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2.“骑在马上的”表示圣言。这从前面所说和所证明的(AE 373节)清楚可知。经上说“他的名字叫作死”并非表示圣言本身是死亡,只是在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面前看似死亡,因为这些人在圣言中既看不见,也感知不到任何真理和良善,因而感知不到任何属灵生命。因此,照着那些具有这种品质之人的表象和感知,骑在灰白马上的,名字叫作“死”。因为圣言照着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向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的人显现为生命,向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显现为死亡。主自己,即圣言,也一样,祂也照着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向那些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之人显为一团火,以及充满生机和再创造的光,而向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则显为一团吞灭的火和幽暗(参看《属天的奥秘》,934e, 1861e, 6832, 8814, 8819, 9434, 10551节)。由于同样的原因,在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看来,主发怒,惩罚、谴责人,把他投入地狱;而事实上,祂从不发怒,从不惩罚或谴责人,或把他投入地狱,而是只要人努力,就拯救他;因为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是爱本身和怜悯本身。这同样适用于这段经文,在那里,经上说骑在灰白马上的,名字叫作“死”。其余的解释,可参看前面引用的段落(AE 373节)。
879.启21:2.“我约翰又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表在前教会终结时,主要建立新教会,新教会和新天堂要在教义和生活的神性真理上相联。此处之所以提到约翰本人的名字,说“我约翰”,是因为他作为一名使徒,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因而表示生活的良善,故他比其他门徒更受宠爱,在晚餐上挨近主的怀里(约翰福音13:23; 21:20);现在所论述的这个教会同样如此。“耶路撒冷”表示教会,这一点可见于下一节;该教会被称作“城”,并作为一座来描述,乃是出于教义和照教义的生活,因为“城”在灵义上表示教义(194, 712节)。该教会被称为“圣”,乃是出于主,因为唯独主是神圣的,还出于其中来自主源于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些神性真理被称为神圣(173, 586, 666, 852节);它被称为“新”,是因为那坐宝座的说:“我将一切都更新了”(21:5);经上之所以说它“由神那里从天而降”,是因为它由主那里从新基督天堂而降,如本章头一节所述(876节);事实上,地上的教会是由主通过天堂形成的,以便它们行如一体,并相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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