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3.“名字叫作死,地狱也随着他”表示永恒的诅咒。这从“名字”、“死”和“地狱”的含义清楚可知:“名字”是指一个事物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02, 148节),在此是指圣言在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那里的品质或性质;“死”是指诅咒(对此,也可参看AE 186节),因为属灵的死亡不是别的;“地狱”是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因为地狱存在于这些里面并从这些存在。此外,“地狱”与“死亡”所表相同,即表示诅咒;但由于此处提到这两者,因而地狱有别于死亡,所以“地狱”表示永恒的诅咒,事实上,那些进入地狱的人都永远留在那里;因此,经上还说“地狱也随着他”,“随着他”表示留在其中,即留在永恒的诅咒中。由此可见,“名字叫作死,地狱也随着他”表示永恒的诅咒。
758.启18:3.“因为各族都喝了她邪淫烈怒的酒。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表他们颁布恶毒的信条,这些信条都是对圣言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和亵渎,被灌输给凡在受他们统治之国中出生并受教育的人。这些话就表示这一切,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明显看出来(631,632,720,721节);那里有类似的话,无需在此赘述;仅说明耶利米书中也有类似论及巴比伦或巴别的话:
巴比伦素来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各族喝了她的酒就癫狂了。(耶利米书51:7)
还有:
巴比伦必令人嗤笑,他们火热的时候,我必为他们设摆酒席,使他们沉醉,好叫他们快乐,睡了长觉,永不醒起。(耶利米书51:37,39)
他们所喝并沉醉的“酒”表示他们的信条;至于这些信条何等恶毒,可参看前文(753节)。其中就有这么一个恶毒信条:他们照其信条所做的行为通过将主的功与义转录到这些行为、从而转录到自己里面而产生功德;然而,仁的一切和信的一切,或一切良善与真理,皆来自主;凡来自主的,在接受者里面仍旧是主的。因为凡来自主的,皆为神性,这神性永远不可能变成人自己的。神性能在人里面,但不在他的小我或统我(proprium)里面,因为人的小我或统我(proprium)无非是恶;因此,人若将神性之物据为己有,当成自己的,不仅玷污它,还亵渎它。来自主的神性极其敏感地与人的小我或统我隔离,并被提升在它之上,绝不会浸于其中。但由于他们已将主的一切神性转到自己那里,从而据为己有,所以它在降下的时候,就像从系柏油的源泉流出的柏油水。这个信条就是如此,即:称义才是真正的成圣;他们的圣徒本身是神圣的,而事实上,唯有主才是神圣的(启示录15:4)。关于行为中的功德的详细内容,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150-158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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