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84

384.“有能力赐给

384.“有能力赐给他们管理地上的第四部分,可以来杀害”表示对来自圣言并由此在他们教会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一切良善、因而一切真理的剥夺。这从“能力”、“杀害”、“第四部分”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能力”是指影响,因为能够表示影响;“杀害”或“杀死”是指剥夺良善和真理(对此,参看AE 366节);“第四部分”是指一切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一切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地”是指教会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对此,参看AE 29, 304节)。由于教会凭那里的教义和照之的生活而为一个教会,还由于教会的一切教义都必须来自圣言,所以同时也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的教义。由此可见,“有能力赐给他们管理地上的第四部分,可以来杀害”表示对来自圣言并由此在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中的一切良善、因而一切真理的剥夺。经上说“有能力赐给他们”表示给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这些也由“死亡和地狱”来表示。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剥夺了自己对来自圣言,并由此在他们教会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良善的一切感知和对真理的理解,这一点从那些由于生活的邪恶而处于教义的虚假之人身上看得很清楚。这些人虽读圣言,却要么看不到其中的真理,要么通过把这些真理应用于自己的观点或原则之虚假和自己的爱之邪恶而歪曲它们;因为圣言的字义具有这种性质:那些处于良善的人看到其中的真理,那些处于邪恶的人看到虚假;事实上,字义适合小孩子、少年人和简单人的理解,因此是照着表象来写的;但只有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才看到的真理仍隐藏在这字义中,那些处于邪恶的人不想看到它们,而是通过曲解将一切事物都应用于他们自己的爱之邪恶和自己的观点或原则之虚假,这从教会中如此多的异端,尤其从极其恶毒的巴比伦异端,以及犹太异端很明显地看出来。

“第四部分”之所以表示一切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一切真理,是因为数字“四”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因此,“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表示结合的一切。圣言经常提到“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译注:a third part,a fourth part,经上译为三分之一和四分之一),那些不知道所有数字都表示事物的人可能会以为“第三部分(或三分之一)”是指第三部分或三分之一,“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是指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或以为它们表示某个部分或某种事物;而事实上,“第三部分(或三分之一)”表示一切真理,“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表示一切良善;由于一切真理都来自良善,所以“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表示一切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在此表示对这些的剥夺,因经上说:“有能力赐给他们管理地上的第四部分,可以来杀害。”“三”、因而“第三部分(或三分之一)”论及真理,这一点在下文会看到,那里提到了这个数字。但“四”、因而“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论及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因为它们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通过来自灵界的大量经历向我清楚显明了;因为当那里的天使谈到良善与真理或爱与信的结合,并且他们的言语指向数字时,数字四就显示出来,有时数字二,或八、十六也显示出来,因为这些数字具有类似含义;相乘或相除得出的数字与乘出或除出它们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5291, 5335, 5708, 7973节)。天使的言语也落入数字,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263节)一书。“四”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这一点起源于天上的四个方位,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住在其中的两个方位上,即住在东方和西方,那些处于由此而来的真理之人住在另两个方位上,即住在南方和北方(参看《天堂与地狱》,141–153节)。因此,“四个方位”或“四风”表示一切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四”表示它们的结合。“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之所以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一切,是因为此处“四分之一”构成一切或全部,“四分之一”表示结合;因此,“杀害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表示结合的一切或全部,因而表示一切良善和真理;哪里没有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它们就不在哪里,因为良善不能没有真理而被赐下,真理也不能没有良善而被赐下;它们本质上为一,因为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这从《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1–27节)所说的,以及那里所引用的关于良善和真理的章节可以看出来。


揭秘启示录 #507

507.启11:10

507.启11:10.“住在地上的人就为他们欢喜快乐”表由于这个缘故,教会中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陷入唯信之人内心和灵魂的情感快乐。
“住在地上的人”表示那些教会中人,在此表示那些在唯信盛行的教会中的人;“地”表示他们所在的教会(285节);“欢喜快乐”表示拥有内心和灵魂的情感快乐;内心的情感快乐出于意愿,灵魂的情感快乐出于认知或理解力;因为在圣言中,“内心和灵魂”表示人的意愿和认知或理解力;正因如此,经上说“欢喜快乐”(rejoice and be glad),尽管“喜乐”和“高兴”(joy and gladness)似乎是一回事;然而,这两种表述中含有意愿和认知或理解力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该婚姻存在于圣言的整体和每一个细节中,如《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所示(80-90节)。这就是为何“欢喜快乐”(rejoice and be glad),和“喜乐高兴”(joy and gladness,或欢喜快乐)频繁出现在圣言其它部分的原因,如以下经文:
看哪,人倒欢喜快乐,宰牛(杀羊)。(以赛亚书22:13)
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避(以赛亚书35:10;51:11)
欢喜快乐不是从我们神的殿中止息了吗?(约珥书1:16)
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将止息了。(耶利米书7:34;25:10)
十月禁食,必变为欢喜快乐。(撒迦利亚书8:19)
你们爱慕耶路撒冷的,都要因她快乐。(以赛亚书66:10)
以东的女子哪,只管欢喜快乐。(耶利米哀歌4:21)
愿天欢喜,愿地快乐。(诗篇96:11)
求你使我得听欢喜快乐。(诗篇51:8)
在锡安必有欢喜快乐。(以赛亚书51:3)
你必欢喜快乐,有许多人因他出世也必喜乐。(路加福音1:14)
到那时,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16:9;25:10;33:10-11)
愿一切寻求你的高兴欢喜。(诗篇40:16;70:4)
惟有义人欢喜高兴快乐。(诗篇68:3)
你们爱慕耶路撒冷的都要与她一同欢喜快乐。(以赛亚书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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