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3.“名字叫作死,地狱也随着他”表示永恒的诅咒。这从“名字”、“死”和“地狱”的含义清楚可知:“名字”是指一个事物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02, 148节),在此是指圣言在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那里的品质或性质;“死”是指诅咒(对此,也可参看AE 186节),因为属灵的死亡不是别的;“地狱”是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因为地狱存在于这些里面并从这些存在。此外,“地狱”与“死亡”所表相同,即表示诅咒;但由于此处提到这两者,因而地狱有别于死亡,所以“地狱”表示永恒的诅咒,事实上,那些进入地狱的人都永远留在那里;因此,经上还说“地狱也随着他”,“随着他”表示留在其中,即留在永恒的诅咒中。由此可见,“名字叫作死,地狱也随着他”表示永恒的诅咒。
387.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灵就是这个人,因为心智是指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在脑里面存在于它们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们的衍生成分中。因此,就其形式而言,它们就是人的一切事物。正因如此,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驱使身体及其所有组成部分。身体不是在做心智所思想和意愿的任何事吗?心智不是在竖起耳朵倾听,指挥眼睛观看,摇动舌唇说话,驱使手和手指做它想做的任何事,驱使脚走到它想去的任何地方吗?那么,身体不是顺从心智的工具,又是什么呢?若非心智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身体能是这样一个工具吗?认为身体顺从,仅仅因为心智是如此意愿的,这合乎理性吗?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必是两个,一个在上,一个在下,一个发令,一个听从。由于这根本不合乎理性,所以可推知,人的生命在脑里面存在于它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如前所述(365节);此外,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整体和每个部分中(366节);通过这些最初成分,生命从每个部分存在于整体中,从整体存在于每个部分中(367节)。前面的章节已经说明,心智的一切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而意愿和理解力是从主接受爱和智慧的容器,爱和智慧这两者则构成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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