他们无法说出这个词。这时,一位修道士起来说,当提及至圣的圣母玛利亚,以及他修道院里的圣徒时,他能想象一个神性人。另一个修道士上前说:“根据我现在所持的观念,我能说神性人,不过是针对教皇的神圣性,而非基督的。”但这时,其中一些天主教徒把他拉回来,说:“真丢人。”
在这之后,只见天开了,就看到如同小火焰的舌头降落到一些人身上;然后,他们颂赞主的神性人,说:“抛弃三位神的观念吧,相信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主里面,父与祂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神并非风或以太,而是人,那么你们就会与天堂联结,并且靠着主你们也能说出耶稣之名,说出神性人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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